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产权视角下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
——来自福建省634户农户的实证研究

2018-08-24 09:39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18年9期
关键词:产权造林农户

(福建农林大学 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2)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被提高到了全新的高度。森林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结构的合理性是森林生态功能的重要保障,森林生态功能包括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抵御灾害、吸尘杀菌、净化空气、调节气温、改善气候、保护物种、保存基因、固碳释氧等,在保护生态环境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森林资源不断被消耗或破坏,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的行为是影响环境的重要影响因素。

自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户经营林业的自主性、积极性得到了有效激发。“山有其林,林有其主,主有其权”的制度设计使森林结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农户作为森林的主要经营主体,研究农户的经营行为如何影响森林结构变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研究如何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也具有重大意义。

农户的经营行为包括造林、抚育、采伐、投入等四个方面的行为。农户参与林业经营行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1-3]。而森林抚育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意义,对森林蓄积量、林分质量等具有重要影响[4],同时对农户抚育行为的影响因素、成本控制、抚育补贴效益是影响农户进行森林抚育的重要因素[5]。森林采伐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森林生长周期特点决定了采伐需要有采伐周期,通过确定合理的采伐周期获得收益最大化是最关键的问题[6],同时对轮伐期进行限制又可以防止仅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造成对森林乱砍滥伐的现象[7]。

森林结构包括林种结构、树种结构、林分结构和林龄结构。我国在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背景下,通过调整森林资源结构可有效提高森林的蓄积量[8]。此外,合理的规划设计调查,森林的林分起源和林龄结构对森林生物量的碳分配格局具有重要影响[9]。合理的森林结构对碳储量具有影响,同时碳储量对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也具有重要影响,对保护农业生态和树种多样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0]。当然,无论对林种结构、树种结构、林分结构还是林龄结构,运用GIS技术更加有利于对森林结构整体进行测绘,有利于研究不同区域的林业特征[11,12]。森林在发挥生态功能的同时,也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13]。

基于现有研究文献发现,单独研究森林结构或单独研究经营者的林业经营行为的论文较多,鲜有作者对林业经营行为和森林结构之间的具体数量关系进行研究。本文区别于既有研究,将农户对林业的经营行为与森林结构联系起来,建立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的数量模型,并从不同的产权类型视角,以用材林为例,通过计量模型,探索如何通过影响人的行为来调整森林结构的方向和程度提供参考。

2 数据与方法

2.1 研究框架及数据来源

本文的主要研究框架见图1。

图1 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研究框架

从图1可见,本文将农户对林业的经营行为分为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劳动力投入和技术投入四个方面,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加符合现实情况,加入了包括家庭特征、自然禀赋等控制变量。同时,将农户对林业生产具有重要影响的政策因素纳入模型当中,以不同产权类型的视角,通过产权因素与经营行为的交互影响,研究农户的林业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于苏时鹏团队“林改政策环境评价”课题组的实地调查,选取的样本区域分布与数量情况见表1。从样本分布情况来看,数据覆盖了福建省龙岩的漳平和武平,南平的建阳、顺昌和延平,宁德的寿宁,泉州的永春,三明的梅列和尤溪等5个地市10县域。

表1 选取样本区域分布及数量情况

从样本数量看,南平顺昌和三明尤溪的样本量选取较多,分别占样本总量的34.7%和15.93%;泉州永春、宁德寿宁和南平建阳样本选取较少,分别为25份、27份和28份。模型建立的数据主要是通过634份问卷的调研数据整理获得。模型中变量释义和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2。被解释变量为森林结构,采用用材林占森林总面积的比例表征,用材林是福建省主要种植的林种之一,且覆盖面较广泛,我们认为选取用材林占林地总面积的比例作为森林结构的表征较为合理。经营行为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包括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劳动力投入和技术投入等四个方面的一级变量,造林行为用树苗投入表征;树苗投入是造林行为中的主要投入之一,选取树苗投入可较合理地反映造林行为;化肥和农药是对林地和森林进行抚育的最主要方式,因此抚育行为包括化肥投入和农药投入。

为了更加精确地描述劳动力投入,本文将劳动力投入分为自投工和雇佣工人数纳入到模型当中。核心解释变量包括技术投入,采用购买工具支出表征。政策因素是影响农户林业经营行为的重要因素,政策因素主要从农户角度出发,如林改政策满意度,以合作社制度有无作用来表征。在交互影响方面,所有样本中的产权类型只有两种情况,即独立产权或联合产权,故采用二分类变量。交互项设置采用产权类型将农户经营行为的乘积作为变量纳入模型,可对产权类型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控制变量中家庭特征主要从年龄、人口、身份特征和劳动力数量等方面进行衡量,家庭特征反映农户家庭对林业经营方式和劳动力供给等情况,对农户经营林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资源禀赋主要是指农户家庭的林地便利状况和肥沃程度,便利条件采用交通便利角度描述;林地肥沃程度以I类地标准面积、坡度低于30°的林地面积来表征;自然禀赋特征往往对农户的林业经营方式和收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采用家庭特征和自然资源禀赋表征林业经营方式和收入状况。

