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田野表达到文本记录:试析新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现状

2017-10-29 08:08黄适远
新疆艺术 2017年4期
关键词:木卡姆玛纳斯长诗

□ 黄适远

新疆在历史上曾经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头堡,也是贸易的集散地。作为东西方文明的孔道,古代新疆提供了东西方交流和互补的大舞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东西方文明①的交流无疑始于人类的好奇心,因而不惧远隔千山万水、远隔无数的戈壁沙漠,想尽一切方式去“相会”,开通了玉石之路、丝绸之路、瓷器之路、香料之路,交换相互“思想情感”和“商品”,凿空、打通了地理和情感的空间,因而得以共享“成果”。新疆也因此得以成为人种蓄水池、文字博览馆和四大文明的交流地。

哈密十二木卡姆

新疆是一个多个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构成的地区。生活、居住着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13个世居民族。全疆有47个民族成分。她们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自创造了本民族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目前,新疆仍然保留着以9种语言6种文字为载体,分别来自绿洲、草原、山林文化背景,根据不同岁时、节令和场合的需要,由各族群众自然维系的品类繁多的原生态民间文艺活动,依此构成了中国西部多族别、多语汇、多重文化背景异彩纷呈的民间文艺画卷。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定义

“民间文学艺术”也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时使用“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和“expressions of folklore”两种表达方式。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并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表达形式免被滥用国内立法示范条款》,在该示范条款中,受保护客体被表述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Expressions of Folklore)”,而不是笼统地称“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也没有使用“作品”一词。我国《著作权法》中采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我国通论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形成的作品。

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考察和总结,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也基本呈现出来,笔者在实际工作实践和考察中,试做如下总结。1、口头相传,也包括由此传承引发的变异。英雄史诗、叙事长诗为代表包括原生态的音乐舞蹈等,皆属此类。2、文本相传。包括了文献典籍各类民间史料。以文字记录方式保存了文化记忆。3、族群的集体传承。例如春节、奴肉孜节这种民俗以族群集体传承和记忆的文化空间。4、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从时间上看,具有长期性,世代相传;从空间上看,具有地域上的排列分布。经纬交织,纵横结合是其特性。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基本上是在民间文学艺术的基础上又有所提升。本文不拟在概念上进行阐述和对比。

二、三大史诗的流传是新疆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的杰出代表以及由此引发的保护状况

(一)三大史诗和口头传统。

1986年,由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国家民委、中宣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发起,实施“中国民间文艺十套集成”的编纂工程。新疆在此时,也同时启动了该项工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经费、人力,也由于翻译等原因,“史诗”未能纳入当时的工作视野之中。其实,史诗属于叙事诗之中不必单列。但它有特殊的地位与价值,而且蕴藏量极丰富。单独将它结集在一起就更为醒目,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凸显它的价值与地位,“中国无史诗”之论也就不攻自破。

在中国,口头传承至今仍然是一个十分活跃的、有生命力的传统。人们采用众多的叙事形式与类型,重新讲述古老的故事,转述个人的亲历事件,传播客观知识,评判人间是非。口头传统为人们的经验和日常知识、地方性的历史事件、传闻、幽默的智慧、道德评判和艺术趣味提供了有效的表达方式。在职业故事讲述者之外,口头传承是日常生活中与讲述活动的社会情境紧密相关的艺术。一个简单的母题,可以出现在不同的文本类型当中,包括口头俗语、谚语、惯用语、笑话、轶事、故事、传说、回忆、寓言、俗谣、民歌、曲艺、手指游戏或数数儿歌。

在西方怀疑和认为中国没有史诗的时候,中国三大英雄史诗《玛纳斯》、《江格尔》、《格萨尔》从民间横空亮世,显示了中国游牧文化口传心授的璀璨,与中国农耕文化形成的文献典籍共同组建了中国悠久的文明史。同时也有力驳斥了西方对于中国无史诗的妄言。

