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要求 抢抓新机遇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2017-06-05 09:04
河北水利 2017年1期
关键词:水利水资源建设

2016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7·19”特大暴雨洪水和艰巨繁重的建设改革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抓项目惠民生,抓重点求突破,抓改革增活力,抓作风促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良好开局。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夯实水利基础,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薄弱环节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建设管理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利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1.全力抗击暴雨洪水,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6年我省发生了“96·8”以来最严重的洪涝灾害,降雨强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洪水来势之猛,灾害损失之重,历史罕见。面对严重灾情,全省水利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先后17次发出紧急通知,向邯郸、邢台、保定、唐山、秦皇岛市分别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协助排查隐患、处置险情;受灾地区防指利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发布信息3700多次,启动预警广播1.8万多次,紧急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53万多人;紧急调运卫星电话、土工布、防汛灯等抢险物资;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和蓄滞洪区分洪滞洪作用,对20座大中型水库科学组织调度,拦蓄洪水15.7亿m3,有效缓解了下游防洪压力。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形成抗洪抢险救灾强大合力,全省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蓄滞洪区滞洪无一伤亡,南水北调、铁路、干线公路等重要设施安全运行,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及时启动宁晋泊、大陆泽、永年洼3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偿资金。同时,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汛后大中型水库最大蓄水量44.24亿m3,创“96·8”大水之后的蓄水新纪录,为城市供水和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提供了水源保障。科学组织应急抗旱,向衡水市紧急调引长江水4700多万m3,缓解了春季旱情;引调黄河水3.83亿m3,卫河水4.65亿m3,为沿线生产生活和白洋淀、衡水湖生态提供了宝贵水源;累计抗旱浇地4048万亩次,为全省粮食增产丰收奠定了基础。

2.切实加强督导协调,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通过采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和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等措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推进。2016年中央下达我省投资计划100.9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2.71亿元,居全国第3位,截止到2016年年底,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95.1%、面上工程完成率86.5%,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基本完工,需新(改)建的120座水厂,除8座缓建、1座正在建设外,其余111座已建成并具备接水条件,43座水厂实现了江水切换,累计消纳长江水5.2亿m3,邯郸马头电厂等4家企业及邢台沙河经济开发区所有企业实现江水直供。启动南水北调中线向廊坊“北三县”供水前期规划论证工作,在黑龙港地区9个县实施向农村延伸供水工程。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29.29亿元,占总投资的69%,完成建筑物120座、输水渠道130km,完成率分别为36%和68%。双峰寺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初步具备挡水条件。乌拉哈达水库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正在加快办理支撑要件。永定河泛区工程加快建设,国家下达的1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已基本完成,献县泛区、小清河分洪区等蓄滞洪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可研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并报国家发改委。实施了石津、冶河、绵河等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完成5条山洪沟治理、6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35个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34个。积极支持张家口冬奥赛区建设,云州水库调水一期工程、长城岭等5座雪场输水工程全部完工。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优先实施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8市35县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下达62个贫困县水利投资计划32.9亿元。

3.统筹实施生态治理,水环境水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系统治理理念,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措施。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结转项目全部完成,形成农业压采能力7.28亿m3,国家考核结果为良好。2016年度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115县(市、区),实现全省7个漏斗区全覆盖,水利项目投资53.52亿元,已完成投资43.95亿元,完成率82%,共关停城市自备井1010眼、农业灌溉机井4190眼。依托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00km2,与北京合作开展的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完成治理面积50km2,审批通过2016年度300km2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并落实治理资金。编制完成 《滹沱河干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区段治理和下游绿化工程已先期实施;平山、平泉、广宗3县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完成率83%。组织制定的《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付诸实施,承德、唐山两市全面启动清理工作,已完成网箱清理任务74.2%。编制了《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计划对7座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和青龙河等5条河流实施生态修复。继续支持邢台、邯郸、承德水生态文明城市和迁安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建设,新增2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4.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刚性约束作用日益凸显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以“三条红线”为刚性约束,制定了《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16-2020年)》;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审查,全年共办理取水许可4339套,发证率达到89.5%,比费改税前提高了40个百分点,省级共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25份;修订了《河北省用水定额》,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落实钢铁行业取水定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了钢铁行业水耗标准,推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完成了《河北省节约用水规划(2016-2020年)》,对150多家企业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公布了首批58家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名单,通过工程、技术、农艺、管理等综合节水措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1。开展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达标状况评估和监测工作,全省275个水功能区已监测216个,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制定全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对120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了调查与监测。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建年取水量大于1万m3取用水户水量监测点2280个、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166个,压采项目区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56%,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95%。启动了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配合海委开展了拒马河、浊漳河等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

