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经济困难生精准助学体系的合理构建

2019-09-10 07:22苏文萱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

苏文萱

摘  要:作为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内容,教育扶贫在解除”贫根“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我国高校精准助学的重要主体,高职院校因其生源特点在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中积累了制度化经验。以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为研究对象,总结了该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制度化经验,通过问卷反馈的方式对学生资助帮扶效用进行评价,针对取证认定、指标量化、机制跟进、学生心理以及帮扶力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数据管理、人性化资助、发展式扶贫、校企联动助困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精准助学;高职院校;经济困难生;助学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19)02-048-05

精准扶贫重在“扶智”,贫困人口的“代季传递”是贫困产生发展的根源之一。因此,教育扶贫成为精准扶贫战略的发展重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中显示,2017年我国共有4275.69万名普通高校学生获得了资助。这一数据既反映出我国在教育扶贫领域的决心和力度,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资源大众化“新常态”下高校助学工作的压力与责任。高职院校因其生源特点成为了“精准助学”的攻坚主力。自上世纪末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以来,我国高职在校生人数突破千万大关,其中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30%的城市生源一部分来自于中低收入家庭——这直接导致了高职院校经济困难生比例较高的现状。因此,研究高职院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合理构建意义重大。本研究以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学生反馈结果为研究对象,对该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系统化梳理,通过全校5个系部293名经济困难生的问卷反馈,对资助工作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一、学院现行资助体系

资助工作主要分为顶层设计、操作执行以及公示反馈、落实帮扶四个层面。以經济困难生申报和资格认定为起点,在教育部、财政部、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相关文件(1)的思想指导下,实现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三级标准(2)的资助方式。主管部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各系建立认定工作评议小组,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签订保密协定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量化评估、民主测评和公示复议。

(一)资格审核

学生自愿上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生源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为认定资格的合法依据,结合学生家庭收入、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况,在量化指标上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患重病、久治不愈,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量化评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通过《经济困难学生测评指标量化表》量化赋值评估。特别突出“重点资助学生”的分值权重,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困难的学生予以政策倾斜,体现了助学帮扶的“精准”和重点。将生源地分为东中西三大区划,在三大区划内又对城市村镇以及贫困县细化区分,在国家级贫困县上分值权重有所倾斜。在学生家庭情况方面,分别对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家庭经济类型、监护人身体状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民族等进行量化,力求做到靶向助困。测评依据材料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师生双方签字确认量化数值,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民主测评

在对经济困难生进行量化指标评估后,该校通过发放《经济困难生认定民主评议表》对经济困难生申请学生进行民主测评,评价主体由学生资助工作学管干事老师、认定生的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学生代表应为非经济困难生)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以百分制赋值量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估,主要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规范、学习态度情况、生活作风表现等内容综合考核,凡在民主测评中总分不满60分者不予资助。

(四)公示复议

根据测评结果,将经济困难生量化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90分及以上,70-90分,70分以下,分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结果向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学管老师、辅导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仍有异议,则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

经济困难生的认定评估是“精准助学”的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依照国家地区相关政策法规,可通过向学生工作部门申请,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岗位等方面获得资助。

二、困难生调查反馈

“精准助学”效用发挥的落脚点在于学生,重心在于帮扶效率与质量。助学方式是否高效精确,是否力度到位关系到教育扶贫攻坚的利益核心。因此,本研究对2018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全部5个系部的经济困难生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总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93份,有效问卷293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了解状况调查、政策执行满意度调查、资助政策执行评价、开放性问题五大内容,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为54:46,涵盖了各个年级的学生,覆盖了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划的城市和村镇。

(一)受调查学生的基本信息

调查发现,有近60%的经济困难生家庭成员数量在3人以上,家庭所在地区主要集中于村镇,54%的学生父母最高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在资助政策的获取上75%的学生的信息渠道来源于辅导员老师,勤工助学和奖学金是最获学生关注的资助方式,当前的经济困难和就业竞争压力是学生普遍面临的主要挫折,70%的学生承认曾经为学费问题而苦恼,对就业竞争力存在焦虑。

(二)助学政策体系的熟知和认可度

72%的学生表示对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和认定程序有基本了解;在经济困难生认定标准方面,67%的学生对其认知程度在基本了解以上;学生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了解比例人数也基本上处于78%的水平。在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方面,70%以上的学生对执行程序的公开性表示认可,60%左右的学生认为认定工作受到了高度重视,68%的学生对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三)现行制度存在的不足