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中的两部,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和蒙古族的《江格尔》都以新疆为主要的流传地,三大史诗的另一部藏族的《格萨尔》在新疆蒙古族群众中也有变体《格斯尔》流传。新中国建立以后,《玛纳斯》、《江格尔》、《格斯尔》(在藏族地区称《格萨尔》)等著名少数民族英雄史诗的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二)《玛纳斯》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玛纳斯》在民间流传了近千年,在我国主要流传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族自治州。同时,《玛纳斯》也是跨国界的英雄史诗。除我国新疆地区之外,地处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北部有柯尔克孜族居住的地方也有流传。这都显示了《玛纳斯》的独特价值。目前,《玛纳斯》现已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名录。它是我国民间口头文学的代表作之一,是柯尔克孜族语言和哲学的典范,也是迄今为止柯尔克孜文学艺术的巅峰。

我国记录整理的、由被誉为“当代荷马”的著名“玛纳斯奇”居素甫·玛玛依演唱的史诗共八部二十三万六千余行。“玛纳斯”是这部史诗的总名,各部都以该部主人公的名字命名:如《玛纳斯》、《赛麦台依》、《赛依台克》、《凯乃木》、《赛依特》、《阿色勒巴恰与别克巴恰》、《索木碧莱克》、《奇格泰》。每一部都独立成章,叙述一代英雄的故事;各部又相互衔接,使全诗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玛纳斯》为传记体长篇史诗,人物情节、叙事结构紧密相连;谱系完整,气势恢宏。悲剧美和崇高美,是贯穿始终的主要特征,这在东方史诗中是唯一的。

生活在天山南北和帕米尔高原的柯尔克孜人,至今仍传唱着本民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人们在咏唱和聆听中,寻找着祖先的身影和声音。《玛纳斯》就像一轮明月,辉映在他们头顶的夜空里,清晰地浮现出柯尔克孜人的前世今生。

居素甫·玛玛依老人曾是当今世界唯一可以完整演唱八部史诗的人。在柯尔克孜族民众中间,他和已经去世的另一位演唱大师艾合买提·玛木特居素甫老人,深受柯尔克族族人的尊敬和爱戴。

我国对《玛纳斯》有计划的收集、记录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经历了三步走。

大玛纳斯奇和年轻传承人

第一步: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柯尔克孜语方言调查,记录了史诗的某些片断,使得《玛纳斯》从一起步就注定了不寻常。起步早,动手快,高起点,这一切为今天的申报工作在历史的那一刻就做好了铺垫。而这一切,还只是开始,以后的工作接踵而至,及时收集、整理和翻译,也使得这部史诗从一开始就幸运地得以记录和存在。

第二步:1960年,中央民族学院实习组在帕米尔高原记录了史诗第二部,并与新疆文联的工作人员合作译成汉文、维吾尔文发表。在北京,成立了国家级的史诗《玛纳斯》研究会。作为新疆的文化资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给予了高度重视。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新疆负责的《玛纳斯》工作组,对史诗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查清了新疆境内的《玛纳斯》流布区域和玛纳斯奇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史诗异文进行了记录、录音、整理、翻译。中央有关部门和新疆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多次组织过对史诗的收集、记录和翻译工作,先后用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发表过史诗的某些片断。

第三步:1978年以后,对史诗的调查、记录工作又重新开始。在北京和新疆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努力下,史诗八部的记录、整理工作全部完成。1984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史诗第一部第1册和第二部的第1册(均为柯尔克孜文)。1995年整理出版了居素甫·玛玛依演唱的《玛纳斯》(柯文)八部23万余行,吉尔吉斯文版八部,翻译出版了汉文版第一部及精选片段。有关专业机构陆续启动了《玛纳斯》八部18卷和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系列丛书汉译工程。2010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成功申报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三)《江格尔》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蒙古民族有悠久的英雄史诗演唱传统。根据德国著名蒙古学家海希西的统计,迄今已经用各类方式搜集记录的蒙古史诗有大约350种,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文本被翻译为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西方文字(搜集地域包括俄罗斯、蒙古国和中国)。这些流传至今的史诗文本,数量可观,从中可以见到许多相当古老的成分。特别应当注意的是,蒙古史诗的学术研究史,若是从西方人最初的搜集工作算起,已经延续了大约200年左右。相关的学术研究著述,亦可谓汗牛充栋。俄罗斯、蒙古国、德国等国家,都有大量的蒙古史诗研究著述相继出版。“就整个研究水准而言,中国学者的研究,无论在资料的积累与搜集资料的规范化方面,还是在探讨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还不能同国外学者已经取得的成就并驾齐驱。应该承认,蒙古史诗理论建设的主要成就,是由国外的学者完成的。这既是我们颇感缺憾的地方。”

