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花有缺

2019-11-05 09:48林桑榆
花火B 2019年8期

林桑榆

秦朝是林小萝见过的最窝囊的男生。

听说男孩子儿时不为非作歹受点伤,长大了容易变娘娘腔,可林小萝不介意。

因为她自己就是活脱脱校园女扛把子一枚,肩能扛、手能打,叱咤风云的,不需要秦朝再画蛇添足。

“他只负责长得好看就行。”林小萝放话说。

其实,具体来说,林小萝也没做什么坏事儿,不过集结了一帮老被少年们欺负的少女,组了个自保团。身为“团魂”的她自然C位出道。

可让林小萝没想到的是,如今窝囊废也那么抢手。

作为秦朝的小学兼中学同桌,她没少帮他收粉色信封。

秦朝嘛,凭良心讲,长得是挺招眼的,而且,他深谙小女孩儿的心思,成日穿着浅色衬衣招摇撞骗,才叫林小萝都着了道,四处放话说秦朝归她罩。

结果,秦朝很花心,与那些作者笔下的清冷少年截然相反,根本没什么一生只对一人衷肠。

他不是今天和校花看电影,就是明天与班花一同自习,颇有点来者不拒的意思。

哦,抱歉,他也并非來者不拒。他拒绝林小萝。

“摸着你的良心好好想想!”大学新生第一堂课,林小萝坐在秦朝身边怪叫,“要不是我罩着你,从小到大,你不知道得招多少人打!”

林小萝喜欢秦朝不是见不得光的新鲜事,从前整个A中都知道,她自己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秦朝难得做认真状:“我想过了。”他说,“要不是你,我的同学联系录上还能多十几个别班的姑娘。”

林小萝想掐死他,可她不够狠心。

毕竟十几年的相处缘分,今生恐怕只有一次。再换个人重新开始,太麻烦了,林小萝选择忍。

当然,秦朝对林小萝是真的毫无非分之想。

于他而言,林小萝就是那种只要他稍微勾勾手指就能得到的女孩,太没挑战性。他虽不喜欢打架这种粗鲁运动,但不代表他字典里没有“征服”两字。

“你到底喜欢他什么?!”自保团里的小姐妹对林小萝吼。

林小萝翻白眼:“问这句话,你不亏心吗?!”

瞎子才看不出,她喜欢他长得帅啊!

秦朝不是传统意义的双眼皮,长眉细目,有点武侠剧里花无缺的感觉——风度翩翩,雪见雪惭。

让林小萝略微遗憾的是,秦朝的性格根本不是花无缺那款的。他一张嘴特会逗妹子,简直称得上现代版的采花大盗。林小萝还曾给他偷偷取外号——花有缺。

——很花,很缺德。

这不,刚进大学,他就不择手段地骗到系花的QQ号,和对方聊得热火朝天。

林小萝无意间一瞥,窥见聊天记录——

系花:“为什么一到晚上十点,你就开始不回消息?睡了?生物钟这么准的吗?”

秦朝:“因为我想留点余地,这样,明天又可以和你聊一天。”

……

初初看见诸如此类对话,林小萝就忍不住胃液翻滚。可总有女孩儿吃这招,痴痴地笑倒在被窝中,得一夜好梦。

有一天,林小萝失眠,病急乱投医之下,竟给秦朝发消息:“喂,能不能把你那晚对系花说的话,对我说一遍?”

或许自己也能得到一夜好梦呢。她想。

偏偏秦朝不买账,只回了四个字——

“对牛弹琴。”

TWO

不解风情不是林小萝的错。

可她习惯了张牙舞爪的生活方式,天生对情话过敏。

好在,她对吃的不过敏。

秦朝一进校就对系花展开强烈攻势,每日正午都给系花点外卖,想在摧毁对方大脑的同时侵略对方的胃,俗称双管齐下。谁承想,林小萝的宿舍就在系花的隔壁。

送外卖的基本都是男性,进不了女生宿舍。有的姑娘嫌下楼麻烦,于是出了个主意,从宿舍楼背后用吊篮接外卖,再往上拉。

笑话,林小萝什么行动速度?!

