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城镇化下新农村建设的未来走向

2017-09-06 15:38黄现军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4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城镇化

黄现军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但如果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话,还需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视。本文主要是从村务监督机制、村庄合并以及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服务范围三个方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了城镇化下新农村建设的未来走向,这对提高新农村建设的合理性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未来走向

在城镇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农村居民的思想、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相应的转变,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功能和种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促进行政服务逐渐向复杂化、高级化的方向发展,已经逐步涉及到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环境政策、城市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

一、村务监督机制

随着城镇化现象的进一步加重,新农村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都显著扩大,但在具体实践中,很多地区都出现“权力失控”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一部分村干部的权力不受村民监督,虽然这些自治组织都是从村民当中产生的,但逐渐与村民之间相脱离,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还需要根据各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基础民主监督体制和政务监督会议制度,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管理和控制[1]。

乡镇政府可以组建政务监察委员会,观察和监督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一般监察委员会是由3-4名成员组成,并在其内部常设机构民主监察,监察委员会具有政务管理、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稽核财务支出凭证、接受举报、列席政务会议等权利,进而全面开展政务监督工作,从事后结果监督延伸到过程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纠正,进而有效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在村委会中还需要设置村的监督体制,构建政务监察委员会,并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基础设施、办公地点、办公经费等,其职能主要包括界定新职能、违规违纪纠正与监察、民主性财务管理、公开监督检查政务等。相较于村长来说,村委员会中书记职位选举形式有所不同,支持者也相对独立,工作报告制度以及时间任期回避都存在一定差异。在政务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监委会必须明确自身的监督监察权,监督村干部和村政务的工作职责都正确履行、落实,将监督事务关口前移,在确保民主权利能够得到正确实施的基础上加强决策监督,在整个村民自治过程中都落实民主性监督。

二、村庄合并

随着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迁移,农村地区人口逐渐以老年人为主,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提高农民生活方式的集约化程度,而且在村庄合并过程中必须保证方法措施的合理性,保证其合并效果。另外在村庄合并过程中,需要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制定合并方案。

(一)政策支持

虽然村庄合并是一种政策性措施,但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保证村庄合并措施能够正确落实,就必须获取政策支持,做到“合并特例法”、“合并促进法”[2]。政策支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解决村民中存在的民主问题、资金问题、土地问题等,只有在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村民的各项权益都得到全面保证,进而促进村庄合并措施顺利落实。

(二)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农村地区一直都是较大的问题,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传统的村庄社区逐渐解体,成员组织中也逐渐出现城市居民、外来新居民、本地居民等不同的类型。各级政府加强构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新农村建设中赋予所有居民享受同等的公民待遇是最主要的任务之一,从本质上来说,这就需要改进和优化原先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由于上述这些问题的真实存在,也是我国目前乡村是社区重建的重要推动力。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融合性、容纳性、开放性新型乡村社区共同体的积极构建,加强基层社会基础的进一步夯实,消除城镇二元体制,加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如果想在和谐的环境中实现村庄合并,就需要保证村民能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调动村民以及其他方面力量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相互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就能够保证建设的合理性,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选举的方式来组合村委会。村委会组员可以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来参与选举,村民的意见能够直接的表达出来,并且村委会还需要引导、鼓励村民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看法。通过这种形式,村委会所制定的制度以及措施落实会更具信服力,进而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3]。二是鄉镇政府需要积极加强与村民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如召开村长发布会、活动中心例会、政府洽谈会等活动实时掌握村民的想法和变化,并且在交流过程中注重内在化、时效化、活性化、多样化。

三、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服务范围

就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来说,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公共设施的网络化程度比较低,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范围有限,难以保证所有村民都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针对这种情况,乡镇机关以及村委部门需要提高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建设力度,保证村民的基本权益能够得到保证。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图书馆、青年管、体育馆、公民馆、学校用设施、儿童用设施等,这些设施都需要有专门进行针对性管理。开发和使用公共设施,增加或减少公共团体设施,都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图书馆、印刷室、会议室、村民利用室、接待室、谈话室等设施的利用效率比较高,进而就需要适当的添加数量或扩大规模。

所有的公共设施都是由政府部门出资建设的,并且村民在公共设施内开展的活动都是免费的,其作用是为了加强村民相互之间的沟通、了解,营造更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村民能够从精神、物质等多方面提高其综合素质与能力。但是当前由于土地价格的上升,为了避免造成公共公开的、多项目的、复杂的设施浪费,应该注重人口集中化。另外在近几年,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数量不断减少,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尤其是中小学生的数量大大减少,这就会造成教育资源浪费,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就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建设,通过统一合并各闲置设施,能够有效的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还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引导村民更好的利用,这对提高其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语:总的来说,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加强新农村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会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握好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快促进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莫海量.新型城镇化下新农村建设模式探讨——以广西新农村建设实践为例[J].广西城镇建设,2016,(05):64-74.

[2]王英弟.新型城镇化下的新农村建设[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0):181.

[3]浦善新.新农村建设呼唤健康的城镇化(下)[J].乡镇论坛,2008,(07):16-1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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