1981年开始,《江格尔》的整理和翻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82年至1996年,先后分几批出版了14册《江格尔》资料本,约20多万行诗。1986年至1990年整理出版了70部《江格尔》文学读本三大卷,约10万行诗。为了让广大蒙古族人民欣赏《江格尔》,又将《江格尔》由托特蒙文转写成胡都木蒙文,先后于1988年、1989年和1996年分三册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随后,组织翻译人员将《江格尔》文学读本译成汉文,分6册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还有1996年由内蒙古科技出版社以经卷式版本影印了《江格尔》手抄本。

1982年至1996年之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和首都北京先后召开了4次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之后,在历次研讨会上宣读交流和报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汇编成《江格尔》论文集,共计汉文版一册和蒙文版6册,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以上措施都为《江格尔》的传承和保护创造了良好条件。同居素甫·玛玛依一样,《江格尔》的著名说唱大师“江格尔奇”加朱·乃当时也已经八十多岁,也是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演唱。在广阔的和布克赛尔到巴音布鲁克、博尔塔拉大草原上,还能演唱《江格尔》篇幅最多不过六七部,加朱·乃大师可以说唱的27部已经成为绝响。令人欣慰的是,从和布克赛尔到巴音布鲁克、博尔塔拉,保护《江格尔》成为蒙古族群的文化自觉,“教育传承”已经进入学校、社区。根据我们的考察,上述几个地区由民间的江格尔齐直接到学校和社区教授《江格尔》。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文化自觉除了政府支持以外,完全靠民间主动的薪火相传。精河县的民间艺人,每到四月,就会自发集中到该县的“江格尔奇”敖包,进行一年一度的说唱聚会,闻听消息的牧民会从各个牧场闻讯而来。这种文化自觉是民间宝贵的责任,也是让史诗《江格尔》以及类似史诗、蒙古长调等得以持续存续的重要生存空间,特别是以草原为背景的地理条件是可以生长出“江格尔奇”的必要条件。这也属于一种文化生态。

(四)《格斯尔》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新疆卫拉特《格斯尔》内容丰富,语言精练,几百年来这部史诗自青海流传至新疆,为适应卫拉特方言、习俗、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等,由艺人不断地进行了再创作,现已具有卫拉特化的特点,有别于其它蒙古《格斯尔》。《格萨(斯)尔》是蒙古族和藏族人民共同创作的同源异流的优秀文化遗产,也是世界级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

《格斯尔》传入新疆蒙古族民间之后,很快得到广泛流传,并通过卫拉特蒙古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相融合,经过卫拉特人民的不断加工再创作,形成了具有卫拉特蒙古风格的《格斯尔》。党和国家一直很重视《格萨(斯)尔》的抢救和研究工作,先后把它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六五”、“七五”、“八五”重点规划项目。在新疆蒙古族聚居区采录到了吕日普、卓·道尔吉、吴特卡等32名“格斯尔奇”讲述的60多种变体,收集到托忒蒙文手抄本10册。在此基础上,以地区分册整理了4本资料本。经认真的筛选和编辑整理了12章文学读本《卫拉特格斯尔》,用托忒蒙文版和胡都木蒙文版出版。先后出版了《新疆蒙古族长诗精选》《江格尔故事梗概》、新疆蒙古族长诗汇编《哈尔查莫尔尔根》《江格尔论文集》(上、下册)等等。还编选出版了中国社科院重点科研课题《格萨(斯)尔全书·新疆蒙古族格斯尔卷》、国家九五重点图书规划项目《格萨尔文库第二卷·卫拉特格萨尔本》。