许多次都抢在系花前面截和,把秦朝点的外卖拿走吃进肚子,导致她看着一把伶仃的骨,差点被秦朝养成多肉植物。

起初秦朝没在意,毕竟林小萝和他作对惯了,系花也是早就听说林小萝的悍名儿,不敢吱声。

直到某日,系花有意没意地开玩笑:“秦朝,为什么我老觉得,你这外卖就是给林小萝点的?”

一听,误会大了,秦朝不得不主动找上林小萝,希望她别再从中搅和。

“行啊。”林小萝挠了挠耳根,做冥思状,“只要你周末陪我一天,我就放过你俩这对苦命鸳鸯。”

秦朝想也未想便拒绝:“换个条件。”

林小萝皮笑肉不笑:“亲,明天吃什么呢?我觉得你上次点的那家水煮肉片还不错。”

眼见没有转圜余地,秦朝的念头换了又换,终是心一横——

“时间,地点。”

如果秦朝对林小萝这么容易言听计从,那她早就把他拿下了。果不其然,到了会面的时间,他打来一通电话,说地点改了,去附近县城的白稷山。

“叶浮浮也在。”

叶浮浮就是秦朝最近的目标,那位系花。

一听要烈日当头爬山,林小萝当时就头顶冒烟,恨不得拧了秦朝的脖子,问他是不是作死。

“再说,这不是和我约会吗?重点是,和我啊?!”难道不该尊重她的意见吗!

那头已经不容置喙地挂了电话。

白稷山距离市区有两个多钟头车程。对这座平原城市来讲,它的海拔已经算高,是许多登山爱好者的首选地。

其实,叶浮浮不爱运动,可她估计见秦朝个儿高,却太瘦,希望他能多锻炼锻炼,好在关键时刻成为她的保护伞,毕竟哪个女孩儿真的喜欢弱鸡?!

可是,秦朝真的太弱了!

林小萝默默在心中数,往上爬了大概八百米的时候,秦朝就开始打退堂鼓,无所不用其极地劝说叶浮浮和林小萝去坐缆车。

叶浮浮没怎么吃过苦,当即也有退缩的念头,唯独林小萝犹犹豫豫、半推半就。

缆车的往返票价是八十元,几乎是她一周的餐食费,她肉疼。

秦朝不知是不是看出端倪,买票的时候反应很快,话却是对着叶浮浮说的:“绅士负责请客,美女负责坐。”

霎时,林小萝松口气。

偶尔独处,林小萝也曾想,若她是秦朝,估计也不会喜欢自己这样的女生。

叶浮浮那种被宠的矜持是一回事。

她心态上的贫穷是另一回事。

THREE

胡思乱想间,缆车抵达。

上缆车前,秦朝偷偷把该有的嘱咐对林小萝说了一遍,诸如“不许吐”“不许叫”“不许趁机跳过来”……

他对叶浮浮说的却是:“放心,有我。”

嗯,的确有他。有他苍白如雪色的脸和越放越大的瞳孔。

当缆车厢升到峡谷两千米处,遭遇的气流促使车厢发出一定程度的晃动,以至于秦朝吓得脸色发白、昏昏欲吐。

所幸缆车很快登顶,秦朝几乎逃也似的跑出车厢,往休息室一坐就不出来。

为了报缆车恩情,林小萝主动去给他买了瓶五元的天价矿泉水,回来时发现他靠着叶浮浮睡着了。细看,他的呼吸有明显起伏,一副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料,秦朝这一觉睡得着实久。

久到林小萝差点找景区救援,他才悠悠转醒。结果,没赶上最后的缆车,三人只好徒步下山。

下山的路明显比上山容易,几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斗嘴说话,时间倒是好消磨。不过,等到了山脚,回程的班车也已经没有,只能在山脚住一晚。

“有三人间吗?三张床的那种。”到了宾馆前台,林小萝抢先一步问。

秦朝下意识要反驳,忽然想到什么,终于缄口。

旅游区的住宿本就比外面贵。父母都是赚钱好手的秦少爷心气儿高,挑了个看过去比较正规干净的地方,可那一间房的价格对林小萝而言,已然超标,只好三人挤在一间。

这次林小萝学聪明了,回头就解释说一夜很长,大家住一起可以增进感情。

山间到了夜晚就死寂一般,什么动静都听得清。隔壁住的好像也是大学生,一行人闹腾得不行,一会儿看球赛,一会儿又传来打火机和玻璃瓶滚动的声音。

叶浮浮本就认床,又被那阵动静扰乱,接连翻了好几个身,最后终于忍不住,赤脚跳出去敲门。

“喂,你们声音小点成吗?你不睡觉,别人都不睡吗?”

