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直隶旗地的数量与分布考实

2020-03-29 04:23邱源媛
满语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圈地宣化直隶

邱源媛

(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有清一代,八旗各类人群居住在畿辅地区,以北京城为圆心,层层分布。京师禁旅、八旗驻防环绕京师,构成严密的军事戍防体系。与此同时,为满足皇室、王公与八旗人丁的生活需要,自顺治初年始,清廷在近畿500里大规模圈充土地,设立八旗庄园,“以近畿五百里内之地给八旗,曰旗圈。以旁州县官田给被圈之户,曰拨补”,(1)单作哲纂修:《饶阳县志》,卷上“官田志”,乾隆十四年(1749年)刻本,第25页。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从顺治入关(1644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四十余年间大规模圈地即达三次。(2)三次圈地史料见诸于《清实录》,依次为《清世祖实录》卷12“顺治元年十二月丁丑条”所述顺治元年(1644年)第一次,《清世祖实录》卷30“顺治四年正月辛亥条”所述顺治四年(1647年)第二次,《清圣祖实录》卷20“康熙五年十二月己巳条”所述康熙五年(1666年)第三次圈地。另可参见王锺翰先生《清代旗地性质初探》一文,《满族史研究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8页。此外,还有大量民人(以汉人为主)投充旗下,进入八旗组织。他们附带着的土地被称为“投充地”,一并归属八旗。圈占土地与投充土地,并称为“圈充地”,径称为“圈地”。本文所指“圈地”,皆指“圈充地亩”。

八旗庄园旗地制度源起于努尔哈赤时期,皇室庄园、王公贵族庄园、普通八旗兵丁旗地作为皇室、王公贵族、八旗兵丁的私有财产,归属内务府、王府、八旗都统衙门分别管理,既保障了八旗皇室、王公、普通旗丁及各机构的日常供给,也成为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八旗庄园旗地与汉人民地的土地性质迥异,庄园旗地的土地不能自由买卖,缴纳地租也与民地不同。甚至在18世纪20年代之前(雍正时期),旗人还以缴纳实物地租为主,与属于府州县政府管理的民地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管理体系。[1][2]大规模圈地给直隶地方社会带来了不可小觑的影响,旗人、民人杂居,旗地、民地交错,“旗庄坐落处所,一州一县之内,有一二处以至百余处者;即一村一庄,有二三旗分之人居住者;亦有祗地亩坐落,而无旗人居住者;又有此州县旗庄虽多,而界址实与别府州县地相辐辏者”[3]323。无论旗地处于何地,地方府州县官员均无权管理,也无权干涉旗地事务,旗人与当地百姓发生土地纠纷,需要呈报相应的八旗机构,地方官员不能独自裁处,“旗下庄屯,向不属州县管辖”[4]13,“地方有司既无约束旗人之责”[3]322,“旗民相杂,田地易淆,狱讼繁兴”(3)杨芊纂、张登高续纂:《易州志》卷10“风俗”,第1页,乾隆十二年(1747年)刻本。。

清初八旗圈地带给地方社会的冲击、乡村秩序重组等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清初四十余年。有清一代,庄园旗地制度虽然经历了诸般变动,但一直延续到清末,甚至20世纪20年代以后,在直隶乡村社会中产生了不能忽略的影响,确定旗地的数量与分布是讨论相关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本文利用光绪《畿辅通志》[4],以及其他地方志史料,以县(州)为单位,考察直隶17个府、直隶州所属145个州县(不包括口北三厅(4)口北地区在清初并未如直隶其他地区般被圈占旗地。康熙年间,平定布尔尼叛乱、多伦会盟之后,清廷将察哈尔蒙古安置于口北地区。此后,该处局势逐渐稳定,雍正二年(1724年)设立张家口厅,十年(1732年)设立多伦诺尔厅,十二年(1734年)设立独石口厅,称为口北三厅。由于口北三厅的情况与直隶其他地区差别较大,本文不涉及该地区。)的旗地数量与分布通过计量方法解析有关数据。

