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与社会学视角下的移动视频直播研究

2017-02-24 13:49傅晓杉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主播受众内容

傅晓杉

(澳门科技大学 人文艺术学院,澳门 519020)

传播与社会学视角下的移动视频直播研究

傅晓杉

(澳门科技大学 人文艺术学院,澳门 519020)

移动视频直播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俨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呈方兴未艾之势。其即时反馈的传播特性,吸引了许多人的强烈关注甚至因痴迷而沉溺其间不能自拔,从而引发家庭矛盾、社会问题。从传播学、社会学的视角,对移动视频直播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其传播要素、传播特性,阐释传受双方的心理机制,有利于移动视频直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移动视频直播;传播特性;发展策略

2016年被称为中国的“直播元年”,而移动视频直播无疑是直播行业中异军突起的新秀,从一种小众文化传播方式转变为吸引资本、社会舆论、政府注意力的新兴产业。纵观移动视频直播一年来的发展状况,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传播形态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诸如传播主体的低门槛化、传播内容的世俗化、实现了即时反馈等;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发现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传播内容良莠不齐、同质化、低俗化、价值观混乱,有些受众因沉溺其间而引发家庭矛盾、社会问题等。因此,很有必要从传播学、社会学的视角,对这一富有活力的新生事物进行研究,从而使其在未来获得健康而可持续的发展。

一、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要素

在接触某种传播行为时,我们通常会将其拆分成几个部分来理解,主要依照的就是传播学先驱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在《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提出的“传播过程的五大要素”,即“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产生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这五大要素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就构成了拉斯韦尔的传播过程模式,简称“5W”模式。这一模式中的五个要素分别对应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受众和传播效果,为一般的传播学研究提供了出发点和基本思路。因此在研究移动视频直播时,也不妨由对其传播要素的分析展开。

(一)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主体

传播主体是传播过程的第一个环节,是传播内容的发出者,在整个传播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对传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移动视频直播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移动终端的发展与普及,其传播主体可以是任何有条件且愿意参与的人。

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主体主要分为全民主播、网红和游戏主播,全民主播以大学生、公司白领、自由职业者等为主;网红则可以理解为网络意见领袖,这一群体多在其他平台积累了较多的人气,在特定领域已经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游戏主播以专业游戏玩家为主。随着移动视频直播行业的发展,衍生出了职业主播和专门的孵化/经纪公司,更吸引着当红明星的参与。据2016年12月工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2016年11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10.74亿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2016年11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www.miit.gov.cn/n1146312/n1146904/n1648372/c5427023/content.html 2017年1月3日访问。,另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统计,2015年我国智能手机的保有量达到9.5亿台,2016年预计为10.6亿台*中国产业信息网,http://www.chyxx.com/research/201610/458416.html 2017年1月7日访问。,通过这两项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移动视频直播拥有庞大的潜在用户群体,而移动视频直播的低门槛使其都有着转化为传播主体的可能。

(二)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内容

传播内容是传播过程中所要传达的信息,由一系列的符码组成,通过组成完整意义的符码的传递,实现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的交流。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内容大致可分为泛娱乐类、游戏类、垂直行业类和版权类。泛娱乐类的直播内容可以是个人才艺的展示,也可以是吃饭、逛街、睡觉等日常生活的点滴;游戏类的直播以直播游戏过程为内容,由游戏玩家的操作过程和实时讲解构成;垂直行业类的直播是一种“直播+”的方式,各行业通过移动视频直播的方式实现对目标用户的精准传播,内容涵盖电子商务、财经金融、美容化妆、运动健身、户外旅游等方面;版权类的直播类似于传统电视直播,娱乐化内容为主,以第三方角度传递活动现场情况,包括电视直播、自制节目直播及活动直播。

(三)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渠道

传播渠道是传递传播内容的载体,承载着信息的流通与扩散。传播渠道在大众传播中通常称为媒介,媒介形式的不同影响着传播的效率与效果。移动视频直播依托各大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主播通过平台进行直播,用户通过平台进行收看与反馈,并可以通过平台内及跨平台分享功能进行扩散传播。数量繁多的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依各自定位的不同提供着差别化的服务。传统秀场、游戏直播等将移动端作为网页和PC端的补充,社交化移动直播多直接从移动端的独立直播应用起步,垂直行业则将移动端作为行业应用的扩展,传统媒体也开辟移动视频直播渠道与平台作为固定节目之外的信息补充。

