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动物福利考题答卷的反馈与思考

2018-01-29 20:55陆江佘纳王贤裕李清张神怡
考试周刊 2017年55期

陆江+佘纳+王贤裕+李清+张神怡

摘 要:本文从一道动物福利考试试题学生答卷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收集学生答题的思想进行反馈报道,相信会引起大家思考。

关键词:动物福利;虐待;野生动物保护法

试题题目:(简答题)写出一部我国对虐待动物(包括实验动物)限制或惩罚的法律文本名称。

试题背景:讲授本内容的课程为《医学科研与实验导论》;课程开设的专业及学生群体:省级医学重点本科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五年制三年级学生。共有215位学生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

知识点讲授及考试背景:讲授这门课程时,我国2016年7月2日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发布。

课程相关内容情况:在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曾经强调到,在国外一百多个国家均有相关的“不可虐待动物”的相关动物福利立法,如果发现存在对动物虐待、虐养的行为,将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但在我国,目前暂无一部能够对虐待动物(包括实验动物等)行为进行限制或惩罚的法律法规。我国社会各层级政府、群体目前进行着这方面激烈的讨论和争论,呼吁制定相关法律条文呼声很高,但反对声也很高。若要启动实施将面临具体的问题和困难,矛盾和界定等方面的碰撞将会更多,讨论将扩大及深化。

答卷答案反馈:

1. 答案为:无此立法。即不受惩罚或相似答案内容,占大多数,有174名学生填此答案,与老师预想的答案相一致;

2. 有26名学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 剩下的15名学生填写了其他的法规、准则、条例文本名称。例如:《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学技术部办公厅2006年10月8日印发);《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委以第二号令发布);《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颁布);《实验动物质量国家标准》(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第一版)等等。

答案评判与思考:

最后15名学生的答案我们评定为错误答案,因为他们填写的文本均不是具有法律性质或效力的全国性的法律文本,只是行业内部或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准则、指导意见、规范等,触犯的话不会受到国家法律制裁或惩罚,最多只会在行业内部惩罚或地方性的行政处罚,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

争议在于答案2即填写《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考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国唯一一部与动物保护相关的国家性法律。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旧版)某些条文在一些恶性虐待动物案例中发挥了强制性的惩罚作用,保护了野生动物免遭虐待,但并不能说明《野生动物保护法》(旧版)就是一部能对虐待野生动物行为针锋相对的制裁性国家法律。因为在大部分虐待野生动物案例中,《野生动物保护法》(旧版)没有发挥其完全的、强大的国家法律力度特征,制裁力度远小于触犯其他国家法律。

例如,《网易新闻》2015-03-12 00:03:00源引《四川法制报(成都)》的标题为《修法全面禁止虐待野生动物》的报道称,“近年来报道的多起伤害、虐待野生动物行为凸现出法律漏洞。清华大学生刘海洋恶劣残害熊的行为,最后只能以毁坏财物定罪,免予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的漏洞,因为对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的可依据的法律条文。”

虽然如此,但最终我们评定,要是回答《野生动物保护法》答案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认为正确。理由是如果在我国对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行了虐待,很可能也会触犯了对野生动物免受伤害的保护,即造成了野生动物死亡、残疾或受伤,一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旧版)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不法分子靠近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远离随意屠杀、玩弄,从而避免了野生动物受到虐待。

为了明确野生动物虐待的惩处,果不其然,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版),其第二十六条明确写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将触犯我国法律,将面临刑事处罚。(通讯作者:唐核心)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國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一版;2004年8月28日第1次修正版;2009年8月27日第2次修正版;2016年7月2日第三次修正版.

[2]宋锫培.修法全面禁止虐待野生动物[J].《网易新闻》源引《四川法制报(成都)》,2015-03-12 00:03:00.

作者简介:

陆江 佘纳 王贤裕 李清 张神怡,现就职于湖北省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麻醉学研究所及附属太和医院麻醉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