1.机制障碍与跟进问题

取证认定环节存在不足。65%以上的学生认为认定材料在取证上存在困难,且一定程度上仍存在虚假证明问题。一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但是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他们由年迈的祖父母抚养,居住地偏远,办理相应证明力不从心;一些学生父母外出务工,无暇返乡填写、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父母受教育水平影响政策理解,学生本人虽然掌握了政策要求,但是在和父母解释政策上存在困难,外地学生办理相关证明效果欠佳;一些学生家庭受灾(洪涝灾害等),证明材料遗失难以补办。同时,信息、资源存在不对称性,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没有建立便于经济困难学生取证认定的“绿色通道”,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方面,学校和地方政府难以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影响了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客观全面地评估。

机制精准跟进存在问题。在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方式上,经济困难生认定之后跟进不足的问题被反复提及。在实际帮扶过程中,资格认定之后,对于不同认定等级的学生没有做到有效的分类施策。85%的学生认为当前的帮扶手段主要体现在物质帮扶上,手段较为单一,和经济困难学生沟通交流有限。同时60%的学生反映勤工助学岗位不足,工作内容趋于单调。同时,调查中还反映,获得贷款资格后,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存在“一刀切”现象,不同的资助项目存在着类似或同质化的评价标准,对特别贫困生的情况也没有细化政策。

2.量化指标相关问题

70%以上的学生对量化考核的方式予以认同,但是,在问卷开放性建议问答环节,近30%的学生提到:程序量化虽然有利于公平,但是影响效率。大量的证明材料虽然让认定工作的合法性有据可循,但是外地生源纸质材料邮寄周期较长,因材料不完整或缺少时效性等因素,在证明材料的认定上周期过长。存在“唯证明论”现象,经济困难程度等级认定过于依赖材料数量,对经济困难生申请人难以做到个人基本生活情况的全方位调查,甚至个别地区仍存在虚假证明现象,材料证明与本人真实情况脱节。同时在民主评议环节,个别量化指标难以评判,例如“学生家庭成员不符合经济困难的其他高消费或不当行为,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这一问题,因其他同学无权考证被测评人家庭消费和生活状况,在具体评估中难以量化。

3.学生心理辅导问题

调查发现,80%左右的学生认为自立自强的品格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于自身成长最为重要,学校应在心理辅导方面加强工作。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有待加强。调查反映,有些经济困难生存在自卑心理,需要资助却不希望被别人知道,因此放弃申请,影响学业。受心理咨询辅导老师人数限制,经济困难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不足。此外,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形式多于内容,且通常针对所有学生开展,针对性不强,正向激励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还认为,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将学生成绩和帮扶挂钩,鼓励成绩优秀的经济困难生,但是,受个人资质、身体状况、性格爱好等因素影响,一些经济困难生虽然勤奋刻苦、热心集体,但是知识根基与个人能力有限,简单的“唯成绩论”会挫伤其积极性。

4.帮扶力度相关问题

75%的学生认为帮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学校,80%以上的学生认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该多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80%的学生认为资助力度有待提升。社会力量不足成为了高校资助体系的“短板”。据统计,2016年普通高等学生资助资金来源中社会资金仅占资助总数的1.94%,在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社会资助仍是一块短板,仅有的社会资助又主要以本科院校为主,对于高职类院校关注度和资助力度有限,社会中还存在着对高职教育认识的误区。一个完善的资助体系应该实现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政府和学校提供的帮助无论是在资金还是技术手段上都存在局限性。高职教育的特点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业与行业直接对接,行业力量的短板直接影响到帮扶效果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同时,资助政策有效宣传渠道较为单一,宣传载体数量、力度不足。宣传渠道大多局限于辅导员老师讲解,在辅导员人数有限的情况下既加重了工作的负担,又不能在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之前让有意向的学生大致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形成合理预判。

三、合理化改革建议

针对现行资助体系中存在的取证认定、指标量化、机制跟进、学生心理以及帮扶力度的问题,结合问卷调查中学生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本研究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建立校——地联动大数据平台