5.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进一步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等10余个配套文件,移交、核查非农取用水户信息1.54万户,移交率和核查率均达到100%,确定了“五高五低”税额标准,为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顺利实施提供了基本依据。去年7月1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累计征收水资源税7.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倍,减少用水量1.8亿m3,用水结构得到优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出台了《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2015年和2016年新增的66个节水压采试点县全部落实了水权,发放水权证558万套,同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办法》,邢台威县通过政府回购方式开展了农业水权交易,会同中国水权交易所在邯郸成安县开展了农业水权交易试点。在全省总结推广了桃城区“一提一补”、张北县总量控制、成安县定额管理和石津灌区终端水价经验,修订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奖补办法》,首批66个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单位已全部落实新的水价政策,改革实施面积达852万亩。充分利用金融贷款和社会融资解决水利资金短缺问题,14个项目申请到国家水利抵押补充贷款额度65.79亿元,15个项目获国家44.4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支持,7个项目列入国家和省PPP示范推介项目,在地下水超采区7个试点县探索开展了“先建后补”模式。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了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了《河北省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废处置办法》,全面开展地下取水井排查,对9.37万眼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井采取了封存填埋等处置措施。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上报省政府。

6.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水利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围绕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需要,不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两部规章,《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审查,配合省人大修订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3部涉水法规。与省公安、环保、地税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办各类涉水违法案件700多件,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最大限度整合、下放、取消涉水审批事项,将原有的6项行政审批整合为2项,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制定出台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6项制度,全年按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29项。开发了“河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对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推进移民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落实。

7.落实治党管党责任,水利党建工作扎实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厅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逐级逐项分解了19项主体责任,明确了9项保障措施,与39个党委、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处级干部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163个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大力整饬慵、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省委、省政府明确的4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共对19人进行提醒谈话、11人进行函询、10人进行诫勉、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全厅共提拔处级干部20人、交流20人,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完成机关机构改革,撤并2个内设处室,核减10名编制,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水利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全厅共有全国文明单位3个、省部级文明单位11个,其余均为省直或市级文明单位。

此外,水利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不断加强,6项成果获省级科技奖励;15个水利驻村帮扶工作组扎根基层,为当地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圆满完成了省政协1号提案办理。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群团组织建设、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均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二、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1.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创新飞跃,是关系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水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离不开水利支撑与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把水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个方面,体现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必须严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和保护。

2.准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时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作出“三去一降一补”战略部署,把加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列入补短板的重点内容,把重大水利工程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纳入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领域。我省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十分突出,不仅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而且防洪工程存在明显薄弱环节,供水配套设施也存在明显短板,严重影响了工程供给体系作用和效率的发挥。比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国家分配我省30.4亿m3指标,由于目前城镇公共供水管网配水能力仅为11亿m3,且老旧管网漏损率较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江水利用,必须针对薄弱环节,加快完善供水管网基础设施网络。

3.准确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将为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转型升级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水利既是协同发展的一部分,又是整体协同发展的基石。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融入协同发展,服务保障协同发展,努力在区域水利协同中提升发展水平。必须全面深化与京津水利部门的对接合作,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配,积极推进永定河等“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大力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地下水采补平衡,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上下游之间基于市场定价的水资源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地区间水生态环境效益共享、建设保护成本共担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解决好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

4.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基本方略,更是第一民生工程。贫困地区因水受困、因水成疾、因水致贫现象较为突出,水利扶贫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把增加人民福祉作为水利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饮水、用电、防洪、抗旱、农业生产、水土保持等重点问题,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开展水利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齐短板,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必须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等问题。必须把生态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生命线,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之路,让贫困群众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5.准确把握加快推进关键性改革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攻坚期,我们必须坚定改革信心,加大改革力度,统筹推进水利改革攻坚,不断提高水利改革的精准化、精细化、精深化水平。要加快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省市县乡4级的河长体系;要不断深化完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税改成效,促进节水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银行信贷政策和专项建设基金,通过PPP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要不断深化水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水权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各项改革措施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落实机制,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激发活力。

三、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兴水战略部署,扎实做好2017年水利工作

1.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1月11日,国家防总召开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年的气候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据预测,2017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区域性干旱和洪灾极端事件出现几率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全省水利系统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及时做好墒情监测和旱情趋势研判工作,加快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目前水库蓄水多的有利条件,优化水源调度,全力保人饮、保春耕、保春灌。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7·19”经验教训,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重点强化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防汛责任,加强新任领导和基层防汛人员业务培训,及早安排汛前检查,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紧修订各类应急预案、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灾后重建方案,加快推进农村饮水、防洪、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水毁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推进青塔、口上、大洺远3座中型水库和东川口、马会等12座小型水库,七里河、泜河等17处决口堤防,以及损毁的水文设施修复建设,确保汛前全部完成。要结合国家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积极推进8处重点蓄滞洪区审批立项和永定河泛区工程建设,抓紧完成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加快16条(段)中小河流治理和66个山区县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山前平原区和小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1月13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河北省重点区域防洪规划》,各地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和PPP融资模式,拓宽投资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提高防洪减灾保障能力。

