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2020-01-03 07:05郭晓芳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福建省文明金融

郭晓芳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创新绿色发展理念,而作为绿色发展的有力推手,绿色金融在这“绿色大潮”中的发展成效显著。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6年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发展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1]。而在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力量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已形成了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特色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市场体系逐渐完善、业务种类日益丰富、产品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指引下,福建省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清新福建”已成为一张最亮丽的名片。当前,福建省肩负着为构建生态文明制度探索路径的重要使命,应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切实发挥好生态文明试点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

1 加快发展福建省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福建省要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为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作用,2017年4月,福建省政府通过并印发了《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高标准规划绿色金融发展。对福建省而言,发展绿色金融既是落实中央生态省建设的战略要求,也是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对建设“清新福建”,推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进步和瞩目成就,但是随之而产生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毫无疑问,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刻不容缓。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略滞后省份,福建的产业结构以石化、机械等重工业为主,主导产业占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贡献率达到40%以上,而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所占的比重偏低。对于福建而言,产业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仍面临着资源和环境的约束、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经济难以持续高质量的发展。为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福建应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新的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模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向高效、清洁、安全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新动能。

1.2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是建设“清新福建”的重要保障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清新福建”是国家战略之一,也是福建一脉相承的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体现。为推进生态省战略的顺利实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毫无疑问,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通过金融杠杆引导资源流向绿色产业,能够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重要的金融动力。从目前福建绿色金融的实践来看,发展绿色金融仍旧停留在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的层面上,而绿色发展项目由于前期资金投入大、收益不确定、风险高等特点,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绿色发展项目缺乏有效的资金供给,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因此必须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的主体作用,将政府的作用和市场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促进绿色金融、“清新福建”的发展。

1.3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是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走绿色发展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2]。随着新旧动能转换的加快,绿色金融的资金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缺口日益加大。2018年我国绿色金融资金总需求为2.1万亿元,绿色金融总供给为1.3万亿元,资金缺口达到0.8万亿元,而福建省绿色信贷在全省银行业信贷业务中占比为9%左右。根据《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19》预测,2019年绿色金融总需求量预计达2.5万亿元,政府的出资比例约占10%到15%,绿色金融的供给和需求都在快速增加,但供给仍然跟不上需求。依靠政府财政出资难以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必须发挥市场力量,探索市场化运作,构建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绿色领域,通过金融支持绿色项目,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方协调可持续发展。

2 福建省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扩展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进而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并起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带头示范作用。

2.1 绿色金融建设起步早,发展迅速

福建的绿色发展理念可追溯至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战略构想;2014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任;2016年6月,福建省由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十多年来,福建省一直矢志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17年末,福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和绿色非信贷融资余额2 426.2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3个百分点,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1 100多亿元,实现自身环境风险控制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2 绿色金融产品持续创新

在国家政策指引下,福建省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碳金融等产品,绿色金融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有力促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首先,福建省持续创新林业金融,在全国率先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并创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发展林权按揭贷款,林业金融规模和模式全国领先。2016年底,三明市林业局与三明农商银行合作,率先推出普惠林业金融新产品“福林贷”。目前,全省已有15家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涉林贷款金额251亿元;其次,加快建立排污权和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2016年12月,福建省率先按照国家核算标准启动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将具有福建省特色的林业碳汇纳入市场交易,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总额突破11亿元,有效促进环境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企业节能减排;此外,福建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股权、债券等方式为福建省绿色投资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

与此同时,福建省辖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亦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创新建设,持续深耕绿色金融。如建行福建省分行充分发挥集团化经营优势,创新理财产品、海绵城市建设贷款、债券融资、BOT贷款等产品,为污染防治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满足客户绿色金融服务需求。数据显示,2018年,建行福建省分行在绿色金融领域投放金额近50亿元,为福建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提供金融动力。

2.3 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近年来,从生态省到国家文明生态试验区,多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及多项规章制度不断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和基础设施,高标准地规划了福建省绿色金融的发展,为福建省绿色金融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利的政策保障(见表1)。

表1 2008—2018年福建省绿色金融政府法规文件

3 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从整体来看,福建省绿色金融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其发展。

