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群体的新特点

2017-06-24 14:23李洪曾
江苏教育研究 2017年16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

摘要:围绕反映父母社会经济地位的学历、职业和家庭收支三项内容,对12000余名3~18岁儿童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现状的调查发现: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职业层次和家庭经济状况的不断提高和改善,是近10余年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群体的变化趋势;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职业层次与家庭经济状况三者相互之间,以及各自与儿童个人特点、儿童父母特点和家庭特点之间存在联系;家庭经济状况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和自身参与指导活动的程度。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儿童父母;社会经济地位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6A-0016-06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中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遇到了新的问题,对指导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1]研究已经表明,父母对孩子进行的家庭教育与父母的自身特点有关。

由儿童父母的学历、职业和收入等构成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影响家庭教育的家长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父母社会经济地位与儿童发展关系的专题研究已有不少;对家庭教育进行的许多全国性大型调查也往往将家长社会经济地位设置为前置变量之一;父母社会经济地位以家庭教育为中介影响儿童发展已经被许多研究者所重视[2][3]。然而,以家庭教育指导作为背景来研究家长社会经济地位的发展趋势和家长社会经济地位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影响,尚显薄弱。认识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的新特點,是新阶段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研究利用中国儿童中心2012年在全国六省市对12000余名3~18岁儿童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现状调查时获取的数据,以儿童父母的学历、职业和家庭收支三项指标为核心变量,对儿童父母社会经济地位的现状、趋势及其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由此获得对新时期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群体特点的认识。

一、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

1.儿童父母学历的现状与趋势

如表1所示,分年龄段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从高中段、初中段、小学高段、小学低段到幼儿段,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随儿童年龄段的下降而逐级提升,幼儿段儿童父母的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22.7%和24.1%,高中以上学历比例高达77.1%。

儿童父母学历随儿童年龄段下降而升高的现象,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父母群体学历水平不断提升的趋势。可以认为,儿童父母学历层次的提升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变化的特点。

2.学历与其他自身特点的关系

如表2所示,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与职业层次、收入层次和业余活动之间存在联系。其中,与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家庭收支状况以及业余忙于进修事业、亲子游戏和辅导孩子功课之间呈现具显著性意义的正相关,与职业为工人农民和商业服务业人员、业余忙于家务和成人娱乐之间呈现具显著性意义的负相关。可以认为,儿童父母学历层次愈高,他们的职业层次、收入层次和业余教育投入程度也愈高。

3.学历与家庭教育状态和参与指导状况的关系

如表3示,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与家庭教育水平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水平存在联系。具体而言,儿童父母的学历水平与家庭教育中家长的观念态度、教育方法、教育要求、家庭环境氛围的创设以及家庭教育的总体水平之间存在具有显著性意义的正相关;与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参与性、积极性、主动性和主体作用的发挥也存在具有显著性意义的正相关。儿童父母学历层次愈高,家庭教育的状态愈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参与程度愈高。

二、儿童父母的职业层次

1.儿童父母职业的现状与趋势

如表4所示,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从高中段到幼儿段,儿童父母职业为工人农民的比例逐段下降,为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逐段上升。幼儿段儿童父母中,工人农民、干部管理人员、商服人员与个体户和专业技术人员4类主要职业的比例分别为24.1%、17.6%、22.5%和22.9%,其中工人农民的比例比全体儿童父母低12.3个百分点;干部管理人员、商服人员与个体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率分别比全体儿童父母比例高出2.6%、3.2%和6.3%。从各年龄段儿童父母四类职业分布状况看,不同职业间的差距随年龄段的下降而缩小,到幼儿段,儿童父母四类职业的比率已经趋于接近。

可以看出,从高中段到幼儿段,儿童父母的职业层次存在逐级上升的现象。可以认为职业层次的提升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群体变化的特点之一。