可以说,由于国家的高度重视,《格斯尔》的保护也步入到一个新轨道。

三、十套集成的完成成为新疆的“文化长城”是当前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取得重要成绩的标志

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首先实施“三套集成”以后,文化部配合搞了“七套集成”,最后三加七构成了“十套集成”。新疆同样如此,文化厅承担了七步集成,文联承担了3部集成。实施这一工程在边疆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有多个民族与边境国家在文化上具有跨境分布的特点。现在,这些周边国家正在大力关注民族民间文化的整理,并把一些文化形式进行了注册式的抢占。我国开展此一工作,不仅要抢救,还要抢先,抢先比抢救还急。否则,我们的文化主权就会受到侵害。

新疆60多年的发展,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是从少到多,文化的档次、质地从低到高,文化的规模形态,从小到大,这样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壮大、不断发展的过程。历经二十余载有上万名专家、学者和文艺工作者参与的《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新疆卷》陆续完成编纂,顺利出版,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约1600万字,被称为中国“万里长城”文化工程。包括完成的《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志·新疆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华舞蹈志·新疆卷》《中国歌剧史·新疆卷》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艺术史上最全面的一部巨著。

《中华民俗大典·新疆卷》包括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柯尔克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满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新疆13个世居民族的13大类民俗事象,以汉文版出版。目前,出色完成了《中华民俗大典·维吾尔族卷》《中华民俗大典·汉族卷》《中华民俗大典·哈萨克族卷》等13个民族的卷本,总计202.42万字。并呈送相关民族专家审阅,反馈意见。各卷本已基本修改完毕,2011年初开始陆续出版。

至此,三大史诗和十套集成作为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重要保护成果取得了巨大成绩。这是世纪之交的一个里程碑和标志,代表着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和整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四、其它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状况

(一)达斯坦在阿尔泰语系各个族群中的存续和保护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在全国拯救民族民间文化的大形势下,新疆各地也都出版了各个民族的民间文学、谚语、传说故事等。以东部的哈密为例,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两县一市都按时完成了全部出版计划。而这些及时抢救的民间文学艺术也成为了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财产,同样夯实了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申报《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成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开端后,得以迅速上位,保证了各地非遗工作的新一轮的开始。回顾那个时代拯救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跟时间赛跑,我们得以从民间保护和记录了多少珍贵的文化遗产,应该说,那个时代的“文化长城”工作的确开展的正是时候,否则,我们将后悔莫及!

以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县卷资料本的编纂工作中所编选的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来说,实际上编了四套,即故事、歌谣、谚语、长诗,而这四套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时的主要样式。在新疆来说,当时已经在编纂出版的县卷资料本有4 32册,其中长诗22卷,选收了长诗186部。由于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国家卷的编纂任务重,不仅作品的量大、涉猎的文种多、翻译的难度相应也大,直至2006年底,三卷才最终完稿。这也标志着对于上个世纪所开展工作的最后一项至此全部结束。

新疆由于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多语言,而文化生态的原生性状态受到外来的影响较小,因而,民间的存续空间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没有断裂。直至如今,有许多学者依旧认为,新疆是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的摇篮、故乡。据不完全统计,就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族就有近800部长诗。就其数量,新疆民间长诗不仅在国内,就是与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相比都是独占鳌头的。

和静县蒙古族歌手齐唱《江格尔》

叙事“长诗”,主要存续于新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是民间文化长廊中最璀璨的一颗明珠,是民间文学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同时它又是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

