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

2017-09-04 21:47夏异
决策探索 2017年16期
关键词:城镇化率协整云南省

夏异

基于2000—2015年的相关数据,运用ADF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对云南省城镇化与金融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研究。研究结果认为:城镇化建设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并且只存在单向因果关系。

一、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一)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借助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机遇,经济总量实现了快速增长,城镇化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年末,云南省全省常住人口为4770.5万,其中:城镇人口2148.2万,乡村人口2622.3万,全省城镇化率达45.03%,比上年提高 1.7个百分点。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31265元,比上年增长8.0%。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20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0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5.1∶39.8∶45.1调整为14.8∶39.0∶46.2。城镇化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有显著的作用,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云南省金融业支持城镇化建设现状分析

随着云南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发展也取得可观的成绩。金融作为资源配置的平台,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承担重任,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金融业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最大支持表现为投融资,并主要以贷款的方式支持着城镇化建设。第一,云南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分析。根据2000—2015年云南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数据可以看到近10年云南省城镇化建设投资的变化轨迹,由2000年投资总额611.1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3069.39亿元,增长了近20倍,说明融资量的增加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第二,云南省城镇建设金融投资占比分析。云南省的城镇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面对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的巨额支出,单靠政府的财政支出并不利于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必须依靠金融的有效支持,但是目前国内贷款在城镇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中的比率比较低,随着城镇固定资产总量的增加,金融投资并未等比例增加,反而比例是下降的。这说明云南省金融业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是不足的。

二、云南省新型城镇化与金融支持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及模型的选取

1.指标选择

(1)城镇化水平指标。目前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城镇化水平进行了测算,并得出了许多的方法。本文采用应用比较广泛的城镇化水平指标,即城镇化率。城镇化率(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市人口和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本文中用CR表示,即城镇化率(CR)=城镇人口/全省总人口。

(2)在金融发展理论中,学者们通常把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这两个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程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其指标值大小决定了本地区金融发展能给城镇化发展提供多大的资金支持,进而决定了城镇化进程的快慢。以此为出发点,本文选择以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作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金融要素。

金融发展规模指标FIR:本文对金融发展规模指标的选取借鉴金融结构理论之父歌德史密斯(GoldSmith, 1969年)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提出的金融相关率指标,即用一国(或地区)的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国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来作为衡量指标,常用M2/GDP来衡量。近10年来,云南省的证券业和保险业也有较快的发展,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此处用约定金融资产=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股票交易额+保费收入,所以FIR=(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股票交易额+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金融发展效率指标FE:金融效率即金融资源的有效投入和利用,该指标是用来反映一国金融基础设施和完善的资本市场状况,而比较直观的一个指标就是储蓄投资转化率,即金融机构将吸收过来的储蓄存款转化为贷款再进入社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据此,本文将金融机构存贷比作为衡量金融效率的指标,即FE=金融機构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FE值越大,则表示金融效率越高。(为了方便表格数据的排放,城镇化率表示为CR,国内生产总值表示为GDP,存款余额表示为DP,贷款余额表示为LO,保费收入表示为II,股票交易额表示为ST。)

2.数据来源及模型分析方法说明

(1)数据来源。本文所收集的各个指标变量数据都是动态序列数据,选取的是2000—2015年各项指标的原始数据。本研究所获得的数据真实可靠,主要来源于云南省统计局对外发布的《云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0—2015)、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发布的《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2000—2015)和讯网等。模型的实证分析操作则通过Eview6.0软件实现。

(2)模型分析方法说明。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异方差的影响,本文对所有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取对数的作用在于既可以将间距很大的数据转化为间距较小的数据,也便于后面计算时取差分)。以LNCR作为被解释变量,以LNFIR、LNFE作为解释变量,综合运用ADF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对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先选择单位根检验,验证三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平稳性关系,若所有检验序列均服从同阶单整,则做协整检验,判断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如果有,则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CR与各金融状况指标之间是否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二)数据的ADF检验和Johansen协整检验

1.由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三个原始时间序列在各概率水平下都不显著,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原始时间序列均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而对原始时间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一阶差分序列的ADF值均小于各自1%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它们是显著的,拒绝原假设,即序列LNCR、LNFIR、LNFE是平稳序列(见表1)。

2.非平稳序列很可能出现伪回归,协整的意义就是检验它们的回归方程所描述的因果关系是否是伪回归,即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稳定的关系。虽然变量本身是不平稳的,但是几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为了说明城镇化率与金融发展规模以及金融发展效率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需要对3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关于协整检验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EG两步检验法,另一种是Johansen协整检验法。但是EG协整检验法只能检验两个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它无法检验两个以上的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因为两个以上的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可能不止一种,若仍用EG检验法就无法找出可能存在的两个以上的协整向量。由前面的ADF检验结果我们知道城镇化率、金融发展规模及金融发展效率这三个指标在取对数后都是一阶平稳序列,共有3个变量,故此处我们采用Johansen检验法,检验结果见表2。

