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改项目“放管服”改革初探

2019-06-19 09:56王春霞孙家明
韶关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结项放管服申报

王春霞,孙家明

(韶关学院 教务处,广东 韶关 512005)

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1],明确提出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项目为载体,组织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建设是目前众多高校实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普遍做法,但教改项目管理随之逐渐显现出立项盲目、过程管理疏漏、项目验收随意等问题,因此,在“放管服”背景下,在教改项目管理中如何将“放权+管理+服务”三者相结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改项目管理体系,既是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时势需求,也是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改革积极性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教改项目管理现状及问题

目前,教改项目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可以概括为“四重四轻两缺乏”。

(一)重项目申报立项,轻项目建设实施

这是目前各高校教改项目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教师申报项目积极踊跃,学校自主立项项目数较多,但是各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大都依靠项目负责人一己之力,不少项目负责人临近结项日期才开展项目研究,有的项目基本没有实施建设,且项目组成员参与程度低,项目承担单位和管理部门对项目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实施过程的监督,项目结项验收变相变成了对过往材料的简单罗列整理。

(二)重常规项目申报,轻现实教学改革需求

教师普遍集中于常规项目的申报,对于国家、省和学校发展亟需的项目关注较少,缺乏研究的积极性,导致项目选题同质化程度高。对于亟需建设的项目,即使在申报指南中说明优先支持,并加大经费投入,也是申报者寥寥,这使得教育教学改革进程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

(三)重理论成果和显性成果,轻实践应用和隐性成果

教改项目普遍把论文、教材等理论成果和专利、发明、获奖等显性的可量化成果作为结项验收的衡量指标,而忽略了项目应用于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等实践领域的实践成果及隐性成果,导致项目研究大多停留于纸上,改革成效并不显著。

(四)重项目成果梳理,轻项目成果应用推广

项目验收大都只是将项目成果予以罗列和梳理,验收结束,项目也就终止研究,教师对于项目成果的应用推广普遍缺乏积极性,管理部门也缺乏相应的激励举措,导致项目并没有对学校其他专业或校外单位带来联动效应和推广作用。

(五)项目管理流程繁复,缺乏高效的项目管理网络平台

教改项目的管理从申报、评审、推荐、立项、开题、建设、中检,到项目结项验收、成果应用及推广等,每一个流程细节多,程序复杂,持续时间长,以往使用的平台缺乏一体化、科学化、人性化设计,导致管理人员劳心劳力,效率低下。

(六)项目经费管理程序刻板,缺乏弹性和活力

一方面,教改项目一经立项即下拨全额经费,导致部分未完成建设任务已用光经费的项目无法追回经费,项目建设收效甚微;另一方面,由于经费报销程序复杂,教师项目建设积极性严重下降,不懂报销程序或跟不上报销程序信息变化而宁愿自己花钱做项目的教师不在少数,导致大量项目经费积压而缺乏有效利用。

教改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也影响到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因此教学管理部门急需更新教改项目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方法,构建一套科学高效的教改项目管理体系。

二、教改项目“放管服”改革的设计理念

(一)倡导学术自由与教学管理双向平衡的理念

大学的学术自由与教学管理是大学两大特色,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张凤梅指出:“学术自由旨在提高教师的学术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从而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协调和稳定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保障;他们最终归宿都旨在提高质量和促进人的发展。”[2]作为教学管理者,在教改项目的“放管服”改革中,首先应该转变管理理念,“管理”不是“管制”“管控”,而应该“以人为本”,管理应该与放权、服务相结合,学术自由与教学管理应是“鱼”与“水”的关系,把鱼放在无水潭中或者一潭死水中,鱼很难生存;但如果水中无鱼,水也必然缺少灵气与活力。管理的佳境应该是“一潭活水养一潭活鱼”,而教改项目的“放管服”改革就是要倡导教师学术自由与学校教学管理的双向平衡。

(二)运用PDCA动态循环过程管理理念

教改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开题、建设、中检、结题、成果总结及推广应用等环节,每一环节都影响着教改项目的质量。教改项目中重申报轻建设、重立项轻过程管理等诸多问题长期存在,树立过程管理理念显得尤为重要。秦俊、肖静指出:“过程管理理念包括过程策划、过程实施、过程检测和过程改进 4个部分,即 PDCA循环(计划 Plan,实施 Do,检查 Check,结果处理 Action)。PDCA循环是开展所有质量控制活动的科学程序方法,是一种持续改进、不断上升式的循环。”[3]在教改项目的“放管服”改革实践中,通过运用PDCA循环理念,能不断调整和优化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改革效果。

三、教改项目“放管服”改革实践运行的措施

(一)建章立制,确保项目管理有章可依

1.制定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申报前,根据教育部“放管服”文件精神,并结合国家、省教学管理部门关于教学改革的相关文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指导思想、管理原则、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等进行明文规定。

