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

2019-03-29 12:02李繁
商情 2019年5期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李繁

【摘要】乡村振兴需要人才投入,新乡贤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参与乡村治理中面临诸多问题,如主体价值缺失、制度保障不健全以及不愿回乡等问题。为了充分发挥新乡贤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提高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政府部门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政策吸引乡贤回流;村干部积极引导新乡贤参与村务治理,增强乡贤认同感;同时建立健全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激发新乡贤主体内驱力,从而更好地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关键词】乡村振兴 新乡贤 乡村治理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引导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新时代背景下,“新乡贤”相对于传统的“乡贤”是指在乡村建设中有威望、有能力、有知识、有技能、有资金和品德的乡村精英人才,他们可以是村里的党员、教师、干部或退伍人员,也可以是品德高尚的老人,或是积极投身于乡村建设和治理的人。新乡贤作为乡村建设的生力军,应充分发掘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最大价值。

一、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2016年全国“两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到: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0新乡贤是传统文化的发扬和建设者,新乡贤主体本身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精神品质和威信力,新时代背景下的新乡贤群体是典型的乡风文明建设者。新乡贤可以立足本地发展祠堂文化、创建农村书屋用祠堂或利用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也可以通过宣讲会、文艺三下乡等形式宣传中华民族精神,让村民明辨笃行,杜绝封建迷信等不良乡风,加强优良乡风建设。

(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

新乡贤在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准和理论素养,能够积极投身农村治理,是村民与村干部们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他们是乡村公共事务的协调者、组织者和建设者,是乡村自治的重要力量。新乡贤是乡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他们自发成立乡贤理事会,这一组织独立于村两委之外。一方面,他们凭借自身的经验、威望、经济实力等优势积极为村务建设献言建策,促进村内和谐;另一方面,新乡贤独立作为两委之外的第三方群体,能够客观公正的监督两委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作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新乡贤群体中大多数是外出学成归来的知识分子、有志青年和企业家等精英人才,他们是联系乡村与城市的桥梁和枢纽。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升,相对于农村,城市基础设施完备以及高薪高职和就业机会的增多,使得农村精英人才流失进而导致乡村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人才紧缺的局面。为此,政府应大力发掘并鼓励“新乡贤”反哺乡村,新乡贤的回归不仅给农村带来现代化知识技能,而且通过对国家政策解读、文化技能指导等提高农民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为村振兴注入内驱力从而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制约“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困境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理的思考用,但是也有一些困境影响着他们主动性的发挥。

(一)乡村基础设施落后,不利于乡贤队伍回流

新乡贤群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土生土长的“在乡”乡贤,一类是“离乡”乡贤,他们自幼离乡,在外学习工作,习惯了大都市的繁华以及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的完备,回乡后,面对城乡生活的落差,基础设施的落后,造成心理的不平衡,从而影响他们回乡建设的激情。另一类“舶来”乡贤,他们由于基层工作经验的需要,将农村作为升职加薪的跳板,由于农村发展的滞后,很多人不愿意留在乡村继续任职,工作期限结束便离开,这造成乡村人才的普遍流失。

(二)村民村干不良心态,阻碍乡贤工作开展

当前村民利己主义倾向占主导因素,他们很大程度上用金钱衡量一切,对新乡贤的期望过高,希望得到切实的利益,对于投资周期长投资成本大的项目缺乏长远目光,在某些程度上很难开展工作。再者,部分村干部对新乡贤有抵触心理,认为他们会削弱自身的影响力,不愿意向乡贤请教寻,认为此举有损自我形象,使得有心为乡村振兴建设出谋划策的乡贤无所适从,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缺乏制度保障机制,导致主体价值失落

目前,我国对新乡贤主体价值的认知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缺乏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新乡贤作为乡村建设的特殊群体,他们无职务、无薪资、无福利,是自发的义务工作,他们的工作很难的到群众的认可,不利于公共事务的处理,导致自我价值感失衡;同时,新乡贤这一群体缺乏相关制度性规范和领导,社会对其认知和了解较少,未能充分发掘新乡贤对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也使得某些新乡贤对乡村治理不感兴趣或无力担当,主体价值感无所适从。

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路径探究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乡村治理要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拓展新思路,与时俱进开创新局面。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以下思考。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政策鼓励乡贤还乡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他们提供必备的基础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机制。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的回流,政府要通过立法和相关制度设计综合利用多种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乡贤回归乡里。同时鼓励在乡的新乡贤积极参与农村治理,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方面解决乡村建设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另一方有利于解决乡村“空心化”和“城市病”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村干主动引进新乡贤,增加乡贤社会认同感

村干部作为一村之首,要重视、宣传新乡贤文化事迹,增加村民对新乡贤的主体认同感。通过对新乡贤事迹的宣传,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共鸣,引导他们投身到乡村的建设上来;同时村干部要积极引进新乡贤,主动为他们构建平台,实现新乡贤的人才发展与建设。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规范,明确新乡贤的主体定位和工作范围,从制度上加大社会对新乡贤的主体认同感;同时明确新乡贤的工作职能权限,使其独立于行政事务之外,消除村民和村干部顾虑,培育村民的心理认同感。

四、结语

实现乡村振兴这个宏伟蓝图,需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新乡贤的参与,新乡贤也必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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