由Johansen检验结果可知,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与城镇化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建立协整方程为:

LNCR=0.345013LNFIR-0.970422LNFE-1.768219

(0.115607) (0.154671) (0.052649)

对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ADF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由表3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ADF统计量小于其临界值,所以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因此,可以认为城镇化率与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三)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

由上述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城镇化率与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为了进一步论证它们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此处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进行分析。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是一种用来分析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办法,其基本定义为:若在包含了变量X、Y的过去信息的条件下,对变量Y的预测效果要优于只单独由Y的过去信息对Y进行的预测效果,即变量X有助于解释变量Y的将来变化,则认为变量X是引致变量Y的格兰杰原因。

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前,根据AIC和SC准则确定了模型的最佳滞后阶数为1阶。由此得到如表4所示的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当P> 0.10时,表示接受原假设,说明不具有因果关系;反之,当P< 0.10时,则表明拒绝原假设,说明具有因果关系。

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10%的显著水平下,该模型金融发展规模是城镇化率的Granger原因,而城镇化率并非金融发展规模的Granger原因;金融效率不是城镇化率的Granger原因,但是城镇化率却是金融效率的Granger原因。由于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就能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金融资产规模越大就能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以及适应其发展的金融产品,这也就是Granger检验结果中,金融发展规模是城镇化率的原因。但是,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城镇化建设的公益性存在着矛盾,也就造成了金融机构对城镇化的支持基本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城镇化建设对金融发展规模的影响也就十分有限。

金融效率是金融机构将存款转化为投资贷款的效率,若是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能够供应充足,那么金融效率继续提高对城镇化建设的影响力也将受到限制。另一方面,金融效率的提高更多的是服务于资质情况良好的央企、地方国企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得到的服务却很少。但是,城镇化的建设能够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这将吸引金融机构提供各种服务,其内部结构也将不断得到优化,最终提高金融效率,也就是表中呈现的金融效率不是城镇化的Granger原因,而城鎮化率却是金融效率的Granger原因。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对2000—2015年年度数据进行ADF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以及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初步了解了金融发展规模指标、金融发展效率指标与城镇化率之间的关系,相关结论如下:

1.对三个变量的时间序列平稳性进行ADF检验,得到三个变量是一阶单整,在此基础上,利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检验了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与城镇化率三者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

2.Granger因果检验中,金融发展规模的变化能够引起城镇化率的变化,但是一定阶段后,金融发展效率的变动并不能带来城镇化率的变动,而城镇化率的变动则能够引起金融发展效率的改变。

3.由回归模型(协整方程)可以看出金融发展规模对城镇化发展有正向促进作用,但金融发展效率与城镇化发展呈负相关关系,说明作为西部地区,云南省金融机构资源配置效率还较低,城乡之间资源配置差距及金融产品服务的同质性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二)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结论分析,为了更好地发挥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金融支持的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强化金融支持。当前,云南省金融机构体系的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县域及以下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较少。政府应鼓励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县域地区扩展网点、设立分支机构,以便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丰富的服务,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应当发挥中长期投融资的优势,为农村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此外,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多元化金融逐步引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云南省城乡地区,拓宽金融资产结构,扩大金融规模,推动城镇化建设过程。如在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农村提供完善的保险产品,尽可能降低“三农”发展的风险,提高发展效率。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第一,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担保体系,通过建立信用评价审核体系、担保基金等举措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中面临的信用条件和资产约束等问题。第二,大力发展地方性商业金融机构,由于这些金融机构立足本土,在金融产品品种设定上有更多的创新性和灵活性,同时在信息收集、授信审贷、贷后管理等方面占有优势,从而可以较好地解决大型金融机构因为信息不对称、产品不合适等问题影响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难题。第三,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税收的减免,补贴补助的发放、风险补偿等措施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了有效发挥金融在产业升级中的推动作用,金融机构既要创新投融资方式,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更要重视发挥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功能。资金支持的重点应放在绿色环保、污染小、高附加值的行业和产业,例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总之,金融发展总体上能够促进城镇化的进程,扩大金融发展规模,增加金融贷款额度都能加快城镇化的进程;同时,城镇化的发展,既带动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样也能够促进金融结构优化,提高金融效率,从而完善金融体系,改善金融活动,推动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单位:昆明学院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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