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关于绿色发展要义的思想

2017-04-11 03:28刘尚明
社科纵横 2017年11期
关键词:宜居自然界对象

刘尚明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41)

·理论探索与创新·

论习近平关于绿色发展要义的思想

刘尚明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41)

绿色发展的要义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共生发展、人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之中。人来自于自然,依赖于自然因此必须呵护自然。人又不同于自然,通过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形成了“人化的自然”,不当的改造自然的方式会破坏自然的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只有和谐发展,地球才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人因自然而生,自然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遵循自然规律,对自然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当作人类生存的伙伴。推进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促经济发展,让人们在宜居的环境之中过上美好生活。

绿色发展 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 共生发展 生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绿色发展要义的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共生发展;人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之中。

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和谐是对立统一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指人与自然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共同发展。

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自然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2](P560)自然界是自然物生长的领域。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都是属于自然物。自然物不同于人造物,其原因在于自然。自然是它自己生长出来和成为它所成为的样子。如一粒种子长成参天大树,其生长过程和形成过程是一致的。人具有饮食男女等自然属性。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要遵循自然的新陈代谢的规律,遵循自然的循环运动,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另一方面,自然界也是人的一部分,人依靠自然界生活。离开自然,人就失去了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可能性,从而无法生存下去。“饥饿是自然的需要;因此,为了使自身得到满足,使自身解除饥饿,它需要自身之外的自然界、自身之外的对象。”[3](P210)人们为了满足吃、喝、住、穿等方面的需要,必须进行生产。自然界是人进行生产活动的前提。“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3](P158)人依赖于自然界,不仅人的肉体生活,而且人的精神生活也同自然界相联系。从物质生活来看,自然界的东西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自然产品以食物、燃料、衣着、住房等形式表现出来与人的生活相关。“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3](P161)从精神生活来看,自然界既是自然科学的对象,也是艺术的对象,因此作为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成为“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3](P16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习近平指出:“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到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4]

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区别。人虽然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却是能动的、自由的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动物和它的生命是直接同一的,人的生命活动是对象性活动。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3](P162)也就是说,人自己的生活对人来说是对象,也正因为如此,人的生命活动才是自由的。在阿伦特看来,人的生命和世界相联系,存在生和死的两个时间极点[5](P71)。只有在人的世界中,自然的盛衰和人的生死一样,都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现象。只有在人的世界中,自然才能摆脱无休无止,不知疲倦的循环,这棵树或那只狗才开始生长或衰亡,资源危机或环境恶化的说法才有意义。马克思认为,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3](P162)以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动物只生产它自身,是片面的生产,它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生产,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可以自由地面对他的产品。人与自然的关系首要的不是用概念抽象出来的理论探讨,而是在实践活动当中共同来照面。在劳动实践中,人们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并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然与劳动者相分离,“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被夺走了。”[3](P163)在当代社会,由于劳动的自发性,在改造自然时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如滥砍滥伐树木森林,导致了土地的荒芜乃至沙漠化。人与自然的和谐由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所代替,生态危机由此而凸显。

二、人与自然共生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自然”不是“自在的自然”,而是在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生成的“人化的自然”[3](P191),是打上了人的精神活动和实践活动印记的自然。马克思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P220)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和人自身都发生了变化。“人化的自然”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是与人共生的自然。“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P545)在马克思看来,工业是自然界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通过工业而形成的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3](P193)。自然界是实践的产物,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认为他不懂得感性活动的意义,不懂得即便是他眼前的樱桃树也只是数世纪之前依靠商业的结果才在这个地区出现的。习近平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1]这不仅是指没有自然界,人无法生存,而且是指人的各种丰富的感性是由于“人化的自然”而产生。音乐感的耳朵是由音乐所激起,具有审美感的眼睛是由美的事物所培养。马克思说:“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3](P191)不仅人的感觉,而且人的智力也是人化自然中发展起来的。恩格斯说:“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2](P483)从否定性方面说,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害人类自身,因为人自身是自然。伤害自然不仅会破坏人的感觉、智力,而且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那么,人与自然如何共生发展呢?习近平指出:“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1]“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1]具体来说:

首先,开发自然要“取之以时”。自然最重要的特点是因时而变,四时更替,万物生长。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都不能错过时令。自然物的生产、发展、消亡都和“时”有关。在荀子看来,草木等植物、鱼鳖等动物生长都有其时,切不可“夭其生,绝其长”[6]。竭泽而渔虽然眼前可得到鱼,焚薮而猎虽然暂时可得到兽,但从长远看,必断自身的后路。管仲强调山林草木“禁伐必有时。”[7](P112)孔子告诫人们不用大网横断水流来打鱼,不射夜宿之鸟(“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8]),这些古代先贤要求人们懂得休养生息,对自然要取之有时。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自然行业领域中,植物有生长期,动物有繁殖期,应在此其间严禁采伐和狩猎,以此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

