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柔性的PPP项目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的机理

2019-08-30 03:34赵延超段江飞
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合同条款柔性信任

赵延超,李 鹏,吴 涛,段江飞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院,河北 邯郸 056004)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新一轮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将全面展开,而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就是以缓解财政压力为目的,利用社会资本的闲置资金与政府进行合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新的投融资模式。因此,近年来PPP模式广泛地应用于公共服务项目中。

然而,随着PPP项目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PPP项目盲目扩张和恶性竞争的存在,且缺乏成熟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规、市场化与规范化相对不足,政企双方契约精神缺乏等问题,在PPP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就会存在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合作双方较多考虑自身利益而致使合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双方的不信任造成了PPP项目绩效降低,甚至造成项目失败。然而,早期一些学者主要从项目治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在PPP项目中着重探讨了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的相互影响。例如,田滨帆[1]通过建立关系治理与项目绩效相关性的研究模型,采用实证研究法进行了数据分析,认为关系治理可以改善PPP项目合作双方的态度,并且能够提高项目绩效;杜亚灵和尹贻林[2]从项目治理的角度出发,构建了项目治理对项目绩效的研究模型,并通过实证分析法验证了项目治理对项目绩效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但以上研究仅从关系治理的角度考虑了项目绩效,未曾考虑其中合作双方的信任的影响。因此,本文将从信任对项目绩效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

在以往的信任与项目绩效研究中,PPP模式的研究非常重视信任提升的手段和方法,其中多从刚性合同条款及管理程序等角度进行考量,较少引入中介变量或调节变量进行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的作用机理分析,且研究视角局限于组织行为学与社会心理学范畴。因此,本文将从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三个维度来构建研究模型,以探索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情况以及信任是否通过中介变量来对项目绩效进行影响。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PPP项目的双方合作及项目绩效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1.1 PPP项目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

一般的工程项目为了限制机会主义的产生,签约通常采用合同范本,这样会使合作双方合同的刚性普遍较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刚性合同执行,不能及时处理问题,很容易导致项目成本增加[3]。然而,由于PPP项目存在的长期性以及合作双方的有限理性,通过这种刚性合同显然不可能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项目外部环境变化而引起的问题[4]。因此,要想更好地限制机会主义的产生需要非正式的合同关系,而PPP项目中合作双方的信任就可以很好地处理外部环境变化所引起的问题[5]。

目前,已有PPP项目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的研究。例如,柯洪等[6]认为PPP项目合同双方的信任,可以有效降低“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并且能够提高项目绩效。Doloi[7]认为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Meng[8]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项目合作双方的信任对项目管理绩效的影响显著。Cheung[9]等通过对PPP项目进行研究,得出信任可以有效维持合作双方的伙伴关系,有利于项目的成功。叶飞等[10]构建了信任—双方承诺—项目绩效理论模型,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双方承诺在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中具有中介作用,并且信任与项目管理绩效具有正相关关系。Girmscheid等[11]通过国际工程研究视角指出,信任能促进项目主体之间信息共享,有助于提升合作主体的满意度。Pinto等[12]将工程项目中的信任划分为基于能力、基于直觉、基于诚实 三个维度。

结合以上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可知,在PPP项目中信任可以大大降低签约成本及监督成本,并加快不确定事件的处理效率,进而提高项目绩效水平[3]。在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信任可以使双方的信息达到共享,更能够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矛盾及问题,有助于项目绩效水平的提高。然而,已经有一部分学者对于信任与项目绩效相关性进行了研究,所得出的结果是信任对项目绩效的相关性并非是线性关系。对于这些结果的分析表明适当的信任可以提高项目绩效水平,而伴随着高水平的信任将会使对方对己方的监控有所降低,可以免除一些过于刚性的条款,从而降低正式契约的交易成本,但这样会使合作双方产生机会主义,难以起到约束作用,一旦双方之间有所误解,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就难以再恢复甚至瓦解[3]。

依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1a:能力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

