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构建

2018-03-03 11:33李雅洁
卫生软科学 2018年12期
关键词:医学院校医学生法治

李雅洁

(蚌埠医学院全科医学系,安徽 蚌埠 23303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对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医学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各类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的重任。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的大量出现,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短板。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变,那么从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出的人才将很难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鉴于此,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法治教育,培养具有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此外,医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加强其法治教育意义重大。首先,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大学生接受什么样的法治教育,形成怎样的法治观念,具备怎样的法治素养,直接决定着中国法治的未来[1]。其次,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知法、信法、爱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卫生人才,医疗卫生事业才能健康发展。最后,加强医学生法治教育是个人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学教育是素质教育。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有法治素养的教育和培养。大学阶段是他们人生中的重要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因此,应在此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大力加强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信仰教育。本文分析了我国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1 我国医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自2005年《〈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简称“05方案”)实施以来,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不断推进,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增强,但高校法治教育现状仍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不足。特别是“重理轻文”现象在高等医学院校更为突出,进一步暴露出医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足等问题。

1.1 针对性不强

医学是集科学性、服务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相较于其他高校,医学院校专业课程偏多,课程设置难度较大,其中五年制本科生还要有1年实习期。因此,他们学习尤为艰苦,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记忆的内容都很多。但目前我国医学生法治教育的开展流于形式,缺少针对性的指导和实践;缺少当前社会中的医疗事故、医患矛盾等法律案例的引入分析;教育内容与大学生群体容易出现的普遍问题不匹配等[2]。这就造成了医学生法律知识不足,理解肤浅,特别是卫生法学方面的知识更为缺乏。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法治教育仅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医疗卫生法规》两门必修课和《大学生与法》一门选修课进行,学生即使学习了也无法深入研究,远远不能满足医学生法治教育的需要。

1.2 实效性不足

据调查,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间,医学生认真听讲的比例不足30%[3,4]。同时,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医学生往往只为获取学分而死记硬背,至于有没有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则完全不予考虑,仅仅是简单的法条和概念的记忆[5],尚未达到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学目的。如:现在有很多医学生都不知道医患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契约关系,二者之间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关系。在段浩伟对301名医学生的[6]调查中,仅有32人选择“课程设置合理”,表明法治教学有差距。由此,加强医学院校的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2 我国医学生法治教育的困境

2.1 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

一是没有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当前医学生正处在心理发育过渡期,心理发育滞后于生理发育。且少部分医学生特立独行,缺乏对社会、对他人的关注,存有“我是不会犯法的,法律和我无关”的想法。二是重视医学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教学,将法治教育定位为一种专业教育,而并非素质教育[7],没有认识到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性。三是将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同。“05方案”实施以后,法律基础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来学习的,但是法律内容仅占三分之一,且任课老师大多由思想品德教师担任,削弱了法治教育的层次。

2.2 法治教育内容的设置不合理

一是内容陈旧单一。医学生法治教育大多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而其中一些法律知识仅是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概念、原则及各部门法基础知识的罗列和归纳,医学生很难对其产生印象,更别奢谈要培育他们的法治意识。另外,类似《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与医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该体现在法治教育中,但规定教材里却没有体现,使得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强。二是专业化倾向突出。对于高等医学院校,其法治教育的内容应注重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实际感受,但实际情况却是教材日渐法学化,俨然已成为法学教材的缩写版,这种教材很难培养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三是教育内容未形成体系化。体系化的医事法律对医学生的法治教育意义重大,但目前向医学生传授医事法律时,很难体现一个缜密而有逻辑的学科体系[8]。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其他学科,医事法律的研究深度和广度都有限,缺乏一套有序、逻辑缜密的理论体系。

2.3 法治教育教学形式不给力

一是教学模式落后。当前高等医学院校大多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或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轻视精神、情感的培养。这种教学模式大多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的逆反心理,显示出一定的厌学情绪,对教学内容产生抵触[9]。二是实践性教学不够。法治教育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实际案例分析至关重要。但是,现有的高等医学院校忽视实践教育,医学生缺乏对医疗纠纷相关案例的观察和分析。如有研究发现,76.52%的大学生判断案件法律适用趋向出现错误[10]。

2.4 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高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严密的理论性、融知识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素质教育[11],但高等医学院校现有的师资力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教师水平不高。高等医学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师一般都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而他们大多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另外,还有部分辅导员和其他党务工作者参与法律课程的授课。教师来源的多元化及法律素养不高,严重影响法治教育的效果。二是教师不注重教学。由于高等医学院校的评价标准是以科研为主要标准,因此,教师大多是以科研为中心,对教学质量也不充分重视,尤其是以研究为主的教师更是如此[12]。