2.儿童父母职业与其他自身特点的关系

从表5—表7数据表明:儿童父母的职业类别与儿童家庭居住特点,儿童父母的年龄、是否独生子女、学历层次、业余主要活动以及家庭的结构类型和收支状况之间存在联系。具体表现为:

(1)职业为工人农民的儿童父母与其他父母相比较:未外出务工的比例较低,子女中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比例较高;平均年龄较大,其中80后出生的比例较低;自身为独生子女的较少;学历层次较低;业余主要活动中忙于进修或事业、亲子游戏和辅导孩子功课的较少,而忙于家务和成人娱乐的较多;家庭的结构类型中,主干家庭较少,而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较多;在家庭经济状况上,收支状况较差,其中困难的较多而有剩余的较少。

(2)职业为商服人员与个体户的儿童父母与其他父母相比较:未外出务工的比例较低,子女中流动儿童的比例较高而留守儿童比例较低;儿童父母的年龄较小,80后出生的比例不低;学历层次不高;业余主要活动中忙于家务的不多;家庭的结构类型中,单亲家庭和核心家庭比例不高,主干家庭较多;在家庭经济状况上收支状况不差,其中经济困难的不多而收支有剩余的不少。

(3)职业为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儿童父母与其他父母相比较:子女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比例都较低;儿童父母年龄都比较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中80后的比例较高;自身为独生子女的比例都较高;学历层次都较高;在业余主动活动中,忙于进修或事业和亲子游戏的比率都较高,而忙于家务都较低,其中干部管理人员忙于辅导孩子功课的较多,专业技术人员忙于成人娱乐的较少。

3.儿童父母职业与家庭教育、参与指导活动的关系

表8显示,儿童父母的职业与其家庭教育状态之间存在联系,儿童父母职业不同,其家庭教育状态不同:(1)职业为工人农民的儿童父母,家庭教育总体状态较差,其中观念态度、教育方法、教育要求和环境创设四方面都表现较差,而教育要求和环境创设的劣势更为明显。(2)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儿童父母,家庭教育总体状态较好,其中观念态度、教育方法、教育要求和环境创设四方面也都表现较好,而在教育方法、教育要求和环境创设上的优势更为明显。(3)职业为干部管理人员的儿童父母,家庭教育总体状态较好,教育要求和环境创设表现较好,其中在环境创设上的优势更为明显,但观念态度表现较差。(4)职业为商服人员与个体户的儿童父母,虽然在家庭教育总体状态上没有显露出特别之处,但是在教育要求上对孩子比较严格。

可以看出,从事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等职业的儿童父母,家庭教育的水平较高;而从事工人农民等职业的儿童父母,家庭教育状态水平较低。

表9显示,儿童父母的职业与其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状况之间存在联系,儿童父母的职业不同,其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状况不同。具体表现为:(1)职业为工人农民的儿童父母,参与指导活动的总体状况较差,而且其中参与的“经常性”“认真程度”和“主动性”都较差。(2)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儿童父母,参与的总体状况较好,其中“经常性”“认真程度”“主动性”和“主体作用的发挥”的表现也都较好。(3)职业为行政管理人员的儿童父母,参与的总体状况较好,其中“经常性”“主动性”和“主体作用的发挥”也较好。(4)职业为商服人员与个体户的儿童父母,虽然参与的总体状况并无特别之处,但“主体作用的发挥”较差。可以看出,具有较高职业层次的父母,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状况较好;而职业层次较低的父母,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状况较差。

研究者认为,家长职业层次的提高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幼儿家庭的经济状况

1.幼儿家庭收支状况的现状与趋势

表10—表12的数据表明:(1)从高中段到初中段,再到幼儿段,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比例在降低,“收支平衡”“稍有剩余”和“比较富余”的比例在增加,家庭收支的总体状况得到改善。(2)与中小学段相比较,幼儿段“比较困难”的比例下降了8.2个百分点,“收支平衡”“略有剩余”和“比较富余”的比例分别上升了2.4、4.8和1.1个百分点。(3)幼儿段家庭收支有剩余的比例高出中小学段5.8个百分点,卡方检验结果发现,这一差别具有显著性意义。

