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理论运用于电视问政的实践模式探讨

2017-12-05 22:14陈庆华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公共领域

陈庆华

[摘要]电视问政作为协商民主政治的一种全新实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民主协商通过电视传媒出现在公共传播领域,是技术进步的便利性和大众意识觉醒共振产生的自然产物。文章认为,这种新型协商形式,为社会公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了机会,但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依然存在较多问题。新生事物的不成熟性,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使电视问政面临平等协商理念缺失的问题。文章通过探讨商谈理论的运用,旨在发挥电视问政主体的平等话语权,在规范机制与事实之间事构建一种理想的商谈状态。

[关键词]电视问政;公共领域;协商程序

電视问政作为一种公共领域,虽然在兴起根源上和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存在出入,但是在当今现代化治理的背景下,却发挥着和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同样的政治功能。从电视问政的社会功能来看,可以称为是一种民主政治实践模式。电视问政作为新媒体时代的新型问题解决模式,多年来对于解决社会中的一些顽疾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电视问政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电视问政节目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了矛盾的多重属性,想要明确电视问政这一档民生节目的根源,首先得对电视节目的价值进行准确的定位,是娱乐性节目,还是社会问题解决的一种手段。

一、我国电视问政运行的现状

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多种传播媒介自由地表达政治意见,并且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多方位的监督。电视问政给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加直接的平台,使社会公众议事论事更加条理化,规范化。在信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应该大力发展多元治理方式,积极地发掘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从而构建新型多元国家治理体系。有学者认为“电视问政虽然也强调公民的积极参与和讨论,但他不是由记者而是由政府发起的,所以,电视问政被称为中国式新闻”。电视问政作为一种新闻模式,在进行民主意识传播的同时,也能够汇聚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行政权力形成冲击。

(一)电视问政运行模式

以湖南电视台的问政节目为例。在湖南电视问政的节目历史上,曾有市长拍板撤掉林业站长的事件发生,这体现了政府人员在电视问政节目中高效率处理问题的态度,但也反映出任用干部的不规范。干部的任用与辞退,是否应通过正常程序而非个别领导的一句话?

“电视问政实现了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共聚一堂,参政议政,构筑了一个面向公众的公共对话空间。政府公共关系在创新电视问政主体多元化、公共议题多样化、沟通表达理性化等方面彰显了智慧策略,成为推进政府施政的有效手段”。但是,大多数的电视问政节目会以“官员脸红、流汗、尴尬、无声”作为电视成效予以展现,这对于民主政治的建设并无太大意义。

另外,有些电视问政节目把电视问政当成了“第二办公室”。以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的电视问政节目为例。该栏目以12345民生热线为依托,社会公众现场连线,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现场问责,完全是通过电话来处理行政问题。这类节目虽然是政府机关、媒体、社会公众三方形成一种链接,但是问题处理没有明确性和目的性,并不能起到明显的监督效果,也并非社会问题解决模式的发展常态。

(二)节目参与人员的职责

“‘电视问政节目播出后,参加‘电视问政的政府官员表示,在台上很紧张,直冒汗,但有的网友却不买账,认为问政‘温和。正确有效地面对媒体,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是新的形势发展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电视问政节目的发起者一般是当地的政府部门,这是这类民生节目可以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

问政的过程就是一场权力的博弈,各方参与人让出自身的权利形成第三方公共权力区域。电视媒介作为一个传播平台,不仅受电视演播室这一场域的控制,同时受主持人自身的专业素养的限制。在电视问政节目中,主持人是社会公众的话语代表,也是电视问政节目的控制者。电视问政是主持人在问,还是社会公民在问,这是一个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因为电视问政要解决的问题,并非某个个人的事情,大多涉及到某个人群,甚至整个区域社会公众的利益。电视问政作为一档电视节目,现场参加的社会公众是社会群体的代表,他们参政问政,直接与政府对话,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利益,更是整个群体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问政的现场,以主人公身份平等面对政府。专家学者参与到其中必须发挥自身的专业素养的价值,应该是中立的身份,是社会公众的话语帮助者。

现阶段的电视问政的程序还是未逃脱传统伦理道德的框架。传统伦理的短板就是缺乏程序机制的运行。“传统伦理之所以不具有程序伦理的特征,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侧重于研究个体的道德选择问题:当下电视问政节目,程序基本上是延续了我国固有的程序价值观,这种程序观念的产物,必定是符合传统价值效果的。一场问政节目的运行同时也折射出整个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在电视问政这一公共空间,更多体现的依然是官民之间的对话。

二、商谈理论适用电视问政节目的可行性分析

电视问政进行新型的场域设置,首先必须打破传统的伦理观念,进而建立起以程序伦理为基础的“场域”。

(一)传统伦理与程序伦理的价值比较

程序机制设置主要目的在于对抗不理性的道德伦理。对于道德伦理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博弈,可以在哈贝马斯理论视角的转变中发现。哈贝马斯所进行的现代性诊断与开出的处方,是在交往理性原则的基础上使“商谈理论”更具体化并加以运用,这一点从《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与民族法治国的商谈理论》这本书的副标题就可以看出。在当今复杂的社会中,关于法律与民主治国的政治实践中,哈贝马斯加进了“商谈理论”的方案。“政治权利要想具有合法性,至少必须与道德的基本原则一致起来,而道德的基本原则要求超越一定的法律共同体,具有普遍有效性。对于哈贝马斯曾把商谈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成为“普遍化原则”。只要一切有关的人能以参加一种实践的商谈,每个有效的规范将会得到他们的赞成。民主的基础在于协商,这就是区别其他治理方式的原因。endprint