3.1 绿色金融市场化进程缓慢

目前,福建省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将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中央有效推动和地方积极响应的环境下,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在有序、平稳推进。涉及节能减排等低碳领域的绿色新兴产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其资金需求量大,同时中小企业又是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绿色新兴产业往往具有资金周转慢、回收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然而福建省绿色金融的资金供给方主要是商业银行、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倾向于政府基金主导的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少数领域,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占比较小,绿色金融市场化进程缓慢,导致大部分有资金需求的绿色新兴产业往往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进而制约其发展。

3.2 绿色金融配套政策法规不健全

为使福建省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达到向绿色经济转型的目的,政府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至关重要。从目前来看,党中央和福建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绿色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但均只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缺乏有效的约束执行力,使得政策难以落地实施。如现有的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中缺乏统一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和执行措施,导致存在绿色产业界定模糊、信息披露不足等影响绿色金融稳定发展的不利因素,使得部分企业会通过虚假宣传粉饰自身环境行为进行“漂绿”。与此同时,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的权责不清晰、绿色生产经营的监督与强制惩罚机制的缺失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往往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企业绿色生产转型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福建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3.3 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不完善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虽然2017年我国央行和国家环保局明文规定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要求商业银行把企业环境信息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但从目前来看,央行征信系统中涉及的企业环保信息过少。而将企业环保行为与银行信贷相挂钩,企业为获取贷款往往会隐瞒自身的环境信息,并且提供虚假的环保信息,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从央行征信系统里获取充分、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另外,绿色金融涉及到环保部门、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行为,环保信息披露不足及沟通不及时,使得绿色金融开展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交易成本,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绿色金融业务运行的效率。

3.4 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与传统行业相比,绿色金融行业属于新兴交叉性行业,涵盖经济、金融、环境、化工、建筑等多个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实践性和技能性,对于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较高的要求。福建省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稀缺,尤其是缺少熟悉节能、环保、低碳等行业知识的业务产品开发专业人员,使得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有限,绿色金融活动难以有效开展。

4 推进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经济、社会、环境三方协同增长离不开绿色金融的跟进支持,而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福建省致力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则发展绿色金融是其必然选择。结合当前福建省绿色金融的实践现状,福建省应当发挥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优势,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出有福建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从而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4.1 政府层面

现阶段想要实现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福建省政府应结合不同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制定适应当地的配套发展措施进而引导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首先,福建省政府应制定和出台相应的绿色发展地方法规,通过立法完善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操作规范、社会责任等相关约束性指标,确保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明确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各参与方的绿色行为。其次,福建省政府应完善财政激励政策调动各参与主体对绿色金融的积极性。通过灵活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正向激励的财政金融工具,来扶持绿色产业的开展[3]。

二是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监管。福建省政府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有效的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金融信息和企业环保信息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部门的自由流通和资源共享。与此同时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环境责任,及时披露自身环境行为和绿色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和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监管考核。

三是加快绿色金融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依靠多样化的金融手段与融资机制,如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4.2 市场层面

一是建立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对参与绿色金融项目的各部门进行绿色信用评级,通过评估企业的环境行为和环境风险、动态跟踪监测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项目和风险监控等方式,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

二是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成立专业化的绿色金融事业部,专配人员、专设产品、优化流程,通过提供“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全面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效率。同时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步伐,在现有的林权抵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产品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对绿色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4]。

三是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福建自贸区的发展优势,推动绿色金融的区域性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学习国外环境评级、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成功经验,充分利用G20、ISO等多边框架以及相关的双边合作机制,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吸引更多的国际绿色资本投入到福建省的绿色金融资产中去,与国际接轨,实现福建省绿色金融跨越式发展。

4.3 社会层面

一是加快建设专业绿色金融人才队伍。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进行深入合作,对现有的金融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绿色金融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同时鼓励高校开设绿色金融相关专业,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进行联合人才培养,强化绿色金融基础教育,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绿色金融人才,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是加强绿色发展理念宣传教育,培养全民生态意识,引导绿色消费行为。通过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公民进一步传播和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政府树立绿色政绩观、金融机构树立绿色金融观、企业树立绿色生产观、公民树立绿色消费观,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5]。与此同时,加强绿色生态教育,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形成绿色消费行为,由此催生绿色消费需求进而倒逼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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