(四)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受众

传播受众是传播内容的接受者,是大众传播中接受信息的一方。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过程中,受众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媒介对受众如何获取信息、获取什么样的信息都有较强的影响力,但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受众的角色由接受者转变为参与者。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受众来自移动互联网用户,受众接触移动视频直播最直接的方式是使用各大直播平台,也可以通过社交平台的外部链接直接观看。在观看的过程中,受众有着较大的自主权,可以任意选择收看的内容,并且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打赏、弹幕、喊话等功能以不同的形式与主播互动交流,参与到传播内容的建构过程中,甚至直接影响传播内容的走向。移动视频直播的受众与传播主体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两种角色可以随意切换,受众可能拥有自己的主播秀,传播主体也可能是其他主播的受众。

(五)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效果

传播效果是传播学研究关注的重点之一,正如D·麦奎尔所言:“大众传播理论之大部分(或许)甚至是绝大部分”研究的是效果问题。”*李彬:《传播学引论(增补版)》,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页。传播主体关注受众对传播内容的接受与认同程度,传播渠道关注媒介本身的传播效力。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可以分为认知层面的效果、心理和态度层面的效果、行动层面的效果。在移动视频直播中,传播主体选择的传播形式与传播内容首先满足受众对相关信息的获取,其次受众对传播内容产生态度上的判断,认同、被说服或者排斥,最后受众将产生的态度变化转化为行动,这里又分为两点——在直播中的行为与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受众对传播主体的认同在直播中可能转化为打赏、送礼物等即时互动行为,也可能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实际的言行表现出来。

二、移动视频直播的传播特性

以拉斯韦尔的“5W”模式作为探析移动视频直播的出发点,理清其中传播要素同时,也反映出这种线性逻辑并不能完全解释这个传播过程。作为互联网化与社会网络化的产物,移动视频直播借助智能移动终端与高速互联的结合,呈现出整合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组织传播于一身的特点。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传播特征,移动视频直播呈现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由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演变为“大众的传播”

传统媒体时代的大众传播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信息传播者以专门的机构或部门为主,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有着较高的要求。随着社会网络化进程的加快,信息传播者从媒体从业人员扩展到政治团体、企业甚至个体。互联网兴起后的文字平台、图文平台、视频平台到如今的直播平台,非专业传播者逐步拥有了“全媒体”的发声平台。将大众传播转化为“大众的传播”,这是互联网时代众多新媒体都能实现的,受众在新媒体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传播学意义上的生产信息与传递信息的权力,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使传统社会中精英阶层把握的金字塔式的话语权力结构逐步被解构。移动视频直播无疑使这样的转变更加深入,长期处于传播格局弱势地位的普通受众被赋予了生产、传播内容的权力,并且避开文字、图片交流的多义性与抽象性,将人与人的交流带回最直接的“面对面”沟通,带来了更强的在场感与参与感。移动视频直播也体现出前所未有的自由性,对参与者的身份、直播的时间早晚与时间长短、直播的地点环境都没有限制。

(二)内容生产方式由专业制作,转化为平民制作,进而逐步回归专业制作

在传统的传播语境中,内容的生产由专业团队完成,并且一条信息在公之于众前要经过层层把关,把关人参照一定的规范与价值标准对信息进行筛选与过滤。这样的过滤机制一方面使传播内容更加正规,具有较高的质量;另一方面受众接触的信息就相对局限,传播内容的生产体现着媒介所有者与把关人的立场与态度,非主流的声音在筛选过程中被过滤。互联网时代,社会化媒体的出现使人人都能成为传播的主体,对传播内容的把关多为自我把关,并没有他者的介入,对传播内容的过滤多存在于信息发出后平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过滤筛选。移动视频直播的内容生产则是多种模式共存,在不同模式中有着差异性的把关机制。

