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爆炸武器类藏品的鉴定

2017-08-04 07:41刘守华
文物天地 2017年6期
关键词:炸弹藏品武器

刘守华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爆炸品是近现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之一。以抗日战争为例,日本侵略者制造和投放了大量的杀伤性爆炸物,时至今日,我们还经常听到在某地发现日军遗留下来的炮弹、地雷等爆炸物的新闻。中国人民为了抗击侵略,也制造和运用了爆炸物(如胶东地区著名的地雷战),为抗战胜利做出了贡献。此类可爆炸武器类遗存物,既是战争发生的直接产物,也可以反映当时敌我双方的武器装备水平,对于研究近现代战争及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确认为近现代文物暨革命文物。从文物保护的角度讲,应当快速积极主动地去搜集、存储、保护研究和充分利用展示。

目前,国有收藏机构及民间收藏的可爆炸武器类藏品主要有手榴弹、地雷、炸弹、子弹、枪榴弹、雷管、炮弹、炮体、铳子等。部分藏品虽然时隔数十年,仍然保持了爆炸性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允许个人保存,因此,流传于民间收藏的数量较少。另一方面,一些复制品、伪造品、冒充物、道具、模型、模具、教具、训练用物等虚假赝品滥竽充数,出现在旧物市场与民间收藏者手中,混迹于近现代文物之列。尤其是部分影视作品,为博人眼球,臆造离奇情节,混淆视听,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因此如何破解及评估甄别可爆炸武器类藏品,成为当前要解决的实际课题。

对于可爆炸武器类藏品的鉴定大概分三个步骤:首先是抓住最大破绽,排除赝品和非文物;然后再弄清收藏物和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关系,在历史事件中起到的作用;最后要了解收藏物是怎么流传下来的,这也是辨别真伪的重要方法之一。

可爆炸武器类藏品的最大特点是不可能有完整的体型结构和整齐美观的表体外貌,绝大多数是残缺不全、结构零散、不规则的几何形体,表面污染、锈蚀、糟朽。因为凡是发挥应有功能的爆炸之后,都已“粉身碎骨”,化为烟尘碎块,散落在恶劣的环境中。现在遗存下来完整的型体,判断为没有经过发射引爆的,数量极少。其中,更极少数是经过发射、引爆,而没有爆炸的“臭弹”、“臭子”,或因故障没有爆破的,有确凿根据,系某战役战场某人所造、所用的,可以定为近现代文物暨革命文物,情节跌宕、造型奇特、存量稀少、发现发掘过程艰辛的可以定为一级品。某战役战场、场合爆炸的残体碎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定为文物。

下面,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对部分种类的可爆炸武器类藏品进行分析,其中多以抗战文物为例。

1.手榴弹。没有爆炸过的手榴弹,必须有木柄、保险盖、拉火环、火帽、导火索、雷管、炸藥和能装炸药的铁质弹壳。即便是拆除了雷管、炸药,保险盖、拉火环丢弃,仍应留有装置的痕迹,木柄应当是空心的,弹壳应当是高碳易破碎的铁质,壳内有装置炸药的空间。缺少或没有这些要件,就不是真正的手榴弹,如日军用训练实心手榴弹,有的是铁铸的,有的是混凝土所制,外表涂成绿色或灰色[1]。除了少数的训练弹外,有一些铅铸弹壳空间狭小、实心木柄、没有要件结合痕迹的制造物冒充手榴弹,实际上是训练展示品、道具、玩具等用物。

2.地雷。地雷是中国古代兵器制造家发明的具体运用火药的一种爆炸性武器。近期在民间与旧物市场涌现出数量可观的各种地雷的空躯壳,持有者声称是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时期的产物。除了极少量确实是当时的产物外,绝大多数是近期仿制的冒充物,没有文物价值。这些冒充物的最大破绽是缺少和没有构成地雷的要件。尽管当时地雷有踩雷、挂雷、拉雷、水雷等品种,外壳有铁质、石质、陶瓷、硬竹木等,炸药的成分也较多,但总体构造比较简单,还没有构造复杂的蝶雷、遥控雷。简单的要件是,一要有引发炸药的装置(导火索及机件)痕迹和位置,二要有装置炸药的足够空间,三要有坚硬物料能爆裂的外壳。细看这些冒充物,有的是铅锡铸造,胶泥、木质的外壳,口径狭小无法装导火装置的雷壳,陶质渗水的水雷,一块脸盆大的鹅卵石上仅有直径2厘米的柱体空间(装不了炸药),牛皮纸糊的挂雷,竹质筒状的踩雷等等。稍加审视,就能抓住破绽。

3.常规炸弹。抗日战争期间,常见的炸弹有空投、发射、深水和定时等种类,各个种类中又有不同的型号。这些炸弹是近现代军事工业的制式产物,科技含量高,制造工艺复杂,结构型体要求高。其中,用飞机投掷的较多。由于威力大的原子弹与深水定时炸弹无法收集,不可能流散在民间。能够留下被收集起来的一般是没有爆炸的中小型空投炸弹,或是一些爆破后的碎块残片。未爆炸的炸弹被发现以后,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发掘、收集、拆除引爆装置,并由公安部保管部门负责处理。民间拆除储存是危险和非法的。现在民间收藏的炸弹大多是假冒制造物和模型物,其型体特征、质料、结构、制造工艺等多方面存在破绽。如小型纺锤体形空投炸弹,有些造假者用直筒高压钢制储存瓶截成弹体,再焊接上超大不合格的多条羽翅,根本没有引爆触发装置,表体光滑洁净,没有埋藏储存的锈蚀污染痕迹等多方面特征。