开门的是个青年,个不高,不过长得壮。叶浮浮平日在家里被宠惯了,没见识过恶的一面,现在很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地由着自己的性子说话。

青年明显喝多了酒,整张脸红红的,大着舌头。

“关你屁事!”说话间,他还推了叶浮浮一把,毫不怜香惜玉。

叶浮浮被推得趔趄,下意识贴着墙,秦朝和林小萝这会儿也从房间里出来了。

“同学,有话好好……”

他上前欲拦,话没说完,也跟着被推一把,对方先声夺人:“干吗,想打架?!”

秦朝努嘴,好似笑了笑,依旧打算隐忍的样子,倒是林小萝率先脱鞋砸过去:“废什么话!”

接着,整个走廊鸡飞狗跳。

幸亏宾馆保安看见监控及时赶来,否则,林小萝武力值再强,也不够那青年和朋友们练手。而整个混战过程中,秦朝没有伸过一次手,哪怕只是一个象征保护的行为,都没有。

林小萝好像习惯了,等对方酒醒和解后就跟没事儿人似的跳回房间睡觉,留下秦朝和一言不发的叶浮浮站在走廊。

不知道他们在走廊上说过些什么,反正第二天清晨,叶浮浮就提前离开了。

林小萝清楚,叶浮浮的离去意味着什么。

由衷地讲,她很开心。

可当她看见男孩紧紧攥着的拳头,攥得手背附近的筋脉都微微鼓出的时候,她又忽然不开心了。

FOUR

小时候的秦朝不这样。

那得追溯到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远到秦朝估计都记不起有这么个小姑娘,曾祸祸了他童年时期的大部分冰棒。

那时候,林小萝是医院的常客,经常为了打针、吃药大闹一场。隔壁房的秦朝估计嫌她烦,扔去冰棒,希望她闭嘴。

接连几日,为了得到冰棒,林小萝即便没那么害怕打针了,依旧哭。

有一天,她的冰棒被其他儿童病房的孩子偷走,她就眼睁睁地看着秦朝打过一架。

然而,再重逢,他已然是其他男孩拳脚下的弱鸡。不,林小萝能够变身校园女扛把子,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

无法回馈物质,我就给你保护——这是林小萝的逻辑。

“那你喜欢叶浮浮哪一点?”收拾行李的时候,林小萝闲闲地找话题,想打破僵局。

她以为秦朝不会理会,没想到男孩头一歪,好片刻才说,因为刚入校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饭不小心呛到,善良的叶浮浮竟把自己的卡通飲水杯递给他。

喜欢你美貌,还喜欢你善良,理由够充足了,充足得让林小萝回想起她对秦朝的初心,不也这样简单粗暴吗,尽管有些无厘头。

接着,林小萝不知哪来的念头,冲动地脱口:“放心,我帮你把叶浮浮追回来。”

要论追回叶浮浮的方法,秦朝这个老司机有一万种,根本不用林小萝出马。可看她这么斗志昂扬,秦朝忽然不想浇灭她的热情,反而觉得有趣。

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女汉子,说要帮他追妹子,还不够有趣吗?!

关键是,一个真敢说,一个真敢信。

林小萝的主意太烂,居然给刚离开的叶浮浮打电话,假传消息说秦朝幡然醒悟过来自己的不是,打算去找昨晚那群青年的麻烦,为她报仇:“拦都拦不住!”

