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破难,坚决打赢钢铁去产能攻坚战
——在四川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04-09 14:4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翟刚
四川冶金 2017年3期
关键词:钢铁行业钢铁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翟刚

(2017年4月18日)

攻坚破难,坚决打赢钢铁去产能攻坚战
——在四川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翟刚

(2017年4月18日)

受新有主任委托,我代表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简要传达国家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总结2016年全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就2017年全省钢铁行业去产能重点工作作安排。

一、国家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去产能的部署要求,做好2017年钢铁去产能相关工作,3月27日,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乐江安排部署了2017年全国钢铁去产能工作。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银监会等部门和单位领导提出了工作要求。河南、广东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交流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

会议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徐乐江副部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林念修副主任的讲话中。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乐江讲话精神。

徐乐江副部长在会上总结了2016年全国钢铁去产能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2017年重点工作作了安排。

1.2016 年钢铁去产能初见成效。

一是产能退出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国压减粗钢产能超过6500万吨,远超年初确定的4500万吨的目标。二是行业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一批违法违规和低效的产能退出,一大批“地条钢企业被迅速关停和取缔,低价倾销和低价产品冲击国际市场现象明显缓解,废钢资源短缺、电炉钢高于高炉—转炉钢成本的现象得到了改善。三是行业生产经营善由亏转盈。全年粗钢产量和国内表观消费量保持微增;钢材价格触底回升,综合价格指数年末比年初上涨76.5%;中钢协会员企业实现扭亏为盈;粗钢产能利用率稳步回升,行业运行形势显著回暖。

2.准确把握钢铁去产能面临的形势。

一是要清醒认识到,行业形势好转还只是暂时的、初步的,产能严重过剩的基本面仍然没有改变,价格上涨、效益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更不能就此认为市场形势已经发生根本性逆转。二是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去产能对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三是要继续攻坚克难,推进钢铁去产能工作不断深入。四是要摒弃钢铁市场回暖,供需逆转的错误观念,打消上项目、扩产能、“僵尸企业”救一救等危险念头。

3.2017 年钢铁去产能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确保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彻底取缔。要防止“地条钢”企业假借各种名义躲避打击,同时也要避免误伤铸造等其他行业的合规企业;不锈钢行业用中频炉熔化废钢,再通过AOD精炼炉生产不锈钢的,也是取缔范围。要全面完成摸排处置工作,对已摸排出来的“地条钢”企业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将中频炉冶炼车间内变为平地。今年7、8月份将开展验收抽查,若有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各地“地条钢”生产企业清单范围之外的企业,将作为负面典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二是切实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对违法违规新增产能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产能置换方案必须明确具体企业和装备,并在各地政府网站公示,否则项目严禁开工,已经开工的要停工。

三是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要深入分析本地区钢铁行业“僵尸企业”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僵尸企业”名单和处置方案,停止财政补贴,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办法,通过资产重整、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利用现有政策机遇期,依法依规处置好“僵尸企业”。

四是彻底退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产能。要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力组织环保、安全、质量、国土等部门认真排查,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停退出等措施将其淘汰出局。

五是统筹推进化解产能和结构调整工作。国家规划通过10年左右,采用“三步走”战略实现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第一步去产能、促重组,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去产能任务,启动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第二步推重组、促转型,全面完成去产能任务,转型升级迈出实质性步伐;第三步提素质、增实力,在2025年左右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中西部地区企业普遍竞争力弱,要依托区域内相对优势企业,结合兼并重组、去除“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实施区域整合,减少企业家数,切实改变小散乱、竞争力不足等现状。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讲话精神。

林念修副主任强调,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精神,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去产能的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打好2017年钢铁去产能攻坚战。

1.2017 年钢铁去产能总体要求。

“一个确保”:确保全年全国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

“三个坚决”:坚决将处置钢铁企业“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坚决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2017年上半年彻底取缔“地条钢”;坚决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

