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研究

2017-09-13 10:52张永昌陶丽英
中国商论 2017年13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经济

张永昌 陶丽英

摘 要:“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研究,是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背景下,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各级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必然途径。本文主要从“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的相关概念入手,通过对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概述了“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的若干创新措施,以期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 经济 政府服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a)-177-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加深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广大群众对于参政议政的认知和意识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从而使我国广大民众对政府服务质量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各级政府有必要借助当前移动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优势特点,建立现代化的服务平台,从而有效实现政府服务模式的创新转变。

1 “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的概述

到目前为止,移动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信息数据处理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项基础设施。“互联网+”中的“+”所表达的不是“加号”的含义,而是汉语中“化”的意思,即在“互联网+”中的各个产业部门,不只是簡单地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各个不同产业之间的连接,而是在连接的基础上,继而产生不同产业之间的协作互动、构成反馈,其最终出现的结果是不同产业之间的融合与创新。“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创新改革,不仅要求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为广大群众谋福利、做实事,同时要求政府在实行服务职能的过程中,能够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及自媒体渠道的多方监督,从而在保证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人民造福 。

2 “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今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应用普及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互联网在各类政府服务中的广泛应用,使“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创新不但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同时也在政府现代化服务模式的建设过程中发挥出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就目前的普遍情况来看,我国“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创新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民生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的发掘和深化

我国各级政务提供相应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当前广大群众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各项需求,特别是日常生活中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需求,随着当前我国广大群众生活质量水平和经济收入的广泛提升,我国群众对于政府服务的公共需求正从基本型向着发展型的方向不断的过渡和发展。但纵观目前市场内与移动互联网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大都只集中于商业服务、网络营销等几个方面,产品服务仅以通用型为主,针对交通、医疗卫生、教育以及社会保险等民生类的产品服务仍较为缺乏,实在不能满足当前群众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需求。除此之外,现有的一些与民生相关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在系统操作、使用功能等方面常常由于缺乏实用性和便捷性,在实际应用普及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定阻碍。

2.2 信息共享协同机制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在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时代,我国各级政府由于掌握有广大民众在交通出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多个方面大量的数据信息,因此在“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创新改革的过程当中,可以适当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创建相关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方式,不断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与广大民众之间的信息交流,诸如此类的做法对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性作用。然而,就目前的普遍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信息资源的收集、分类加工以及发布等方面仍缺乏合理有效的协同共享机制,从而导致其在数据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方面仍旧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问题,各个部门系统之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现象比比皆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部门庞大的数据信息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使相关数据资源的真正价值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和体现,从而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服务模式创新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 “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的创新措施

3.1 创建政务评价系统,强化服务职能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实行公共服务的过程当中,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其在思想观念、方法措施等多个方面仍旧相对较为传统保守,不仅不适用于当今时代和社会的整体发展,同时在交通、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所实行的政策措施普遍并没有真正地使各地居民享受到舒适和便利,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现有的一些政务评价体系与政府服务职能实施之间仍旧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各级政府部门在实行服务职能的同时,很难得到有效的用户反馈,从而在服务职能工作的优化和完善方面,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和提高。针对于此,我国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和发展现代化移动互联网评价系统平台的方式,充分发挥出现代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物联网等多样化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优势特点,从而有效加强政务服务评价习体系的实用性和便捷性,并根据评价体系的数据反馈,认真完善政府服务模式与服务功能,从而为政府服务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完善产业环境,提高政策针对性

在完善产业环境方面,我国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减免税收以及资金补贴等具体方式,积极鼓励和扶持广大民众及创业者对信息化移动互联网应用终端、软件等进行创新和改革,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合作,从而有效加深移动互联网技术与政府公共服务中公共交通、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医疗问题等方面的应用,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增强用户体验。另外,在政府智能化服务手段推进和实施的过程当中,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理应着重注意降低使用操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加强对广大民众群体具体操作和使用能力的知识普及和培训,促进不同知识水平的民众都能很好地掌握政府智能化服务模式下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使我国广大民众都能够切实感受到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便捷和享受。

3.3 创建资源数据共享,保障信息安全

在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的创新和改革过程当中,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理应对现有的移动互联网及相关数据库资源进行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并在最大限度上的保证相关数据安全的背景之下,再对政府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政务数据,例如城镇公共交通数据、医疗卫生数据、义务教育数据、社会保险数据以及其他的一些与科技民生相关的数据类型进行深入公开的挖掘和开发,并以这些数据为基本依据,在城市范围内建立起相应的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引导城市广大民众能够更好地对现有的这些资源和数据进行有效的利用和反馈,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模式信息化创新方面能够形成一个相对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政府服务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的建立,对保障信息数据安全、提高政府服务通明度、加强我国各级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因而值得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借鉴学习和建立完善。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政府服务模式创新研究,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活动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和研究,并通过积极采取和借鉴当前先进科学技术手段的方式,有效缓解和解决当前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服务需求与政府现有服务能力水平之间的矛盾,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广大民众对于政府服务成效的满意程度,并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王宇航,李敬岩,刘时静,等.“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6(23).

[2] 郭亚光.“互联网+”经济的政府服务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6(05).

[3] 赵杏文.打造“互联网+”的政府服务新模式,助力梦想起飞[J].杭州(周刊),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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