她尽量加重了语气。

叶浮浮一听,那还得了,人都上了车,立马又着急忙慌地打道回府,翩跹的裙角上沾满山间独有的晨露。

一见她出现,林小萝很识相地拿着包闪人,将房间留给叶浮浮和秦朝。

她甚至有预感,两人的关系在今日就会有个定论,拜她所赐。

可是,比起男孩被刺伤的神情,比起他因隐忍而鼓动的青色筋脉,她觉得,自己是可以拥有圣母光环的。

不过,圣母的运气往往都不太好。

林小萝一个人在山脚附近游荡大半天,成功地被冷出鸡皮疙瘩,回城的路上就开始面红、出虚汗,有发烧的迹象。

她在汽车的颠簸中被烧得迷迷糊糊,直感觉有谁将外套一把盖在了自己的身上,连头也一起捂住,差点透不过气来。

下车的时候,秦朝想送林小萝去医院,她却坚持买药就好。

当着叶浮浮的面,他估计不好过多表现,只得把药塞到她的手里,随口嘱咐:“药得按时吃啊。”

林小萝含糊地应下,看着那两个不知什么时候亲密起来的男女,手拉手地离开视线。

接着,她眼底一暗,天光没了。

FIVE

林小萝是被秦朝送去医院的。

他正打车准备送叶浮浮回家,不放心地回头一看,只见林小萝刚才站的地方围了一圈人,于是立马跑回去。

挂了水,林小萝明显好转。她本不想惊动家里人,不料,摘了针走出点滴室的时候,却在医院大厅看见她爸妈。

夫妇俩没看见林小萝,林爸护着林妈,一路小心地隔绝着周遭那些行色匆匆的病人或家属们。

林小萝不知哪来的预感,和秦朝一起跟上去,发现他们果然停在妇产科门口。

秦朝怂归怂,跟踪这样猥琐的事情到底没做过,当即有些不自在。可当他微微触到女孩僵硬的肩胛骨时,他低头,清楚地瞧见林小萝受伤的眸子。

林母四十多岁,是高龄孕妇,什么都得小心。

医生的嘱咐,林爸听得如临大敌,甚至随身带来一本记事本,巨细无遗地写下来,好像肚子里那个不知能不能出世的孩子,才是他们的全世界。

又来了,秦朝心口闷闷的。

这次他倒当机立断,拉了呆愣愣的林小萝就离开诊室,往楼下走。他一边走,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为了报答你帮我追回叶浮浮,说吧,想吃什么大餐?我都请。”

结果,林小萝只想要吃一支冰棍。

显然,秦朝对过往那段遗忘得干干净净,表情特别讶异:“就这样?”

林小萝习惯性地挠挠耳朵:“如果你觉得过意不去,就把你对叶浮浮说的那些鬼话,统统对我讲一遍?”

对我讲一遍吧,秦朝,它们不是有治愈人心的力量吗?我只是想睡个好觉而已啊。

林小萝在心里默默祷告。

可秦朝的神色一下变得复杂,欲言又止,最终依旧什么也没讲,只是一反常态地带林小萝去了全城最高级的餐厅,看了一回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壮观的夜色。

“告诉你一件事,秦朝……我一直觉得,你就这样怂怂地生活下去,没什么不好。”趁吃冰棍的空当,林小萝忽然发出感慨。

盛夏的夜风并不温柔,有些热烈,可一贯张牙舞爪的女孩变得温柔了。

她说,她看过一本书,里面讲,一个人能顺遂地活到七十岁已经是天大的运气。至于旁人的看法,世人的评价,到七十岁那天就会明白,根本没想象中重要。

那真是太过平常的一个晚上。

平常得让秦朝觉得,昂贵的晚餐的味道也就那样,壮观的夜景不过是灯光撒下的谎。而某个姑娘,有这样一个姑娘,用最朴实的语言对他讲,希望七十岁那年,彼此还能再见面。

到那时,他依旧怂,而她带着后代一起笑话他。

SIX

林小萝的温柔只是昙花一现。

回到学校后,她又是那个一言不合就翻脸的女扛把子。唯一的改变是,她不再与叶浮浮为敌。

历数秦朝身边的女孩,唯独叶浮浮没被林小萝驱逐。大概是她认为,叶浮浮对秦朝而言,分量真不小吧。若非如此,他这么擅长忍耐的个性,怎么会因为叶浮浮而和别人起了冲突。

不是口角冲突,是动拳头的那种。

事情的起因似乎是叶浮浮去图书馆替秦朝占位置,结果,他迟迟没到,被别的情侣抢先。

叶浮浮与对方理论,男生一直护着女朋友,气势汹汹的,不料,姗姗来迟的秦朝却做和事佬。两相对比下,叶浮浮实在难忍心头郁闷,冲动地提分手,推门而出。

秦朝追上她,两人大吵一架。

“是不是非得我和别人拼个你死我活,才能证明我爱你到了骨子里?!”青年忍不住扬了声调。

叶浮浮理智尽失:“对!是!”

