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卜辭中與軍事行動有關的“啓”*

2018-12-02 07:07田國勵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18年0期
关键词:武丁殷墟時代

田國勵

(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生)

甲骨卜辭中“啓”字的字形與用法較爲複雜,其中與軍事征伐有關的“啓”,于省吾先生《釋啓》一文以爲前軍,(1)于省吾: 《甲骨文字釋林》,北京: 中華書局1979年版,頁287—290。相近的觀點如姚孝遂、肖丁教授也釋“啓”爲前驅,(2)姚孝遂、肖丁: 《小屯南地甲骨考釋》,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版,頁146—147。白玉峥教授引《後漢書·岑彭傳》章懷太子注“凡軍在前曰啓”釋“啓”爲軍事組織,誠爲卓識,(3)白玉峥: 《契文舉例校讀》,《甲骨文字詁林》,北京: 中華書局1996年版,頁2127。但是否爲前軍則還可以商榷。

啓字字義在典籍中確實發生了衍化,如于省吾先生所舉《論語·雍也》馬融注及《商君書》都以啓、最相對爲文而成爲前軍之名。但啓、最音韻遠隔,而啓、胠皆牙音溪紐字,可能是一語分化,關係更爲密切。啓、胠應是兩旁之名,《説文》“胠,亦下也”,《段注》:“啓胠皆在旁之軍。”(7)(清) 段玉裁: 《説文解字注·卷四下》,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頁169。《莊子·胠篋篇》郭璞注“胠,開”,(8)(清) 郭慶藩: 《莊子集釋·胠篋篇》,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版,頁342。《經典釋文》引司馬注:“從旁開爲胠。”(9)(唐) 陸德明: 《經典釋文·卷二十七·莊子音義中》,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版,頁374下。又《荀子·榮辱篇》“胠於沙而思水”,俞樾《諸子平議》讀作“阹”引《文選·吴都賦》“阹以九疑”注“阹,闌也。因山谷以遮獸也”,言遮闌於沙而思水。(10)(清) 俞樾: 《諸子平議·荀子一》,北京: 中華書局1956年版,頁233—234。俞説是合理的,讀作阹正與下文“掛於患”相對,阹爲攔擊,假作胠爲兩旁之軍,臨陣之時從旁包抄攔擊之,所以賈逵説“左翼曰啓,右翼曰胠”(《正義》引)應該是有所本的。

以上梳理依憑的都是後代的文獻資料,若據以論殷商甲骨文中所反映的軍事制度則難以徵信。先來看看諸條卜辭的具體情况。于省吾先生在《釋啓》一文中擇録十條,現稍爲增補修訂,轉録於此:

1. 丙辰卜,争貞,沚戛啓,王比,帝若,受我又。貞,沚戛啓,王比,帝弗若,不我其受又。(11)原文第四條所引《乙編》3262片經綴合並入《合集》7440片。《合集》(12)郭沫若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 《甲骨文合集》,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版。7440正(賓一B)

3. 貞,沚戛啓,王比。《合集》7441(賓一B)

5. 貞,望洋若啓雀;望洋弗其若啓雀。《合集》6952(賓一A)

9. 叀沚或啓我用若。《合集》33056(13)該片可與合集33053、《英藏》397綴合,見蔡哲茂: 《甲骨綴合續集·518》,臺北: 文津出版社2004年版,頁137。(歷二A)

根據字體和風格,以上諸例基本集中在賓組一類,以一B類爲主,時代應該在武丁晚期,也有一A類卜辭,時代可能早到武丁中期。(14)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頁125。第9例《合集》33056字體、風格略有不同,屬於歷組二A類卜辭,時代可能下延至祖庚時期。(15)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266—267。根據諸條與啓有關的卜辭的時代,我們可以考察一下相應時期的出土遺迹情况,殷墟小屯北組墓葬值得我們注意。