(二)协商程序机制对电视问政的意义

我国的传统伦理观念主要是关注人的道德理念,对美好结果的期许一般都寄托于明君、忠臣、侠士。这种思想观念浪漫主义色彩比较浓厚,而对理性的分析却是不够的。程序伦理对于社会治理的价值,是超越人治的局限,民主政治的方式可以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在于,组织程序不会因人的改变而改变,它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但这个程序伦理对于社会治理价值实现的背景是在大家对商谈伦理充分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理念和意识,规则和机制不能完美和长远地运行。程序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对关注个体的道德选择上的不同主要在于程序伦理更关注集体的道德决策。程序伦理对于社会问题解决的价值主要在于其突破了个人道德决策的判断,是以具有商谈理念的集体决策来进行判断。这是在权利妥协的状态下去实现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民主性,完美的机制还需要具有强商谈理论意识的社会公众参与人员才是整个纠纷解决的本质要求。

三、新型政治公共领域的构建

参与电视问政节目的专家提出“在新的形式下,如何运用民主程序搭建一个政治舞台,促使媒体、政府、民众的良性互动,还有媒体、政府、民众怎样互动,政府官员如何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特别是面对电视媒体如何有效表达,都是一些新的课题。”

(一)公共领域的价值属性

“所谓的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手段;今天,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是公众领域的媒介。”公共领域的最重要的价值属性就是其本身具有的公共属性,这是不同于私人领域的最大特征。公共领域具有开放性、多元性、传播性的特点,同时公共领域中的意识传播具有发散性的特征,这种意识和价值可以进行多元互换。电视问政节目中的价值表述,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到各个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价值观念之所以能够得到控制和长久表达,内在的场域构建是其保障意识原有性的必备条件。场域的构建是否妥当,直接决定公共领域构架的效果。公共领域的框架形成,主要是发挥社会主体之间的商谈理念,在其一定的领域内适用程序规范。

(二)传统伦理意识下的政治公共领域

电视问政作为电视媒介中具体的一种,具有公共领域的属性。作为一种具有较强传播力的媒介,电视问政节目开播以来,本身的场域设立在传统的伦理秩序基础上。这种由传统伦理构建的场域是有自身的缺陷的。首先在这种场域下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以人为本,并没有体现出规则的价值所在。目前的电视问政节目,主要有质问型、商谈型、报告型等类型,这些形式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部分行政问题,但是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比如质问型,虽然可以带动社会公众的关注度,但是这种关注度却是以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为代价。

(三)新型政治公共领域的构建思路

商谈理论是公共领域可以长期存在并且发挥其作用的根本保障。罗伯特规则作为公认的议事规则,它的价值就是为了维护公共領域的程序正义。新型的公共领域必须突破传统的场域设置,转而去依靠秩序伦理。新型的场域应该是以规则为尊,从而在电视问政这样一档民生节目,政府工作人员在参加这类节目时要突破官本位的思想,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在电视问政这种公共领域中与社会公众、民众代表进行协商探讨。公共领域体现的权力博弈应该是群体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较量。

电视问政作为第三方权力平台,应发挥自身的建构作用,促进双方的互信。在电视问政这一场域下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之所以出现各种矛盾,主要原因是双方互信度不高。政府作为权力的实施者,应该主动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发挥自身的主动权,摆正自身的在社会公共治理中担任的角色,努力建构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电视问政作为一种实现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政治的渠道,应该明确自身角色的转变,电视问政节目是公共权力分化的第三方权力。在这个权力的运行过程,第三方公共权力的价值主要是在于监督其中另外两方的力量运行情况。公共政府权力的价值是实现其监督作用。电视问政的现阶段任务应该是通过话语协商的方式,构建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渠道,并且电视问政的另外一个作用在于监督双方沟通的渠道是否畅通。四、电视问政节目程序机制的重塑

(一)电视问政在于“问”

电视问政价值不应仅仅解决社会公众提出的行政问题,而应该是提高政府的危机意识,疏通社会公众与政府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现有电视问政的最大误区,就是电视问政用来解决行政问题,这是违背社会治理初衷的。电视问政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范围是有限的,问政不能代替政府治理的职能。夸大电视问政的治理效果,并不能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效率。电视问政可以作为一个商谈平台,在这个平台可以监督工作人员的作风,监督政府的治理方式。所以必须要明确的是电视问政的目的在于问政。问的应该是作风,问的是工作疏漏,问的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渠道是否畅通。运用话语民主的商讨方式,达到社会治理的共识。通过话语民主的方式进行政治批判才应该是电视问政的主要目的。

(二)平等对话机制在电视问政节目中的运用

电视问政是民主政治的程序设置,是公众在第三方的引导下,以话语的方式形成意见和意愿,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平的要求。平等对话机制在于坚持政治权力的信仰,并通过追求这种公平表达权力达成自己本应有的社会权利。社会公众在电视问政这一公共领域表达自身观点的时候,应该明确自身所担任的角色,必须把自己的道德语言转化成平等对话,只有公平对话,才能更好地参与到依法治国的合力中。平等对话机制的价值主要在于能够参与民主政治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设想,而这种对话机制的实现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基础上形成。

(三)提高问政主体的范围与问政能力

社会公众的问政能力是问政效果实现的关键,提高社会公众的问政能力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通过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甚至培训,在整体上提高社会公众的问政能力和商谈意识。第二种是通过筛选具有问政能力的社会公众,参加电视节目,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表进入演播室。第三种是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公众,同时在节目中的问政问题应该与其自身的利益有关。电视问政不是情绪的宣泄,更不是一场娱乐参与,电视问政这类民生节目设置的作用在于社会治理。社会公众在进行参与问政的同时,更应该学习程序的价值,这是对媒介舆论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后对社会公众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面对媒体和社会公众质问的回应能力,打破原有办公室办公、文件办公、会议办公的局限性。

[责任编辑:农媛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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