表2 变量释义及分组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

2.2 计量模型及研究假设

基于样本选择、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设置,被解释变量为(0,1]区间范围的比例数值,符合使用Tobit模型的基本特点,本文将建立农户经营行为与森林结构之间的Tobit回归计量模型,回归方程构成为:

ei=β0+β1lnX1i+β2lnX2i+β3lnX3i+β4X4i+β5X5i+β6X6i+β7X7i+εir

(1)

式中,ei表示解释变量第i个森林结构情况;Xri表示解释变量,其中r=1—7分别表示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劳动力投入、技术投入、家庭特征、资源禀赋、产权因素;β0—β7表示待估计参数;εir表示随机误差项。

基于既有文献和本文研究框架,提出以下3个假设:假设1——不同产权因素对农户经营行为具有影响,独立产权比联合产权农户的经营行为更自主,可降低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产权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则无论产权如何赋予都会使产权达到最优效果;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则需要取决于产权如何界定才能使产值达到最优[14]。联合产权的产权界定,由于不同农户家庭之间对经营理念、种植方式、管理方式等不同,限制农户经营方式会使家庭林业产值难以达到最优。假设2——农户通过造林、抚育、采伐等经营行为会对森林结构产生影响。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11年的研究报告指出,造成气候变暖、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最重要因素是人类活动。森林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变化同样源于人类活动。对森林结构而言,农户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会产生直接影响,农户通过造林、抚育、采伐等直接经营行为对森林的林种、树种、林龄产生或增或减的影响。假设3——政府通过政策工具可影响农户的林业经营行为,并可调整森林结构。在理性经济人理论假设的基础上,认为农户在经营林业的过程中具有逐利性,农户的林业经营行为随着利益政策变化而异。政府的政策可以以“支持”和“激励”的手段来帮助和引导农民致富[15],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工具可能会对林业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对木材市场的价格、种植树种或林种补贴、限额采伐制度等都会影响农户的造林、抚育和采伐行为,导致对森林结构的调整。

3 结果分析

3.1 “经营行为—森林结构”单因素检验

单因素检验是指对核心变量中单个变量进行单独检验,模型中主要包括控制变量和政策因素。根据上述模型设置和数据,运用Stata13.0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运用Tobit模型对不同产权类型的林业经营行为在森林结构影响模型中的系数进行最大似然估计并进行分析。全样本下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的单因素检验模型见表3。

表3 不区分产权类型视角下“经营行为—森林结构”单因素检验

从表3可见,农户的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和劳动力投入因素均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工具投入对森林结构影响不显著。具体而言,造林行为中的树苗投入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森林结构产生显著影响,且影响方向为正,说明树苗投入越多,用材林占森林的比例越高,抚育行为中农药投入和劳动力自投工数量分别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森林结构产生负向影响。即随着农药投入和自投工投入的增加,用材林比例反而下降。对农药投入而言,过量的农药投入可能会抑制用材林生长,每种树种或林种或不同林龄阶段的树木对农药的最佳需求量不同。劳动力对森林结构的影响,从一定程度反映了目前农村从事林业生产的劳动力处于相对过剩状况。在区分产权类型视角下,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见表4。具体来看,独立产权样本下的农户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劳动力因素和技术投入均对森林结构有显著影响,而联合产权样本下的技术投入对森林结构不具有显著影响。从全样本、独立产权和联合产权样本下的单因素检验发现,农户的各项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确实存在影响,且影响方向和程度存在差异。通过不区分产权类型和区分产权类型的单因素检验发现,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但同时对农户各项经营行为之间具有相互影响,仅将农户各个经营行为进行单因素检验不具有说服力,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多因素检验,将农户的多种经营行为纳入模型,使结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表4 区分产权类型视角下“经营行为—森林结构”单因素检验

3.2 “经营行为—森林结构”多因素检验

根据上述单因素检验结果和分析发现,有必要对农户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进行多因素检验。在进行多因素模型检验前,我们对模型中各解释变量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发现模型1中各解释变量之间的VIF检验平均值为1.80,模型2中的值为3.38。一般认为VIF检验值小于10,则认为多因素检验模型1和模型2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不同产权类型视角下农户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见表5。从表5可见,模型1控制了政策因素的影响,而模型2未控制政策因素。具体来看,模型1中造林行为在全样本和独立产权样本中在1%的统计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影响方向为正,说明树苗投入对用材料的森林结构比例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农户增加对用材林树苗的投入就会增加用材林在林业经营总面积中的比例。在农药投入的3个样本中,农药投入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农户在进行森林抚育时的农药和化肥投入已超过用材林的最佳使用量,不利于用材林生长,因此对不同林种、不同林龄阶段的抚育要区别对待。劳动力因素和技术因素未对森林结构产生显著影响。从模型估计的系数值来看,对森林结构的影响程度较小。同时,比较独立产权样本与联合产权样本结果发现,独立产权的树苗投入、化肥投入对森林结构的影响显著。模型2是未控制政策因素下的模型运行结果,该结果与模型1运行结果相似,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模型1运行结果的稳健性。