秦朝一怔。

良久,男孩面上疑似露出冷笑的表情,掉头就走。

后来,图书馆就不再安静了。

那场冲突不知谁先动的手,反正周围的椅子和桌子歪了大半。

林小萝恰好去借书,也在现场。待看清被推搡到书架角的人是谁,她想也未想地扑过去,顶住所有嘩啦啦往下砸的厚本子。砰、砰、砰砰砰……的频率。

在秦朝的最后一眼里,看见的是林小萝疼得纠结无比的脸。

他想说,这下真的丑死了,然而,一张嘴,空气进不来似的,卡在心口,与林小萝的重量一起。

秦朝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叶浮浮跟去医院才知道。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外伤,可秦朝昏迷不醒,一进医院就被送进了抢救室,叶浮浮彻底慌了神。

秦家父母赶来,三魂六魄俱失,连追究她的力气都没有,直到医生出来宣布:“病人暂时进了ICU。他的情况已恶化,病情进入顽固期,必须尽快进行换心手术。”

以前秦朝年龄小,又没有合适的心脏源……所幸他的病情一直用药物控制良好。

当然,这和他肢体与情绪上的无波动有莫大关系。

因为是心脏病人,所以,他才不敢大呼小喝,不敢随便和别人叫板,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叶浮浮如遭雷击。

SEVEN

秦朝运气好。

医院恰巧有病人去世,签下器官捐献书,将一颗健康的心脏移植给他。

换心手术光是进行就得二十来个小时。等秦朝的意识完全清醒,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他醒来就追问林小萝的状况。

叶浮浮说,林小萝受伤的面积不小,幸运的是,骨头只有轻微开裂的迹象,已经被林家父母接回家,等养好伤,再来医院探望他。

起初,秦朝不太相信,然而,为他佐证的除了直觉,别无其他,刚经历重生的人也没多少心力想太多。

入院一个月,他终于能如常地下床行走,偶尔还能在护工的陪伴下去花园散步。

有一天,他在医院电梯里撞见两张熟悉的脸,猛一回忆,似乎就是林小萝的父母。

他们去的依旧是妇产科,中年男人护着女人,小心翼翼的模样。见状,他不自觉地想起那日,他和林小萝偷偷跟踪的场景以及少女盈满忧伤的脸。

伤口处立刻有什么在撕扯,他疼得不支倒地,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包括林小萝的父母。

“你说,万一产生排异,他们不会后悔把钱要回去吧?”

进急救室前,秦朝恍惚听见有个女人在耳边忐忑地问丈夫。

他试图睁开眼,揪心的疼痛却是蔓延至全身。有的事,已然再也瞒不住。

“我早就对你爸讲,没有隐瞒的必要。那女孩既然救不回来,为活着的人做贡献也算功德一件。再说,他们家也要了等价的报酬,谁也不亏欠……”

秦母试图淡化过程。

出乎意料的是,秦朝比想象中镇定。

再次醒来后的他静静地喝水,静静地放下水杯,除了脸色有些虚浮,其他一切如常。

秦母见他没什么反应,心头一块石头落地,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那姑娘和你也是有缘分,你还记得吗?你们很小的时候在医院见过。那时她住在你隔壁房,成天哭闹,你受不了,就老给她冰棒。不过,我听护士说,那些冰棒压根没吃,全用来敷额头了。说是脑子里长了个瘤,位置敏感,不能做手术,跟炸弹似的,一犯病就疯狂地疼,还不定什么时候炸掉,就要命了,只能靠药物控制。他们家条件一般,为了这个女儿的医药费早已散尽家财。养到这岁数,估计也是支撑不下去了吧。哪个父母不希望儿女完完整整、健健康康的。唉……”

