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的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研究

2017-06-19 15:48郭志栋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资源型发展

郭志栋

(山西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的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研究

郭志栋

(山西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经济新常态下的资源型地区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依赖煤炭、钢铁等资源型产业维持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维持、依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思维方式遇到挑战、依托低劳动力成本要素的发展动力不可持续,由此导致的居民收入提高面临诸多困难。对此,应发挥“制度红利、资源红利、创新红利”的协同作用,为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并且通过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公平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为城乡城居民收入提高提供保障。

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劳动报酬提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参见http://news.china.com/focus/135/11174708/20151103/20683724_all.html#page_2。然而,经济新常态下资源型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对此,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构建公平合理的财富分配体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一、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居民收入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195元和11422元,分别是1978年的91倍和85倍。但资源型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不仅增量有限而且增幅较窄,严重制约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分配率低

劳动分配率是企业增加值中人工成本所占的比重,反映到地区生产总值上就是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是衡量初次分配公平公正的重要指标。分配率数值越高,则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越高;反之则低。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总体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持续下滑,下降到2007年39.74%的历史低点,随后逐年上升,到2015年达到47.9%,低于发达国家50%-60%的水平。而资源型地区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高低不齐,山西、黑龙江、辽宁低于北京、广东、浙江等发达省市,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内蒙古、河北、甘肃则较高(见表1)。这充分说明,我国资源型地区,特别是经济增速较低的资源型地区,其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比较低的,也就是说,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劳动报酬份额偏少,而其他所得所占比重偏高。

表1 劳动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较(%)(2015年)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各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数据计算得到。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慢

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重要指标是可支配收入增幅的快慢。其增长幅度越快,说明所在地区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大;其增长幅度越慢,说明所在地区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小。纵观资源型地区省份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其增速均处于较慢水平,低于经济基础好、产业结构优、发展动力足的地区。山西、河北、吉林、内蒙、辽宁五省份中,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低于北京、重庆、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上,经济发达地区都在8%以上,资源型地区增幅普遍在8%以下,只有河北省略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上,资源型地区最高是河北的8.5%,吉林最低仅有5.1%,而经济发达地区均在9%以上(见表2)。

表2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较(%)(2015年)

资料来源:2015年全国及各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示该数据没有统计。

(三)人均消费支出低

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息息相关。2012年以来,资源型省份人均消费性支出呈持续上升态势(见表3),但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辽宁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4),反映出资源型地区居民整体消费水平较低。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山西省的1.34倍、河北省的1.21倍、吉林省的1.14倍、黑龙江的1.17倍,分别相差5594.1元、2681.7元、1948.8元和2309.9元。在食品烟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方面,除辽宁省外,其余省份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在衣着支出上,吉林省、黑龙江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保健上,除山西省外,其余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还是受制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导致资源型和重工业占比较重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较低。

资料来源: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表6-19。

表4 2015年资源型省份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较 单位:元

资料来源: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表6-20。

二、资源型地区居民收入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总量增速放缓,可分配“蛋糕”变小

自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和“四降一升”的困难时期。传统的以资源为核心的低层次比较优势和投资规模扩张的方式对增长的效应开始出现递减趋势*魏礼群:《经济发展战略》,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7页。,导致资源型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放缓。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最慢的地区是吉林、河北、上海、北京、黑龙江、山西、辽宁,分别为6.9%、6.8%、6.8%、6.7%、6.1%、4.5%、-2.5%。其中,黑龙江、山西、辽宁的经济增速低于全国整体的经济增速*新浪网:《2016年GDP增速排名:重庆居首达10.7% 辽宁负增长》,参见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7-02-07/doc-ifyaexzn9201500.shtml.,除北京、上海外,其他地区基本上都是资源大省或重工业占比较重的地区。具有来说:

1.需求侧刺激的边际效应不断递减,投资拉动经济作用下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一直都倚重投资的推动作用,资源型地区更是如此,依靠资源的先天优势,政府和民间投资在GDP中占有较大比重,这是由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思维导致的,依靠行政指令性政策、措施来实现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本来应有所转变的发展模式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政府反而愈来愈依赖于投资拉动经济。如山西省2013、2014连续年投资超过万亿元,2015年河北省、黑龙江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完成29448.3亿元和56200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4%、9.8%。煤炭、钢铁等资源型行业进入发展瓶颈,煤炭市场进入“爬坡过坎”的艰难发展阶段,煤炭价格急剧下降,煤炭行业利润增幅大幅跳水。

