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警惕消费骗局

2017-03-30 18:44刘奇民
晚晴 2017年3期
关键词:老龄保健品讲座

刘奇民

老人因购买保健品被骗的例子屡见不鲜,“有钱、有闲”几乎成为老年消费者的最大特征。《老龄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在2014-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巨大的消费需求将产生巨大的购买力。于是,精明的商家纷纷将目光投向“银发经济”。他们推出各式各样针对老年人的产品与服务,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进行推销,用一些五花八门的宣传手段吸引着老年人的目光,榨取着他们兜里的养老钱。

2016年“3·15”晚会上,中消协发布中国老年人十大消费陷阱,排在最前面的就是看病保健、免费赠送、“专家”讲座等。另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营养保健品的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五成以上。同时,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表明,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信息较为闭塞、同情心强、贪图小便宜、有钱有闲等特征,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如何才能保护老年人,还他们一个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在这方面,近邻日本或许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借鉴。日本自上世纪70年代进入老龄社会,目前老龄化率已超过25%。因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比较早,日本的老年产业较为发达,各种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也比较完备,特别是养老服务和老年产品的行业标准较为健全。比如,早在1974年,日本厚生省就实施了《营利性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上世纪80年代后,厚生省又成立了老龄产业室,老龄产业和服务供应商成立了“老龄商务发展协会”,制定《老龄商务伦理纲领》,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继而建立“银色标志制度”,着手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老年产品和服务及其厂商等进行认证并向社会公布。

反观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一切仍处于摸索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整治老年消费市场,需要多措并举,建立完善老年消费行业的政策法规,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生理和心理特点,还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从细节着眼完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老年人消费市场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也只有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老年人消费才能真正实现安心与放心。(作者系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养老产业促进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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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消费警惕十大陷阱

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北京商务中心区消协分会向老年人特别提出以下消费风险提示并慎防十大消费陷阱:

一、有病切记乱投医。有病要去正规医院,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免费承诺别轻信。面對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常因有病在身,特别渴望专家、医生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法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为诱惑,推销商品。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九、上门维修找对人。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面对诱惑防风险。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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