随着我国教育扶贫工作的开展,东、西部省份之间的教育帮扶呈现常态化趋势,适龄学生的省际流动成为主流,因此,高校经济困难生工作不仅仅是高校自身的工作,社会各界特别是生源地政府的有力配合成为应有之义。当今社会处于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利用好大数据,建立经济困难生校-地信息采集系统及动态监督系统,以动态大数据平台的方式在生源地政府端和学生所在高校端实现信息交互,可以有效破解助学机制性障碍。以大数据方式建立“经济档案”,一方面避免了认定工作中受学生家庭因素、学生家长受教育程度、客观自然因素等的影响;另一方面生源地政府和所在校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形成双向监督。

(二)精准施策,实现资助人性化管理

量化认定是一个较为科学的制度化手段,在操作中可以将“学生测评指标量化表”“民主评议表”以及辅导员评价因素进行加权整合。其中总评得分是I,测评指标量化表是I1,民主评议表是I2,辅导员老师对该生在校品、学方面的综合表现为I3,计算公式为I=I1×0.6+I2×0.3+I3×0.1。通过这一公式计算可以将学生的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充分考量,并按照排序分为不同的帮扶等级。此外,在认定贫困生消费状况时,要充分考虑高校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参照国际通用贫困人口界定公式,即PL=X/2。PL表示贫困线,X表示所在高校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根据PL值,可以计算出贫困线以下学生占总人数的比率。等级认定之后,要按照梯度化管理的思路,实行不同类型和力度的帮扶政策。资助的梯度化管理不仅需要学校在帮扶政策上避免“一刀切”,国家在助学贷款的还款年限、贷款额度等政策上也要实现精准定位,实现人性化改革与管理。同时,要注重专项资助的制度化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底线型资助,国家助学金是改进型资助,励志奖学金属于激励型资助,层次不同,适用的人群不能一概而论。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将贫困程度作为第一指标,特困家庭有优先获批權;励志奖学金则应以成绩为重要标准;国家助学金强调勤工助学,因此在勤工俭学中付出的多少应成为核心指标。

(三)拓寬渠道实现发展式扶贫

当前的资助方式主要以物质资助为主,一方面容易使一些学生形成依赖心理、自卑心理,甚至群际焦虑,另一方面输血式资助治标不治本。因此,心里帮扶应和物质资助相辅相成,从源头上解决经济困难生心理、情感上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约谈帮扶的作用,在保证学生个人隐私安全的情况下为学生答疑解惑,增强其自助意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让学生在努力拼搏中改变人生命运。增加勤工助学等有偿式资助办法,让学生在工作实践中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和价值观。同时,要增加多样化勤工助学岗位,让经济困难生在工作中不断拓展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和协调能力,适当增加多样化岗位供给,发挥高职院校校企联动特点,为经济困难生提供符合他们专业发展方向的助学岗位。让经济困难生在工作中提升专业技能,增加经济收入,从而提升自我认同感与获得感。

(四)构建政-校-企精准帮扶资助网络

当前我国高校资助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金融机构贷款和高校资助。发挥社会慈善力量作用将成为今后资助工作"开源"的重要任务。可以推广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上对有捐赠行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实施一定比例的优惠,并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的所得额中将捐赠额扣除。同时,要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作用,与学生入学后提供相应助学岗位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特定勤工助学政策,让学生在入校前就对相关政策规定有一定的了解,不仅有利于解决助学宣传渠道单一、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还有利于加强校企美誉度,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同时,国家可以出台招收高职困难生减免学校税费的政策,减轻高校经费负担。此外,响应"返乡创业"建立美丽乡村政策的倡议,经济困难生返乡创业也应当予以政策支持。回乡创业的困难生生源地劳动部门可以与学校衔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注释:

(1)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教委市财政局《天津市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2)认定标准: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级。jyzt_2016nztzl/2016_zt14/16zt14_ywq/201703/t20170314_299503.html.

参考文献:

[1]毛广.论高校贫困生国家资助体系的现实困境与重新建构[J].教育与职业,2012(33):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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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开寿,唐祥来.美国高等教育捐赠与我国的政策建议[J].比较教育研究,2006(6):31-35.

[4]周芳华,张智勤.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J].文化学刊,2017(4):126-128.

[5]教育部.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EB/OL].(2017-02-28).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jyzt_ 2016nztzl/2016_zt14/16zt14_ywq/201703/t20170314_299503.html.

[6]教育部. 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EB/OL].(2018-03-01). 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8n/xwfb_20180301/sfcl/201803/t20180301_32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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