广电总局“控制”网络视听“野蛮生长”

2017-02-18 15:50
新闻前哨 2017年1期
关键词:登记制备案名称

近日,随着《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出台,曾经野蛮生长的网络视听内容,終于迎来了备案登记制。《通知》宣布,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大电影、网剧、网络综艺等网络视听内容,都须填写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信息登记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备案登记的网络视听内容,除了需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之外,还须对思想内涵作出不少于300字的概括说明,而且节目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这也意味着,网生内容将与传统影视作品采取一样的审核标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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