其次,利用自然要“取之有度”。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是有限度的。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不能为所欲为,要保持其质不变,量的变化在一定的限度之内。量变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发生质变。如砍伐森林时要取之有度,注意保护而不要砍光用尽,否则就会失去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使山泉枯竭,洪水泛滥,山体滑坡,打破生态的平衡,人类终究都要自食其果。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为不毛之地”。[2](P560)对此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最后,遵循自然规律,把自然当作人类生存的伙伴。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6]自然界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有其自身的演进更替的法则。自然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普遍性。人类可以在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但不能漠视自然,掠夺自然,甚至破坏自然,与自然规律对着干。不能把自然仅仅当作支配的对象,更重要的是要把它看成人类生存的伙伴。哈贝马斯指出:“我们不把自然当作可以用技术来支配的对象,而是把它作为能够[同我们]相互作用的一方。我们不把自然当作开采对象,而试图把它看作[生存]伙伴。”[9](P45)人与生态环境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一种认识关系,更是一种生存关系。

三、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之中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最终体现在人们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之中。习近平总书记说:“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1]如何具体理解“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之中”这一命题?这一命题是由“生活”、“宜居的环境”和“在……之中”三个要素构成的整体。

“在……之中”不同于“在……里面”这种存在方式。“在……里面”是指两个现成的东西之间的一种存在关系,这两个现成的东西之间可以相互分离。如水在杯子里面,书在抽屉里面,椅子在教室里面。水和杯子、书和抽屉、椅子和教室这些都以同一方式在空间里处于某个处所。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不具有这种空间关系,相反,有一种切身的空间关系,不过这种空间存在唯基于“在……之中”的关系才有可能。“在……之中”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它是一种生存论性质”[10](P63)这种生存关系不是一个身体物(人体)在一个现成存在者(如房子)“之中”现成存在,而是“居而寓于……,同……相熟悉”。人这个存在者可以是现成性存在,但根本上是生存性存在,而且要通达这种现成性唯有理解为生存性才有可能。绝没有一个叫“人”的存在者同另一个叫作“环境”的存在者比肩并列那样一回事。“生活在环境之中”是指人们把周围环境作为如此这般熟悉之所而依寓之、逗留之,照料之。照料周围环境之一是保护环境,如同保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是不可触摸的红线,要实行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制为其提供可靠的保障[11]。

在马克思看来,必须能够生活是一切人类生存和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3](P531)。生态环境并非纯粹的自然界,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东西,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影响人自身的生存。环境是一个生存论概念,不仅是一个认识的对象、实践的对象。并非是人首先通过自然而去认识环境,而是相反,人首先通过生存的环境而去通达自然。人们在生存活动中,在被使用的用具中,自然通过使用被共同揭示着。如砍柴刀这一用具自身指向由之构成的东西,前部由铁组成,后半部分由木头组成。人们使用砍柴刀去山上砍柴,指向树木、森林、青山、绿水、土壤。在生存环境之中而揭示出的自然却不可只了解为现成的东西,观察的对象。砍柴人打交道的树木不同于植物学家的植物,砍柴人所觅的河流发源处是大地的甘泉,而地理学家确定下来的河流发源处是要告诉人们这条河流的知识。作为知识对象的自然遮蔽了暴风骤雨式的自然,作为景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自然。在生存环境之中所揭示出的自然是这样一片场景:“森林是一片林场,山是采石场,河流是水力,风是‘扬帆’之风。”[10](P83)在同周围环境操劳打交道之际,自然共同上到手头了。带顶篷的公交车站台考虑到了风雨。城市里的公共路灯考虑到了黑暗,即太阳的位置。日常饮食肉类,蔬菜瓜果无不涉及到自然。

但在工业社会中,自然却又变成了资源井,作为能量的主要贮备器。正如马克思所说:“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12](P393)当自然界从被崇拜之物降低为“有用物”之后,自然成了被破坏的对象,给人的生存带来危机。海德格尔说:“精密自然科学的表象方式把自然当作一个可计算的力之关联体来加以追逐。”[13](P20)在现代技术的视野中,由于人们的不当使用,自然正以某种可以通过计算来确定的方式显露在人们的面前,并导致了一系的环境问题:气候变化、资源危机、环境恶化。人同环境之间的生存关系如同河鱼和河水之间的关系。“一旦这条河归工业支配,一旦它被染料和其他废料污染,……对鱼来说它将不再是适合生存的环境了。”[3](P550)我国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采取粗放型模式,煤、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发与粗放使用,造成了资源能源供需紧张。耕地、草原、森林及植被遭到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与日俱增;碳排放量增多,大气污染严重等等。

资源危机与环境恶化的凸显要求转变发展模式,寻求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实现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环境同生产力联系起来,提出了环境生产力的重要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以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普惠民生:“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1]这一环境之所以称为“宜居”,是因为这优美,适宜居住和生活。通过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中华大地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描绘的美好宜居景象。

[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10.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生命共同体[N].人民日报,2015-09-28.

[5]王寅丽译.阿伦特.人的境况[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

[6]王先谦撰.荀子·王制[M].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谢浩范,朱迎平.管子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

[8]杨伯峻译注.论语·述而[M].北京:中华书局,2009.

[9]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10]陈嘉映,王庆节合译.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0.

[11]习近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N].人民日报,2013-05-25.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孙周兴译.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M],北京:三联书店,2005.

D616

A

1007-9106(2017)011-0001-04

* 本文为“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方法论研究”(项目号:MYZX201605);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克服价值虚无主义的路径探讨”(15Y03)。

刘尚明(1974—),男,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哲学与科技高等研究所副教授,从事价值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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