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风波的公关启示

2017-05-30 10:48郭京振
公关世界 2017年11期
关键词:奥凯公共关系公关

郭京振

由一则网帖发端,在社会舆论汹涌之后,西安地铁三号线的“电缆门”事件终有定论,西安地鐵三号线电缆门风波令人深思。在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风波中,涉案的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11月2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等。2017年3月13日,一则名为《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的网帖引起广泛关注。帖文称,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电缆均是由一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作坊生产。帖文还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参与西安地铁项目的中标过程及其产品质量提出质疑。3月15日,奥凯电缆公司针对上述网帖发布声明称网贴举报为传谣,西安地铁三号线所用电缆“经过质量认证”“质监局多次抽检的结果均为合格产品”,并表示“在参与西安地铁建设的招投标中,程序、实体均不存在违法情况”等等。针对不实谣言,该公司已经报警。然而,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西安市质监局在西安地铁三号线石家街、香湖湾、保税区三个站点随机取样的由陕西奥凯公司生产的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均为不合格产品。3月21日晚,王志伟承认奥凯公司以次充好、供应不合格电缆的行为,并向全市人民悔罪、道歉。4月中旬,西安市质监局稽查总队有关涉嫌犯罪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公关”是伪公关。伪公关不是真正的公关,是通过幕后交易、行贿受贿等庸俗手段,拉关系、谋私利的不正当关系,是“攻关”、“攻官”,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企业在公共关系活动中,要坚持组织和公众互惠互利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共关系长期和健康的发展。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违背了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不符合现代公共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和指导思想。

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公共关系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制度和受到道德准则约束。企业在公共关系活动中,是要遵循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的。企业从事公共关系活动也有其自身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它是调整企业与社会公众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任何社会组织只有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公共关系就是要塑造和传播组织的良好形象,任何社会组织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准则和要求,这是塑造和传播组织的良好形象的最基本的要求,否则不仅会导致公共关系活动的失败,导致企业组织形象受损,还会损害公众和社会的利益。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在西安地铁三号线的以次充好、供应不合格电缆的行为就不仅是商业道德的严重缺失,更是对公众和社会利益的严重危害,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记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资本是要逐利的,企业公司也是要逐利,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很重要。涉事人少一次下跪、少一声道歉,少一串眼泪,我们的制度才能更好地从根本上保障我们的利益和安全,公共关系的法制和道德环境才能得到更好地保护。

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供应三号线的电缆经过质监局的多次抽检,被认为合格,还是“陕西省著名商标”,总价4000万元左右的电缆,其中3000多万元的电缆存在质量问题。法律制度固然是好东西,但执行制度的是人,因此必须用制度约束权力,以最大的努力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不仅如此,权责必须统一。 我们说,只有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才能法安天下,德润人性。因此,制度、人性和教育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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