“五个更加”:更加注重科学把握去产能的力度和节奏;更加注重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更加注重职工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更加注重与兼并重组、优化布局、转型升级相结合;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

2.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严肃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任务完成到位。要把握好“三条线”:第一条线是“底线”,要确保完成5000万吨左右的去产能任务;第二条线是“红线”,要彻底取缔“地条钢”;第三条线是“上线”,要密切关注钢材市场价格,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三是工作举措到位。要不回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风险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制定应对预案和有效措施。要细化落实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开展工作,确保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落实责任到位。要切实将地方主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到企业,做到“盯住看、有人管、马上干”。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按时完成既定的去产能任务。

二、2016年以来我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

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化脱办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团结和带领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狠抓工作督导。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化脱办分别成立工作督导组,先后分四批次深入相关市和企业一线督导,督查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强化“三个专项行动”。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州)人民政府,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督查、暗访、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关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在“三个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800余人次,检查钢材市场和销售企业427个次,抽查检验270个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钢材案件53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实施停产限产整治3起;查处涉及违法、违规生产企业28家,关闭15家,停产整顿13家。三是积极化解矛盾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维稳工作;协助企业加强与债权银行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抵押债务,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债务处置,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工作中,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和企业或通过媒体,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将政策宣传解释到位,及时发布去产能信息和新闻报道,做好舆论正确引导,增进公众了解,引导社会预期,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6年我省钢铁去产能工作全面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

(一)淘汰落后产能初战告捷。

为确保完成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落实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工作要求,强化目标、细化任务、实化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累计淘汰钢铁落后产能863.6万吨(生铁产能358.1万吨、粗钢产能505.5万吨)的基础上,2016年,我们对4户钢铁企业6套冶炼设备进行了拆除,提前完成压减粗钢过剩产能420万吨的目标任务,实现了5年目标1年完成。同时,我们还淘汰了落后炼铁产能37.5万吨、炼钢产能77万吨。省上和有关市均在政府网站对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产能、资金安排、职工安置等信息进行了公示;设备拆除后,省、市均在政府网站对去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拆除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企业作了永不恢复生产的公开承诺。

(二)打击“地条钢”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先后6批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清理整顿,从严从快拆除中频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28家,其中关闭15家、停产整顿13家,对落后炼钢设备作全部拆除处置。2016年12月以来,我省对27家企业的中频炉(包括配备了LF精炼炉的中频炉)进行了拆除,涉及产能约1070万吨,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完成。随后,对暗访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39家涉钢企业(主要是铸造、机械、加工企业)的153万吨违法违规设备,于2月底前彻底拆除。目前,全省未发现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和违法建设项目,“地条钢”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得到了有力扼制。通过严厉打击“地条钢”、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钢材市场出现明显变化,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好转。

(三)职工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2016年,我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的4户企业共涉及分流安置职工9700人,其中:德阳市德钢集团和盛达公司分流安置职工1900人,内江市川威集团分流安置职工3000人,达州市达钢集团分流安置职工4800人。为确保职工安置和去产能工作顺利完成,我们积极筹措、落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5.76亿元,其中国家资金3.3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2.2亿元,市、县级配套资金2300万元。同时,省、市均制定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明确了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并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市“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专用账户,主要用于分流安置职工。目前,第一、二批已安置职工3948人,今年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其余5752人的分流安置。同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之外,2016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还安置职工1225人。

(四)债务处置有序推进。

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4户企业共涉及债务13.78亿元,为有效化解债务,我们严格按照市场化、法制化方式进行债务处置。其中:德阳德钢集团现有债务1.75亿元,拟用企业土地收储款偿还企业债务;德阳盛达公司现有债务0.85亿元,拟用企业整体拆迁补偿款偿还企业债务;内江川威集团去产能拆除设备抵押银行贷款4.63亿元、达州达钢集团去产能拆除设备抵押银行贷款6.55亿元,两户企业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相关银行进行协调处置,主要通过对拆除设备补充担保或拟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方式处置。