移动视频直播的内容的生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1.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原创内容。UGC模式源于互联网时代对个性化内容的提倡,经历了文字、图文、视频几个阶段。移动视频直播的主播按照个人喜好与专长生产直播的内容。泛娱乐类直播多为UGC模式,生活日常与奇闻轶事都能登上平台,直播内容覆盖面广,呈现小众化、个性化与多元化,并且进一步模糊了公私领域的界限。在这种模式中,用户的自我把关在丰富传播内容的同时,也造成了内容质量的良莠不齐。由于内容多贴近生活,UGC模式的移动视频直播社交分享属性更为突出。2.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即专业生产内容。随着各大直播平台竞争的日益激烈,主播的单打独斗已经不能适应行业竞争,经纪公司、孵化公司应运而生,并且在管理主播的同时,参与直播内容、环节的设计、策划与制作等环节,并对直播的内容负责。这种模式接近于传统的电视直播节目制作,经纪公司担当起传统把关人的角色,在直播之前对主题、流程等进行把关。随着移动视频直播内容层面的更新换代,PGC内容的需求不断提高,也推动了移动视频直播平台的角色转变——从单纯的渠道提供转向内容生产。3.PUGC(Professional 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模式通过UGC的形式,生产出相对接近PGC的专业内容。专业体现在用户自身的传播内容生产水平上,包括传播技术层面与内容生产层面。PUGC模式既有UGC的内容覆盖广度,又有接近于PGC的专业制作水准,从而更为有效地吸引、沉淀用户。虽然同样是用户自我把关,但专业用户从专业性的角度对内容进行了有效的过滤。

这三种内容生产方式各有所长,移动视频直播中不同类别的传播内容在内容生产方式上各有侧重,但并非单一选择。在不同的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上,根据用户的需求,也存在着多种内容生产方式。

(三)由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演变为非线性互动传播

线性是指“信息的每一部分都由制作者固定而不能被受众中的任何一个人随意越过或改变”*马为公、罗青:《新媒体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1页。,传播机构决定受众获得信息的顺序,受众对信息传播缺乏控制力。移动视频直播则是一种非线性的互动传播,传播主体与受众可以交换信息,并且作出回应,直播活动可能会因为这种信息的即时互动而发生调整。在拉斯韦尔的传播模型中,虽然有一个“反馈”环节,但实际上,传统媒体很难实现,尤其是即时反馈;而在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移动视频直播过程中,即时互动成为最大的特点,受众正是通过“反馈”参与到直播活动中去,由过去的旁观者变成共谋者。

互动传播一般认为,即便传播者有较为完善的传播计划,在互动状态下,双方的互动沟通也会使传播过程偏离预定的方向,在双方的相互妥协下尽可能地满足双方诉求,意味着双方对传播过程的“共同控制”。当然,所谓“共同控制”指的是双方均能对传播的内容、形式、流程等发挥作用,而并不强调同等的影响力。在移动视频直播的过程中,主播与受众对传播过程的控制力悬殊较大,主播处于主导地位,就选定的主题进行直播;但受众还是可以通过留言提议、送礼物示好等方式,有促使主播改变传播的内容或者方式的可能,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共同控制”。

三、移动视频直播用户的心理分析

移动视频直播具有真实度高、互动性强、信息形态丰富等特点,以私人化、个性化内容的展示为主,直播的高参与度与内容的异质化使这种传播方式激发了传播主客体的参与热情,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心理需求。

(一)自我个性的呈现

在传统媒体环境下,普通民众(草根)要想通过媒体发表自己的心声、展露自己的才华、对某些社会问题表达自己的看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自媒体环境下,这一些都成为可能。与博客、BBS、微博等相比,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不受时空、文字数量、时间长短等限制的全方位呈现方式,立即引起了普通民众特别是年轻人的强烈兴趣。人们发现,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就可以畅所欲言,充分展示,将一个“真实”的自我呈现在受众面前,特别是那些有特殊才能、特殊技艺的人,很可能因为一次主动或被动的直播而成为“网红”,而被社会认知,并因而改变自己的生活形态。

(二)自我认同的构建

移动视频直播是视觉导向的传播,在直播过程中,主播通过对自身形象、背景环境和播出内容的打造,将自身最想展示的内容展示出来,由于其即时互动的特点,无论是获得受众的赞许、激励,还是指点、批评,都可以通过受众镜像中的自己完善对自我形象的认知。主播在直播中打造的形象与搭建的传播环境都是寻求自我认同的尝试,通过虚拟美化的形象与场景观照现实生活的缺失,实现自我满足,确立自我的存在价值。

从受众的角度说,主播的平民性与亲和感有助于弥合传播过程中传受地位的差异感,受众在选择主播时,会将对自身理想化形象的期待带入,并投射到主播身上,通过观看,通过与主播的有效互动,产生共鸣,从而使自己走出孤独、封闭的自我,在网络世界找到共同的价值观,增强自我认同,完善主体身份的建构。