一、清代圈地概况

清代,直隶包括顺天府、保定府、永平府、遵化直隶州、大名府、顺德府、广平府、正定府、冀州直隶州、赵州直隶州、深州直隶州、定州直隶州、易州直隶州、天津府、河间府、承德府、宣化府、张家口直隶厅、独石口直隶厅、多伦诺尔直隶厅等处,这些府、直隶州、直隶厅下辖的各州县厅等地区涉及今天的北京、天津、河北(部分)、山东(部分)、河南(部分)、辽宁(部分)、内蒙古(部分)。清初圈充旗地的范围,号称涵盖77个州县卫。东起山海关,西至太行山,北自长城,南抵顺德府,“直省九府,除广平、大名二府,远处京南,均有旗庄坐落,共计七十七州县,广袤二千余里”[3]322,直隶地区可谓布满了旗地庄园。

关于清代旗地数量的史料很多。据《养吉斋丛录》记载,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四年(1644—1685年),清廷在40余年间共圈地153 467.25顷。[5]《石渠余纪》称,清初近京府州县圈占土地达154 200顷。[6]乾隆敕修《清朝文献通考》则记述,直隶全省旗地占顺治末年全国土地5 493 576顷的4.32%,占当时直隶全省土地159 772顷的52.59%。[7]各种数据虽有不同,但大体都能体现畿辅地区圈占民地数量巨大的特点。

整个圈地的总量大体如此,具体到每个府、州、县,到底有多少土地被圈充成为旗地,以及旗地的分布状况,则需要了解每个地区的情况。周藤吉之先生较早全面讨论清代旗地,其《清代满洲土地政策的研究》一书乃研究清代东北土地问题的权威之作。他对畿辅地区旗地的相关研究论文收入《清代东亚史研究》,讨论了清初畿辅旗地的形成和经营,也涉及部分府州县圈占地亩,以及拨补地亩的数量。[8][9]刘家驹先生利用光绪《畿辅通志》,以及其他地方志等资料,统计了顺天府的大兴、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文安、大城、良乡、房山、顺义、怀柔,永平府的滦州、迁安、乐亭、临榆,保定府的清苑、定兴、唐县、容城、完县、蠡县、雄县,河间府的河间、献县、任丘、交河,天津府的南皮,遵化州的玉田、丰润等29个县的圈地情况,计算出该区域内圈充旗地平均占原额地的61.7%。[10]85-87赵令志先生根据《八旗通志初集》《直隶通省赋役全书》,绘制出《清初畿辅地区圈占地亩表》《清初畿辅地区投充地亩表》,以府为单位,重点对正黄、镶黄等八个旗分在顺天府、保定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宣化府6个府所占圈充旗地的数量做了统计分析。[11]李华先生根据各地方志、光绪《畿辅通志》等史料,绘制了《清初直隶七十二州县圈占旗地一览表》。[12]雷大受、于德源、韩光辉等诸位先生也对旗地,尤其是顺天府的旗地做过部分统计。[13][14][15]学者们利用不同史料,从不同侧面考察了清初旗地圈占的情况,在此不一一例举。

清代旗地分布较广,数量甚多,情况极为复杂。清初圈占之后,大量旗地陆续被旗人私自典卖与民;与此同时,清廷为了维护旗人利益,又将旗地回赎以予掌控。清后期,清廷曾几次放开、复又几次禁止旗地买卖,(5)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朝回赎民典旗地史料(上)》《乾隆朝回赎民典旗地史料(下)》,分别载于《历史档案》1991年第2期第3期;鞠镇东:《河北旗地之研究》第二章第四节“河北旗地在满清中叶之演变”、第五节“河北旗地在满清末年之絮乱”,《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中文资料中心印行1977年版,第39575-39602页。旗地数量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中。就笔者所及,几乎每种史料的数据记载都不一致,甚至同一种史料下不同卷章之内的数目也有差异。针对不同时期的旗地数量,需要利用不同册籍加以讨论,周藤吉之、赵令志等先生对于顺康时期圈地数量的整理,大多采用《直隶通省赋役全书》;雍乾时期的研究,则多倚重《八旗通志初集》《八旗通志》等。

笔者选择编撰时间较晚的光绪《畿辅通志》,以该书卷94“经政一·田赋”为主体史料,辅以其他地方志。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期间延聘莲池书院主讲黄彭年,主纂《畿辅通志》,即为清代官修省级地方志。该志书于光绪十年(1884年)完稿,十二年(1886年)刊行,成书时间较晚,所载旗地的实际数量虽不能准确反映清初圈地状况,但对清代旗地数量的记录较为全面,数据收录在时间与标准上相对划一,地区间可比性较强。同时,数据落实到每一个州县,对于我们整体把握清代旗地,尤其州县一级旗地数量及其分布尤为有益。

