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8-12-25 17:58张惟晟
管理学家 2018年6期
关键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国有企业

张惟晟

[摘 要] 目前我党提出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方式,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治党的有效方式,是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纪律的有效方式。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我国各民办企业的标杆,所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也是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私人企业纪律性的有效方式。这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来说,是非常有效的企业治理方式,具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志码:A

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地位非常重要,属于民生工程。我国近期也提出了要在国有企业中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治理方式。现在的国有企业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经营范围过大、企业员工专业水平不强、企业领导约束性不足等多种问题。所以要有效监督国有企业的各项问题,就需要寻找国有企业监督执纪与四种形态更加良好结合的运行方式,更加高效地提高国有企业的纪律水平,强化国有企业的标杆作用。

一、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企业监督执纪认识存在误区

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约束方式中,企业监督执纪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对企业的领导者和监督者进行行为约束,对于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约束性。企业中日常存在的问题,也会习以为常的作为企业的工作方式,不会更加深入的研究企业员工日常行为中的违纪[1]。国有企业中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建设也不高,无法正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理念,无法更加高效的管理国有企业,企业员工也并不重视企业监督执纪。这些对于企业监督执纪认知的误区,都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直接发展,无法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组织从严治党。

(二)四种形态在企业监督执纪中责任力度不够

国有企业在进行监督执纪四大形态时,对于企业监督执纪的责任执行力度不够,无法正确的提高自身精神水平,无法高效管理企业。部分企业领导者过于重视经济变化,忽略了自身作为党组织领导者的干部身份,导致国有企业中的监督执纪行为变弱,无法正确进行党建设工作。四大形态在党监督执纪中实际的效用不高,从而导致党组织的纪律性变得非常差,无法正确执行企业监督执纪。

(三)执行四种形态方式单一

企业在执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时执行的方式过于单一,过于传统,过于复杂,这样就严重导致了企业监督执纪在实际企业监督中的效果。在进行企业监督四种形态时,采用的往往都是传统的投诉信箱举报等监督方式。然而,这些传统的监督方式相对来说效率过低,而且非常容易产生误差,造成信息的遗漏[2]。这样就严重导致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进行工作时的工作效率。还有,企业监督执纪的过程不透明,无法公开企业监督执纪过程中的工作环节和调查结果,这样就无法提高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际企业监督中的信服程度,也无法更加高效地确保党组织的从严治党。

二、推动四种形态在企业监督执纪中的方式

(一)健全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制度

要有效推动四种形态在企业监督执纪中的实际效用,首先应该制定一个完善的监督制度,完善权力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员工,企业领导的奖惩制度,从而在根本上确保国有企业的纪律。在进行纪律重新规划与完善时,不仅应该考虑到低层员工的工作约束性和工作奖惩,也应该考虑到企业领导者的工作约束与具体职责落实。要正确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企业中的实际效用,就应该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制度,确保员工和领导者都能在制度中约束自身行为,确保自身纪律。

(二)稳抓四种形态主体

企业能否有效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理工作人员的关键在于企业能否正确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能否有效理解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深层含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组织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之一,是能够精准的治理党组织纪律性的方式,是体现党组织严明纪律的具体体现,更是明确标注了国有企业在进行运作时的违纪行为。所以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具有标杆性作用的纪律纠正方式[3]。

(三)落实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企业监督四种形态在企业监督中的实际效用,最重要的是落实监督执纪的主要职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首先要在权力的监督范围运行职责中进行监督,针对企业运转体系的各部门进行监督,针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清查,确保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运转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与规范。在进行企业部门清查时,对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部门进行重点关注,这些重点部门的权利相对较大,也是纪律出现问题最多的主要部分。另外,还需要增加对于企业员工的精神层面建设,开展多种教育工程。然后应该在纪律执行上进行转变。在进行企业监督工作时,最重要的就是将调查过程进行全面公开,使用透明的工作方式,更加深入的完善企业监督执纪,提高企业员工与企业领导的信服程度。

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

(一)理论学习和实践并用

在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落实到理论学习和实践并用的方式。在进行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时,首先应该将四种形态的学习和认知作为四种形态学习的第一位,然后针对在学习四种形态时的问题与误解进行统一修正与解答。在员工能够正确理解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后,要确实落实企业员工关于企业监督执纪的基础实践能力水平,确保企业员工能在执行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有效将理论与实践进行统一。企业应该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深入解读,为员工普及基础的企业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方式与操作方式,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进行有效统一,从而在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能够受到统一的重视,让员工能够更加高效的理解并高效执行国有企业监督执纪。

(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

企业在执行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要注意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区分并将这两种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人员。事实上,企业要有效运行監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保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才能保证这两种责任能够确切落实,共同维护国有企业的良好风气,确保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行[4]。国有企业在进行年初工作开展时,应该针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规划与部署,确实落实国有企业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然后应该针对前年的工作状况,根据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企业部门、员工进行评价与清算,从而保障企业部门员工能够有效在新的一年中坚持企业执纪四种形态,能够有效落实自身责任。

(三)工作方式创新

要确保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国有企业工作中有效落实,还需要针对国有企业的工作状态,进行工作方式创新,确保工作方式能够更加有效的,符合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进行企业监督执纪时,首先应该针对企业纪律出现差错的源头进行修正,只有在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监督执纪中纪律问题的源头,才能在根本上确保企业纪律能够更加良好地执行。然后在进行企业监督执纪时,还应该对企业领导进行纪律风气的约束。企业领导作为国有企业的标杆,国有企业的领导以身作则,能够更加有效地保证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企业中深入到企业员工的精神状态,提高四种形态在企业中的监督执行效率。最后,还应该根据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企业中的实际运行效果,修订有关奖惩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在实际企业监督执纪中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让员工能够在更加确切的范围中,约束自身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国有企业中执行企业监督四种形态,是非常有利于国有企业中企业员工与企业领导者思想建设,提高企业纪律性,是国有企业做好发展基础的有效方式。企业监督四种形态对于国家来说,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是能够从整体到局部,从国有企业到民营企业的有效约束方式,是一种高效的行为规范。所以,只有在国有企业中全面落实企业监督四种形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在党组织中的纪律性,才可以更加高效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开拓更良好的经济局面。

(作者单位: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

参考文献:

[1]薛相才.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05):104- 105.

[2]黄钰惠.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几点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8(02):235.

[3]仝瑞广.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7(20):225.

[4]田博.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7(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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