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考核机制研究

2020-01-19 09:57张文婷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考核院校高职

曹 嫄,张文婷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15)

目前创新创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和经济供给侧改革的关键,要实现国家提出的建立“创新性国家战略”目标,根本是要培养出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人才,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和输送的摇篮,担负着重要使命。教育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核心力量,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学生,关键是要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教育水平[1]。分析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应具备的能力,探讨师资队伍教育和培训水平的考核评定机制,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展开具有重要意义[2]。

1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1.1 掌握一定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

创新创业知识是学生进行创业活动的基础,脱离理论谈实践,盲目开展创业活动,不运用科学的市场调查、财务分析和风险管控等知识和方法,难以获得成功。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要丰富的知识理论,在构建创业教育知识体系时,除教会学生如何去创业外,还应传授他们必要的商业、人力、法律等方面知识,防范和管控创业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创业课程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积极关注社会政治、市场经济、时代热点、创业政策等与创业活动息息相关的环境背景问题,从中发现创业机会。

1.2 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

创新创业意识是促进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创业知识的推动剂,是创业实践的动力源泉,创新创业精神是推动创业意识转化,促进创业实践持续开展的精神内核。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贯穿于整个创业教育过程中,在课程教学中要鼓励大学生打破传统观念,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和思考问题。通过组织各种创业实践活动和比赛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不怕困难、敢于挑战、顽强拼搏的精神,让学生具有开创性的思想、观念、个性,良好的品质、意志和作风。

1.3 培养较好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良好的创业意识和精神的形成重在实践训练,有效的实践能带来及时的反馈和成就感,帮助学生坚定创业的理想信念。高职院校在创业教育中,要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创业实践机会,如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见习基地等,让学生有将创业理想转化为创业实际的平台;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社区服务岗位、创业岗位等,使其经受创业实践的考验;组织丰富多彩的创业活动,在活动中认清自己的能力、特长和缺点,积累创业经验,增长创业才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团队合作、组织协调等能力。在创业实践中要为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形成良好的创业习惯和能力。

2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应具备的能力

2.1 创新创业教育的知识储备

创新创业教师需要具备相对全面的知识体系,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学科,同时对社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行业背景等变化有较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教授学生,而熟知创新创业知识是创新创业教师的首要素质。

2.2 创新创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高职院校中的创新创业教师需在创新创业技能方面补足“短板”,尤其是在创业实践和实践转化上,不断加强实战经验积累,注重参与培训学习与交流研讨,要在自身意识内培养出创新创业的敏感度并付诸实践。只有在自身取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指导学生,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3]。

2.3 创新性教学方式和内容

传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是以知识学习为目标,考核标准主要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参考依据,缺乏应用性,这与创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存在差异。创新创业教师应该在传统教学基础上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在具备分析学情、分解目标,制定计划、制作讲义教案的基本素质外,能够熟练应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将知识讲授与模拟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2.4 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创新创业教师在传授学生知识和经验的同时,还需要在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过程中为各层次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性帮助[4],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开展项目市场调研、风险评估预测,为学生创业项目融资搭建平台,并在学生后期的创业过程中跟踪服务,协助创业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风险、新问题。

3 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

3.1 考核执行主体单一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师资考核一般采取领导专家考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的方式。领导专家考评通常以专业衡量为标准,信息来源受限,容易因个人偏好和主观印象做出评价。教师互评的本意是促进教师间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学科教学的进步,而绩效评价高低直接影响到个人晋升和薪酬待遇,在此过程中,教师间互评可能会因个人趋利做出不客观的评价。学生评价是出于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学的角度来判断教学效果,促使教师重视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这种评价方式的执行主体在评价过程中可能会为了减轻学习和考核的难度而做出不实的评价,教师为得到更高的评价在课程教学和考核过程中也可能会降低标准,反而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降低了教学质量。

3.2 考核标准缺乏针对性

不同的学科应该根据学科教学目标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权重,而现实情况是,部分高职院校教师考评体系采用统一标准的设置。不同类型的教师,不同的教学课程采用同一套考核评价体系,易使学校和学科的发展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发生偏差。创新创业课程侧重学生的素质培养,如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思维能力等,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学习成果转化。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结合学科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同时将“教师发展”理念贯彻在考评体系中,重构符合教师发展特点的指标体系[5]。

