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中的天津之为

2019-11-16 08:02赵滨元
上海城市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协同创新京津冀

赵滨元

摘要:近年来,天津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在技术创新、载体建设、主体培育、区域合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进展成效。与此同时,京津冀协同创新仍然面临技术转移承接能力相对薄弱、津冀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研发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解、公共服务资源差距仍然存在等一系列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天津應持续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力度,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加强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优势互补、政策互通、资源共享、产业共赢。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创新;天津之为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9.05.006

一、京津冀协同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

近年来,天津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多层面、多领域、多渠道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在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载体、提高企业创新动能、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区域合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技术创新体系初具规模

一是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保持全国前列。科技部最新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8》显示,天津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80.75%,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三,其中科技创新环境指数首次突破90%,达到92.9%,位居全国榜首。[1]

二是大力引进国家级院所及国内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与北京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北京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北航智能制造研究院、天津京津科学技术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北京大学严纯华院士团队在南开大学组建稀土材料与应用实验室,2018年新建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航天机电设备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科研机构总数超过150家。

三是推进三地协同攻关。与北京、河北共同制定《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22项京冀地区新技术在20多家钢铁、重化工企业得到示范应用,涵盖了余热利用、能源回收、废酸和废水深度处理等诸多领域。签定《共同推动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京津冀城际轨道交通关键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技术、精准医疗等领域开展协同攻关,2018年已发表论文32篇,申请发明专利8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

(二)科技创新载体日趋完善

一是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2016年11月挂牌以来,新增注册企业978家,注册资本金107.2亿元,百度(滨海)创新中心、北创百联孵化器、砹立方产业加速器、中关村军民科技滨海创新中心、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知行卓越创新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注册成立,中创信测、威努特、致导科技、深之蓝等重点项目均已入驻运营。[2]

二是搭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天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已聚集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天河超算中心等服务机构86家,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845台(套),设备原值15.5亿元,设备原值占全市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总值的50%。共享平台内大型仪器对外服务开机时长达到60余万小时/年,比开放共享前增长近一倍,平均开机率从30%增长到50%以上,服务企业数量由2013年的862家增长到2018年的9 000余家,年科技服务总量达2.2亿多元,市场化运行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功能。2019年7月,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大厦正式启用,聚集了10个国家20多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本市科技型企业与海外400多家企业、科研机构搭建对接合作平台,与12个国家20多家机构发起成立“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协作联盟,达成合作意向400多项。

(三)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一是着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成长计划升级版和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充分释放各级各类科技型企业创新能量。2018年,天津5 03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47万件专利获得授权,科技型企业达到10.5万家,分别同比增长8.36%、23.09%和31.18%,科技型企业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二是加快构建智能科技产业链条。发布实施《天津市人工智能“七链”精准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打通自主可控信息、智能安防、大数据、先进通信、智能网联车、工业机器人和智能终端等七条智能产业链,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183个,奖补资金6.2亿元,拉动投资60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 000亿元。

三是复制推广北京“双创”服务模式。主动对接优客工场、创业公社、东方嘉诚等众创空间,积极推动一批文化创意园、产业创新中心等实体机构落户,持续引入北京成熟的创新创业服务模式和产业园集群运营模式。

(四)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修订《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形成“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横纵向项目收益+成果转化收益”的“三元薪酬”结构。超过50%的高校院所优化了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超过80%的高校和近50%的科研院所完善了横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和分配办法,超过90%的市属高校和65%的科研院所制定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公示及异议处置制度。

二是着力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并购引导基金(5亿元)、政策性担保资金(10亿元),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设立专项补贴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主导产业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基金群(1 000亿元)和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群(300亿元),有力地助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是落实“一制三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出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放管服”流程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规范,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0天缩短至6个工作日,办理职权全部下放各区,2018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总额达725亿元。开发技术交易补助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上受理项目超过600项。

(五)区域科技合作逐步深入

一是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2018年11月,与北京、河北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2018-2020年)》,共促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区域创新链和产业链完善贯通。签定《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合作协议》,鼓励三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跨区域利用科技资源,目前已经认定首批开放实验室753家。

二是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持续深化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的合作,共同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共建中科院北京分园天津创新产业园、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46个。[3]

三是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与安新县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开展对接合作,支持天津大学在河北建设生物质燃气化实验室,开展多源生物质废物燃气化创新技术研究、白洋淀污染底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研究,支持南开大学等单位联合开展白洋淀周边区域氮磷全过程控制的环境友好型种养模式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四是大力推进三地技术市场合作。2014~2017年,与北京企事业单位签定技术合同9 273项,合同总金额330.32亿元,技术成交额278.86亿元。与河北省企事业单位签定技术合同1 762项,合同总金额27.88亿元,技术成交额22.42亿元。[4]

二、京津冀协同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京津冀协同创新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来看,在技术转移承接、扶持力度协调、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服务资源衔接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协同创新载体平台密集,但转移承接能力相对薄弱

京津冀三地聚集了北京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一批创新平台,初步形成了“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截至2018年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與津冀共建共管园区达到11个(包括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5]2017年北京流向本市的技术合同数占比为44%,流向津冀以外的技术合同数占比为50%,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占比仅为6%,津冀技术转移承接能力相对较弱。

(二)创新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但津冀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虽然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2018-2020年)》,但三地创新政策仍然存在梯度差异,津冀政策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在创新环境方面,河北R&D投入强度不足北京的1/4;在创新投入方面,河北企均R&D经费投入不足北京的1/3;在创新产出方面,河北企均有效发明专利不足北京的1/10。[6][7]同时,京津冀三地的企业资质互通互认存在障碍,国家级高新企业的资质无法平移互认,异地落户企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北京科技资源向津冀转移形成了一定制约。