可以认为,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群体变化的特点之一。

2.家庭经济状况与儿童父母自身特点的关系

表13数据表明,不同经济状况家庭的儿童父母与其他家庭儿童父母相比较,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中:

(1)在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家庭中:儿童是独生子女和跟父母同住的比例较低;而跟祖辈同住、为随迁流动儿童或留守子女的比例较高。儿童父母出生年代为80后、为独生子女、有较高学历层次,职业为干部管理人员、商服人员与个体户、专业技术人员,业余忙于进修或事业、亲子游戏和辅导孩子功课的比例较低;而年龄较大,职业为工人农民,业余忙于家务和成人娱乐的比例较高。家庭结构类型属于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例较低;而属于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的比例较高。

(2)在收支平衡的家庭中:儿童是随迁流动儿童的比例较低,是独生子女的比例较高。儿童父母年龄较大,学历较高,职业为干部管理人员,业余忙于成人娱乐和亲子游戏的比例较低;而出生于80后,职业为工人农民、商服人员与个体户,业余忙于家务的比率较高。家庭结构类型中单亲家庭的比例较低。

(3)在收支有剩余的家庭中:儿童跟祖辈同住、为随迁流动儿童或留守儿童的比例较低;而为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的比例较高。儿童父母年龄较大,职业为工人农民,业余忙于家务的比例较低;而是独生子女,学历层次较高,职业为干部管理人员、商服人员与个体户、专业技术人员,业余忙于进修与事业、亲子游戏和辅导孩子功课的比例较高。家庭结构类型中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比例较低,而主干家庭的比例较高。

3.家庭经济状况与家庭教育、参与指导状态之间的关系

表14的數据显示,家庭收支状况与家庭教育总体状况之间存在具显著性意义的正相关,具体表现在家庭收支状况与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法、教育要求和为子女成长而进行的环境创设上,其中与环境创设的相关程度更高。一般情况下,家庭收支状况比较好的家庭,父母对孩子采取的教育方法较好、教育要求较高,也较重视为子女成长而创设良好环境氛围。

表15数据显示,家庭的收支状况与儿童父母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状况之间存在联系。家庭收支状况与儿童父母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经常性”“认真程度”“主动性”“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参与活动的总体状况之间,存在具有显著性意义的正相关,其中与参与指导活动“经常性”的相关程度更高。一般情况下,家庭收支状况较好的家庭,儿童父母参与活动的状况也较好。

研究者认为,家庭收支状况的改善将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良好的基础。

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者建议“十三五”期间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应注意:

1.提升指导层次。儿童父母的学历层次、职业层次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家庭教育指导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基础。建议根据现实状况,适当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目标要求、增加指导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指导过程的互动性,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整体层次。

2.开展分类指导。指导者对象的差异性在儿童父母的学历、职业和收入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儿童父母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别已经影响了儿童父母家庭教育的水平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程度。建议对学历层次、职业层次和收入层次不同的儿童父母,在指导目标、指导内容和指导形式上提供不同的指导服务,满足家长对指导个性化的期盼,将家庭教育指导向深层推进。

3.发挥主体作用。随着儿童父母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业余活动中亲子活动的投入,在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参与性、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指导,而积极主动参与指导活动;不再全盘接受指导的内容,而希望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再甘当指导的客体,而愿意担当一部分指导任务。在新阶段中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应该是深化家庭教育指导的努力方向。

注释:

①对中小学段与幼儿段家庭在家庭收支有无剩余的人数分配进行了卡方检验,此处为通过检验获得的显著性p值。

参考文献:

[1]李洪曾.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家长抽样调查[M]//中国儿童中心.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状况调查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周皓.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教育期望、亲子交流与儿童发展[J].青年研究,2013(3).

[3]王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青少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家庭教育支持的中介作用[J].教育科学研究,2016(9).

责任编辑:杨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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