H1b:善意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

H1c:制度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

1.2 PPP项目信任对合同柔性的影响

在一般的工程项目中,通常将工程项目的合同柔性定义为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达到工程预期结果所需的应对不确定环境的调整能力[13]。工程合同柔性是交易双方对达到工程预期结果所需的应对不确定性(机会或者威胁)的合同调整能力,体现为交易双方对不确定性事件在合同签订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选择空间大小。

然而,根据已有研究可知,PPP项目中合作双方的信任可以增强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时的柔性。例如,Zaghloul等[14]通过对加拿大的PPP项目进行研究分析,认为在合作双方中信任水平越高,业主与承包商所设置的柔性条款也就越多。Athiasl等[15]认为在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在信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会偏向于签订柔性合同条款,而在较低的信任水平情况下,会偏向于签订比较刚性的合同。基于,最佳的PPP项目合同就应该具有一定的柔性条款用以处理不确定事件,而合作双方设置柔性条款的基础就是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因此,从PPP项目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理论来看,合同柔性是动态的,应从两个阶段分析:即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16]。

1.2.1PPP项目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

通过对合同条款柔性的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在一般工程项目中合同条款柔性已有一些研究,而在PPP项目中鲜见,但是PPP项目中的合同条款柔性可以参考一般项目的研究。对于合同条款柔性的研究,Susarla[17]认为合同条款柔性是指合同再谈判条款。因为合同再谈判条款可以约定一个在不确定事件发生后再谈判的框架,所约定的框架可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确定事件发生时再谈判的成本。Harris等[18]认为合同条款柔性是指合同中的激励(奖罚)条款,而这些激励条款通常反映在合同价格机制上。

然而,合同与信任的关系是在PPP项目中信任是合作双方彼此之间的一种不设防心理状态,并不能代替合同,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反应了双方合作的本质。但在PPP项目中,如果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彼此信任,可以使项目风险分担方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可以在合同签订时设置柔性条款,可以间接地提高处理不确定事件的效率。已有研究表明,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具有信任能力,双方更愿意签订柔性条款,从而增加这种信任能力,并形成良好的循环;同时,政府与社会资本处在一个相互不信任的环境,合作双方更愿意签订强制性条款,增加成本投入,遇到问题时相互扯皮,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19]。因此,政府与社会资本具备信任,就能够增加合同柔性条款的设置,提高适应不确定事件的能力。依据以上阐述,本文将对于不同维度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提出如下假设:

H2a:善意的信任对合同条款柔性影响显著;

H2b:能力的信任对合同条款柔性影响显著;

H2c:制度的信任对合同条款柔性影响显著。

1.2.2PPP项目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

通过整理分析合同执行柔性的研究文献,发现在一般项目中合同执行柔性已有少量研究,而在PPP项目中鲜见,但是PPP项目中的合同执行柔性可以参考一般项目的研究。对于PPP项目的合同执行柔性研究有Yli-Renko等[20]认为合同执行柔性主要是指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不确定性事件的可选择空间的大小。石岿然等[21]认为合同执行柔性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作双方在处理不确定事件时的反应能力及适应能力。

当在PPP项目签约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都强调合同的严谨性,签完合同后,双方随着合作的加深,信任关系也逐步建立。然而,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多是突发,或者是应急措施、设计遗漏等,遇到这种不确定事件,通常采取边记录、边施工等措施,等处理完后再补程序,这说明合作双方之间的信任能够使双方在不同阶段对于合同的态度产生变化。因此,当在PPP项目合同约定中引入信任等因素,可以使得合作双方能够更好地共享信息,及时应对不确定事件的发生,使得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具有更强的柔性。依据以上阐述,本文将对于不同维度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提出如下假设:

H3a:善意的信任对合同执行柔性影响显著;

H3b:能力的信任对合同执行柔性影响显著;