表5 不同产权类型视角下“经营行为—森林结构”模型基准回归

3.3 产权作用机制分析

综合上述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的单因素检验和多因素检验,发现农户的产权类型对森林结构存在影响。本文将通过模型运行结果分析产权对森林结构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根据研究假设,独立产权的交易成本低于联合产权,且独立产权的农户对林业生产的积极性高于联合产权,他们对生产经营策略和方针有决定权。不同产权类型特征的作用机制模型运行结果见表6。

表6 产权、农户经营行为交互影响模型

从表6可见,模型1控制了政策因素,模型2未控制政策因素。具体而言,模型1纳入了造林行为、抚育行为、劳动力因素、技术因素等在内的全部林业经营行为,模型1的运行结果与上文单因素检验具有显著差别,同时验证了各经营行为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的作用。产权因素对森林结构的影响不显著,说明产权对森林结构不具有直接影响,但产权与树苗投入、产权与劳动力雇工的交互项分别在5%的统计水平下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交互项影响方向为正,说明产权与树苗投入、产权与雇工人数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主要对森林结构产生作用,因此产权通过影响树苗投入、雇工人数对森林结构产生影响。

模型2为未控制政策因素,与模型1相比,工具投入不对森林结构产生显著影响,说明政策因素对模型运行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从模型2的结果中可印证模型1结果的稳健性,即树苗投入、化肥投入和交互项中的“产权×树苗投入”、“产权×雇工”项对森林结构的影响较稳健。

4 结论及讨论

4.1 讨论

本文从是否存在政策因素影响和不同的产权特征,以及农户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发现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确实将产生影响,不同林权产权类型的农户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具有差异性。通过产权作用机制分析,得出产权通过造林行为、化肥投入、雇工等对森林结构产生影响,政策因素对森林结构的影响产生作用。该结果对调节森林结构、保持森林生态功能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本文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在对不同产权特征的农户进行研究时样本分布不均匀,可能会产生统计上的误差。同时,林业作为一个周期较长的农业生产活动,对横截面数据的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

4.2 结论

本文基于福建省634户农户的调查数据,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农户不同林业经营的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考虑到农户不同产权类型可能对农户林业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影响产生作用。基于全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农户林业经营行为中造林行为和抚育行为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造林行为会对树种类型产生直接影响,抚育行为通过提高森林蓄积量、树苗成活率等方面影响不同树种的面积。本文通过单因素检验、多因素检验和交互模型检验发现造林行为中的树苗投入和抚育行为中的化肥投入在不同的显著性水平下均通过检验,说明通过改变树苗投入与化肥投入可以显著改变森林树种的构成,同时也进一步验证了林业经营行为中的造林与抚育阶段对森林结构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稳健性。②农户不同阶段的经营行为之间存在影响,造林行为与抚育行为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农户林业经营的不同阶段存在一定惯性,其造林行为可能对后续的抚育行为有一定的影响。故本文通过单因素模型验证不同阶段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后,进一步建立多因素模型验证不同阶段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存在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造林行为与抚育行为中的二级指标影响虽然产生变化,仅树苗投入和农药投入对森林结构具有显著影响,但仍可支持造林行为与抚育行为对森林结构具有影响的结论。③农户不同产权特征使农户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的影响产生较大差异。产权不同对农户在经营自主性、积极性以及交易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自主性、积极性和沟通中的交易成本问题对农户经营行为均会产生影响,具体行为将通过对种植树种选择、森林的持续抚育等方面对森林结构产生影响。本文通过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多因素检验模型的检验发现,独立产权样本和联合产权样本中的经营行为对森林结构均具有显著的差异,联合产权样本仅有抚育行为中的农药投入对森林结构显著的负向影响,独立产权样本中造林行为中的树苗投入、抚育行为中化肥投入和农药投入均对森林结构产生显著影响。④农户不同产权类型对森林结构没有直接影响,不同产权类型对农户不同阶段的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的调节效应,即独立产权或联合产权可通过树苗投入和雇工人数对森林结构产生间接影响。通过交互模型检验,产权和树苗投入交互项、产权和雇工人数交互项分别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且影响方向为正,说明产权对树苗投入和雇工对森林结构产生的影响起到补充作用,即产权通过造林行为和劳动力因素对森林结构产生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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