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认识

2018-12-14 03:01刘志远
现代国企研究 2018年11期
关键词:技术类企业

文=刘志远

1 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的对外开放思想孕育了国家“走出去”战略,八九十年代的“走出去”主要是以“引进来”为主,包括引进国外的技术、产品、资金和管理经验,结合国内巨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中国进入经济高速发展期。2000年,党中央在全面总结我国对外开放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把“走出去”战略上升到“关系我国发展全局和前途的重大战略之举”,“走出去”战略1.0版由此诞生。2000年以后是“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并轨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出口信贷资金给中国企业大踏步“走出去”提供了强劲动力。2013年9月、10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尼访问时,分别提出要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为“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3月28日我国在博鳌论坛发表“一带一路”白皮书,即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行动指南。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到2015年白皮书正式发布,标志着“走出去”战略全面升级到2.0版。从“走出去”1.0时代到2.0时代这短短几十年间,中国已从最初的简单劳务输出、产品输出迈入了今天“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的文化输出、资本输出和战略输出。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政经新形势

从政治角度看,当前国际局势总体呈稳定态势,和平合作仍是主基调,但局部性动荡仍将持续,特别是在东亚、南亚、中东、东欧等地区大国间较量日益凸显。全球主要区域战略格局与合作机制出现调整,美国接连“退群”的同时积极推动构建新的全球贸易体系,印度和日本联手推出“自由走廊计划”,美日欧加快推进“自贸协定”磋商,伊核协议、南海问题、叙利亚内战、欧洲难民等重大热点问题持续升温。全球军备竞赛也有抬头趋势,美国积极推进“核重建”、加强反导系统升级,俄罗斯在远东部署岸基导弹,日本加快军事大国化步伐,印度深化与美国军事合作,俄美军机对峙、美土叙利亚对峙、美伊波斯湾对峙、中美战舰南中国海对峙等事件层出不穷,地缘冲突风险明显提升。国际恐怖主义大肆蔓延,“伊斯兰国”、“基地”、“博科圣地”和“塔利班”四大恐怖组织频繁策动恐怖袭击,2017年,世界各地发生恐怖袭击20多起,死亡600多人,伤3800多人,全球反恐斗争形势异常严峻。总体上,全球治理后劲不足,民粹主义、种族主义、保护主义、分离主义交织缠绕,给全球带来了治理困局。与此同时,中国提倡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梦想给全球治理注入新活力和新动力。

从经济角度看,当前全球经济复苏“普遍而稳固”,IMF调增2018年全球增长率预期至3.9%;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经济增长高于预期,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稳中小幅回落,通胀压力增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整体放缓,中国和印度继续扮演引领角色,俄罗斯和巴西开始摆脱衰退。部分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出现恶化,委内瑞拉、意大利、土耳其及阿根廷等国经济崩溃、金融混乱,面临股市、债市、汇市三杀的困境。受全球经济整体复苏拉动,大宗商品价格回稳提振。从去年开始,全球天然气、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整体呈上涨态势,IMF预计2019年大宗商品价格将继续企稳回升。全球贸易触底反弹,去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长17.8%,增长态势仍将持续,但受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浪潮的不利影响,全球贸易增长前景不明。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下滑,2017年全球外国投资下降16%,美国、中国和印度仍是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全球债务水平再创新高,风险加快积聚,全球债务总额高达200万亿美元,是全球GDP的3倍多;新兴市场信贷质量持续下降,至2018年末,全球将有2万亿美元债务和贷款到期,如不能续债,有流动性危机风险。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从竞争性宽松转向集体性内敛,给新兴经济体的流动性带来巨大压力。总体上,全球经济维持复苏,但贸易疲软以及新兴国家风险加剧,对全球可持续增长构成挑战,中期拉低全球经济增速的各类因素仍将发酵,长期增长动能将趋于减弱。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在中国扩大再开放,鼓励企业加快“走出去”的历史背景下,近两年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密集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一方面推行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方向的引导和规范,通过明确投资合作规则,突出监管重点,规范审核把关程序等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先后出台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主要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8月与外交部、人民银行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范围;2017年12月发布新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11号令)替代了原来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改委9号令),主要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进行了调整和优化;2018年2月又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商务部:2017年9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目的是落实《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精神(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对外承包工程投(议)标核准,同时建立备案+负面清单的管理新模式,为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条件;此外,商务部和国资委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大力开展境外建设项目“建营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促进综服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建立与企业“走出去”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管理模式。同年10月,又制定出台《“走出去”税收指引》,对截至2017年8月“走出去”企业可能涉及的47个税收制度文件及105个税收协定进行了集成和分类处理,涵盖83个具体事项,旨在帮助中国企业规避境外投资风险。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还专门针对国有企业“走出去”制定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2017年1月,国资委发布第35号令《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35号令明确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重点从“管投向、管程序、管风险、管回报”四个方面,努力构建权责对等、运行规范、信息对称、风险控制有力的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旨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资委还专门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和操作规范,指导中央企业构建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境外风险防控体系,并配合外交、安全、情报、商务等部门为企业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就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投资决策财务管理、投资运营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以及绩效评价、投资损失责任追究提出了要求和规定。