4.另类炸弹。二战时期,日本制造了一种用“和纸”制作的纸质气球炸弹,作为攻击美国国土的杀手锏武器,被日本认为是“使美国除阿留申群岛外,本土上遭受战火的唯一武器”[2]。据相关资料介绍[3],该“气球炸弹”的外壳用600多张“和纸”蒟蒻浆糊裱而成。部分球体直径10米,总重量约2000公斤,内装15公斤炸药、4公斤燃烧物及运行引爆装置。从1944年研制成功到1945年共生产一万颗,其中9300颗从日本北茨城市、千叶县一宫和福岛县勿来三个地方发射放飞,通过释放悬挂在底部的120个沙袋使其一直保持在地球大气圈平流层,借助西风带以时速200公里的速度漂洋过海,但具体效果不详。该“气球炸弹”只存在传说记忆与文献资料之中,未有公开资料显示是否遗留下来炸弹实体。“和纸”中的“细川纸”已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炫耀“和纸”的功绩及其他目的,可能要再制造一些纸质“气球炸弹”,出现在一些场合,颇能迷惑人。不过其破绽很容易捕捉,那就是外壳特点以及内部结构空虚,无危险爆炸物。

近现代战争中,除直接爆炸伤人毁物的炸弹外,还制造和发射了若干通过爆炸后产生的能量和喷射物达到目的的炸弹,如空包弹、信号弹、宣传弹、燃烧弹、毒气弹、催泪弹、烟雾弹、细菌弹、凝固汽油弹和不知名的另类炸弹。另类炸弹爆炸后释放的能量和喷射物、喷散物,除极少量传单外,绝大多部分早已灰飞烟灭,无法收集,没有遗物存在。由于特殊条件和原因,保存下来的没有发射过的极少量弹体和发射设备,其外观表体上的标识物,基本上是外文和符号代码,个别的有一两个日文汉字,能够识别的人极少,一旦被确认清楚类别品种,就不会再流散到民间。但随着对战争、武器研究的加深,收集范围的扩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市场上会出现这类炸弹的冒充物、伪造物或道具,需仔细辨别。

5.子弹。子弹也叫枪弹,用于手枪和步枪发射弹体,体型较小,由铜质弹筒、底火、发射药和弹头等构成。子弹种类较多,有普通弹、曳光弹、燃烧弹、穿甲弹等;有时专指弹头,弹头又有普通弹、达姆弹、特殊用途等不同种类和型号。现在民间大量收藏的是步枪和手枪发射的普通子弹,绝大多数去掉发射药,仅保留弹头和弹筒,弹筒底部没有发射痕迹,弹筒是黄色铜质的,圆锥弹头内有铅锡填充物。虽说有一定的收藏、观赏价值,但除极少数有特殊情节、特殊经历的以外,都够不上文物。市场上出现最多的两种弹,一种是作为工艺品制造的子弹体(空壳),精美耐玩,可以当作装饰摆件,仅有商品价值。另一种是暗红色镀铜的弹筒,底部也都有发射痕迹,不过不是战争年代发射的,而是近期打靶练习造成的。

6.炮体和炮弹。炮体本身不是爆炸物,一是因常被复制成假体来演示、展示,作为道具、教具、模型出现在某些场合,被误认为真实炮体;二是因与炮弹直接相关,因此把炮体列入可爆炸武器类藏品。炮体就是大炮本体,近现代大炮按发射原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古代沿用的前膛炮,俗称土炮,如七星铳、虎蹲炮、神威炮、佛郎机、红衣大炮等,炮体由金属铸造而成。正常情况下炮体本身不爆炸,炮体本身必须具备能夠承受巨大爆发力的炮筒、有装置火药的足够空间、安置引信的孔眼、防止后坐力的能力等基本条件。而一些复制、仿造的炮体缺陷明显,有的是玻璃钢制的,甚至是木质的;有的没有孔眼或孔眼不通(不是因为锈蚀堵塞);炮口直径粗而短,仅有20厘米长;有的没有支撑双耳的位置;有的出现不应该有的膛线、简化字黑体铭文及喇叭口炮口等。另一类是机械型后膛炮。这种提法并不科学规范,主要是为了与土炮区分开来。机械型后膛炮就是近现代各国大量制造和运用的先进重型武器。现在收集到的仅是大炮的残旧框架、未发射的炮弹和发射后未爆炸的弹头,一般保存在军事机关和研究部门,极少数流到废品收购站,流散到民间的可能性不大。又因造假的技术难度和成本相当高,需求也不大,市场上不会出现纯伪造物,多是称谓、型号、年代上差异的冒充、编造的虚假物。它们的破绽在于缺少膛线,因为除滑膛炮外,凡机械型后膛炮必须有膛线(来复线),否则弹头出去就不会旋转直行。

[1]赫英斌:《二战日本陆军单兵装备》,北京艺术与科学电子出版社,2014年。

[2]魏励勇:《日本的炸弹气球》,《航空史研究》,1998年。

[3]冀勇:《日本二战期间用“和纸”制作“气球炸弹”》,《法制日报》,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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