2.产业结构失衡,接续产业发力欠佳。主要的表现就是“重重轻轻”、服务业发展滞后,三次产业之间结构不协调问题非常突出,产业结构重型化和产品初级化特征十分明显,导致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严重依赖二产,一、三产业对经济拉动作用有限。近年来,山西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三次产业结构、工业结构、经济结构都在调整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占比分别达到12.8%、8.6%*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 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2016年10月22日,参见http://www.shanxigov.cn/xxgk/xwzx/zwhd/201610/t20161022_255342.shtml.。新动能加快成长,但还未成为主要动力,短时间内无法代替煤炭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煤炭工业在山西省工业中占比仍然很大,2016年上半年,煤炭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2.3%。*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西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访谈》,参见http://www.shanxigov.cn/hdjl/zxft/201608/t20160825_245748.shtml.河北省发布《河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6-2018年)》,重点投资推进重大技术装备、高端材料和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等产业发展,以期改变这一局面。

3.非农产业发展滞后,收入拉动作用较差。资源型地区和省份的非农产业都是以煤、焦、铁初级开采和加工为主的初级产业,近几年发展并不顺利,真正能促进农民增收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尚未形成规模;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加之市场价格波动,农民增收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加之本地就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无法发挥应有的就业和增收带动作用;农村从业人员素质低、转移慢、就业难。一系列的问题使非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稳定,带动辐射能力相对较弱,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仍然没有保障。

(二)收入分配体制约束,“蛋糕”分配不均

1.初次分配中资源要素收益“侵蚀”劳动要素收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共同构成参与分配的要素。在资源型企业中,劳动要素收益受“侵蚀”的情况非常明显。如《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规定省、市、县的采矿权价款收益分配比例为3:2:5,国务院《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规定中央和地方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益分配比例为1:4,生活在矿区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被排斥在参与收益的主体之外,无法享受资源带来的经济价值,导致的结果是资源收益被政府、企业占有绝大部分,劳动者只分配到很少的一部分,出现挥金如土的“煤老板”等现象也就不足为奇。

2.二次分配中民生问题欠账仍然突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由于未能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比例,导致政府相应公共服务支出较低。2015年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约为23%,低于发达国家15~20个百分点。无论是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还是从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率来看,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都不算高*宋晓梧:《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二次分配应缩小一次分配差距》,参见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j/2016/07-25/7950016.shtml.。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和工作服务能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尽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二次分配应缩小一次分配差距的功能。

(三)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各收入组成部分均偏低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构成。近年来,资源型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居民收入主要依靠工薪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比最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5)。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1元,只有内蒙古超过这一水平,其余山西、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在17000元上下,差距最大的山西省只有16538.3元,差值3628.8元。从结构上看,山西、河北主要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吉林、黑龙江以转移净收入为主。这充分说明这些地区居民财富基础薄弱,民富问题较为突出;山西、河北的经营净收入占比、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居民自主创业、个体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不足。

表5 2014年资源型省份与全国居民收入结构比较 单位:元

数据来源:具体数据来自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表6-18;各占比由计算所得。

三、资源型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的路径选择

资源型地区转型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是科学定位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通过发展思路转变、投资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发展动力创新,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拓展渠道、打开路子、奠定基础。

(一)依靠“市场体制红利”,深化资源型国有企业改革

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改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资本市场力量,让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自由组合、自由配置,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适应力。

1.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探索符合资源型国企特点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鹤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上指出。,在防止资源型国企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和保证参股民资的分红权、话语权、决策权的基础上,通过“因企施策、一企一案”,积极引入市场非国有资本参与企业主辅分离、厂办大集体、剥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改革,激发国有资本市场潜力,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此外,鼓励国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企业,不断扩大国有煤炭企业的经营领域。

2.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择机制。当前,煤炭资源型国企并未建立起良好的管理经营机制,缺乏职业经理人的参与治理。如山西省属五大煤炭企业的干部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由省委组织部或省国资委考察任命的干部涵盖从决策层到管理层的企业干部,并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待遇,机制不活、体制僵化、管理死板等问题始终困扰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公开遴选专业经理人进行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是煤炭等资源型国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3.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由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没有真正做到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许多的权利、责任、利益并没有清晰的边界划分,应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职责定位、监管边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高度融合,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

(二)挖掘“资源要素红利”,夯实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1.深化产业互补性和协调性,做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两大文章

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煤炭、钢铁作为优势产业,要抓住国家去产能、去库存,降量提质的重大战略机遇,全力推进“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科技革命、管理革命”。在突破技术水平低、产品价值低、质量效益低等瓶颈制约上下功夫,引导、支持煤企、钢企引进行业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加快冶金、焦炭、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使资源型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发展新兴潜力产业。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转型发展成功的经验,结合各资源型地区的自身优势及经济转型特点,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等新型战略性高端产业,在行政管制、税收差别、收益分享等方面进行创新,帮助转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融合。同时要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灵敏度,防止形成新的产能过剩,从而真正解决资源型地区转型中产业接续的难题。