三、2017年钢铁去产能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我们要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去产能对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按照全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推动去产能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严肃党纪国法、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深刻认识“地条钢”的危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地条钢”专项督查行动,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销售,规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要切实防止“地条钢”企业假借铸造名义,以具备轧钢生产线生产许可证为幌子等形式逃避打击;要防止铸造企业中间产品和铸造生铁企业产品流入钢铁企业,以合法名义掩盖违法事实。对中频炉拆除没有完全到位的,要严格遵循“四个彻底”要求,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即将中频炉冶炼车间内变为平地。要加快处置进度,严禁“以停代关”,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彻底取缔到位。对已拆除到位的,各地要组织验收,切实做到按要求彻底拆除,要加强监管,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处置情况要在各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将在4、5月份到全国各地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督导,7、8月份还要开展验收抽查。在国家验收抽查之前,省化脱办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赴各市州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预验收,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上中旬。请各市(州)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今天会后立即安排自查自纠,在辖区范围内再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和处置,特别要注意核查铸造企业、有铸造环节的机械企业、小型轧钢企业是否有生产、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生铁、钢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机立制,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每个涉钢企业落实一名责任人,定期巡查,不定期暗访,不给非法生产留一线生机。若在国家和省的督查、验收中发现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处置不彻底的现象,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

(二)落实钢铁产能新增禁令。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发〔2013〕41号和国发〔2016〕6号文件,严把项目审核关,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严禁已拆除中频炉的企业在未经任何备案程序的情况下上马电弧炉;绝不允许以改造名义新上高炉、转炉、电炉设备。

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要注意4类产能不得用于置换,即:已淘汰产能、落后产能、列入压减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之前确定置换产能、项目建成时确保置换产能拆除或封存”的原则,对列入产能置换方案的企业和装备必须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新增产能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三)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经济秩序。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处置钢铁行业“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对长期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经营的僵尸企业,以及没有自我发展能力且难以正常退出的钢铁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快刀斩乱麻,尽快将这类企业纳入退出计划,实现整体退出,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市场资源和空间。当前个别地方把近期钢材的临时高价格看成长远趋势,又开始幻想长期的高盈利,对于已停产多年、资不抵债、产品没特色没市场的企业,仍然试图通过各种形式予以保留,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是背离的。

各市(州)要根据国家对“僵尸企业”的定义,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分析确定“僵尸企业”名单和处置方案。要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通过破产重组、减量重组、转产转型、环保搬迁、产能合作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机遇期,依法依规、有力有效处置好“僵尸企业”。

(四)彻底退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产能。

各市(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暗访、媒体监督等方式,大力度、高频度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一些企业装备虽然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装备,但违法排放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或是存在安全隐患,这些也同样属于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彻底退出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装备、工艺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规范行业管理,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五)统筹推进化解产能和结构调整工作。

我省钢铁企业规模小、装备落后、布局不合理、行业集中度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突出。省内中小短流程钢铁企业装备多为30-50吨电炉,普遍规模偏小,技术落后,产品均为建材,同质化严重;全省有40多个生产点,分布散乱,行业集中度低;重复投资、各自为阵问题突出;钒钛、稀土资源优势和水电能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和利用,整体盈利能力差,竞争力不强。

重组整合转型升级是提高我省钢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根据国家“三步走”战略,结合我省钢铁行业发展现状,省化脱办正在统筹研究和制定《四川省钢铁产业重组整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产能置换、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推进全省钢铁企业重组整合,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和市场影响力,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

(六)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职工安置。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积极推动银行债务实施市场化债权转股权,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把减量置换后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同志们,2017年是钢铁去产能的攻坚年,任务重、难度大,各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晰责任分工,形成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机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紧密合作,攻坚破难,坚决打赢这场钢铁去产能的攻坚战。

1001-5108(2017)03-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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