H3c:制度的信任对合同执行柔性影响显著。

1.3 PPP项目合同柔性对项目绩效的影响

在已有的研究中,对于合同柔性的研究更倾向于从条款柔性入手,往往忽视了合同在执行过程的的柔性。通过大量的文献分析可知,合同条款中引入柔性条款,可以激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风险,从而促进PPP项目管理绩效。例如Nystén-Haarala等[22]指出合同柔性能够有效应对PPP项目不确定性事件,当遇到不确定性事件时,能够使政府与社会资本有自主处理的空间,从而提高PPP项目绩效;Tadelis[23]通过对比政府和私营资本的价款调整合同发现,私营资本价款调整合同设定相比较政府的价款调整合同更具有柔性,在处理不确定事件时往往是柔性合同的应对能力强,进而提高了项目绩效水平。因此,PPP项目中合同柔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合作双方在遇到不确定性事件时,能够具有应对外部变化的能力,并作出快速反应,从而提高项目绩效。

在PPP项目中合同的条款柔性主要体现在签订时的单价、计量与支付、工期、合理化建议等条款,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中遇到不确定事件发生时能够采用这些条款快速的处理,缩短处理时间,间接提高项目整体的绩效水平。尤其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外部环境、社会公众的需求都会存在一定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导致在项目实施期间的情况与合同签订时不一致,在合同签订时应预先设置柔性条款,可以更好地应对不确定事件的发生。

PPP项目合同本身就是不完备的,虽然在签订合同时设置了刚性条款,但是以信任为基础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仍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在PPP项目中,合同执行柔性主要体现在项目履行合同时遇到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够在可选择空间内对事件进行高效率的处理,间接地缩短工期节约成本,并从整体上提高项目绩效水平。

综上所述对合同柔性提出如下假设:

H4a:合同条款柔性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

H4b:合同执行柔性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

1.4 PPP项目合同柔性的中介作用

Cantarelli等[24]指出在项目中合作双方处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及技术环境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合作双方不仅承受着项目不确定性的制约,还面临着各方面项目风险的压力。因此,项目的顺利实施无疑受到项目不确定性与风险的直接影响[25]。合同柔性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确定性事件发生时不执拗于合同条款的限定,采取与项目不确定性事件发生后的环境相适应的策略[26]。由于PPP项目是长期合同,且建设复杂,合同柔性能够在PPP项目中起到更多的作用。因此,合同柔性可以在项目遇到问题时,使项目实施者做出快速应对,以有限空间来做出相应的策略选择,若合同柔性不足将会导致问题处理缓慢,合作双方相互扯皮,大大降低处理效率,间接地增加工期,提高成本降低绩效[15]。

目前,在PPP项目的信任与项目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中,信任常被看作一种非正式的契约关系来对项目合作双方进行约束和激励,从而提高项目绩效水平。例如,Kadefors[27]通过研究PPP项目中合作双方之间信任,得出了信任完全可以使合作双方主动地的对合同条款进行优化以及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但是他的研究中并未提及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是否存在中介变量。

通过研究发现,交易成本理论能够更好地体现出合同柔性在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具有中介作用。在PPP项目交易中,若政府部门分担了较少的风险,而社会资本分担了很大一部分风险,那么政府部门在处理不确定性风险时的费用将会大大降低,但是政府部门却增加了相应的合同谈判费用,同时政府部门还要考虑到如果社会资本不能承担其风险而造成的损失的交易成本[28]。

结合以上分析,合同柔性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条款的改进,具体是指不要在初始合同中做出不确定性事件的硬性规定。如果将不确定性事件转移到合同再谈判中加以解决,那么PPP项目合同中的刚性机制将会减弱,这样合作双方就会在合同柔性的软性机制下履行合同的约定,而信任就是合同双方的软性机制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可以猜测在PPP项目中信任不仅仅可以直接作用于项目绩效,而且也可以通过合同柔性间接地影响项目绩效。

依据上述理论,对于合同条款柔性、合同执行柔性在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的作用提出如下假设:

H5a:合同条款柔性在能力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H5b:合同条款柔性在善意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H5c:合同条款柔性在制度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H6a:合同执行柔性在能力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H6b:合同执行柔性在善意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H6c:合同执行柔性在制度的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中介作用显著。

依据以上论述及其理论假设,本文构建了基于合同柔性的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合同柔性的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的理论模型