二、顺天府24州县旗地数量及分布

据光绪《畿辅通志》记载,直隶地区并不是所有府州县都有旗地,圈地区域主要在顺天府、保定府、承德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宣化府、遵化州、易州9个府(州)下属88个州县境内,而直隶南部的正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冀州、赵州、深州、定州等8个府(州)下属57个州县没有旗地记录。在已有的旗地记载中,顺天府是旗地密度最大、数量最多的地区。

乾隆以降,顺天府共领五州十九县,即通州、蓟州、涿州、霸州、昌平五州,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各州县旗地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1 《畿辅通志》所载顺天府24个州县圈充旗地

笔者还收集、整理了其他地方志中顺天府15个州、县的旗地数据,制表如下:

表2 其他地方志所载顺天府15个州县圈充旗地

从以上二表可知,《畿辅通志》所载24个州县原额民地共计81 598.57顷,圈充旗地75 070.26顷,整体旗地比率达到92.00%。其中旗地比率最高的州县达到了100%,共有4个:良乡县、三河县、宁河县、顺义县;最低的大城县也有52.06%。旗地比率达到80%以上的州县共20个,占到总州县数(24个州县)的83.33%。

其他地方志所载15个州县原额民地59 153.69顷,圈充旗地50 629.05顷,旗地比率达到了85.59%。旗地比率最高的良乡县100%,最低的宛平县67.02%。旗地比率达到80%以上的州县共10个,占到总州县数(15个州县)的66.67%。数据比率详细分布见下表:

表3 《畿辅通志》所载顺天府24个州县圈充旗地占地率统计

表4 其他地方志所载顺天府15个州县圈充旗地占地率统计

《畿辅通志》和其他地方志史料所涵盖地区有所不同,《畿辅通志》的旗地比率高于其他地方志史料,但依据两种史料得出顺天府民地80%以上变为旗地的结论,应该符合史实。

三、保定府等8个府(州)下辖64州县旗地数量及分布

《畿辅通志》有明确圈充旗地数据记载的地区,除了顺天府外,还有保定府、承德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宣化府、遵化州、易州8个府、直隶州,下文整理了8府(州)下辖64个州县的旗地数据,如表:

表5 光绪《畿辅通志》所载保定府16个州县圈充土地

表6 《畿辅通志》所载承德府7个州县圈占冲压土地

表7 光绪《畿辅通志》所载永平府7个州县圈充土地

表8 《畿辅通志》所载河间府11个州县圈充改占土地

表9 《畿辅通志》所载天津府7个州县圈充土地

表10 《畿辅通志》所载宣化府10个州县圈充土地

表11 《畿辅通志》所载遵化州3个州县圈充土地

表12 《畿辅通志》所载易州3个州县圈充土地

《畿辅通志·田赋》明确记载的旗地区域有顺天府、保定府、承德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宣化府、遵化州、易州等9个府(州),从以上表格可知,直隶各州县旗地占有比率并不相同,顺天府旗地比率最高(92%),与其地理位置直接相关,其他地区不同程度的低于顺天府。其中,旗地比率50%以上的府(州)一共6个,顺天府92%、遵化州89.44%、永平府75.16%、承德府73.54%、易州69.57%、保定府65.78%,余下三处为天津府42.96%、宣化府38.35%、河间府35.53%。9府(州)原额地亩共计411 982.468顷,圈充地亩共计248 580.65顷,旗地比率为60.34%。

具体到府属下的88州县,共79个州县有明确的旗地数据,其中旗地比率最高的州县达到100%,共有6个:顺天府良乡县、三河县、宁河县、顺义县,永平府滦州、临榆县。旗地比率最低者为0%,即没有旗地,此类州县共9个,分别为保定府束鹿县,承德府平泉州、建昌县、赤峰县、朝阳县,河间府宁津县、故城县,天津府静海县、庆云县,其中承德府建昌县、赤峰县、朝阳县3县,原文案“建昌、赤峰、朝阳三县驻扎外藩,并无土地钱粮,其官役应支俸工均赴司请领”[4]682,故而无旗地。保定府束鹿县、河间府故城县,天津府静海县、庆云县4县没有旗地。