2.5 法治教育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医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医学生所处的法治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一是家庭法治教育的缺失。因为受到家长法治素养不高及医学生独立意识增强的影响,使得家庭在法治教育中无所作为。二是学校法治环境的不足。高等医学院校自身就不重视法治,依法治校的理念不强,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降低了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公信力,不利于医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三是一些不良、负面社会现象的影响。社会上充斥着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信息,特别是各类医疗纠纷,对医学生的法治信仰产生重大的影响。一旦这些医疗纠纷得不到依法处理,将会削弱医学生对法治的期望,影响法治教育的效果。

3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有效路径和构建

法治教育既是法律规则知识的传递、法治信念的坚守,更是法治思维的形成、法治能力的历练,对现代法学基本精神的认知和本国法治理念的习得,以及基于公义程序的把握与行动能力[13]。因此,要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作用,培养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素养,造就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3.1 提高对法治教育的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法治教育的实施主体(高等医学院校)和实施客体(医学生)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一大批有关医学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但在医疗纠纷频发、医患矛盾尖锐的今天,医学生只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依法行医,缓解医患矛盾。首先,要树立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理念。《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改法〔2016〕13号)指出,“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医学院校和医学生都应重视法治教育,将其视为素质教育中的一员。其次,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是独立平等的。法治教育和德育教育都属于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相互独立,都有各自的教育目的。因此,要摒弃法治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观念,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最后,培养法律意识是法治教育的主要目标。法治教育的培养目标不仅是具体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在于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培养,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2 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

一是突出针对性。法治教育的内容,除了基础法律知识的教授外,还应增加卫生法律知识,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来确定医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重点开展医疗文书写作与管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处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等案例的分析。同时,在学习内容上还可以与医学、医学伦理学结合起来,提高医学生对人体器官与组织的移植、克隆技术等问题的价值判断能力,深入理解从法律层面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意义。二是突出时效性。为了让医学生真正领会“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14]的内涵,要根据医学生群体的特点、需求及关注的问题,调整补充法治教育的内容。同时,还要时刻关注医疗界和伦理学界的发展,及时把新鲜内容加入教学内容。三是突出阶段性。医学人才的培养过程主要是在学校和医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完成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因此,要根据医学生的年级和临床实践,有层次、有梯度地教授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专门性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3.3 创新法治教育的方法

一方面,改变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教学,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让医学生“在相关的法律情景中培养法律情感”,只有这样亲身接触,设身处地分析案例,才能增强学生的法律感受性,更直观地形成树立法制观念的动力[15]。因此,要以案例分析、模拟法庭、PBL、辩论等教学方法为主,激发医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要重视医学生的实践教学。多途径开展法治教育的实践活动,如聘请长期工作在一线的资深医学专家、具有丰富法律经验的法律职业人员来讲学、做报告,与医学生进行交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电影评析、法治演讲辩论赛、有奖征文、专题论坛及组织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实现课堂教学的延伸;充分利用暑期“三下乡”等实践机会,让医学生到医院、防疫站、卫生局进行见习,了解医疗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此外,应引起注意的是,要有效利用新媒体的影响力,强化网络法治教育的意识,将法治教育拓展到校园网络上。

3.4 优化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

大学之大,在于大师。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就无从谈起。一是引进法学专业人才,要录用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和聘用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为兼职教师。因为法律职业人员和“拥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能在充分认知大学生心理特点的基础上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言传身教的法治理念、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进行教育”[16]。二是加强教师对法律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培养。高等医学院校的法治教育教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应有医学教育的背景,以增强医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因此,高等医学院校要有目的地从具有医学教育背景的教师中选送人员去进修法律,或鼓励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来医学院校任教的教师去学习医学知识。三是加强教师的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特别是要提升教学质量在考核中的比重,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丰富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3.5 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法律知识的积累、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思维的养成、信仰的确立不仅要依靠学校的法律教育,还要善于利用社会和校园法治环境的综合力量[17]。因此,高等医学院校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依法治校。高等医学院校要严格按照学校章程、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学校,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评奖评优、贫困补助发放、入党、奖惩等学生事务更要做到公正透明。二是法治校园文化的建设。由于医学生的学业较重,良好的法治校园文化氛围可以使医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的熏陶。因此,高等医学院校要将法治教育贯穿于校园文化之中,将法治精神融入学习生活之中,使医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意识的熏陶。如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校报、网络等宣传阵地,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医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申报医学法制的科研项目、参加法治类的艺术创作活动等,医学生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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