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都市乡民市民化的实践探索

2020-02-25 11:08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乡民都市城镇化

薛 明 珠

(商丘师范学院 法学院,河南 商丘476000)

“都市乡民”概念是由美国学者甘斯(Herbert J.Gans)在1962年出版的著作《都市乡民》(Urban Villagers)中首次提出,主要意思是带着迁出地的文化、习俗生活在城镇社区并没有完全融入城镇生活方式的居民。解决都市乡民的问题,使其“乡农意识”转变成“市民意识”,并“实现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1]214,这需要一个过程。

一、新时代都市乡民的产生

乡村振兴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意味着农村摆脱传统思维定式的桎梏,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城镇化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选择,它不仅包括“物”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城镇化。然而,事实上“人”的城镇化是滞后于“物”的城镇化的。在农村实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群众往往是被动地被集中安置起来,不能真正变为“市民”。即使部分农民群众已经提前达到城镇化的生活状态,但其“乡农意识”依然牢牢占据着头脑。加之生存技能的限制,从根本上说离完全融入现代化的城镇生活还有很大距离。使其处于“前进不了,后退不可能”的尴尬境地,因而产生了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特殊群体“都市乡民”。

(一)都市乡民产生于城乡关系变革之中

传统的中国农村是高度依赖土地的、相对孤立封闭的、流动性较弱的、注重礼俗的“熟人社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乡村社会生活的变革,中国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养相对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熟人社会法则却总是在农民群众内心占据着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群众向城市的流动不断增加。随之,中国出现了一个熟人社会法则与改革开放后形成的陌生人社会法则难以互相兼容的社会现象,即进城之后的农民群众无法真正融入现代化的城镇生活中。目前,我们的乡土中国正在经历向城镇化转型,实现乡村振兴的新历史时代,城镇化的发展意味着“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不仅开始了空间与职业角色的转移,也开始了生活、人际关系、对社会的认知、价值取向、争取与行使权利等多方面的转移”[2]69。尽管目前在政策层面解决了市民与农民的区分问题,然而在很多方面暂时还不能做到完全一致。从根本上讲,这是由头脑中城乡二元社会观念不能有效去除造成的。

(二)都市乡民产生于农民职业变迁过程中

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就是变更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变化使农民不得不离开了具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功能的土地,开始从农民向非农民身份转变。而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一系列角色变更后所带来的角色冲突”[3]97。农民群众的身份在城镇化进程中必然要随着职业的变迁而转变,毕竟城镇化的生产生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氛围等与乡土社会有着很大的不同,这就是由农民向市民转化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从而也产生一个融入与排斥的问题,融入需要一个过程,这既有农民群众自身素养的问题,也有市民及其城镇生活的要求对农民群众的排斥问题。所以,处于转型发展中的农民群众必然产生出一个新的群体,即已经脱离了土地和乡村熟人社会、小农思维习性依然没有改变,同时又未能在科学文化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城镇生活习惯等方面实现较好的衔接。最后的结果是退不回去,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但又前进不了,因为生活习性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没有着落,这样就使其处于无奈和尴尬的境地,由“有根一族”变成了“漂泊的一代”。为了生活从事着各种各样的零散、不系统的社会服务工作。这一群体既没有市民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社会保障,也失去了作为农民身份象征的土地,因而这一群体可以被认为是“都市乡民”。都市乡民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它必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逐步退出历史。

二、新时代都市乡民的社会影响

都市乡民,也可以说是“半截子市民”,它的存在是基于中国国情而言的城镇化建设的必然结果。农民能否真正融入城镇,实现身份的实质性变化,是一个比物理生活空间改变以及住房结构改变更为复杂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如果不能让农民获得公平的就业和收入机会,而仅仅是将乡村变为城镇、将农民身份转为市民身份,那结果将是把乡村问题转化为城镇问题,而要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则变得更加困难”[4]29。都市乡民的存在对于当前的农村社会演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延缓了城镇化进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城镇人口数量为83 137万人,乡村人口56 401万人,城镇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乡村人口数量26 736万人。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了相当快的速度。都市乡民的存在就是城镇化快速增长带来的副产品,他们复制着原来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模式。进城农民在文化背景、观念意识、生活习惯等方面保留了一定的连续性,以往农业社会的组织机制和社会网络也在现代城市条件下的聚居区内得到了某种积淀和延伸[5]。只有城镇人口数量、质量同步跟进,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才有保障,否则将严重影响城镇化建设质量。都市乡民本身的特殊状况决定了他们还不能一蹴而就地抛弃“小农思维习性”,这就决定了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生存将会遇到一定的困难,甚至造成“伪城镇化”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延缓城镇化进程。