北組墓葬位於乙七基址以南,由前中研院於1936年發掘清理,應該是一組與乙七基址相關的祭祀遺迹。根據鄒衡先生的分期研究,北組墓葬除個别葬坑如M51晚至西周時期外,其餘絶大部分墓的年代,大體與乙七基址相當。(16)鄒衡: 《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試論殷墟文化分期》,北京: 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頁69—70。乙七基址的時代可以根據7∶H23與H036進行推測。7∶H23位於C64探坑,據《殷墟建築遺存》C64、C61、C70三探坑臨近乙七基址北部,均爲夯土,且C64、C70各出一礎石,它們可能是乙七基址尚未發掘的北部延伸。(17)石璋如: 《小屯第一本·遺址的發現與發掘·乙編·殷墟建築遺存》,臺灣: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0年,頁123。7∶H23位於C64探坑夯土層的上層,《甲骨坑層之一》認爲是晚期居穴,(18)石璋如: 《小屯第一本·遺址的發現與發掘·丁編·甲骨坑層之一》,臺灣: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2年,頁157—158。但其中出字骨一片,《乙編》(19)董作賓主編: 《小屯第二本·殷虚文字·乙編》,臺灣: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53年。3689(《合集》21840)卜人爲“巡”,字體是子組非王卜辭,時代應該在武丁中期。(20)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319—320。H036爲乙七基址下層穴窖,呈狹長形,《殷墟建築遺存》認爲可能是殷墟早期溝防遺迹。(21)石璋如: 《殷墟建築遺存》,頁89。該坑所出字骨分别爲: 《乙編》8657、8658—8659(《合集》20582正反)、8660(《合集》19798)、8683—8684(《合集》19812正反)、8685(《合集》26031)、8686(《合集》20113)、8687(《合集》11568)。其中8658—8659、8660、8685、8686、8687字體屬於組大字扶卜辭,是組卜辭最早的一類,時代大致在武丁早期,下限至多在武丁中期偏早。(22)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82。《乙編》8683—8684片字體屬於組大字附屬,時代可能略晚於大字扶卜辭。(23)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83。根據7∶H23、7∶H036出土的甲骨及分類斷代研究來看,乙七基址應該是武丁早中期的建築遺存。相應的北組墓葬中,M188所出器物形制較早,彭裕商師將其劃爲殷墟早期二組(殷墟一期偏晚),絶對年代爲武丁早中期。(24)李學勤、彭裕商: 《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頁38—51。

北組墓葬與乙十一基址也存在地層關係,如M239爲乙十一基址前期打破,M238壓在乙十一基址後期下,M242打破乙十一基址前期又壓在乙十一基址後期下。根據彭裕商師的研究,乙十一前期基址依據M222、M270出土物來看,大致在殷墟二期偏早。後期基址夯層C128出字體近組的《乙編》8690,以及早期形制的白陶簋256V,時代應該與前期基址大致相同在殷墟二期。(25)彭裕商: 《小屯乙十一的基址與M238的時代》,《述古集》,成都: 巴蜀書社2016年版,頁280—285。此外,M238根據彭裕商師的研究,早於“婦好墓”與M18,在殷墟二期偏早,年代爲武丁晚期。M239、 M238、M242是北組墓葬中較晚埋入的,(26)石璋如: 《殷墟建築遺存》,頁413—415。那麽根據乙十一基址及M238,北組墓葬的下限在殷墟二期偏早,年代不晚於武丁晚期。