表13 《畿辅通志》所载清初直隶79个州县旗地统计

此外,8个府(州)境内所有57州县,在《畿辅通志》中无旗地数据。正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冀州、赵州、深州、定州等8个府(州),地处直隶南部,与北京城有一定距离。京南8府(州)地亩共计262 121.9顷,加上有旗地记录的顺天府等9府(州)原额地亩411 982.468顷,直隶原额地亩共计674 104.368顷,圈充旗地为248 580.65顷,直隶地区的整体旗地比率为36.88%。

四、膏腴之地多被圈充

以上9府(州)88州县境内,一半多的土地成为旗地。且八旗所圈之地,必属膏腴良地,“直隶地方,顺天、保定、永平、宣化、河间、天津等处,膏腴之地,多被旗圈,所剩之田,非山冈水洼,即沙咸瘠薄”(7)孙嘉淦:《孙文定公奏疏》卷8“蠲免事宜疏”,敦和堂刻本,第32-33页。。笔者特意选择旗地比率较低的宣化府为例,以示说明。

宣化府距离京师西北350里(8)康熙《畿辅通志》,卷3“疆域形式”,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刻本,第15页。另外,该志书虽未回避直隶地区土地圈占现象,但并未记载具体的数据。,下辖3州7县(9)清代的宣化府行政建制,于康雍乾三朝有所不同。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宣府卫改设州县,辖延庆、保安二州,宣化、万全、怀来、怀安、西宁、龙门、赤城、蔚县八县。雍正七年(1729年),蔚州由山西大同改归直隶宣化府。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废蔚县入蔚州,由此形成三州七县。本文所言宣化县、怀来县、保安州,并不涉及行政建制改变的问题,所以,此处概述成“三州七县”。,包括延庆州、保安州、蔚州、宣化县、赤城县、龙门县、怀来县、万全县、怀安县、西宁县。无论是明清时代还是当下,该地区都是连接北京城、沟通晋蒙的重要区域。清代宣化府旗地虽然仅占38.35%,绝对数量并不大,却占据了最适宜灌溉的区域。旗人长期霸占膏腴土地,掌握用水权,旗民纷争诉讼不断,直至清末,给当地民人耕种带来很大影响。

明清时代,宣化府干旱缺水,年均降水量小于400毫米,贫水年为200—300毫米,年内降水分布极不均匀,播种期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14%左右,常出现春旱;农作物吐穗灌浆期,往往少雨或几十天不下透雨,发生“卡脖旱”。气候寒冷,无霜期短,一年只能一种一收,遇干旱农业减产,人缺粮,畜缺草,灾情较重。州、县志中有不少诸如(康熙)“十六年(1677年)夏,大旱,七月,怀来李华南路及深井堡多狼杀人”(10)王文焘修、张志奇续修:乾隆《宣化府志》(以下简称“乾隆续修《宣化府志》”),卷3“星土志”,乾隆八年(1743年)修,二十二年(1757年)订补,重刊本,第22页。“(怀来,乾隆)十年(1745年)夏,大旱,是岁饥”(11)乾隆续修《宣化府志》,卷3“灾祥志”,第28页。一类的记载。同时,该区域也是水患重灾区,尤其是桑干河、洋河流域,每年降水集中在6月至8月,上游客水和当地降水汇集起来,冲淘两岸,造成洪水灾害。区域内山丘地形复杂、植被差,每遇暴雨径流汇集,陡坡流急,常常造成山洪灾害,康熙十九年(1680年)“七月,蔚州卫大雨,平地水深数尺,漂没数堡。深井堡大雨,雹冰块有尺余者,四十里内禾稼尽伤”(12)乾隆续修《宣化府志》,卷3“灾祥志”,第22页。。旱灾与水灾,常常还会在短时间内相继发生,“今年(雍正十二年,1734年)六月间,又闻宣化地方苦旱。七月又有被冰雹之处,其大有如拳、如鸡子者,田禾多被损伤”(13)乾隆续修《宣化府志》,卷1“纪”,第25页。。仅据《张家口地区水利纪事》汇集的方志等史料统计,明清时期宣化府影响严重的旱灾有40次,水灾60次,年降水不到400毫米的贫水地区,水灾的破坏性完全不亚于旱灾。[16]

