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年表》校記*

2018-12-02 07:07鄧章應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18年0期
关键词:年表甲骨甲骨文

鄧章應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董作賓先生1930年編撰的《甲骨年表: 關於甲骨文字三十年來發現研究的總記》將甲骨學史上發生的大事及重要著述按年編排,開創了一種甲骨學史新寫法。(1)董作賓: 《甲骨年表: 關於甲骨文字三十年來發現研究的總記》,《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本第2分,1930年。收録時間起於1899年,止於1930年。後董作賓、胡厚宣增訂重編,1937年4月作爲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單刊乙種出版,不僅收録時間延續至1936年8月,而且内容也有修訂完善。(2)董作賓、胡厚宣: 《甲骨年表》,上海: 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

董作賓、胡厚宣1937年《甲骨年表》(以下簡稱《年表》)和董作賓、黄然偉1965年續補之《續甲骨年表》(3)董作賓、黄然偉: 《續甲骨年表》,臺北: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7年版。被譽爲“全景式地展現了60多年來甲骨學研究的發展,對甲骨學史的研究很有價值”。(4)王宇信、楊升南等: 《甲骨學一百年》,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頁393。其後引用者衆,特别是《年表》,因提供了早期甲骨學史實,被廣泛引用。細讀該書,發現其中有一些微小瑕疵,且後來學者未予辨别,直接引用或依此立論,導致錯誤擴散或産生新的錯誤。故作此校記,以方便學者更好地使用《年表》。

《年表》1977年又收入《董作賓先生全集乙編》第6册,由臺北藝文印書館出版,但兩者内容一致,惟1977年版將原單面印的綫裝版改成雙面印的現代精裝版,相應地,原表示兩面一頁的頁碼替换成按頁編號的頁碼。本文所標爲1977年版本頁碼。體例是先出頁碼和年份,再出原論著編號和原文,加按語進行校訂。

1. 頁32—33: 1922年: (六四)二月,抗父所著《殷虚文字之發現與研究》一文出版,刊《東方雜志》第十九卷第三號(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每册定價洋一角二分五)《最近二十年間中國舊學之進步》一文中。又見《東方文庫》第七十一種《考古學零簡》。

按: 署名爲“抗父”(引者注:“抗父”爲樊炳清的字)的《最近二十年間中國舊學之進步》文章分作兩節,一爲《古器物古書籍之發現》,一爲《新研究之進步》,文中並無《殷虚文字之發現與研究》之類小標題。

《最近二十年間中國舊學之進步》第一节《古器物古書籍之發現》稱:“而近二十年,尤爲古物出世之黄金時代。數其最大者: 則如殷虚之甲骨文字,敦煌及西域諸城之漢晋木簡,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唐人所書古籍,内閣大庫之宋元刊本並明以後史料。”後又分别説之,第一條爲“殷商文字”。第二節《新研究之進步》也分析了研究甲骨文的著作。《年表》將文中關於甲骨文的内容概括爲《殷虚文字之發現與研究》。但這個題名與曹銓之《揅古廎金石題跋》文中《殷商甲骨刻文考》標題有所不同,不是一篇完整的獨立文章,而是《年表》根據内容歸納的一個題名,在此特作説明。

2. 頁34: 1923年: (六八)八月,趙華煦所作《金石骨甲古文學及文字形體之發明》一文出版。刊《國學叢刊》第一卷第二期。

按: 趙華煦先生文章題名爲《金石骨甲古文學與文字形體之發明》,將“與”誤成“及”。

按: 《甲骨文之歷史及其價值》是陸懋德先生在清華學校所作演講,後登在《清華週刊》1923年12月21日第299期,副標題爲“在本校華員公會演講”。後來才登在《晨報副刊》1923年12月25日第326號,副標題爲“在清華學校華洋公會的演講”,當以“華員公會”爲正確名稱,《清華週刊》1926年第25卷第16期登載《華員公會:“華員公會”改爲“清華教職員公會”》一文,文中稱:“本校最初,美國教員甚多,彼等即組織一會,名爲American Teatchers Club,會務極須發達。繼後本國教職員漸漸增加,睹我清華外人倒有知此隆盛團體,而我反無之,殊覺相形不如,於是乃有‘華員公會’之組織。”