綜上來看,北組墓葬遺存集中在殷墟一期偏晚到二期偏早,年代爲武丁中期至晚期,這與我們要考察的諸條卜辭在時代上是接近的,可以作爲一個參照的實例。

北組墓葬(祭祀坑)計有49墓,從排列上看是以五座車墓爲中心,周圍有車左、車右、車前,共四大部分組成,可能反映了一個以車隊爲中心的軍事組織。(27)關於北組墓葬的性質尚存在分歧。《殷墟的發現與研究》認爲北組墓葬間存在打破關係,並非一次埋入,不可能是以車隊爲中心的軍事組織。小葬坑可能是祭祀性質的坑,5座車馬坑可能是一次祭祖獻車的遺留。就北組墓葬之間的打破關係,石璋如先生也作了説明,他認爲墓葬之間的叠壓除M144外,均叠壓極少的邊緣,可能是在先埋入墓葬形迹尚清楚的情况下,後埋入的墓葬本意沿前者邊緣而挖掘不慎挖壞很少一部分所導致的。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編: 《殷墟的發現與研究》,北京: 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頁60;石璋如: 《小屯第一本·遺址的發現與發掘·丙編·北組墓葬上》,臺灣: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0年,頁411—412。我們重點來考察車右、車左墓的情况。車右墓主體爲27座馘墓,呈四隅分布,每隅排列成雙行,分布如方陣,共殉125人。其中西南隅人數最多,計12墓65人,且其中M123、M122、M120、M88、M86、M144諸墓人骨上染有紅色(車右墓共25具人骨染有紅色,23具集中在西南隅),且M88出蚌針花4、蚌針泡7,共四套額帶飾,M86出一套額帶飾。據發掘者及整理者的意見,人骨染色及額飾可能標示其身份的不同。如果從軍事組織的角度來看,那麽車右墓很顯然是重兵聚集的部分。(28)石璋如: 《北組墓葬上》,頁322—326。

車左墓是我們要重點考察的左翼,情况也較爲複雜。車左墓以M31爲中心,該墓有腰坑且殉狗,是真正意義上的墓葬。其西南方爲M219跪葬墓,人數不明,有損毁。其西北方爲M30、M35兩座童墓及M89跪葬墓。東北方爲羊坑M182,出羊骨十具。東南方爲M238、M242兩座隨器墓,比較特殊。其中M238除殉五具遺骸外,所出銅器計有觚三、爵三、方彝二,斝、卣、壺、罍各一,此外尚有武器集中於西北,多完整。M242所殉遺骸細弱,均1.4m左右,與M238均1.7米相差甚遠,且出骨笄等頭飾,口含貝,可能是女性或孩童。(29)石璋如: 《北組墓葬上》,頁358—407。

車左墓東邊近車墓一側有M188,同樣是隨器墓,而發掘報告將其列入車前墓,並與M197、M223構成一組相關的横列墓,我們認爲不妥。首先,從其位置來看,M188與M238平行而不與車前五墓呈一字排開,車前五墓各殉五人,整齊劃一,應爲一個組織,而M188作爲隨器墓與M238左右呼應。其次,從地層關係上來看,M188打破了車前五墓中的M205,與五墓顯然不是同時埋入的,並非一個組織。第三,M188遺骸爲跪葬,與M197、M223遺骸軀首東向横列不同,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横列墓。所以我們認爲M188也應劃入車左墓的體系。M188出遺骸兩具,形態特殊,一具全軀仰跪姿,雙手交於腹前,第二具俯置伏跪,雙手交於背上。所出器物計有: 斝二,爵、鼎、甗、瓿、甂、觚各一。除爵置於第一具遺骸前,其餘八器都壓在第二具遺骸上。如此特殊的放置,發掘報告認爲這很可能與二人一執觚爵司飲、一司煮的職責有關。(30)石璋如: 《北組墓葬上》,頁343—350。

車左墓的情况有三點值得注意。首先,M238、M188兩墓出大量器物,發掘者認爲是以人殉器而非器殉人的意見是很中肯的,以飲食器具爲特征也凸顯了其職責。第二,所殉遺骸身型不一,M30、M35爲童墓,M242人骨細弱,他們很可能與M188兩具跪姿遺骸一樣是負責使用M238中銅器的人員,而置於M238五具遺骸的保護之下。可以看出,車左墓的主體顯然並非戰鬥人員。第三,羊坑代表的可能是隨軍的饔餼。《左傳·宣公二年》“將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 疇昔之羊子爲政”,(31)(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宣公二年》,頁1866中。宋國爲殷商之裔,臨戰殺羊享士或是其遺俗。綜合器物、孩童、牲畜三個因素來看,相較於單純重兵集結的車右墓,車左墓似乎主要是負責軍需和後勤。