在阿尔泰语系里的突厥语族中,叙事长诗被称为“达斯坦”。达斯坦在新疆分为两种文化空间得以薪火相传,这和新疆的地理上有很大关系。众所周知,新疆是个集高山、湖泊、雪山、草原、戈壁、绿洲为一体的地方,从公元九世纪把家乡从色楞格河和鄂尔浑河迁到塔里木盆地定居的回鹘人,到以后称为以农耕生活为主的维吾尔,其叙事长诗作为文化传统得到了很好的传承。《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词典》是叙事长诗中伟大的杰作,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另外一种重要的手段,就是用木卡姆为载体,巧妙融合了“叙事长诗”,成为说唱表演的曲艺形式,在民间自觉的保持了下来。典型代表作有《艾里甫与赛乃姆》《玉素甫·艾卖提》和《阿不都热合曼汗·霍加》《好汉斯依提》等。民间传唱的达斯坦曲目虽然成百上千,但以曲本形式被记录下来的并不多。从农耕到游牧,叙事长诗的传统没有因为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这属于达斯坦存续的一种文化空间。还有一种达斯坦存续的文化空间,就是始终以游牧方式在草原上千年来没有丢失,至今还在游牧族群中长盛不衰长生不死。包括哈萨克的阿依特斯都是这个巨大奇迹中的文化符号。

哈萨克族达斯坦约有300多部,可以分为英雄长诗,历史长诗,爱情长诗和长诗新编(克萨或写作黑萨)。根据福海县国家级项目达斯坦传承人哈孜木老人回忆,他的几个师傅能唱200——300部达斯坦,他只学到了三分之一。哈孜木老人目前能唱117首,在此之前统计为104首。现在,老人演唱的达斯坦已经全部录制,由新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在老人已经78岁的时候,完成达斯坦的录制是一个功在千秋的工作。我们已经知道的是,在全世界哈萨克人中,只有哈孜木还能把哈萨克的达斯坦传唱的最多!

目前,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维吾尔族达斯坦选集。据初步统计,已发表的达斯坦达110部。新疆青少年出版社从1982年到2000年出版了7辑《哈萨克民间爱情长诗》。

哈萨克族达斯坦按国家计划和兄弟民族的“四套集成”(民间长诗、传说故事、民歌、谚语集成)一起被纳入了科学轨道。随着“四套集成”工作的顺利进行,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的搜集整理出版的水平更进一步发展。出版了第一届、第二届自治区阿肯阿依斯选集。现在正准出版第三届阿肯阿依特斯选集英、汉、哈文本。2009年出版了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选集汉译本第一集。2010年,自治区文化厅艺术研究所主编交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哈萨克族阿依特斯论文集》。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工程叙事长诗系列《哈萨克民间达斯坦》(第一卷)、《哈萨克阿依特斯选集》(第一卷)举行发行仪式,这标志着新疆首批哈萨克族文学艺术作品汉译版正式面世。

顺便要提及的是哈萨克族阿依特斯,在当前的保护和流传中极有特色。伊犁州各地以阿勒泰地区为特色。各个县每年举办阿肯阿依特斯,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6届。其特点是由政府主导,民间艺人广泛参与。这个力度很大,由政府出资解决了场地不足、经费不足的困境,保证了各个牧区的艺人能有机会参与比赛。同时,极好维持了阿依特斯的文化生态。在草原上生长,在草原上发展。当然,我们也看到阿肯阿依特斯的另一种保护方式,也是与教育传承有关。有底气在个别学校设立了阿肯班,通过学校教育提供培育空间。作为两种保护方式和空间,学校传承是一个试验的思路。由此引来的问题是:阿肯作为诗人、歌手,其表现形式为即兴性、变异性。其生存空间和草原息息相关,所有问题都和草原方式有关。作为一种学校培育方式,效果如何,还要在以后观察和了解。

作为最早开展的保护和研究对象之一,哈萨克族达斯坦未能避免那个时代的尴尬和制约:这就是技术手段的困乏和贫穷,除了文字记录,就是录音。20年前,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在新疆哈萨克族居住的28个县内搜集了大量的达斯坦,并出版了36本县卷本,都是靠录音磁带听写编辑的,由于当时没有如今对于田野作业的认知和资金、技术支持,没有摄制演唱现场和当地当时的人文背景等,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遗憾。

