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18-01-15 23:16
云南教育·视界 2018年11期
关键词:楚雄州全州副校长

2016年以来,楚雄州教育局切实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与多部门联动积极送法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全部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全面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楚雄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均开设了法治教育专门课程。从2016年9月起在中小学起始年级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程。《道德与法治》教材由教育部统一编写,有机融入法治知识,注重培养法治意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把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强化系统性。其他册次教材结合相关内容分散嵌入,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全程不断线。

二、多形式推动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楚雄州教育局与团州委、州司法局联合开展楚雄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校园”活动,以全州中小学师生为对象,组建州、县市两级青少年法治宣讲团,分别深入全州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州教育局还联合州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法制进校园”全州巡讲活动方案》,历时3年,从2017年9月开始,州、县市检察院、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到州属、各县市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教育、税务等部门还联合印发《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积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每年的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都广泛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举行一次“禁毒防艾”国旗下的讲话,全校各年级各班召开一个“禁毒防艾”主題班会,出一期“禁毒防艾”主题黑板报,举办一次“禁毒防艾”知识竞赛,举办一次“禁毒防艾”手抄报比赛,做一次“禁毒防艾”小调查。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全州中小学生参与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对宪法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楚雄州还连续多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参加全国、全省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到楚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楚雄州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实践基地为主要依托,鼓励利用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成为实施多样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目前,楚雄市北浦中学建立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1个,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建立了法治教室,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建立了税法展厅。一些县市也在司法、检察等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教室。

四、配备法治副校长

楚雄州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州属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与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起草《楚雄州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州29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均由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兼任,由综治维稳委和教育部门颁发聘书。各校的法治副校长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治课,结合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并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

在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全州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县市和学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不足,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州教育局将继续认真落实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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