自宋金时代,宣化府即有成规模的河渠挖掘与利用,经过明清两代、民国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发展整修,形成了今天仍在使用的桑干河灌区、洋河灌区等水利网络,境内大小河渠纵横,有惠民渠、张公渠、胡公渠、恩民渠、常丰渠、石洞渠、千家渠等干渠,再依傍干渠修筑支流,灌溉农田。该地区至今也是张家口地区主要水稻产区,但桑干河、洋河径流年内分布仍然极不均匀,每年立夏以后进入枯水期,稻田插秧、麦田夏浇、杂田播种,用水量大,供需矛盾突出,历代争水纠纷不断。[17]

宣化府的旗地圈占情况尤当引起关注。宣化府的圈充地亩占原额地亩的38.35%,略高于比率最低的河间府(35.53%)。在其府属州县中,圈充地比率最高的延庆州为72.92%,距离京城较近,同时拥有白河、妫水河等资源,旗地较多。其次,怀安县52.26%、西宁县51.18%与怀来县48.32%,均在50%左右。怀安县境内有西洋河、东洋河、南洋河等;西宁县,即是今天的阳原县,境内有桑乾河等河流;怀来县境内则有西、东、南洋河汇集之后的洋河。可见,宣化府境内桑干河、东洋河、西洋河、南洋河、洋河等流域,利用水源较为便利的地区,是旗地较为集中、分布密集的区域。限于史料,笔者虽无法确定旗地的具体位置,但仍可从中判断,旗地,尤其是属于皇室的内务府旗地,大多土质肥沃、地理位置优越,能够占有水资源即是重要体现。

宣化府圈充旗地整体比率虽然远低于顺天府,然而,由于区域内水利资源分布不均,旗地往往位于能够获得水资源的优势地位,对当地民人耕作及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不可小觑。关于清代旗人霸占惠民渠,以至民人土地荒芜,造成民困,从而纠纷诉讼不断的史实,有许多史料有所记载,如:“迨至顺治年间,风雨调和,无须渠水灌溉,正值圈占旗地,有旗人李业瑛等乘机图赖,偶逢亢旱之期,宣、保、怀三属人民竟不得灌田获利矣。”(14)《开渠建庙碑记》,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菊月立,载于《宣怀涿恩民渠纪实》,1937年编写。“我朝康熙十九年(1680年)间,近渠圈给旗地,而旗人遂致曲防,专利渠流,仅救西八里旗地而止,民罕沾润,结讼数十年。仅断每岁出银租水,且止灌溉一次,民其病焉。(15)《恩民渠碑记》,雍正八年(1730年)七月立,载于《宣怀涿恩民渠纪实》,1937年编写。”“今旗庄既居上流,禁民引水,则地土荒芜,实滋民困苦。令旗、民公用一渠,则彼此各执争端,将来葛藤,终无宁息。”(16)乾隆续修《宣化府志》,卷1“纪”,第25页。即便如宣化府38.35%的圈地率,旗地的绝对数量低于民地,旗人仍能以特权身份圈占品质优良、各方资源能得到有利保障的土地,专利渠流,禁民引水,导致民罕沾润,地土荒芜,旗人、旗地对当地百姓、地方社会的冲击力可见一斑。

五、小结

根据《畿辅通志》记载,直隶境内原额地亩共计674 104.368顷,圈充旗地为248 580.65顷,即光绪时期直隶地区整体旗地比率为36.88%。需要注意的是,旗地全部集中于直隶中部、北部地区,该区域旗地比率为60.34%,南部地区并没有旗地,由此拉低了直隶整体的旗地比率,我们在讨论不同区域具体问题时,需要区别对待。

旗地所在区域,即直隶中部、北部的顺天府、保定府、承德府、永平府、河间府、天津府、宣化府、遵化州、易州等9个府(州),其属下88个州县中有79个州县有明确的旗地数据。从府一级数据来看,北京城所在地——顺天府旗地比率最高92%,其次为遵化州89.44%、永平府75.16%、承德府73.54%、易州69.57%、保定府65.78%、天津府42.96%、宣化府38.35%、河间府35.53%。分析县一级数据可知,79个有旗地的州县中,旗地比率最高者为100%,共有6个;50%以上的州县共54个;旗地比率90-99.99%的州县最多,共20个;旗地比率0.01-9.99%的州县最少,共3个。整体而言,旗地分布以北京城为中心,向外辐射,数量逐层递减,有旗地的9个府79个州县,占直隶府州县全部数目的54%。