2.重新设计教改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申报指南首先要让教师明确教改项目不同于科研项目,教改项目是在实际教学或教学管理中产生的,应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第二,要把当前国家、区域及学校亟需解决的问题纳入项目指南并着重扶持。项目申报书是对项目的完整性设计,涵盖方方面面,要设计得合理科学、繁而不杂、条理清晰。

3.制定评审办法和相关细则要求。实行申报评审权下放到二级单位,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管理部门须提前制定申报项目的评审办法及相关细则,包括专家级别、评审方式、评审标准与原则等。结项验收由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相应制定结项验收专家评审标准,针对不同项目不同成果予以归类(理论类和实践类),达到要求方可结项。

(二)开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率

项目申报前,通过广泛开展校内外调研,购买并重新开发适应学校实际需求的教改项目网络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形式审查等程序都可在平台上操作完成。相对于过去完全纸质化的办公和传统的网络项目管理系统,一方面,项目系统流程设计更加人性化,教师个人申报项目完全可以根据网络平台操作使用指南进行申报,减少了与项目管理部门之间反反复复的沟通过程,节约了时间;另一方面,系统的数据库容量大,信息公开透明度高,有利于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数据的保存和随时调取,也有利于对项目进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下放项目申报指标和评审权到二级单位,激活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1.下放申报指标数,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制度。在各二级单位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制度,下放申报指标数,申报立项数额由二级单位申报基数和调整系数共同确定。申报基数根据二级单位在编教职工人数确定,侧重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改革。调整系数依据本年度正常批次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通过率所在的范围区间确定,如:75%≤结项通过率<100%,调整系数为1.0;100%≤结项通过率,调整系数为1.2。申报立项限额数=申报基数×调整系数。当全校项目申报总数达到一定上限后,实行归一化调整。申报立项限额数计算结果为小数的,须四舍五入取整数。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制度,让二级单位能提前把好项目结项验收关,争取取得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2.下放项目申报立项专家评审权。二级单位对本学院或本部门情况更了解,明确改革的目的和动向。下放专家评审权,由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需要立项的项目,二级单位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同时,由于管理部门事先制定了相关制度,二级单位评审有据可依,一定程度上能做到公平公正。专家评审后,由二级单位推荐项目到管理部门。改革初期,项目管理部门对推荐项目开展形式审查,以便发现改革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后,管理部门原则上对二级单位在限额指标内推荐的项目都予以立项。

(四)实施教改项目过程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建设与监管

1.实行“开题报告”制度,适时开展中期检查。项目立项后,建立项目数据库。为更好地开展项目建设,实行“开题报告制度”,根据项目级别,由二级单位或管理部门组织开题,项目主持人以PPT形式现场介绍项目情况并接受质询。适时开展中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和调整。

2.对项目事项变更处理程序予以简化和规范化。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项目计划、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等,确实需要变更的,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所有需要变更的事项、流程等皆可通过一张电子表格实现,大大简化变更处理流程,相比以往种类繁多的纸质表格,变更管理更为规范。

3.实施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完善经费预算制度,项目主持人须根据经费资助情况做好详细的项目经费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经费管理尝试采取“一次性拨付,分段报销”的方式,加强经费有效利用。同时下放小额经费使用报销审批权,简化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五)建立项目结项验收约束和激励机制

1.建立约束机制,严把项目结项验收“出口关”。项目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严把“出口关”。验收专家根据结项验收评审标准和项目成果对结题项目投票和打分,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含结项和提前结项)和不通过(含暂缓结项和项目终止)两类。对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达不到验收要求、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其项目不予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减少申报立项指标,这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管理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2.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优秀教改项目成果应用和推广。项目验收通过后,学校和二级单位对项目的成果予以应用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支持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和成果奖。同时实行激励机制,管理部门在每批验收结果为通过的项目中,遴选5%-10%成果显著、有重要价值的项目定为优秀等级,且优先支持其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积极培育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六)建立项目管理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机制

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开题、中检、结项验收等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对于申报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报、立项资格并给予通报、限期不得申报等处理。在项目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中,如有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违背学术道德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中止直至撤消项目和其他相应的处罚。

四、结语

通过运用PDCA循环理念,建立了融合项目管理顶层设计、管理实施过程、后续检查及反思结果应用等的、不断完善的教改项目全过程“放管服”改革 实践体系,具体见图1。

图1 教改项目“放管服”改革实践体系流程

该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使得项目多方受益。第一,教改项目参与者获得了便捷、高效、受激励的体验,从而提高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第二,二级单位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也因为有约束机制而提升了对项目指导帮扶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第三,项目管理部门通过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修缮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项目管理网络平台,进一步明晰学校与二级单位之间责、权、利三者关系,切实提升了工作效率,融洽了教育教学改革氛围,真正做到了“收放自如、管理有方、服务到位”。这对于学校平衡学术自由与教学管理的关系,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都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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