如果依照北組墓葬的結構來布陣,那麽啓爲左翼居前軍的觀點就很難成立了,總不能將攜帶飲食器具等輜重的雜役們推到前面去沖鋒陷陣吧!這種左軍爲偏軍、右軍爲主力的結構在文獻中有諸多反映。如《老子·三十一章》:“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32)(魏)王弼注,樓宇烈校釋: 《老子道德經注校釋》,北京: 中華書局2008年版,頁80。老子以喪禮來解釋,應該是基於他“抗兵相加,哀者勝矣”思想的闡發,而用兵貴右可能是相沿以來的傳統。《左傳·宣公十二年》:“蔿敖爲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杜注:“在車之右者挾轅爲戰備,在左者追求草蓐爲宿備。”(33)(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宣公十二年》,頁1879上。楚國“令典”的軍制與我們考察的北組墓葬的組織結構若合符節。楚王私乘也以右爲上,《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爲乘,廣三十乘,分爲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説。左則受之,日入而説”,“王見右廣,將從之乘”。(34)(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宣公十二年》,頁1881—1882。邲之戰楚王初乘左廣,而遇敵之後欲更乘右廣,可見乘右廣戰鬥本是傳統,且右廣可能更有戰鬥力。至於具體作戰,見《襄公二十五年》“子木遽以右師先,子彊、息桓、子捷、子駢、子盂帥左師以退”,(35)(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五年》,頁1985上。也以右師爲先,左師偏退。以上文獻材料反映出春秋以來楚國軍制的傳統是以右翼爲主力,這一傳統應該是有所本的。《詩經·商頌·殷武》:“撻彼殷武,奮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湯孫之緒。”(36)(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殷武》,頁627下。即是殷高宗武丁南伐荆楚的記載。近年公布的《清華簡·楚居》記載了楚人祖先季連“逆上汌水,見盤庚之子,處於方山,女曰妣隹”,並以妣隹爲妻生下伯、遠仲二子的傳説。盤庚之子與武丁同輩,女妣隹與祖庚祖甲同輩,反映出楚人祖先與殷商王朝在武丁晚期有着密切聯繫。(37)李學勤: 《論清華簡〈楚居〉中的古史傳説》,《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1期,頁54。且以盤龍城爲代表的一系列商代晚期遺址表明,商代的“南土”已經拓展到長江流域荆楚一代。由此看來,楚國僻居南徼其軍制遺自殷商並非不可能。此外,晋國軍制亦右强於左,《昭公元年》“專爲右角,參爲左角”,《正義》:“服虔引司馬法云:‘八十一乘爲專,二十九乘爲參。’”(38)(清) 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元年》,頁2023中。此雖爲魏錡毁乘爲行後的軍制,但臨陣變制與舊法當不至於太遠。

綜上所述,卜辭中由沚戛、望洋、龍等方國大將率領的“啓”應該是偏軍,而真正的主力應是王族。啓雖有在前開導之義,但訓啓爲左翼又緣“凡言左右以左爲先”爲説,而認爲啓是前軍的觀點,是難以成立的。通過對殷墟北組墓葬祭祀遺迹的考察,我們可以看到,殷代的軍事組織裏左翼主要負責軍需和後勤,其戰鬥力量也明顯較車右諸墓爲弱。這種結構在後世的文獻記載中也可以得到印證,二者之間可能存在某種聯繫。但有周一代銅器不見與啓有關的軍事銘文,可能這種傳統流行於東方爲齊、楚等國所承襲而與西周軍制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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