所以,林小萝早知他有心脏病,才处处护着,包容他的软弱。

因为知道他生病,害怕他爬山发生意外,宁愿被郎情妾意的画面凌迟,也要死皮赖脸地跟来,时刻注意情况。

书架倒下来的那一刻,她估计早有预料,才拼着最后的力气签下器官捐献书。

够狠的是,她还不忘替父母要笔养老钱,虽然他们已经决定放弃她。哈哈,这是她的作风。

一想到这,秦朝面上不禁发笑,眼眶却迅速涌上一些什么东西。

他略一抹,湿湿的、涩涩的,源源不绝。

那么,你是因为察觉到被放弃,因为头疼得不行,整宿整宿睡不着,才想听我说情话,哪怕一句,只为安眠一个晚上。

是这样的吗?

林小萝,你回答啊。

这一次,终于换成她用沉默反击。

叶浮浮没想过还能与秦朝再见面。

两人是偶遇的,她策划了一条博人眼球的新媒体头条而被升职,在同事的起哄下来酒吧庆祝。

酒吧里有个很出色高挑的背影,就在灯光打得最亮的地方,一进门就吸引了大多人的目光。细看,正是秦朝,戏谑地附在一个女孩的耳边说什么,手里端的却是白开水。

那女孩娇笑着,伸手要来夺白开水,男子用手一挡,表情骤然变得冷漠。

大学时代,秦朝的猎艳本领就很高,如今更是游刃有余。

可叶浮浮总觉得,今时今日的他,更像是劫后余生过后,觉得漫长人生没趣,才不断寻找新鲜感而已。

而他想要的新鲜感,除了视觉刺激,大概还期待着能有谁忽然出现,对他别出心裁地说一句:“白开水也挺好,至少对身体好。”

就像某座银光闪烁的高楼之上,有人一边吃冰棍,一边对他讲:“秦朝,怂一辈子也很好。至少不会遇见麻烦,能顺遂地活到七十岁,那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重逢当晚,叶浮浮总算鼓起勇气,正式对秦朝道歉。

可他说,那场架,从头到尾与叶浮浮无关。

秦朝返回图书馆,是因为忘记拿随身包。等他回去的时候,林小萝恰好来借书,却被人私下诟病,说她成天作威作福不得了,结果上赶着倒贴别人都不要。

说话的是曾经追求过林小萝却无功折返的男孩。

秦朝也不知怎么了,当时怒火没压住,没经思考,就将拳头挥出去了。

后来,秦朝想,他气的估计是自己。因为那么多年过去,他居然忽略了,林小萝原来也属于长相清丽姣好的那一类。

如果他早发现,早预谋,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起码,她想要的一句动听的情话,他能在最好的年华,给她。

END听完事情真相,叶浮浮久久没回过神,倒是唇畔先于意识,泄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笑,似自嘲,又似如释重负。

其实,当年从白稷山回来,她与林小萝有过长谈。

正因为那次长谈,她们才化敌,尽管依旧没成为友。然而,对脾气暴躁的林小萝来讲,那已经是她最大的让步了,毕竟要把喜欢了十年的人让给别人,无异于割肉。

那时,叶浮浮才知,秦朝之所以喜欢自己,是因为她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偶然递过去的一个水杯。

可叶浮浮出于私心没说的是,当时接水杯的秦朝,头也没抬就说了三个字——

“林小萝!”

男孩呛得厉害,但他就是下意识地觉得,那个叫林小萝的姑娘通常不会离开自己三米之外。

她那么喜欢他,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喜欢到对他有求必应,宁愿画地为牢,喜欢到,每次看他追求别的姑娘,和别的女孩走得很近,就忍不住奓毛跳脚,接着出招,一个个解决掉。

然而,林小萝不知道,她全部的招,和奓毛的模样,都在不知不觉间深深印在了某个男孩的大脑,以至于他不断重复这样的游戏,只为看她为自己紧张。

每逢此时,他的胸腔总怪异地酸甜发胀,舌尖仿佛能尝到不同于药物的好味道。

可惜,在并不懂感情为何物的年纪,怎样去正确表达感情,更是无上难题。

幸运的是,这个连秦朝自己都没弄懂的秘密,或许他的大脑,如今已一字一句地讲给他的心听。

不管是那句肉麻的“明天還想再见你”,还是简单的一句“我爱你”。

编辑/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