“走出去”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及特征分析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加快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热情高涨,国别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模式越来越新,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也随之越来越大。根据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资信评估中心的研究成果,中国企业境外经营过程中所遭遇的风险和发生损失的往往是非技术类风险。非技术类风险是指与企业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如国家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非传统安全风险、环保风险和劳务风险等。近两年,又新出现了针对“一带一路”的国际舆情风险,以及因中国企业内部激烈竞争而表现出来的不正当竞争风险,这些风险都对中国企业在境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挑战。技术类风险是指企业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与自身因素相关的风险,如产品规格、标准、工艺、管理水平、服务等。对于技术类风险,企业往往能够快速提出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而对于非技术类风险,企业往往缺之经验,在识别和管控方面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所以,对企业而言,做好非技术类风险的识别和管控,对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至关重要。以下几大类风险是影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合作的突出风险。

政治风险:指驻在国(地)的政治变革或政治变动,导致企业的国际经营活动中断或不连续,并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政治风险包括驻在国(地)的政局变化、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民族宗教冲突等。近年发生过典型政治风险、且对中国企业境外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地区主要有北非、中东、南美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其中最著名的、影响企业最多的、造成损失最大的是2011年发生的利比亚战争,给中资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人民币,导致了一些国有企业后续经营困难,多家民营企业直接破产。

经济风险:指驻在国(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包括经济危机,金融市场动荡,主权债务危机,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动等。经济风险主要包括通货膨胀风险、主权违约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近两年,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风险加快集聚,直接导致部分国家主权融资空间收窄,以及相关款项支付困难,给我国企业带来困扰。

法律风险: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企业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自身经营行为的不合法、不规范,因利益关联方经营活动的不合法、不规范受到的连带牵扯等。部分中国企业因为走出去时间不长,缺乏对驻在国(地)法律环境和条款的了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合规经营风险,近两年受到各方高度重视。

非传统安全风险:非传统安全风险是相对于传统的生产安全风险来区分的,主要指由外部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恐怖袭击、劳工骚乱、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公共卫生安全等风险。截至目前,我国常年在外约有劳务人员100万、留学生200万、华人华侨6000万,2017年内地居民出境1.4亿人次以上,连同7万多亿美元的境外资产,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境外中国”,中资企业的境外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亟需加强保护。

国际舆情风险:指一国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在境外从事社会管理和经济活动时,可能面临来自国际社会或者网络的负面信息、虚假信息、谣言等,这些负面信息通过发酵,可能产生的舆情危机叫作舆情风险。前些年,一些国际媒体主要炒作“中国威胁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威胁论”一直主导着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对华思维,并深刻影响着美国的对华战略。而现在一些国际媒体则主要聚焦“一带一路”建设,炒作“债权帝国主义”、“新殖民主义”、“新军事扩张主义”等题材,旨在通过舆论手段影响“一带一路”顺利推进。

不正当竞争风险:企业之间为争取项目机会或商业利益,以商业贿赂、不正当价格、诋毁对手商誉、虚假宣传业绩,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来排挤竞争对手,给竞争对手带来损失的风险。一直以来,中国企业海外不正当竞争问题广受诟病,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电力等行业,企业间的恶性竞争问题异常突出。根据商务部数据,目前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已有4300多家,涉及众多行业领域,4300多家企业中,单是基建和能源电力领域的企业就超过1000家。在亚非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基建市场,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已经超过80%,随着盈利空间日益收窄,市场开拓难度逐步加大,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

以上列举的这些风险是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合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典型非技术类风险,此外也还包括环境、劳务、税务、文化等方面的其他一些非技术类风险,也都会给中国企业的境外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这些非技术类风险具有以下一些显著特征:

一是非技术类风险是中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这些风险涉及驻在国(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文化、宗教、地理,甚至是军事等因素,企业很难拥有全面掌控这类风险所需的资源和能力。

二是非技术类风险一旦发生,往往损失难以挽回且影响较大。以政治风险为例,一旦驻在国(地)发生政变、战争、军事冲突等事件,对企业的影响往往是灾难性、致命性的。

三是很多非技术类风险是由企业自身对风险研判、管控不力引起的。长期困扰境外中国建筑工程企业的应收账款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主动垫资的结果,没有充分考虑驻在国(地)的财政支付能力。

四是企业境外投资合作模式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引起了风险的变化。以基础设施行业为例,中国建筑工程企业在国内外业务发展模式普遍由过去单纯的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向投资驱动模式发展,由此引起的风险变化十分明显:风险由过去的短期风险转变为长期风险,风险承担主体由过去业主承担转变成企业承担,风险出现的环节也延伸到规划设计、投融资、运营维护等环节,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

五是大部分风险可以通过前期相关工作进行监测、预警和有效干预。实践证明,大部分风险是可以被识别、评估和控制的,企业可以通过风险管控理论、方法和工具来辨别风险,对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在不同的阶段实施干预,风险管控工作做得越早,由风险引起的损失就越低。

中国企业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中国企业在境外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企业应对风险的意识有待加强,前期阶段对项目风险缺乏深入系统的评估论证,对国际规则的掌握和应用不足,企业总部风险管控能力偏弱,境外风险防范体制不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够,风险管控多奉行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缺乏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人才等。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中国企业在境外风险管控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是走出去第一要务”的理念。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使员工充分认识到风险防范在国际化经营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

二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依法合规性。企业境外经营应着力打造强总部风险管控模式,确保境外每个经营单位的风险均在总部掌控之中。

三是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必须奏好“三部曲”。第一部,要对目标国的国别风险进行分析和识别;第二部,要对涉足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第三部,要对项目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四是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强总部管控的组织体系、“分兵把关、分段决策、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决策体系、“业务、风控和保障”三条线业务体系、覆盖所有业务和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以及高效便捷的项目管理和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五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还要将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相结合,构建“大监督”格局。“大监督”应包括党内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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