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纹的年少风褛

2018-05-07 07:49猎猎清欢
哲思2.0 2018年2期
关键词:水晶球方丈校服

◎猎猎清欢

持续一周的雨天让空气变得有些湿冷,妈妈在衣橱为我找御寒衣物时,从最里层翻出了我高中时的那件蓝白纹校服。校服上被涂满花花绿绿的记号以及各种毕业寄语,隔了多年,字迹已经变得有些模糊。

那段题海作舟的日子在脑海愈渐清晰时,我像是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一次,妈妈无意间发现,我的校服后背上用油墨笔写着几个大字“方丈,我爱你”。妈妈说:“字迹这么清秀,是个女生写的吧?”我迟疑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林菲菲拿着油墨笔,潇洒写下这几个字的场景开始在眼前浮现,写完之后她把校服递给我,对我讲:“方丈,毕业在即,就当是我圆你一个梦想了。”

我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才转去那所中学,之后和林菲菲同桌,然后开始了一段持续两年的暗恋之路。那个时候我性格孤僻,不怎么爱和人打交道,课余时间基本都在小说里度过,一天偶尔和别人交谈几句,对象也大都是林菲菲。

林菲菲常常从家里带零食来学校,作为我帮她辅导功课的回报,她每次都会把零食分给我。而我性格腼腆,几乎不接受她的好意,次数多了以后,她便专挑我认真做题的时候叫我的名字,然后在我转头应声时,直接把零食塞进我嘴里。我红着脸低下头时,林菲菲就在一旁咯咯地笑。

那时我年少懵懂,并不清楚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怎样的。对林菲菲的感受,也只是觉得她很特别而已。因为对于安静孤僻的人来说,热情大方本身,就是一件格外特别的事情。

之后的半年里,在宿舍同学的起哄下,林菲菲的一举一动在我眼里都渐渐变得特别起来,譬如我开始觉得她对着我咯咯笑时露出的虎牙很特别,她走在夕阳里的背影很特别。我想,我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林菲菲的。

高一结束时,我去校门口的精品店买了一个水晶球。那个傍晚,我在教室外走廊上把礼物递给林菲菲,她站在夕阳里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样子格外好看。暗恋林菲菲的漫长时光里,送水晶球大概是我最勇敢的一次了。

那件蓝白纹的校服被摊在床头一角,看着袖子上画着的小和尚图案时,我才突然想起,我对林菲菲,也有过一次不成样子的表白。

那时,我只单纯地觉得不应该辜负这场相遇。犹豫很久之后,我学着电视剧里表白的狗血套路,写了一封邀约信塞到了林菲菲的课桌里。晚自习后,她如约来到操场。

那晚我因为紧张说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话,没有一句在重点上。可林菲菲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心意,然后迅速绕开话题,用一句“要以学习为重”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我不像样的表白。回到宿舍,我因为不知道以后要如何面对她而失眠了一整夜,可第二天到教室的时候,林菲菲还是和往常一样给我带了零食,像是那场告白风波从未发生过一样。

高三班级重排座位,我和林菲菲的同桌时光宣告结束,交集开始日益减少,一整个高三下来,她一共来前排跟我借过13次作业和一次校服。借校服的时候,她对我说:“从后排看你整天埋头做题的样子,像寺里敲木鱼的方丈。”我作势要打她,她拿起校服笑着一溜烟跑掉了。一周后,她又把校服洗得干干净净还了回来,袖口处用笔画了一个小和尚。

高中毕业后的聚会上,林菲菲唱了一首《北京东路的日子》,到那句“方丈,我爱你”时声音尤为动容,众人起哄,她在台上笑,样子像我当初送她水晶球时一样好看。我知道,她在以这样的方式弥补我中学时代的遗憾,也纪念我们曾经的友谊。之后我们各自上了大学,分道扬镳,如过往般消失在彼此的世界。

年少以为能够承载那段学生时代回忆的高楼大厦,都在时过境迁后,变得愈发遥远和陌生。而多年过去,唯一留在身边的,只剩那件蓝白纹的校服。它像驻扎在往事里的守卫,虔诚地守护着回忆,也时时提醒我,曾在年少时,迎面撞见过那样一位开朗明媚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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