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周时期贵族女性的地位的探讨

2017-03-15 19:46陈效愚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婚姻制度

陈效愚

摘要:根据考古发掘报告的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出土“覆面”的墓葬约有二百多座,其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按时代先后主要有周人的政治中心西安和山西侯马、河南三门峡等西周封国都城境内,因为西周时期的玉覆面有大量的女性墓葬出现,本文通过婚姻制度与女官制度的文献对西周时期女性地位进一步探析。

关键词:西周;宗法制度;婚姻制度;女官权利

西周是遵从宗法制度的国家,它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将家族与国家相结合,以保证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势,在西周时期天子是作为族长的宗族体系,异姓诸侯通过联姻来提高其政治权利地位,这就形成国家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与政权结合的国家。西周的宗法制度构成西周社会的基本,在整个社会关系中婚姻则是连接家族与政权的纽带。

在西周的婚姻制度中有三大原则:在夏商前期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一夫一妻制就提高了妻在在家庭中的地位,西周统治阶级在周公制礼的影响下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它对于王权转移与过渡期的政治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西周时期还颁布了“同姓不婚”的原则,西周时期人们为了子孙后代身体健康以及周王朝的发展,西周严禁同姓之间通婚,这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生育观念。但经过长期的生存繁衍过程,西周族人还意识到婚姻的政治功能,为了互相提高政治地位且加以制约,从而加强周族的力量,颁布了《礼记·郊特牲》称“娶于异姓,可以附远厚别也”①,也就是说实行族外婚可以增进周族与其它贵族的关系。

在西周还有一原则 “礼不下庶人”要遵循,表明在西周时期除了地位身份高的周人家族外,不得嫁娶,这是西周婚姻关系中禁止的原则,婚嫁只能在阶级中进行,贵族与平民之间不得严禁通婚,其目的也是在维护种族权力。从以上的婚姻制度都表明在西周时期高阶级中的女性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地位,通过婚姻家庭关系加以强化女性在社会中的权力,促进了西周女性个对于其自身的政治势力增强。

在西周时期周王室以与各贵族的异性联姻手段扩大其统治地位,构筑严密的血缘关系网,于是在西周、春秋时期的的贵族阶层流行一种媵嫁制与烝报制的特殊婚姻形式,媵嫁制是一种姪娣随嫁制度,例如娥皇、女英作为姐妹同嫁于舜,具有伙婚的特点②,虽然随嫁数目是根据贵族地位等级、身份高低来划分的,但随嫁的女子也必须是高姓才有资格。

烝报制来源于氏族社会的收继婚姻,父亲死后,儿子继娶庶母为烝,娶近亲如叔兄的寡妻为报。这种社会现象在子凭母贵的社会中广为流传,而且,西周时期的烝报制也是当时人们所共识的符合世人道德观念和政治需求。大国贵族们就以联姻为目的,而把女人作为他们实现其统治目标的工具,保证了政治联姻关系连续不断的持续性,群体出嫁不仅保障了本家族的政治、经济利益,但同时也极大限度地提高了本家族中出嫁女性的地位提升。

《周礼》中对于女官的设定是沿袭前代政制而来的,在沿用旧制的同时周人对其按自己的观念进行了改造,如王后等女官在当时仍有崇高的地位和广泛的社会职责,于是周人按自己的观念进行了改造。《周礼》中有关女官所描述的共计20余种,在西周任女官基本两类人:有爵位的女官与任职事的女庶人,在这里只有王诸妇和公侯伯子男卿大夫的诸妇才能任爵女官,没有受封土地的人民是不可称为“有爵”,这就对其女性地位的体现。

有爵位的女官在《周礼》中被列出了很多等级,首位为众女官之首的皇后,是女官功绩的最高考核者与赏罚者;第二位应是九嫔,她的职务为教女御妇学,是尊贵的王妇;第三位为世妇分位列于《天官》与《春官》,其官职视为同宫去卿;第四位为为女御,其职务为劳作、接受检查,这些都是内朝的有爵女官还包括有外朝的世妇、内宗、外宗等,这些女性地位在当时是较高。

从出图铜器断代标准器的角度考定出武王后③为邑姜,在《令簋》的记载表明王姜是随同周王出征直接参与了军事行动,从金文中可见康王后还接见前线使臣、遣使诸侯、负责王室有关土地财产等有关经济政治事务,主持或参与祭祀和享燕等王室重大礼仪活动,这些王后是在西周时期有鲜明实际记录的,从侧面反映了王姜在西周权力的地位极高。诸女官依不同等级职务宗教政治礼仪活动也不同,其原则居高位者可做低位者活动参加劳作等,但不能反向而行,她们是当时社会高级专用人才。

结语:在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和女官权利都是为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而出现,这一种体系制度是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同时西周时期贵族女性同样也拥有崇高的地位,就目前已发现的金文记录来看,贵族女性掌管内容包含了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生活礼仪等西周国家事务的各个重大方面。通过婚姻制度以及女官权利的行使可见女性在西周时期的重要性,她们不仅是王侯政治地位的捍卫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组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注释

①《礼仪正义》卷二十六,据《十三经注疏》

②《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201页 郭沫若 人民出版社 1997年

③《西周金文中所见的周王后妃》刘启益《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

参考文献

[1]《周礼正义》.孙诒让. 中华书局.1987年

[2]《周礼注疏》 .李学勤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3]《金文與殷周女性文化》. 曹兆兰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4]《西周金文官制度研究》 .张亚初,刘雨 .中华书局.1986年第2期

[5]《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 .唐兰.中华书局.1987年

[6]《西周婚姻法制探考》. 孙平.河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12期[7]《论中国古代婚嫁家庭之法律思想》 .徐凤侠.济宁师专学报.2000年第8期

[8]《亲属法论》 .史尚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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