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视域下新个税改革落地与国家治理

2019-03-11 10:37王岳聪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9年5期
关键词:租客房租房东

王岳聪

一、前言

据2019年1月6日杭州都市快报报道:近日,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我就涨20%租金!》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称,房东告诉他,“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交税。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为什么一项为纳税人减税的政策,会在房东和房客之间引发矛盾?影响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面对舆论争议,税务机关给出的说法是:目前暂不会通过该信息查房东出租房屋是否缴税。其中的关键词是“暂不会”。

二、新个税改革内容概要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 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 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笔者将从财产收入公开制度对综合征税范围所得展开论述。

第二,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 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 项专项附加扣除。笔者将对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项目引发的问题展开论述。

第三,调整级距,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第四,结合大数据(Data Technology),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三、个税改革落地与税收征管中的博弈

(一)隐私权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博弈:综合申报与收入公开

高校承担着三项职能,包括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以笔者所在工作单位为例,社会服务不仅限于外出讲课与演讲、评审与评论,基本上都是有偿服务。在个税改革前,由于实施分类税制,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按劳务分类进行扣税,按“劳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绝大部分是税后所得(Income After Tax)。新个税实施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 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代扣代缴将不在适用,劳务所得将从过去的税后所得更改为税前所得。新个税改革后自然人的纳税风险显著提升,因为代扣代缴的消失,若故意隐瞒收入所得,将面临偷税漏税的处罚,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在金税三期的推动下,有利于工作单位,即高校,掌握教师在社会服务中取得的收入,制定合理的政策更好的推动三项职能发展与教师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与进步。

(二)房东与租客的博弈:囚徒困境

当大家研究新个税及申报软件时发现,减税福利会不会发生传导效应,是否会因为填写了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信息后,形成多米诺骨效应,引发新一轮的房租上涨。前言中的案例,参照税收政策,房东其算了一笔账,如果租房客将住房信息上报且申请抵税,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会让出租人交税,出租房屋主要涉及三项税费,分别是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税率5%,房产税税率12%,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为了鼓励积极纳税,同时简化征管,实际操作中,即税收优惠后,个人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按0.5%征收。增值税以月租金30000 元为界,该数值及以上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税额为租金÷(1+5%)×1.5%;不到该数值的,免征增值税。

但看我国现状,改革之前,个人出租房屋往往少有纳税。而鉴于征管难度原因,税务部门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纳税问题,也采取较宽容态度,除了主动申报纳税的,通常也不会检查收缴。原本房东与租客乐得自在,大家相安无事。新政一出,这种平衡就被打破了,房东和租客犹如陷入困境的囚徒。此处暗含一个条件,那就是税负转移——房东能够将多交的税转移给租客。房屋租赁市场在一线城市属于卖方市场,房东处于强势地位,就算房租涨20%甚至更多,该租的还是得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就是说房东和租客不进行商量的话。那么站在房东的立场,如果租客申报了住房抵扣,房东会选择涨房租;如果租客没有申报,但是市场上那么多租客,总有一些租客会申报,这样其他房东涨房租,会带动平均房租的上涨,房东同样会选择涨房租。也就是说,不管怎样,房东都会选择涨房租。站在租客的立场,既然自己不管申不申报租房抵扣,房租都会涨,那么肯定是选择申报了。最终的结果就是租客申报租房抵扣,房东涨房租。

为了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要求申请者出具租房证明、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完全必要的。然而房屋出租人的抵触行为,正让租客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按照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纳税人每月可以获益上百元,对广大工薪族而言,也算节约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租客如果与执意不肯申报信息的房东闹僵,可能面临房东毁约或上涨房租等麻烦,届时要付出的代价一定更高。目前现实中正在发生的情况就是,为了避免陷入困境,许多相关纳税人选择妥协、观望。

好一点的结果就是房东和租客商量一下,你不申报租金抵扣,我不涨房租,大家回到以前的日子,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这样一来,房租专项抵扣就形同虚设了。还有一个终极解决方法,就是国家层面明确表示租房收入不收税,现在不收,以后也永远不收,这样的话,租客可以放心申请租房抵扣,房东也不用多交税。但这就牵涉到税法的修订,目前看来,没那么容易。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带来的优惠,是每一位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正当权利。目前发生的房租抵扣个税博弈,不能以租客的妥协收场。

四、结语

对于政策来说,出发点高,本意是便民、惠民、利民,为人民谋幸福。就房屋租金专项扣除项目而言,在住房体系上,既然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就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鼓励广大市民把房子拿出来供给市场。有关部门当前可以考虑适时推出房屋出租税收的减免政策,稳定租赁市场预期,有效避免房屋出租价格出现波动,保障广大租客把依法享有的个税优惠真正拿到手里。

个税本是良税,调节贫富差距。但若加重低收入群体的负担,那么就变成了恶税,人人厌之,诛之并远离,与当下“诚信纳税、纳税光荣”,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背离。

猜你喜欢
租客房租房东
给黄鼠狼当房东
袋熊房东炼成记
防范未然 “稳房价”更要“稳房租”
海鸟遇上恶房东
买不如租
提前交房租
背影有点像你
鸡同鸭讲闹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