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成拳”出击道路交通纠纷

2020-02-26 06:53李少青山东省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 2020年3期
关键词:调解员交通事故纠纷

李少青/山东省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模式,凭借专业化立业、分类化对待、全程化参与、亲情化调解、普惠化预防“五指成拳”工作模式,山东省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取得明显成效。自2011年成立以来,交调委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8000 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无一例当事人反悔、案件反复。2017年,交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调委会主任李少青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坚持专业化 夯实道交事故纠纷调解根基

莱州市是烟台市的“西大门”,经济繁华、路网密集,全市各类车辆达到38 多万辆,且以每年4% 的速度快速增长,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易发频发,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调解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有专业的技术知识和较强的调解能力,为此,交调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把专业化作为立业之基,依托莱州济世法律服务所,选拔法律知识扎实、熟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置、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人民调解员。同时不断强化调解能力培训,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调解案例,确保每名调解员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面的行家里手,都能独立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目前,交调委拥有5 名人民调解员,每天接待当事人咨询50 余次,调解成功的纠纷全部制作调解协议书,未完全履行给付义务的,都按照约定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过硬的专业素养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坚持分类化解 提高道交事故纠纷化解效能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非常强的不确定性,呈现出事故类型多样化、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边化等特点。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需要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交调委通过逐步探索,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划分为涉刑纠纷、无保险纠纷、责任不清纠纷三种类型,并对每一类型深入研究,提出调解方案,形成调解模板。

对于涉刑纠纷,针对事故后果非死即重伤,且一方负主要责任,受害家属情绪极为激动,极易引发恶性、极端事件的特点,果断及时告知双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推动纠纷调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既确保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又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无保险纠纷,针对肇事车主主观转移财产、逃避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问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引导,创造机会让双方当事人多见面、多沟通,让责任方实实在在了解受害方的遭遇、痛苦和困难,通过换位思考,更好地打动人、感化人,促使责任方主动进行赔偿,效果非常明显。

对于责任不清纠纷,双方私了没有及时报警或因挪车未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往往双方互相指责、推卸责任,容易引发次生纠纷或上访缠访。对此,采取逐一与双方进行谈话的方式,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诉求点,找到双方权益的平衡点,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坚持参与全程化 确保矛盾纠纷闭环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当事双方因对责任认定意见不一致产生的矛盾纠纷,与整个事故处理密切相连,这一特点决定了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全程参与事故处理至关重要。只有全程参与,在源头上把住关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才能实现“枫桥经验”提出的就地解决问题。为此,调委会采取两步走,全程介入到事故处理中。

一是调解预判走在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分析是否具备调解条件。如果具有调解条件,则建议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并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介绍关于调解的优势、原则、程序等。一旦征得当事人同意,第一时间开展调解。

二是配合处置走在前。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建立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沟通机制。交警在进行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第一时间向事故当事人推荐由调委会处理纠纷,调委会则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对接、及时调解,推动交通事故纠纷在初始阶段得以化解,防止纠纷的蔓延。

交通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

坚持全程化劝解 彰显人民调解的解纷优势

人民调解相对其他纠纷化解方式,更注重以情为基、以情化人。道路交通事故突发性强、危害性大,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心理极为脆弱。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心换心,打响亲情牌、下好亲情棋、办好亲情事。

一是注重角色转换,做当事人 “暖心”的人。进入当事人角色,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诉求和难处,使当事人与调解员产生感情认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2017年李某与卢某发生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通过家访了解到死者卢某90 多岁老母亲晚年生活无保障,遂多次与李某沟通,使其同意在保险公司理赔基础上,再补偿死者母亲2.6 万元,做到了纠纷了结、情义常在。

二是注重作风转变,做当事人“贴心”的人。调委会坚持当好调解工作“110”,不管是否节假日,不论白天黑夜,随叫随到。特别是有致残、致死等重大交通事故,当事人行动不便或家属年龄较大的,调解员就赶到当事人家里,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为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提出调解建议。

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是注重专业质量,做当事人信服的人。做到依法调解,用当事人易接受、能信服的举例子、列案情的方法,以专业化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开展调解,拿出针对性强的应对方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2017年,徐某与武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中,调解员就双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保险情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计算出事故的赔偿明细,制定出事故的调解方案,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化干戈为玉帛。

坚持预防普惠化 努力减少道交事故纠纷

调委会认真贯彻 “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将法治宣传融入到调解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依法调解每一起案件时,都同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明法析理,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朋友、同事等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和纠纷调解的良性循环,收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针对新形势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新特点,把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确定为调委会交通普法宣传日,采取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展出交通事故警示板、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侵权责任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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