(三)科技创新成果数量丰富,但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解

2018年京津冀发明专利有效数量为29.83万件,占全国发明专利有效数量比重达到17.94%,创新产出成果丰硕。但其中北京发明专利有效数量为24.13万件,占京津冀地区比重达到80.89%,区域内部企业创新能力不均衡,尚未形成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8]当前,京津冀地区的创新要素主要集中在北京,尚未形成合理的创新层级结构体系,北京对创新资源的“虹吸效应”大于“扩散效应”,对津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不足。[9][10]

(四)公共服务资源相对充足,但区域分布差距仍然明显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区域内医学检验互认、教育资源合作、社保体系衔接。北京积极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津冀延伸,强化就业、养老、社保跨区域政策衔接,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津冀和北京仍然存在一定差距,2018年北京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7万元/人,而津冀分别为1.44万元/人和1.02万元/人;北京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人均财政支出为1.09万元/人,天津仅为0.73万元/人。

三、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思路研判

遵循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力度,在京津冀协同创新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力度,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加强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优势互补、政策互通、资源共享、产业共赢。

(二)战略定位

遵循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积极承接北京部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跨国公司产品设计开发、产业应用与工程技术研发功能,提高研发成果转化率,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

(三)战略布局

依托港口优势和滨海新区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京津创新发展主轴地位,优先发展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重点功能承接平台,构建连接重要节点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形成“一轴、双城、多节点”的科技创新战略布局。

(四)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依托现有高校集聚区、重点承接平台和工业园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协同创新园区和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资源要素加速集聚,研发转化能力大幅度提升。

中远期目标:市场在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创新资源要素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服务辐射效应初步显现,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强,与北京、河北的协同创新机制显著完善。

(五)发展路径

一是提高应用研究与工程化技术研发转化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强化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构建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融合,优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对接协作。

二是实施“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创新示范区。研究编制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引进路线图,建立目标企业数据库,选取一批在业务、技术、模式、品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大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服务力度,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生态圈。

三是进一步强化创新先行先试和研发转化功能,打造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引领区。充分利用制造业基础和创新资源,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转化基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链条和创新集群。

四是进一步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协同创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区。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优势,结合对外开放海空两港的基础,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创新合作,实现国际和区域创新资源的转化、整合和共享。

四、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的举措建议

在夯实协同创新基础、促进创新人才流动、构建技术合作枢纽、打造研发转化基地、完善创新创业环境等五个方面聚焦发力,着力打造创新驱动增长的新引擎。

(一)集聚资源要素,夯实协同创新基础

一是构建高端要素集聚机制,设立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改革科技立项负面清单准入和工商登记制度。二是共同编制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目录,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网络平台,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工程和科技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三是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设立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现代科技投资银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成果中试贷”“仪器租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强化信贷、天使、种子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二)深化区域合作,促进高层次人才流动

一是搭建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库,加强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员的联合培养。二是建立区域创新人才职业资格互认制度,推进职称、人事档案管理等区域科技人才制度衔接,实现区域人才评价标准统一、资证互认、政策互惠。三是建立京津冀高端人才户籍流动机制,推进三地户籍、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鼓励科研人员双聘双薪、兼职兼薪,构建利于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技术溢出,构建技术合作枢纽

一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互认,简化对京津冀已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双软认证等资质的企业在异地的认证手续。二是推动建立科技成果质量鉴定互认制度,统一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产品标准。三是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股权融资等金融产品和衍生品,推广“知识产权贷”“科技立项贷”等金融产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

(四)优化产业生态,打造研发转化基地

一是发挥制造业和研发转化优势,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领域,组建跨区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联合体,建立一批集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一体的创新集群。二是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深化与中关村示范区、创新社区、科技园区、科研基地共建一批集教育、科研、技术转移转化与孵化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和示范区。三是加强联合攻关,共同开展生态、环保、交通等领域研究,进行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应用开发,着力破解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四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科技研发、示范应用、产业化发展需要,探索整合利用三地科技资源的新方式、新途径,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新药创制、信息安全、数字化高端装备、工业生物、抗癌等重大科技专项,开发一批国内外领先的重大科技项目。

(五)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研究成立协同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和组織协调,做好与有关单位和国家层面的工作衔接,配合国家层面编制协同创新规划,建立协同创新政策体系,推动跨区域的协同创新重大项目,解决协同创新合作领域的重大问题。二是探索建立协同创新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工作碰头会,及时通报协同创新进展情况、相关文件和工作简报,通报信息,有关部门专门设岗、专人负责协同创新工作,做好部门层面的工作衔接。三是探索跨行政区创新合作新模式,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在区域内自由流通,努力实现技术研发协作、信息平台共享和技术交易网络一体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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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新,陈耀.区域技术协同创新效率测度及其演变特征研究——以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为例[J].当代经济管理,2019(3):61-66.

叶堂林,祝尔娟.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基本态势[J].人民论坛,2019(12):88-89.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ianjin has actively promoted Beijing-Tianjin-Hebe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and has made a series of progress in technology innovation, carrier construction, subject cultivation and regional coop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Beijing-Tianjin-Hebe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s still facing a series of problems, such as technology transfer capacity, relatively weak support of Tianjin and Hebei, obstacles of R&D transformation system and mechanism, and the gap in public service resources. In the next step, it is necessary to continually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engthen the functional orientation of advanced manufacturing R&D base, intensify the reform of major fields and key points, promote the accumulation of innovative resources, strengthen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novative achievements, and promote advantage complementation, policy exchange, resource sharing and industrial win-win of Beijing-Tianjin-Hebe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Key words:Beijing-Tianjin-Hebe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ianjin perspective

責任编辑:王  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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