《年表》只著録了《晨報副報》,而未著録更早的《清華週刊》,可補充。

4. 頁35: 1923年: (七二)涇縣胡韞玉樸安著《甲文》一篇,見所著《文字學研究法》(《國學彙編》第一集本)。

按: 胡樸安先生《文字學研究法》最早連載於《國學週刊》1923年5月9日第1期至1925年2月25日第78期。其中分《總論》、《古今文字學著作提要》兩節,第二節《古今文字學著作提要》中提到了甲骨文情况及研究甲骨文的論著,刊於1923年9月12日第19期。但並未單獨標出《甲文》標題。

《國學彙編》是《國學週刊》每半年26期的合成彙編。僅編1923、1924兩年,每年1集,第一集有4册(第1期至第26期),第2集4册(第27期至第52期),共計8册。胡樸安《文字學研究法》關於甲骨文部分的内容載於第一集第1册第二十六頁第二面和第二十七頁兩面。《國學週刊》出版時間更早,《年表》可補出《國學週刊》出處。

5. 頁35: 1924年: (七三)三月,東莞容庚希白著《甲骨文之發現及其考釋》一文,刊《國學季刊》第一卷第四期。

按: 容庚先生文章題名爲《甲骨文字之發現及其考釋》,“文”後脱“字”,發表在《國學季刊》1923年12月第1卷第4號上。當時容庚先生在北京大學國學研究所做研究生。據《頌齋自訂年譜》,《甲骨文字之發現及其考釋》是1923年1月所作。(5)容庚: 《頌齋自訂年譜》,曾憲通編: 《容庚文集》,廣州: 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顧頡剛日記》7月21日:“校《甲骨文字之發見及其考釋》畢,即發出。”(6)顧頡剛: 《顧頡剛日記》(第一卷),臺北: 聯經出版社1996年版,頁493。顧頡剛時任北大研究所國學門秘書。

6. 頁38—39: 1925年: (八四)九月,王國維所講《殷虚甲骨文字及書目》演説稿出版,刊《學衡》四十五期《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現之學問》一文中。

王國維先生文章《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現之學問》原是在清華的演講,先發表在《清華週刊》第350期,署“王國維演講”。這一期的《編輯余談》中談到:“王静安先生關於新發現之學問的講稿(係爲暑期學生會講的),登在新清華的第一期新週刊裏,實恰逢其時。”文中“將此二三十年發現之材料並學者研究之結果分五項説之”,第一項即爲“殷虚甲骨文字”。後來這篇演説又登載在1925年9月《學衡》第45期上,但内容更詳細,還加了雙行小注。文後有説明“按此篇原係王國維先生在北京清華學校爲暑期學生演講之底稿。文中雙行小注,皆是日在場聽講之某君所增入。本志編者識”。與《清華週刊》文章所不同者,文後有“附陳列書籍目録”,下有小字説明:“此王君演講日陳列各書目録。因供讀者求書之便,附録於後,並加注售書處及價目,以便參考。”第一爲“甲骨類”。此文後來還刊登在《科學》1926 年6月20日第11卷第6期上,内容與《學衡》版本一致,只是改爲横排。

由此可知,《殷虚甲骨文字及書目》不是原演講稿中某一節的標題,而是《年表》歸納的題名。但此後學者徑引作《殷虚甲骨文字及書目》,如吴浩坤、潘悠(1985)《中國甲骨學史》:“1925年有王國維的《殷虚甲骨文字及書目》。”(7)吴浩坤、潘悠: 《中國甲骨學史》,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頁3。王宇信、楊升南(1999)《甲骨學一百年》:“王國維《殷墟(虚)甲骨文字及書目》(《學衡》第45期,1925年)。”(8)王宇信、楊升南等: 《甲骨學一百年》,頁391。

