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模式下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2017-08-14 02:18侯晓玲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27期
关键词:互联网+农民农业

侯晓玲

在信息、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是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其对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发展均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笔者认为,应将“互联网+”模式与农业经济发展相融合,以促进传统农业市场向规模化、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发展,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本文主要分析了“互联网+”模式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

在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支持下,我国农村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截止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648元,同比增长9.0个百分点。虽然农村经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当前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比较薄弱,水利设备设施比较陈旧,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和农业的增效。二是农业经济类型较为单一。当前我国大多数农业生产比较分散,种类也较为单一,生产规模也较小,质量普遍较低。此外,农业生产周期性较强,且极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也较弱。三是农民的弱势地位。大多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的农业知识及技能,获取知识的渠道欠缺,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科技化发展。四是农业生产成本高。近些年来,农业生产效益不断下降,而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材料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升高,大大降低了农村经济收入的增长速度。五是农业金融、科技等支持体系不够健全。土地流转、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体制等改革不到位,导致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

“互联网+”模式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平台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推动互联网模式仍面临很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完善的农村物流体系。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物流体系建设仍比较薄弱,各快递公司往往只能配送至市县一级,无法满足农村网民的网络销售及网络购买行为,农村网民只能借助中间商与大型的互联网平台对接,而中间商的加入会导致农民在经营行为中丧失了话语权及定价权,并且这种间接对接也会增加农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农产品竞争力的下降。

农村的互联网建设较为薄弱。由于地域的限制,农村的网络建设存在工程难度大、成本高、工期长等缺陷,导致农村互联网基础较低。此外,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互联网的应用意识及应用能力均不足,加之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农民对互联网的消费意愿及消费能力均比较低,严重影响农村互联网的发展。

“互联网+”模式下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为“互联网+”模式在农业经济领域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在“互联网+”背景下,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为发展农村经济制定具有戰略性、指导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战略规划。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及法规意见中,应鼓励农村互联网发展,以推进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在国家战略规划下,各省级、市级、县级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办法,为“互联网+农业”发展及农业销售、流通、经营、发展等环节提供便利。

积极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及“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对互联网的使用意向及使用率。第一,继续推进互联网、宽带“村村通”工程,积极研发出适合农村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互联网、宽带的村村通。第二,加大对智能终端的研发力度,智能终端设计应以操作简单、成本低为主,有利于提高智能终端在农村的应用率。第三,加大对农民互联网知识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农村市场主体的技术水平。第四,积极引进互联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互联网人才的引进及培养,积极培养引进互联网人才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使之成为既懂互联网,又懂农业生产经营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为“互联网+”模式在农村经济的推广奠定基础。

创新“互联网+农业”模式的监管方式。第一,努力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管理模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可将农作物的生产状况信息与生产区域的光照、湿度、温度等自然因素有机结合,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对大数据有效的整合,同时对整合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并将分析的结果应用于农业生产指导,从而实现农业活动向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第二,加强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尽量做到“从产到销”全程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实时资讯及交流平台,在平台中可以及时回答消费者的咨询,并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监管,从而实现与消费者“零距离”交流。第三,完善农业生产信息披露及共享机制。积极提升农业资源环境、生产要素、成本收益、供给需求等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农业信息的发布制度。第四,建立互联网一农业产业诚信惩罚机制。在“互联网+”模式下,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同时建立清晰的奖惩机制,以推动互联网一农业市场的长远发展。

建设多样化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多样化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解决“大市场与小农户”的供需矛盾,提高农民的收入及农业的收益,实现农产品流通率的提升。第一,鼓励各互联网平台借助自身的优势,积极进军农村市场,争取最大化的将无公害、独具特色的、优质的农业产品推向全国。第二,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电商平台。电商平台的信息流、资金流、产业链均应符合“互联网+农业”模式的实际,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对农产品进行推广及销售。第三,利用“大众创业”的发展契机,积极推进“一村一品”、美丽乡村、乡村旅游等项目,加速成果转化,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随着“互联网+”模式在农村经济领域应用的深入,应通过积极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互联网+农业”模式的监管方式、建设多样化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以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销售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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