(三)社群归属的寻求

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处于第三个层面的爱与归属需求,也称为社交需求,包括对爱、归属感和社会接受的寻求。移动视频直播内容的异质化与个性化使其能够满足大部分人的导向需要,小众内容在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上也拥有同样的展示机会,受众在收看直播时可以接触到拥有同样需求的群体,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不能实现的聚集可以通过移动视频直播实现,通过具有意见领袖性质的主播建立的直播空间,同与自己有相同喜好的人聚集在一起,实现群体归属感的满足。移动视频直播的在场感也很好地缓解了人们在快节奏现代生活中的孤独感。

(四)窥探欲望的满足

窥探是人类出于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演变到现在多体现为对他人隐私的好奇心。移动视频直播对地点的无要求,使主播将直播的地点设置在私人领域,个人的生活痕迹与生活场景也成为直播中被凝视的一部分,因为获得这些蛛丝马迹,受众感觉接触到了主播的隐私,尽管受众获得的都是主播修饰过的“真实”,但仍然使受众的窥探欲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与素人直播相比,受众能在明星直播中获得更大的满足,窥探明星聚光灯之外的日常生活。

四、目前移动视频直播存在的问题

移动视频直播作为移动互联技术、直播手段与大众文化的结合体,在形式上既有传统直播的仪式感,又以大众文化为内容,将直播的视角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平民化的视角、交互式的传播、多元化的题材和差异化的审美等,使移动视频直播成为时下最具吸引力的传播方式。在引发全民狂欢、业界沸腾的同时,移动视频直播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

(一)传播内容与制作质量良莠不齐。当下移动视频直播内容的生产方式,依然是UGC、PGC、PUGC并存,因此,无论是内容策划能力,还是摄录、传播设备与技术,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从而导致直播内容质量良莠不齐。

(二)传播内容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由于直播行业准入的门槛很低,只要拥有网络、移动传播设备(如一台4G手机)与传播平台,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主播,这就导致互联网空间存在着大量的视频直播资源。主播们尤其是没有专业技能与策划团队支撑的“草根”主播,为了吸引受众的关注,就会纷纷效仿“意见领袖”主播、“网红”主播的话题与表达方式,从而出现了大量千人一面的同质化内容。

(三)有些传播内容低俗化现象严重。移动视频直播竞争甚是激烈,既无颜值又无专长的“草根”主播,就不得不通过非常规的手段以博得大家的关注,于是,嗲声嗲气的说话方式,夸张搞怪的面部表情,离奇暴露的服饰发式,往往充斥在各种视频直播画面之中。有的主播甚至会选择突破道德底线,以低俗、暴力、色情的内容与夸张、出位的表演来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

(四)形形色色的传播内容导致受众价值观混乱。与传统媒体有严格的“把关”不同,移动视频直播的内容基本上完全靠主播的自律。处在快速发展又面临转型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个体滋生各自的人生态度,本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个体的人生态度一旦通过移动视频直播平台向社会传播,就会产生集聚效应,从个体的人生态度转化为社群的价值观。尤其是某些直播内容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物质财富、婚姻恋爱、容貌服饰等的畸形追求,很容易导致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的价值观混乱。

(五)受众因沉溺视频直播而引发诸多家庭、社会问题。移动视频直播的超真实性与即时性,使其本身内容建构的真实与虚假难以分辨,导致大量沉溺移动视频直播无法自拔的事件发生,引发家庭矛盾与社会问题。如四川南充男子瞒着妻子打赏女主播20余万元,上海13岁少女花费父母25万元积蓄打赏男主播,江苏淮安女会计贪污200余万元用于网游及打赏主播,吉林延边网管偷取网吧收银台4500元现金打赏女主播等。这类事件频发,说明已经不是个别现象,理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五、促进移动视频直播健康发展的六大举措

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9月移动直播月度使用设备达到1.54亿台,较8月增长0.15亿台,涨幅超过10%。*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移动视频直播市场研究报告》,2016年10月。艾瑞分析预计短期将实现超两亿用户基础,且规模超过9亿的视频用户为直播用户的潜在受众,在未来有较大的转化可能,移动视频直播有着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要使其得到健康的发展,则必须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移动视频直播的质量。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进行宏观政策引导