(二)形成新的“城乡隔离”

经历着城镇化建设的农民群众,进城之后其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受到现代城镇生活方式以及城市文化的影响和熏陶,然而基因性的乡土生活习性却一时难以融入现代性的城镇生活之中,甚至在生存、发展遇到困境时,乡土性的生活习性有可能得到强化。农民和市民的互动应当是双向的,“进城族群不会单向度地顺从、适应城市性,他们融入城市的过程其实是影响、重塑、丰富城市性的过程”[6]。都市乡民的族群性特征是与城镇现代生活方式相比较而言的,迁出故土之前,农民群众始终生活在相对封闭、流动性较弱的“熟人社会”,缺少与其他社会群体生活习惯、文化养成的融入。尽管进入新时代以来,城乡互动比较明显,但农民群众的“熟人社会”特征始终难以改变。熟人社会意味着农民群众身份的自我认同,自己把自己排除在其他职业、群体范围之外,有自我矮化的社会心理。现代性的城镇生活开放、讲求规则契约,与都市乡民原有生存方式有很大不同,如果都市乡民的素养不能及时提高,那么自我矮化的群体社会心理将会得到加强,反而不利于都市乡民的城市性、现代性转化。只有在身份平等、职业平等以及生活方式大同小异的意识占据都市乡民头脑的主要地位,才能有积极主动与外界交流融合的群体行为,否则都市乡民群体的存在将有可能导致新时代的“城中村”,看似实现了城镇化生活方式,实则造成了又一种类型的“城乡隔离”。

(三)社会和谐的潜在风险

就业为民生之本,农民群众在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二次就业。城镇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解决新增城镇人口就业乃是其中应有之义。作为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有劳动技能的失地农民从事相应行业、没有劳动技能的农民群众从事一些基础性行业,从而获取生活来源,并通过新的生活来源获得比原来更好的幸福感。但目前的问题是城镇化速度较快,相关配套的产业没能成比例推进,加之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庞大,解决这些农民群众的就业问题也成了当下的棘手问题。就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就会产生大量的无业游民,长期下去,轻则出现家庭矛盾,重则影响社会和谐。引导都市乡民合理安排拆迁安置费用也是一项重要任务。有不少农民群众在获得拆迁安置补偿之后,由于不善于经营手中的大量财富,或者购买奢侈品,或者进行超越实际需求的高消费,或者赌博等,很快地使财富消耗下去,到最后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时候部分都市乡民就可能出现种种失范行为,甚至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所利用,从而可能产生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犯罪现象。由于就业压力增大、社会矛盾增多、幸福指数下降、城镇生活融入不畅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都市乡民甚至可能出现远离城市生活的“逆城镇化”现象,从而产生相对于农村地区空心化而言的、新型城镇社区二次空心化的潜在风险,这种潜在风险威胁更大。另外,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所限,这些都市乡民心理相对脆弱,对于被歧视是比较敏感的,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后容易看不到希望,从而产生抵触社会的情绪。

(四)弱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人民群众物质需求重要性的表达。都市乡民的问题,主要还是农民与市民如何公平共享的问题。物质性的问题如不能较好地解决,精神性的问题也将很难取得真实的效果。目前,都市乡民的衣食住行用以及社会保障离市民的真正水平还有一定的距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可能被市民认为都市乡民在争夺其优越的社会资源。都市乡民相对于市民以及还没有脱离土地的农民群众而言,是弱势群体,其思想意识需要强有力的方向引导。所以,在还未真正市民化的新型农村社区,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以及其他主流意识形态的效果将会打下折扣。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7]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主流意识形态首先是大家认可的,至于在多大程度上能使都市乡民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行为,从而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这与都市乡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无关系。

三、新时代都市乡民市民化的着力点

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都市乡民的形成是中国城镇化道路进程中的必然现象,都市乡民意味着城镇化并没有完善。在城镇化深入推进过程中解决好都市乡民的问题,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内需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强化现代规则意识的宣传工作