2 研究设计及数据分析

2.1 量表的确定

本文为了对调查问卷中的题项进行测量,采用了Likert Scale量表,它是在1932年,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李克特在总加量表的基础之上修改而成的[29]。本文将结合Likert Scale量表,将题项的测量分为5个等级,而5个等级中(1,2,3,4,5)=(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一般,同意,非常同意)。

本文的调查问卷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任测量量表部分,主要分为善意的信任、能力的信任、制度的信任三维度测量量表;第三部分为合同柔性测量量表部分,主要分为合同条款柔性、合同执行柔性两维度测量量表;第四部分为项目绩效测量量表部分,详见表1。

表1 测量量表

2.2 样本选择与数据分析

本文所选择的调研对象是PPP项目的主要参与方及其社会公众。由于能力有限,在对调研者地区上的选择主要集中在河南、河北、天津、北京地区。

本研究于2018 年6月下旬~2018 年10月上旬进行问卷调查,共计4 个月,发放问卷790份,回收670份,回收率占总发放问卷数据的84.81%,最后经过一系列筛选,其中的有效问卷共计597份。本文调查问卷的发放方式主要通过微信、QQ、邮件等现代通讯工具,其中部分问卷由于个人原因,填写选项全部一致,导致670问卷中保留了597 份有效问卷。调查问卷的样本有效数量满足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的基本要求[30]。因此,本文将对这597份有效问卷进行后续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2.3 量表的信度与效度检验

本研究中的各个测量变量,将通过收集的数据采用SPSS22.0软件来进行信度检验。信度检验一般采用Cronbach’s Alpha系数来衡量,当Cronbach’s Alpha系数均大于0.6,表明各个测量量表均通过了信度检验,可以进行效度检验。而效度检验的衡量标准就是KMO测度值,当问卷回收的数据通过检验后KMO>0.700,则说明了各个测量量表的收敛程度较好,本研究的各个测量量表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与KMO值见表2。

表2 各测量量表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及KMO值

3 实证分析与研究结果分析

3.1 模型的拟合

本研究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所收集的数据来对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的假设模型进行数据拟合分析。采用结构方程AMOS21.0软件对模型及数据进行分析后的路径系数图与适配度指标值见图2,表3。

图2 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理论模型路径系数

表3 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理论模型的适配度检验指标值

3.2 研究结果分析及讨论

3.2.1 结果分析

本文通过上述数据拟合分析得出了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的拟合数据统计值,详见表4。

通过以上数据拟合,本文采用显著性水平及标准化的路径系数来判断信任与项目绩效、信任与合同柔性、合同柔性与项目绩效之间假设关系是否被支持,其实证分析结果如下:

(1)H1a:能力的信任与项目绩效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能力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157,p=0.009<0.01。因此,表明能力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1a得到支持。

(2)H1b:善意的信任与项目绩效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善意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61,p<0.01。因此,表明善意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1b得到支持。

表4 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结构方程模型拟合数据统计值

变量关系非标准化路径系数标准差S.E临界比C.R.标准化路径系数显著水平p能力的信任与项目绩效0.1140.0442.6040.1570.009善意的信任与项目绩效0.3260.0714.5950.261∗∗∗制度的信任与项目绩效0.0780.0391.9890.0980.047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0.4520.04310.5530.571∗∗∗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0.3320.0754.4380.244∗∗∗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0.2360.0465.1270.273∗∗∗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0.1940.0296.6230.354∗∗∗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0.2670.0574.6980.282∗∗∗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0.1080.0323.4060.179∗∗∗合同条款柔性与项目绩效0.2690.0634.2780.293∗∗∗合同执行柔性与项目绩效0.2810.0674.2180.213∗∗∗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p<0.01

(3)H1c:中制度的信任与项目绩效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制度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098,p=0.047<0.05。因此,表明制度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显著性水平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1c得到支持。

(4)H2a: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571,p<0.01。因此,表明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2a得到支持。

(5)H2b: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44,p<0.01。因此,表明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2b得到支持。