同《玛纳斯》、《江格尔》一样,“达斯坦奇”哈孜木老人当年也已经年近八旬。在当时所带的徒弟里,掌握达斯坦最多的可以演唱20部左右。令人欣慰的是,福海县在哈孜木老人生活的地方——阔克阿尕什乡在2012年打造“达斯坦之乡”,为老人授徒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生态。同属于游牧这个文化空间里的记忆,柯尔克孜达斯坦同样得到了存续。柯尔克孜族史诗经过半个多世纪以来民间文艺家们辛勤努力,目前已经收集到了百余部。与其本民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比较,这些长诗篇幅显得短小,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的人物也出现在《玛纳斯》当中,所以人们又把这些长诗称为“肯杰叶普斯”即“小型史诗”。

(二)《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的存续和保护

木卡姆由于是被联合国确定的第一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因此有必要单独把其存续和保护的情况作单独阐述。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是中国新疆各维吾尔居住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现代维吾尔语中,木卡姆一词主要是指“大型套曲”。此外还有法则、规范、曲调、乐曲、散板序唱(奏)等多种含义。就特定的文化语境而言,木卡姆已经成为包容文学、音乐、舞蹈、说唱、戏剧乃至民族认同、宗教信仰等各种艺术成分和文化意义的词语。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在历史长期演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魅力。完全可以说,哪里有维吾尔人,哪里就有木卡姆,哪里有木卡姆,哪里就有维吾尔人的身影。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主要有十二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目前在新疆各绿洲流行的多种木卡姆,都与《十二木卡姆》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如流传北部的《伊犁木卡姆》是《十二木卡姆》的直接传承。其他绿洲由于地域相对独立,其歌舞在接受《十二木卡姆》的同时,显现出文化的主动选择,这就是乐队组合、主奏乐曲的使用、歌词内容的取舍和发展上有显示出自己的特色。

新中国成立之初,万桐书等来自北京的文艺工作者与新疆文化部门,共同着手对维吾尔族木卡姆等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整理。通过对木卡姆大师吐尔地阿洪等民间艺人传唱的记录,抢救性地保留下一批民间艺术资料。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出版了《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丝绸之路音乐文化》、《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等书籍和光盘。2003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国首批十个试点之一。目前,全疆已经组建四个木卡姆传承中心、传承点,制作维吾尔《十二木卡姆》的CD、VCD、DVD等多种音像制品,开展木卡姆艺术进学校、进课堂,编撰出版《丝绸之路新疆传统文化丛书》之《木卡姆》《解读维吾尔音乐珍宝木卡姆》》《刀郎木卡姆的生态与形态研究》《中华瑰宝——维吾尔木卡姆》《高空勇士阿迪力》和《中华舞蹈·新疆卷》等多种介绍维吾尔木卡姆的书籍。2003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被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2005年,“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三)“新疆小曲子”的存续和保护

经专家确定,是由陕西曲子、青海平弦、兰州鼓子、西北民歌等流入新疆后,融合了新疆各民族的音乐艺术,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地方戏曲剧种。主要流行于东疆的哈密、巴里坤,北疆的乌鲁木齐、昌吉州、伊犁地区、塔城地区和南疆的库尔勒、焉耆等地。传统剧目有《张琏卖布》《拾玉镯》《三岔口》《虎口缘》《十字坡》《牧童与小姐》《老少换》《《李彦贵卖水》《杀楼》《坐楼》等。

新疆小曲子可以说是汉族、回族、锡伯族共同创造的一个活态的文化遗产。目前,新疆成立了专门的新疆曲子剧团。历史虽在百年以上,但总的来说,它是文化融合的产物,新疆风味,独具特色。目前,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由自治区文化厅新疆艺术研究所承担的国家西部课题《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新疆曲子戏研究》也基本结题,通过终审后,即可出版。

总之,在新疆这块民间文学艺术生长的丰厚之地中,各个民族未被挖掘和已经挖掘出的文化遗产,都面临着现代文明的考验。在工业文明掌握话语权的今天,无论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所创造的有关于人类的“过去”的记忆依然是我们的文化瑰宝和DNA,这种文化符号的将来或许会和博物馆结合,但我们依然期待它们和草原、绿洲,以及最重要的活态创造者——人类心心相印,朝夕相伴,成为鲜活的“文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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