2.强化产业特色性和品牌性,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积极构建品牌宣传平台,打造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区域特色品牌。一是深耕细作,提升现有品牌价值。如山西省可重点扶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山西品牌,如中国醋都——太原清徐、中国玻璃器皿之都——晋中祁县、中国锻造之乡——忻州定襄。这些行业产品都具有较好的口碑基础,通过企业整合、创新,积极解决其面临的资金短缺、人才匮乏、技术落后等共性问题,加大科研投入,延伸产业链,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重塑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二是开拓创新,加强创新优势品牌产品。“山西刀削面”、“吉林杂粮杂豆”、“吉林大米”、“内蒙古农畜产品加工”都是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在对外宣传、提高定位、品牌打造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可借鉴兰州牛肉拉面、重庆小面、沙县小吃在品牌培养、品牌建设、品牌宣传上的成功模式、路径、做法,通过制定行业标准,优化生产流程,树立标杆企业,在技术创新、企业融资、市场开发等方面积极支持行业发展,打造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品牌。

(三)探索“科技创新红利”,扭转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技术创新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80%。资源型地区经济要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科学发展,摆脱重工业为支柱的发展模式,必须依赖创新力的持续推动。

1.摒弃资源驱动的惯性思维,培育践行创新驱动观念

惯性思维是指人们习惯性地循着以前的、固有的思维理念思考问题。一直以来,资源型和重工业为主要产业结构的地区的多级政府官员、资源型企业形成了依赖煤炭、钢铁等资源发展经济的思维定势,在经济下行时期仍然把希望寄托于煤炭、钢铁市场的复苏与好转。尤其是2016年下半年煤炭市场一定程度回暖,一些地方政府似乎又看到了希望。然而事实已经证明,不转变传统挖煤炼钢的粗加工方式和粗放增长模式,只有死路一条。这是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必须要跨越的思想门槛,政府和企业必须破除“吃老本”、“吃资源”、“吃生态”的传统经营和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33页。,通过培育践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思维,走出一条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有质量发展的道路。

2.依靠技术创新与进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邓小平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7页。。一是充实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山西省要依托科技创新城的建设,积极出台落实人才引进和创新激励各项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基础和引领作用。在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合作机制。二是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载体,是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节点。而资源型省份的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投入不足、能力不强,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也不高。2014年,山西R&D经费投入排第20位,比上年下滑1位;经费投入强度排第16位,与上年排位相同*《2014年山西省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参见http://www.stats-sx.gov.cn/tjsj/tjgb/ndgb/201512/t20151230_38917.shtml.,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必须切实加强科研投入,提高科研能力,走出一条以科技创新促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促经济转型的特色资源转型发展之路。

(四)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让资源型地区人民共享转型成果

1.建立合理的资源收益共享机制

完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是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突破口”,要从根本上理顺政府和企业、企业和职工、煤矿和农民之间的资源收益分配关系,让资源开采地区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资源开采红利。一是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这有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二是建立职工和企业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民主参与、集体协商、员工持股等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三是完善资源型地区农村农民参与煤矿资源利益分配体系。煤炭资源开采要以保障资源型农村和农民在资源占用、使用和分配中的参与权为前提,实现资源开采对农民的合理补偿。

2.健立完善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化解社会矛盾、抵御社会风险的重要“防火墙”。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特别是针对煤炭企业欠缴社会保险问题,应出台专门措施予以解决;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标准,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衔接,切实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在校贫困大学生等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

3.拓展规范的投资理财增值渠道

一是创新金融管理体系,让群众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在通过利息、出租房屋收入的基础上,多样化拓展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客户的不同资产情况提供全方位的理财产品,注重针对普通家庭特别是财富较少人群的理财业务*吴卫星、张琳琬:《家庭收入结构与财富分布:基于中国居民家庭微观调查的实证分析》,《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群众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近年来,以房屋回扣、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等“创新”的非法集资情况越来越多,国家应加大打击力度。三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承包地拥有长期物权的前提下,保障农民在土地、住房财产、宅基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方面的权利。

4.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富民强省的基本途径。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的准入门槛,改善创业环境,扩宽创业渠道,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同时,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高其经营水平,带动城镇就业率的增长和财产性收入增长。二是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通过出台强农惠农政策、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经营、拓展经营范围、引进新品种等方式来降低风险,实现由过去粗放、单一的农业经营向高效益、多元化经营模式逐步转变。三是通过开展“农企对接”、“农超对接”等农产品直销活动,减少中间交易环节,降低农民承受的市场风险,提高农民的实际收益。

(责任编辑:曹守新)

2017-03-10

郭志栋(1985—),男,汉族,山西昔阳人,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本文系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劳动报酬提高研究”(项目编号:2014243)、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山西转型跨越发展中的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QN-2014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F291.3

A

1003-4145[2017]06-0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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