3.3 考核指标过于量化

量化考核是指以“数量”来衡量其工作完成程度,是为了减少主观评价的弊端而采取的重要手段,而量化考核也是一把双刃剑。过度的量化指标会促使教师过度追求课时多少,忽视教学质量,同时也容易衍生学术腐败和学术造假问题。部分学校现行的绩效考评指标重视论文和课题数量,而对于科研质量和影响力难以设置量化指标,因此选择低时间成本的研究方式更有利于绩效评价,在这种倾向下很难完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量化考核还会造成教师重科研、轻教学,重教学、轻实践的现象,因为教学方面的定量考核一般难以拉开差距,所以科研成果方面的考核指标就成为了考评的主要内容,这种导向性促使教师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完成教学任务、进行课题申报和论文写作上,教书育人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受到影响,不利于人才培养和创业成果转化。

3.4 考核内容不够全面

高职院校在设置创新创业师资考评内容时一般将考评划分为教学实施和科研成果,往往忽视了创新创业教师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为学生提供课外的创业,指导服务,以帮助学生进行创业实践。2016 年8 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高校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加强师德考核力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考核[6]。明确了要将师风师德和社会服务纳入到绩效考评当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4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考核机制的科学建构

4.1 建立多元化的考核机制

建立学校评价、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多元评价体系。在学校评价层面,建立教学部门、科研部门、就业创业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分职责考核体系,教学部门负责教师具体教学实施考核,科研部门负责教师科研成果评价,就业创业部门负责教师创业竞赛指导及创业实践转化评价,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教师自我提升和培训成果的评价,将评价汇总形成总体评价,打破以一个部门统一评价,或由少数人决策的现象,使评价更具真实性和全面性。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可避免人情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使评价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

4.2 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机制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来源一般分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专职教师一般是经过系统的知识培训学习,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但实践经验较少;兼职教师一般是学院从事具体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人员、辅导员,也有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的教师,这些教师对于创业指导有一定的经验,但理论知识水平有所欠缺,教学系统性不强;外聘教师一般是有一定创业经验的企业人员或专业创业大赛指导人员,对于学生创业成果转化有丰富的指导经验,但在科研和教学经验上有所欠缺。因此,不能以统一标准来衡量创新创业教师的业绩,在制定考评标准时应该按照教师的不同来源类型,兼顾教师各自的能力特点分类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引导教师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4.3 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以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或指导项目等数量来测定教师工作易于操作、可测性强,定量考核在各种绩效考核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主观因素评价造成的不公平,但完全以量化指标进行评价不兼具质量,显然不符合创新创业教师的基本职能,难以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因此,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应该从创新创业教师的品德修养、社会服务、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科研水平等方面定性地对教师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使考评既有量的对比,又有质的判别,能全方位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从而促进教师职业能力和个人素质的提高。

4.4 建立考核与激励并举的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考核这一手段来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促进师资队伍的不断优化,对绩效考核评定不合格的教师应在职称和薪资层级上有所下调,重新进行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学习课时后,通过学院考核再重新上岗。然而,只以考核判断教师的工作成效,往往也使教师存在被动心理。目前,在很多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奖励上缺乏政策和依据,未能与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有效挂钩,难以激励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去。要使教师积极参与到创业教育活动中,就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完善和优化针对于创新创业教师的晋升和职称评定政策。一是在职称评定中不设名额限制,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就能参与评审,通过评审后即可职称升级[7],有的院校只要教师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甚至可破格进行职称的晋升。二是支持创新创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通过提供带薪创新创业机会、补贴创新创业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教师亲身参与创业实践,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回学校任教。三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师生共创,积极引导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在学校各类教学评比中,对于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优先推荐,让创新创业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实施效果和创业成果转化中来,促进创新创业课程的有效开展。

5 结语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是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主导,高职院校的学生是接受知识、增强技能的主体。教师教学水平的好坏、教育教学的动机会直接影响接受教育的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教师考核的公平性,激励教师间形成良性竞争, 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教学水平和实践水平,从而使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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