(6)H2c: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73,p<0.01。因此,表明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条款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2c得到支持。

(7)H3a: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354,p<0.01。因此,表明能力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3a得到支持。

(8)H3b: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82,p<0.01。因此,表明善意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3b得到支持。

(9)H3c: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179,p<0.01。因此,表明制度的信任与合同执行柔性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3c得到支持。

(10)H4a:合同条款柔性与项目绩效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合同条款柔性与项目绩效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93,p<0.01。因此,表明合同条款柔性与项目绩效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4a得到支持。

(11)H4b:合同执行柔性与项目绩效正相关。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可以得出合同执行柔性与项目绩效之间标准化路径系数值为0.213,p<0.01。因此,表明合同执行柔性与项目绩效之间显著性水平比较高,能够证实该假设,即H4b得到支持。

(12)H5a,H5,H5c,H6a,H6b,H6c的假设均为结构方程模型的中介作用的检验。本文采用的Bootstrap检验法,将Bootstrp抽取的样本数设置为2000,置信区间设置为95%。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21.0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结果,见表5。

表5 Bootstrap检验法中介作用分析

续表

由表5可知,基于合同柔性的PPP项目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的结构方程模型中,每条路径上的Bootstrapping的Bias Corrected Percentile 95%下限、上限之间均不包括0,表明各个因子之间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总效应都存在。因此,合同条款柔性和合同执行柔性在能力信任、善意信任和制度信任到项目绩效的路径中起到部分中介的作用,假设H5a,H5,H5c,H6a,H6b,H6c得到了支持。

3.2.2 研究模型结果讨论

本研究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知,各个测量量表的Cronbach’s Alpha都大于0.6,而且各个测量量表的KMO 值分别为0.824,0.725,0.661,0.817,0.803,0.937,均符合大于0.7的基本要求,同时Barlett球检验值也不大于0.05 的标准,因此本次研究的各个测量量表均通过了信度检验,表明调查问卷回收的数据可信。

通过对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的理论模型的数据拟合结果进行分析,证实了能力的信任、善意的信任、制度的信任分别对项目绩效具有正向作用;能力的信任、善意的信任、制度的信任对合同条款柔性、合同执行柔性也具有正向作用;而合同条款柔性、合同执行柔性分别对项目绩效具有正向作用,且在能力的信任、善意的信任、制度的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存在部分中介作用。

4 结 论

本文构建以PPP项目信任为前因,合同柔性为中介,项目绩效为结果的理论模型。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在PPP项目信任—合同柔性—项目绩效的理论模型中,合同柔性在信任与项目绩效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同时信任对合同柔性的影响显著;合同柔性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显著;信任对项目绩效影响显著,并且合同柔性在信任对项目绩效的影响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因此,本文得到以下研究启发:

(1)PPP项目中合同条款柔性的制定有必要。在PPP项目中,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可知合同条款柔性对项目绩效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这一结果进而验证了娄黎星在《信任对项目管理绩效影响研究:合同柔性的中介作用》的文献中提出在PPP 项目合同中预留更多的条款柔性有助于项目绩效的提升的观点,可见合同条款柔性的签订在PPP项目中是有必要的。从有利于PPP项目绩效的角度出发,合作双方签订适度的条款柔性,可以降低签订合同时的交易成本,同时又避免了条款柔性过大所导致的合作双方权益分配模糊。在实际的PPP项目合同中应把关系到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条款约定清楚,对于可预见的不确定性,提供解决措施;对于不可预见事件的处理,提供再谈判的触发点以及程序。

(2)PPP项目中合同执行柔性很重要。PPP项目合同执行柔性准确的说是合作双方对待合同的一种态度,更是在不可预见事件发生后双方执行与不执行的一种权衡。目前,在中国情景下,PPP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并不规范,外部的信誉机制也没有完全的建立起来。因此,在实际的PPP项目双发合作过程中基于可识别的履约能力,可预期的对方善意以及诚信的基础建立起来的不确定性情境下的合同执行柔性态度对于项目绩效提升很重要。

最后,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PPP项目合作双方提供一些参考,也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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