8. 頁45: 1928年: (一一一)十一月,聞宥所作《甲骨文之過去與將來》一文出版。刊《民鐸雜志》第九卷第五號。

按: 聞宥先生文章題名爲《甲骨學之過去與將來》,將“甲骨學”誤作“甲骨文”。在《年表》所附《甲骨文論著分類索引》(五)論述(1)專論類仍作《甲骨文之過去與將來》,《年表》所附《甲骨文論著撰人索引》聞宥名下仍作這一錯誤名稱。凡《年表》正文中將題名寫錯,在所附《甲骨文論著分類索引》和《甲骨文論著撰人索引》一般也寫錯,如不再單獨説明,則説明在附録中索引仍然有錯。

董作賓先生1930年《甲骨年表: 關於甲骨文字三十年來發現研究的總記》:“(1928年)又作《甲骨學之過去與將來》一文,載《民鐸》九卷五號。”題名無誤。

9. 頁51: 1929年: (一三五)程憬所作《商民族的經濟生活之推測》一文出版,刊《新月》第二卷第六期。

按: 程憬先生所作《商民族的經濟生活之推測》刊於《新月》第一卷第四號,出版於1928年6月10日。文末署寫作日期:“一九二八年五月。”《年表》誤繫於1929年。

10. 頁51: 1930年: (一三六)一月,聊城傅斯年孟真撰《國立“中研院”歷史語言所發掘安陽殷虚之經過》一文,本年三月排印單行本,又刊《安陽發掘報告》第二期。

按: 刊於《安陽發掘報告》第二期上題名爲《本所發掘殷墟之經過》。

11. 頁53: 1930年: (一四二)四月,葉玉森所著《芝加哥博物館殷契攝影記》一文出版,刊《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週刊》第十一集一二五至一二八期合刊《文字專號》。

按: 葉玉森先生文章題名爲《芝加哥博物院殷契攝影記》,將“院”誤成“館”字。董作賓先生1930年《甲骨年表: 關於甲骨文字三十年來發現研究的總記》:“葉玉森作《芝加哥博物院殷契攝影記》一篇。”題名無誤。

12. 頁53: 1930年: (一四三)同月,聞宥所著《甲骨文乂文之研究》一文出版。

按: 聞宥先生文章題名爲《甲骨文字中×文之研究》,“文”後脱“字”,另“乂”當爲“×”,文中所談爲甲骨文中恒見之×形符號,認爲一表文理,一爲文飾。文飾節後稱:“上爲拙著《甲骨文字之紋樣》中之一節。全書屬稿於去歲之二月,以時方得葉君葒漁書,示以論組織之大概,既深佩其精美,思更有所以廣之者,遂别創義例,定爲兹篇。”而非“乂”字。

董作賓先生1930年《甲骨年表: 關於甲骨文字三十年來發現研究的總記》:“聞宥作《甲骨文中×文之研究》一篇”,“×文”正確,但題名中脱“字”字。

13. 頁58—59: 1931年: (一六八)同月(引者注: 指五月),吴縣瞿潤緡子陵所著《骨卜考》一文出版,刊《燕大月刊》第八卷第一期。

按: 《燕大月刊》應爲《燕京月刊》。《燕大月刊》於1927年創刊於北平,由燕京大學燕大月刊社(後改月刊部)編輯發行,至1934年5月12日停刊。但1931年《燕大月刊》改名《燕京月刊》,卷號仍連續,1932年《燕京月刊》又改回《燕大月刊》。

《骨卜考》文末署寫作時間“二十,四,二八”。按照《年表》之《編纂略例》“撰著排列,以成稿之年月爲准”,則這篇文章應著録爲四月。

14. 頁61: 1931年: (一八一)周予同所著《關於甲骨學》一文出版,刊《中學生》(上海開明書店發行),又開明書店《活頁文選》本。

按: 《年表》將這篇文章繫於1931年,刊於《中學生》雜志,但未注明刊期。實際上這篇文章1930年刊於《學生雜志》第17卷第2號“文哲講座”欄目,題名作《關於“甲骨學”》,文末署寫作日期“一九三,一,十一”。