非旗圈地区域主要是直隶南部的正定府等8个府(州)下属共57个州县,该地区虽然没有旗地记录,但并不意味着未受到八旗圈地政策的影响。这些地区是清代拨补地的主要区域,所谓“拨补地”,指清廷在近畿500里大规模圈占旗地的同时,把其他州县土地作为补偿拨给被圈民人的土地。拨补地虽然不属于旗地,但其产生与畿辅旗地政策直接相关。京南8府(州)57州县中,共6个府(州)19个州县有拨补地记录,占居了京南州县数目的33.33%,即京南至少1/3的州县有拨补地。从整个直隶地区来看,就笔者目前的统计,旗地本体以及受其影响产生的拨补地分布在15个府(州)102个州县境内,占直隶17个府(州)145个州县数目的70%,即直隶地区有70%的州县受到清代旗地政策或直接(圈地)或间接(拨补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17)参见拙文《八旗圈地制度的辐射:清初拨补地考实》,待刊稿。

鉴于旗地分布广、数量多、情况复杂,任何一种史料都无法精准记载相关数据,光绪《畿辅通志》的统计数据亦如此。该书成书较晚,不能完全反映此前尤其是清初圈地的实际情况。经过二百余年,旗地数量已有诸多变化,刘家驹先生认为:“光绪年间廿八县实剩旗地占原圈地之26%,与原圈旗地相比即知一半以上旗地均为民人所有”[10]211。若刘家驹先生的判断偏差不大,即一半以上的旗地归民人所有,那么,以光绪时期整个直隶旗地占有率36.88%计算,清初整体旗地比率大体应该超过60%,直隶北部、中部地区的比率应该更高。但该论点因缺乏整体性史料尚无法确认,需留待进一步考察,然而,我们也可据此大体判断,清初至乾隆时期,旗地数量有所减少,涉及范围缩小,影响力也相应降低。此外,还有为数甚多通过非正常途径占有的旗地,并未体现在清廷的官方记录中,“旗人私自强占的民田,包括圈地时占领的,停止圈地后占领的,及私自收民人投充的田土,这些田土总数虽无确实的记载,但为数总在十万顷以上”[10]87。我们对清代旗地,尤其是清初旗地进行判断时,需要对这些因素加以考量。

有清一代,八旗各类人群以北京城为圆心,层层分布,与同样居住在畿辅地区的民人构成该地区的两大主体居民。与此同时,自顺治至康熙初期短短40年间,八旗圈地政策的施行及大量民人携带地亩投充,导致直隶乡村社会的土地性质发生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旗人与旗地归属八旗系统管理,民人与民地归属行省府州县系统管理,分隶两个完全不同的管理体制。旗地与民地在产权属性、地亩税租、司法裁判、继承处置等方面区别甚大,国家权力在八旗人群与府州县人群两种社会形态中的渗透方式也截然不同。这一状况对清代乃至近现代华北农村的发展模式起到了不可忽略的决定影响,也由此造成华北与其他地区诸多不同的社会特性。

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国家权力对华北基层社会的影响,与对其他地区的影响存在着显著区别,强调华北区域史研究中“国家的在场”[18],成为学术界的一种共识。八旗制度对直隶乡村社会的渗透与干预,是清王朝“国家在场”的重要体现,乡村社会中的旗人与旗地,则是讨论此问题的关键研究路径。在这样的研究意识之下,整体性把握直隶地区旗地的数量与分布,是我们探讨八旗制度与直隶基层社会等问题不应忽略的基础与前提,对学界反思清代直隶乡村的社会结构、运转方式、土地状况、族群问题将起到有益的推动作用。

猜你喜欢
圈地宣化直隶
英国议会圈地与乡村景观的重塑*
清代直隶铸钱史
王子“圈地”记
李光地治理直隶水患始末
华兹华斯田园诗歌的圈地叙事
国际酒店的中国“圈地运动”
宣化辽金壁画墓散乐壁画考论
直隶、山东交界地带的八卦教研究
清代直隶旗地考述
中原圣地宣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