2016年下半年,多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有关直播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为移动视频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6年7月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直播平台的审核、监督责任;9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机构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直播;11月,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平台与主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服务。这些政策监管措施,将使移动视频直播行业的发展更加健康、有序,逐步实现规范化,从而提供更加优质的直播内容,用户也可以获得更为良好的观看体验。

(二)加强行业伦理建设,强化平台管理能力

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是一种刚性原则,它规定了行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而行业伦理与平台自律条例,则是一种柔性原则,它体现了行业组织与从业人员的理想追求。法规与伦理,犹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只有两翼齐举,才能翱翔云天。2016年1月,斗鱼直播平台出台了《网络直播自律公约》,呼吁坚决抵制一切不良信息的传播,净化直播内容,以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直播环境。2016年4月,北京互联网文化协会出台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提出建立主播实名制、未成年人限制、主播黑名单等制度。其他直播平台与区域,也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自律公约,强化平台管理能力。

(三)强化融资能力,推动平台整合

在直播领域参与者方面,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视频网站及互联网企业都积极地参与到直播领域的布局中,以收购、控股、自建平台、直播模块嵌入为主要方式。直播聚集流量的能力、直播形式与互联网各业务的结合、直播产生的数据等方面因素吸引着互联网行业多方资本的注入。

直播行业始于技术,但终将落脚于内容。从移动视频直播行业内部来看,未来中小规模直播平台数量将锐减。面对逐渐布局完善的互联网巨头,中小规模的直播平台在用户数量、内容生产力与质量、资源置换能力等方面都不占优势,且商业模式相对单一将导致平台收入难以覆盖运营成本,生存压力较大,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加快融资步伐,进行科学的定位,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否则,就会被淘汰出局。

(四)培养主创能力,提升主播品位

1990年,美国维亚康姆(Viacom)公司总裁雷石东(Sumner M. Redstone)在决定公司发展战略时提出:“谁做传送不管,我就是要放上最好的内容。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而且绝对必须是内容,内容就是一切。”*转引自高贵武、刘娟:《融合背景下的媒体发展之道》,《电视研究》2015年第4期。任何媒体或媒介,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媒体,本质上都是一种信息载体,它能够左右的无非就是受众获取信息的方式或渠道,而真正能够决定受众取舍的是这个载体上的内容,这就是“内容为王”的关键之所在。

移动视频直播自然也不例外。因此,无论是作为主播者本人,还是经营移动视频直播业务的公司与平台,都必须不断提升主创能力,不断提升直播内容的质量,用高品质、高品位、高格调的个性化内容,去满足受众个性化的需求,从而赢得市场,获致可持续的发展。

(五)强化媒介融合,促进深度传播

2015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为媒介融合指明了方向。

毫无疑问,目前的传统媒体依然聚集着大批专业水平极高的传播人才,但由于他们长期工作在传统传播环境,绝大多数人对新媒体的传播技术与特性缺乏足够的了解;与此相对应,新媒体从业人员则往往是熟知新媒体技术,而对传播内容策划、信息采制与编辑等专业能力感到陌生。因此,移动视频直播与传统媒体进行合作甚至融合,就可以实现强强结合,通过移动视频直播互动增添节目的现场性与可看性,并弥补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时长对内容的限制,从而实现双赢甚至多赢。

(六)培育大众媒介素养,提升欣赏水平

目前的移动视频直播平台,之所以存在上述诸多问题,视频制作方自然脱不了干系,但视频的消费者——受众,也必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没有消费,就没有买卖!如果视频制作方提供的节目,没有受众的观看、打赏,也就失去了变现的能力,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再生产、提供这样的直播视频节目了。

从这个角度看,培育社会大众的媒介素养,提升欣赏水平,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了。2017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年龄结构为:10岁以下为3.2%,10-19岁为20.2%,20-29岁为30.3%,30-39岁为23.2%,40-49岁为13.7%,50-59岁为5.4%,60岁及以上为4.0%。由于成年人往往已经确立了基本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相对不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包括小学生、中学生与大学生,则恰恰相反,外界的任何不良信息都可能干扰其正确价值观与人生观的形成。因此,在大学、中学甚至小学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培养青少年了解基础的媒介知识以及如何使用媒介,学会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掌握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并知道如何有效利用大众传媒发展自己,就可以从根本上铲除不良视频直播节目滋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周文升)

2017-02-20

傅晓杉(1989—),女,山东济南人,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与传播。

G20

A

1003-4145[2017]04-01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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