2.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中央投资计划继续执行重大项目完成90%、面上项目完成80%以上的目标要求。近年我省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虽然年底均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但进度一直排位靠后。我们一定要深入分析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原因,找准症结,破解“瓶颈”,切实扭转被动局面。截至目前,中央已下达我省2017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7.15亿元,各地一定要加快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各类项目尽早开工。南水北调水厂以上输水配套工程已基本完工,承担城镇公共供水职能的石家庄、衡水两市水利部门,要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受水区其他5市和定州、辛集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2%、县城达到82%;要加快黑龙港地区9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建设,总结推广邢台市工业用水大户江水直供试点经验,积极开展廊涿干渠与北京南干渠连通、廊坊“北三县”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受水区市县要加快水源切换,完成国家下达的引江水量调度计划,力争多用引江水。引黄入冀补淀工程今年要完成剩余13.11亿元的投资任务,沿线市县要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尽快完成土地组卷工作;省引黄办要加强与河南的沟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问题;河北水务集团作为项目法人,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力争10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具备通水条件。要尽快完成双峰寺水库收尾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竣工蓄水;加快推动乌拉哈达、邢台青山、邯郸茅岭底等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确保200万人稳定受益;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0万亩,大力开展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年内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整合水利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统筹推进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支援等水利扶贫工作;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做好阜平县避险解困工作。

3.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经过近年的不断探索,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试点工作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验收。但从总体情况看,我省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仍然比较薄弱,监控能力相对滞后,必须进一步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要抓紧制定省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控指标体系,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完成市县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进一步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继续做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深入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和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加快节水新技术应用和推广,推动以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的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创新发展节水型产业,鼓励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建成一批节水机关、企业和社区。完成2016-2020年分年度限制纳污红线考核指标分解,组织开展水功能区划修订工作,加大水功能区监测力度,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成184个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核实和24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检查评估,建立完善数据库。继续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改造提升省级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完成11处大中型灌区渠首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国家、流域和省、市、县5级贯通应用能力。做好水利改革发展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准备工作。

4.持续修复改善水生态水环境

2016年年底,中央召开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的意见》。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大力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持续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面完成2016年度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和超采区灌溉机井关停工作,加强地下水监测运行管理和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压采效果和能力评估,做好3年试点总体考核准备工作,统筹谋划好2017年度压采项目。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京津风沙源水利项目等工程,年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以上。按照国家3部委印发的《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统筹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与修复、水源涵养与生态建设、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逐步恢复永定河生态系统,要细化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并下达到相关市县,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层层推动落实。继续支持白洋淀、衡水湖生态修复,加快滦河、滹沱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实施。强化京津冀水利协作,张家口、承德两市要进一步做好密云水库上游5县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作,年内完成300km2治理任务;唐山、承德两市要督促迁西、兴隆、宽城3县加快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清理任务。要做好邯郸、邢台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验收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监督管理,继续抓好7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

5.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今年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水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更加繁重。要把建立河长制作为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尽快出台省级工作方案,争取与国家第一批8个试点省份同步推进实施,围绕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研究制定河长名单公告、河湖管理会议、河湖信息共享、工作督查、绩效考核评价、河湖管理奖惩等6项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省级管总、市县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逐步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市县要把实行河长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要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严格执行“五高五低”税额标准,完善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农业超限额水量征税工作,抓紧出台《农业用水限额标准及水量核定工作办法》、《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要加快水权水价改革步伐,各市县要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抓好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水权交易;要落实好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强化农业水费收缴管理,确保春灌时115个地下水压采试点县全部落实水价改革政策,年底前改革面积累计达到1250万亩。要用足用好过桥贷款、开发性金融、专项基金等金融政策,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设施建设渠道,破解水利建设融资难题。要抓紧完成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验收,加强以废弃井为重点的取水井规范化管理,启动重点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全省大中型水库淤积测量和控制运用指标修正。

6.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力度

依法治水管水是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年内争取出台《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等涉水法规规章。要扎实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完善与公安、司法、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从严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协调推进省际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妥善处置以水库移民为重点的信访问题,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要突出抓好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河道非法采砂司法解释,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归口,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实现阳光透明便民高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有效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互之间职责交叉、偏离公益目标等问题,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活力。

7.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2016年年底,我厅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136个,这些隐患不可忽视、不可小视。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把安全生产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坚持“管行业要管安全,管业务要管安全,管生产要管安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落实责任,做到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安全相协调,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站管理、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信息报送和处置等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8.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

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都对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全省水利系统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兴水惠民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制度;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对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紧盯不放、常抓不懈。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项目审批、计划安排、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 完善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对水利基层单位、社团组织的监管,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各个环节。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对“极少数”严查严办,又要对“大多数”保持“零容忍”,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厅直单位巡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查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不断提高巡查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此外,要着力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水利人才能力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扎实做好水利新闻宣传、离退休干部服务、水利群团组织建设、驻村帮扶、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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