15. 頁62: 1932年: (一八四)三月,商承祚作《殷商無四時考》一文,刊《清華週刊》第三十七卷九、十號刊《文史專號》。

按: 商承祚先生文章題名爲《殷商無四時説》,將“説”誤成“考”字。

按: 《燕京學報》第十三期《二十二年(一月至六月)國内學術界消息》分爲(甲)學術機關消息和(乙)出版界消息。其中出版界消息第一條爲郭沫若所著《卜辭通纂考釋》。該文介紹了該書情况,簡介其成就,也做了一些補正與批評。文末括弧注明“松”,應爲作者劉節先生的號“青松”的簡稱。

17. 頁71: 1933年: (二二四)同月,陳準所著《殷契書目録》一文出版,刊《圖書館學術季刊》第七卷第二號。二十三年又刊《甌風雜志》第一、六、七期。

按: 陳準先生《殷契書目録》,原刊《圖書館學術季刊》第六卷第一期,出版於1932年3月。《年表》誤繫於1933年。

18. 頁75: 1933年: (二三六)十二月,吴其昌所著《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三續考》一文出版,刊《燕京學報》第十四期。

按: 吴其昌先生文章題名爲《卜辭所見先公先王三續考》,衍“殷”字。

19. 頁59: 1934年: (二五二)四月,戴家祥所作《評龜甲文字概論》一文出版,刊本年天津《大公報圖書副刊》第21期。

按: 戴家祥先生文章題名爲《龜甲文字概論》,衍一“評”字。

20. 頁82: 1934年: (二六六)同月(引者注: 指九月),戴家祥所作《評甲骨學文字編》一文出版,刊《圖書季刊》第三期。

按: 戴家祥文章題名爲《甲骨學文字編》,最初發表於《大公報圖書副刊》1934年8月4日第38期,又發表於《出版週刊》1934年8月新19號,題名爲《甲骨學——文字編》,文末注:“録八月四日大公報。”又發表於《圖書季刊》1934年9月第1卷第3期“新書介紹”欄目的書籍介紹,題名爲“甲骨學”,下有雙行小字“文字編 醴陵 芳圃著 民國二十三年三月 商務印書館出版 定價大洋二元五角”。

21. 頁86: 1935年: (二八六)同月,鄭師許所作《我國甲骨學發現史》一文出版,刊《文學期刊》。

按: 鄭師許先生文章題名爲《我國甲骨學發展史》,“發展”誤成“發現”。

22. 頁95: 1936年: (三二四)同月(引者注: 指四月),孫海波所著《甲金文中説文之逸文》一文出版,刊《師大月刊》第二十六號。

按: 孫海波先生文章題名爲《甲金文中所見説文之逸文》,脱“所見”二字。

另外,《年表》收録内容迄於1936年8月,而黄偉然續補的《續甲骨年表》起於1937年1月,其中有4個月空檔。如《年表》“(三一五)許敬參著《契文卜王釋例》”,當時“未印行,目見本年六月出版之《考古社刊》第二期”。後來這篇文章發表於《河南博物館館刊》1936年第4期(1936年10月出版)、第5期(1936年12月出版)。(9)董作賓、黄然偉(1967: 5)《續甲骨年表》誤將這篇文章繫於1937年,且未注明發表於《河南博物館館刊》哪一期。這些内容可以補充。

後來甲骨學史研究論著,多參考徵引《年表》,並以此立説。如過去認爲周予同1930年發表的《關於“甲骨學”》首次提出“甲骨學”名稱,但實際上聞宥先生在1928年發表的《甲骨學之過去與將來》就已提出。因《年表》將“甲骨學”誤作“甲骨文”,後來學者研究未加審視,致有此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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