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案的正当裁判

2019-09-10 18:59柴宝红
新生代·下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评价标准

柴宝红

【摘要】:个案裁判的公正与否,是司法公正的缩影与集中反映,因此,通过对个案裁判的典型——“泸州遗赠案”的争议焦点与法律适用的探究,分析我国对于个案裁判的评价标准与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泸州遗赠案 个案正当裁判 评价标准

一、我国个案裁判典型:违反公序良俗第一案——泸州遗赠案

泸州遗赠案案情简介:蒋伦芳(女)与丈夫黄永彬(男)于1963年结婚。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张学英(女),并与张同居。2001年4月22日,黄患肝癌去世,事后张拿出黄生前的遗嘱,称黄对其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处理。一审法院认为,该遗嘱虽是遗赠人黄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但在实质赠与财产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之处,且黄在认识张后,长期与张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遗赠人所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但遗嘱的内容却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属无效民事行为。

(一)泸州遗赠案的裁判结果

一审(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法院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中公序良俗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获得遗赠财产的诉讼请求。

二审(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认为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支持。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泸州遗赠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效力

泸州遗赠案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民法通则》——基本法 《婚姻法》、《继承法》——法律法规 《公证暂行条例》——行政法规 《四川省公证条例》——地方性法规 《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部门规章。

(三)泸州遗赠案的争议焦点

1.规则与原则之争

在泸州遗赠案中,《继承法》的规则规定与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碰撞,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适用了原则来裁决案件,围绕“泸州遗赠案”,学者们争议的焦点是法院在个案裁判中如何避开《继承法》的规则规定,而直接使用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法院是在填补法律漏洞还是在滥用自由裁量权?

2.法律与道德之争

泸州遗赠案一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普通民众基于最朴素的正义观,态度鲜明,观点一致,不是因为对案件和法律的熟悉掌握,是基于案件当事人(张学英)特殊身份,学者则更多的寻求法学资源,关于民法中的原则以及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进行讨论。

二、我国个案裁判的评价标准

规则与原则的概念和区别,在各类法学理论教材中可见,二者各有利弊。

首先,每个部门法几乎都有一定的原则。以三大部门法为例,这些基本原则对该部门法都具有重要意义,具有一定的指导、约束和补充的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部门法的法律精神和宗旨。

其次,规则具有确定性且易于操作,但规则往往会存在漏洞。而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当出现这些漏洞时,便可以运用原则来弥补法律漏洞。尤其在我国处于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各种从未有过的新型案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在新时期显得尤为突出,灵活运用原则来解决现实问题在新时期就显得尤为重要。

虽然原则的运用能使很多问题迎刃而解,但其弊端也顯而易见。因此,对于原则的适用必须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1.穷尽法律规则,才可适用法律原则。从此可以看出,规则与原则的适用应具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即先规则,后原则。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有可供适用的具体规则时,优先适用法律规则 无可供适用的规则时,才能适用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各种纷繁复杂的案件,在解决这些问题时,虽然有可供适用的规则,但这些规则的适用导致的结果可能与我们最传统的价值观相违背,抑或会形成不好的价值导向。这时,就得舍弃规则而直接适用原则来裁决案件。“泸州遗赠案”即为此,虽然有《继承法》的规则规定,但适用该规则明显有违人们最传统的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和对背叛婚姻的谴责观念,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舍弃规则而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

3.无更强理由,不得适用法律原则。如果说上述两个条件是以正面列举的方式限定原则的适用,那这一条即是用总揽式的概括来限定原则的适用。

三、个案裁判的价值取向分析

以“泸州遗赠案”为例,从我国现有的个案裁判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司法裁判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大众对司法裁判的理解也基于最朴素的正义观,且民意对司法裁判的结果具有很大的影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及具争议的个案在公众面前展露无遗,一方面使得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民意的推动与媒体的压力很有可能使得办案法官无法中立客观的裁判案件,反而达到相反的效果。在法的安定性与目的性之间,安定性是法的应有之义,但安定性与目的性冲突时,或者满足其安定性严重违反正义时,则要考虑法的实际效果,做出合目的性的考量。

综上,笔者认为,我国司法裁判,较注重个案本身的裁判来说,更注重该个案背后的伦理与道德风险,及其对社会普遍的影响和价值引领,这与我国各方面的文化与环境息息相关。

四、结语

个案裁判的公正与否是司法公正的缩影与集中反映。透过泸州遗赠案这扇窗口,人们逐渐揭开司法的面纱。毫无疑问,个案裁判在普法、引领价值取向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个又一个的个案判决,不仅彰显出司法正义,更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助力!

【参考文献】::

【1】 张超.正义感、移情与司法裁判[J].北方法学,2017(03).

【2】 贺小荣.让个案公正推动法治进步[N].人民日报,2016-12-12(005).

【3】 韩晨泽.法律推理与个案的正当裁判[D].苏州大学,2013.

【4】 石毕凡.“泸州遗赠案”的利益衡量方法透视[J].河南社会科学,2016(04).

【5】 余净植.旧案重提:“泸州遗赠案”两种分析路径之省思[J].法学论坛,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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