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大数据在金税三期税务管理中的应用

2017-05-12 11:08史凯文
中国经贸 2017年8期
关键词:税务管理大数据建议

史凯文

【摘 要】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金税三期工程的启动,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打破了税收部门之间以及各个层级机构之间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不受时空限制的共享税务管理平台,优化了税收流程,提升了税收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加强大数据在金税三期管理中的应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金税三期;税务管理;问题;建议

自1994年上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我国先后经历了“金税一期”和“金税二期”建设阶段。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可研报告;2008年9月24日,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以来,我国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形成了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完整体系,是否有能力采集数据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而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金税三期工程中,对实现经济、税收和纳税人全面协调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大数据背景下金税三期系统存在的问题

1.数据信息难以归集

在实际的数据归集工作中,由于全员建档思路的唯一档案完全依赖于企业和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获取,对于在国内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信息而言,如果没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机关就无法判断其身份的唯一性,档案的建立无法满足唯一性的要求,涉税信息难以归集。再者,由于信息的归集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纳税人的主动性,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要求向税务机关主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缺乏纳税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唯一档案无法建议,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也难以归集。

2.数据采集不深入

获取企业涉税信息渠道单一,难以对企业报告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判断是制约税务审计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金税三期系统中,纳税人设立环节的数据采集主要是通过系统的“登记—税务登记”模块,需要采集纳税人的基本数据、法人和财务人员、注册资本、总分机构数据以及投资总额等内容。在生产经营环节,数据的采集主要是通过“申报”和“征收”模块,由于税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供货、购买以及销售等数据,数据的采集只能局限于纳税人的主动报送,而一些纳税人为了偷税漏税往往在财务数据中隐藏真实的经营情况,税务机关在数据采集上缺少主动性和真实性。

3.数据应用水平低

在金税三期系统中,通过“定制查寻”模块可以查询到纳税人的一系列涉税信息,如法制类、发表类、优惠类以及申报类等信息。但是当前的金税三期系统只能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查寻,不能运用一些数据挖掘工具进行数据挖掘和数据的深入分析,缺乏直接的数据分析技术支持。例如,通过征收查询可以查询到纳税人开票入库的数据,但是无法分析企业是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足额缴纳入库。再如通过稽查查询可以查询到纳税人稽查立案的情况,但是却无法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总体而言,在大数据背景下,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应用水平较低。

二、 加强大数据在金税三期税务管理中的应用

1.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稽查,防范风险

大数据环境下,由于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数据都是共享的,案源、稽查、审理、执行等环节得到紧密的衔接,各个环节交接过程中浪费的时间得到缩短,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再者,“金税三期”系统还可以通过对比欠税纳税人银行账户信息、工商登记信息、公安法人管理信息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及时掌握欠税人的资金流向,对欠税人的资金进行动态监控,防止欠税人进行资金转移,降低税款流失的风险。

2.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纳税人税收遵从情况

大数据环境下,税务部门的税务系统可以与其他机构系统相连接,通过大数据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预测纳税人税收遵从情况。例如,在税务申报征收中,“金税三期”系统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纳税人的合同订单、原材料及产品信息,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将纳税人的收入所得与其缴纳的税款进行对比,准确定位纳税人的税源和税收等级,避免纳税人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

3.利用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模式和内容

大数据不仅能为税务部门的税务工作提供方便,而且也能够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税务服务,通过纳税人行为的主动分析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实时、动态、个性化的服务。在纳税人纳税之前,基于大数据的“金税三期”系统能够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特点、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以及规模大小等为纳税人提供相关的政策公告、信息查询和自动算税等服务。在纳税人纳税的过程中,“金税三期”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纳税服务体系,纳税人通过多种纳税渠道即可实时申报纳税。在纳税人缴纳税款之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平台查询纳税公开信息,也可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提出建议和举报,为纳税人的维护权益提供渠道。

三、结语

总之,金税工程三期的实施必将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它是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一个大的里程碑,也将是税收工作全面提升的一个重要阶段。

参考文献:

[1]谭荣华,何国煜,刘若鸿. “金税三期”框架内纳税服务问题的探討[J]. 中国税务,2010(5):54-56.

[2]栾春华,刘超,侯哲. “金税三期”工程框架下的税收风险管理[J].中国税务,2010(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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