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特征主要有平均、保守、功利、封闭等,都市乡民存在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些社会心理造成,要转变这种特性特别困难。都市乡民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作为个体,在具有这些社会心理的基础上,每个都市乡民的境遇又有所不同,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思想认识,或者与乡村振兴同向,或者反其道而行之。个体与群体密不可分,从众心理这时候就会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这种从众心理便是“集体潜意识”,在它的作用下,这些都市乡民的心理便会产生一种根本性质的变化,倾向于群体的精神统一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便是精神统一性。因而,在思想上必须用新时代的思想道德意识和现代规则意识创造一种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氛围,使群体作用于个人,从而使得在思想意识上成为现代意义都市人。古斯塔夫·勒庞指出:“当群体是受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它便会表现出极高的道德。”[8]13现代规则意识的宣传工作很重要,这是基础和前提,要不然都市乡民群体也不会了解未来发展对自己的行为要求。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都市乡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现代规则意识与原有乡村熟人社会的思想认识有矛盾,都市乡民群体的心理就是既有现代都市性的一面,也有乡村熟人社会的一面,是二者的对立统一体。现在要做的关键是让都市乡民知晓现代规则意识的益处,让其认可、接受并外化为自己的日常行为,这样一来,从外在思想认识上能够解决都市乡民的现代性问题。

(二)完善都市乡民的社会参与机制

农民变为市民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并未能主动地参与进去,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并没有激发出来,城镇化发展的大趋势和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没有完全形成合力。一旦农民群众主动融入并建设城镇社会,那么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将加速推进,从而实现农民群众向市民身份的真正转换。所以目前需要从各个方面完善都市乡民的社会参与机制,以提升其主体意识。首先,要建设包容性城市。包容性城市是都市乡民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前提。“包容性的社会网络能够把有着不同社会背景的村民们融合在一起,使得村民们能够学会信任与互惠互利的规范”[9]123-124,这种包容性社会网络有助于都市乡民找到自己的定位和角色,对于都市乡民市民化具有特别重要的催化作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配套产业和培养都市乡民的生存技能的基础上,让脱离了土地的都市乡民融入企业,把从事相关企业工作作为自己的生存支柱认真经营。对于子女入学,不要设置过多的条件,应本着公平原则使他们就近享受同样的教育,并积极帮助他们顺利接受各级各类教育。还有加强熟人社会家庭与陌生人社会家庭的交流沟通、互帮互助,让都市乡民认识到社会并不排斥他们,而是积极地接纳他们。其次,积极引导都市乡民参与社会管理。由乡村生活变为城镇社区生活,原有村级事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都有着相应的参与方式,然而行政村、自然村合并、集中安置后原来的管理模式被打乱,形成了不同村庄居民集中居住的“大杂居”社区,给村民参与管理增加了难度,带来了麻烦,因而需要提高都市乡民参与事务的积极性。

(三)推进都市乡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马克思曾经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0]286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要和解决物质利益问题结合在一起的,否则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能持续很长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1]为都市乡民提供坚实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免除其后顾之忧,这是促使其思想转变的先决条件。离开了土地的农民群众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体,如果没有新的生存来源去填补,那么就可能使潜在风险明朗化,然而现实问题就是大多数都市乡民只是擅长于农业耕作,因此对于转移安置的农民群众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并完善其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免除最主要的后顾之忧。由于被集中安置或者学校合并,农民群众子女入学也多有不便,这也成为都市乡民最关心的问题,《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12]养老、医疗、住房、工伤、生育等问题也需要深入推进,实行政府扶持和个人参保相结合的方法,以减轻农业转移人口的生存负担。

(四)建立切实可行并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目标

改变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把他们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再次凝聚起来,实非易事。小农思维是农民群众的天然特质。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13]566在由“村”到“城镇”转变的过程中,原有自由散漫的生存习惯,便形成了都市乡民向市民转化的阻力。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村民互助合作对于其生老病死问题的解决有很大帮助,这也是村民初级层次凝聚力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互助合作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在目前都市乡民的窘境下,由地方基层政府围绕其核心利益设置一定的互助合作组织并予以或政策或资金或人才资源的大力支持是必要的。比如,在基层行政组织的领导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明晰都市乡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然后,由政府对都市乡民公共文化服务进行统一购买,以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都市乡民的需求,从而也能较好地帮助其树立充满正能量的目标,这也是供给侧改革在都市乡民生存、发展和享受需求领域中的具体运用。“一个国家、民族、社区、单位的文化对其内部都有一种或大或小的向心力、凝聚力,其优秀文化会将其内部各成员凝聚到一块,团结协作,形成坚不可摧的力量。”[14]180另外,为了激发都市乡民的自觉能动性,还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围绕其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号召其他都市乡民向先进靠拢,见贤思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其在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中奋力实现由都市乡民向市民身份的真正转变。

猜你喜欢
乡民都市城镇化
关于“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批复
潜行水下 畅游都市
路遇乡亲
穿越水上都市
威尼斯:水上都市
家乡的城镇化
都市通勤
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对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观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