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全力助推银行业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平稳落地

2019-07-14 12:44
中国会计年鉴 2019年0期
关键词:金融工具财务报告财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财会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10月,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的专业工作组织,依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财会委员会的宗旨是维护银行业财务会计合法权益,探索和分享银行业财务会计最佳实践,提高银行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提升银行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财会委员会以促进银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发展为总纲,坚持和秉承服务会员、共享资源、共创价值、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搭建银行业财会人员交流合作平台,汇聚银行业财会专业力量,维护银行业财务会计合法权益,探索和分享银行业财务会计最佳实践,提高银行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提升银行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多措并举,助推银行业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平稳落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IFRS 9)基础上,结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践而修订的,是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精神的重要举措。根据新准则分步实施路线图,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则将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商业银行需要完成业务层面、会计核算层面、内控层面及信息系统层面的全部工作,对非上市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来说,涉及面广、时间紧张、任务较重。为准确掌握、科学研判新会计准则对银行财务报表及经营的影响,减少监管政策失真,提高准则可操作性,同时为助力新准则在广大中小银行顺利过渡与衔接,财委会在过去的一年中多措并举,多方发力。

中银协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第一副理事长潘光伟作“蹄疾步稳,真抓实干,加快推进新会计准则落地实施”的主旨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总监、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艾亚萍出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讨会

中银协第一副秘书长杨险峰介绍新准则对已落地实施银行产生的影响

中银协总监、财委会办公室主任艾亚萍主持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此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已于2014年7月发布了完整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金融工具》(IFRS 9)。至此,财政部通过修订发布上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新金融工具准则简化了金融资产分类,引入了预期信用损失法作为金融工具减值的基础,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既符合我国强化金融监管的方向,也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更恰当地披露金融工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

完整版的IFRS 9 应于2018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允许提前实施。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国内企业将分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第一,以新工作机制为抓手,探索行业最佳实践方案。财委会成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下设金融资产分类组、金融资产估值组、金融资产减值组、信息披露组(监管指标与财务指标)和税务组,工作组作为财委会长效工作机制,集合头部及代表性商业银行、专业咨询公司行业专家,邀请财政部会计司、银保监会财会部指导工作,以工作组为研究单元,开展“银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指引”课题研究,目前,课题研究已有初步成果,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第二,以行业培训为手段,解决行业诉求。财委会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合作,以中小银行等非上市金融机构为主要培训对象,于2019年成功举办了四期银行业会计准则专题培训班。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高度重视新准则在银行业的落地实施,两次出席培训班并发表重要讲话。财委会以训促学,以学促用,四期培训累计参训单位逾300 家,受益学员近800 人次。第三,以课题研究为切入点,精准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为深入银行了解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筹备情况,交流各成员单位在准则切换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及时整合实施经验并提出解决方案。财委会于今年启动开展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系统模型”课题研究,力争开发出一套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经得起市场检验并可供其直接应用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系统模型。经过前期调研、走访、交流并梳理整合经验与困难,课题选择适合中小银行的分类方法、估值模型、减值模型,形成课题初步研究报告,同时研发的模型系统已进入最后测试阶段。第四,以财委会为平台,加强协同效应,切实做好监管部门助手,搭建政策沟通桥梁。财委会全流程跟进新准则的实施动态,今年通过多次举办政策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发挥银行业与监管部门桥梁纽带的作用,及时反映行业诉求,解决并规范共性问题。积极协同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员和监管部门共同交流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实施情况。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副处长徐华新博士介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未来发展趋势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冷冰出席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座谈会讨论会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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