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乞大》所现元代纸钞流通场景研究

2020-04-12 15:40刘迎胜清华大学
清华元史 2020年0期
关键词:纸钞丛刊纸币

刘迎胜(清华大学)

虽然在宋代我国已经先后出现兑换银货功能的“交子”和“关子”,在金代发行过交钞,但元世祖发行的中统宝钞,是全社会大规模流行纸币的开始。[1]王有鹏:《从“交子”、“会子”到“宝钞”》,《四川金融》1994年增刊,第45—46 页。既往有关元代纸币的研究大致集中于金元时代纸币的发行史、钞法制度、币值等领域。

此外元代又是中国纸币向境外扩展影响的时代。在蒙元帝国的境内,元代的钞法直接影响到波斯的伊利汗国。伊利汗海合都时期(1291—1295),伊利汗国陷入财政危机,属下官员也朮丁·木札法儿的建议,仿元朝行钞法。海合都向孛罗丞相请教,据拉施特记载,孛罗回答道:“纸钞是盖有皇印的纸,它代替钱币通行于整个中国,中国所使用的钱锭便被送入国库。”[2]《史集》汉译本第3 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27 页。引文略有改动,下不再标出。《史集》中记录了伊利汗国推行钞法的过程:

(伊斯兰太阴历693年[1294])八月二十七日周五(按,相当于公历7月23日),异密阿黑不花、脱合察儿、撒都剌丁与探马赤—倚纳前住帖必力思印造纸钞。九月十九日(8月13日),他们到了那里,宣布诏令,印造了许多纸钞。(回历)693年十月十九日周六(1294年9月12日),在帖必力思城发行纸钞,同时颁布诏令:凡拒绝纸钞者立即处死。约一星期左右,人们害怕被处死接受了纸钞。[1]《史集》汉译本第3 卷,第227 页。

拉施都丁还在一部题为Tānksūqnāma 的著作(译言《珍宝之书》)中,在描述中国的纸张与印刷术之后,提及宝钞在元境内的使用:

乞台人制定了一个宏大的公平体系,用“钞[čāu]”来取代黄金进行消费,其中充满了智慧,并制定了措施与秩序,以免产生纠纷,属于真主意愿之一,其益处数不胜数。众所周知,如果存在炼金石的话,定会是伟大而有用的,在这一国家流通的“钞[čāu]”就是一种炼金石。如果将其和炼金石放在一起的话,价值不到它的百分之一,将它放在我们这里流通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方法在他们的政策下被证明是可信赖的,可讲解的与清晰的,这就是乞台人的智慧、学问、政策、睿智、聪颖的表现,凭借极度的认真仔细,没有出现纠纷,一些人对此感到诧异,一些人对此表示否定,当出现如此的规定时,我们就可以想象外国人的理智与学问以及乞台人渊博的智慧与才能。[2]时光校注:《〈伊利汗中国科技珍宝书〉校注》,《东方文化集成·伊朗、阿富汗文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01 页。一百多年前,亚美尼亚人多桑在其《蒙古史》中,就关注到伊利汗国行钞法之事,他写道:

钞以纸制,其形长方,上有汉文数字。钞上两面皆著回教之词曰:“安拉是唯一的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钞下著亦辇真朵儿只(Irentchin Tourdji)之名(见瓦撒夫书第二册),盖海合都的喇嘛教名。钞中有圈,内著钞价,自半答剌黑木[(drachme),钧按每答剌黑木重约三公分有奇]至十底纳不等。下著禁令曰:“世界之主在693年(1294)颁发此顺利之钞。有伪造者,并其妻子处死,财产籍没。”[1]《多桑蒙古史》下册,第6 卷第3 章,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6 页。

不但伊利汗国发行过纸币,元政府也向伊利汗颁赐钞币,如泰定二年十一月“壬申,赐诸王不赛因钞二万锭、帛百匹。……十二月……癸未……诸王不赛因遣使贡珠,赐钞二万锭”[2]《元史》卷29《泰定帝纪》,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61、662 页。。

元钞的流通范围甚至越出元境域,当时周边地区也接受中国纸币,如对立国于今越南北方的安南,《元史》中有至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丙辰(1287年1月9日)“赐安南国王陈益稷羊马钞百锭”[3]《元史》卷14《世祖纪》,第294 页。;至元三十一年闰四月戊辰“赐安南国王陈益稷钞千锭”[4]《元史》卷18《成宗纪》,第393 页。的记载。如果说陈益稷当时长期留驻于元境内,那么元末人汪大渊曾两度附海舶下番,他在记东南亚的罗斛国(今泰国)时,说其国“法以子代钱,流通行使,每一万准中统钞二十四两,甚便民”[1]汪大渊原著,苏继庼校释:《岛夷志略校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4 页。。他在提及位于今孟加拉湾的乌爹国(今缅甸勃固地区)时,又说此国“每个银钱重二钱八分,准中统钞一十两,易子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有余,折钱使用”[2]汪大渊原著,苏继庼校释:《岛夷志略校释》,第376 页。。

马可·波罗是直接在元境内观察到纸币流通的人,他叙述道:

在此汗八里城中,有大汗之造币局,观其制设,得谓大汗专有方士之点金术,缘其制造如下所言之一种货币也。此币用树皮作之,树即蚕食其叶作丝之桑树。此树甚众,诸地皆满。人取树干及外面粗皮间之白细皮,旋以此薄如纸之皮制成黑色。纸既制成,裁为下式。幅最小之纸值秃儿(按,今图洛)城之钱(denier tournois)一枚,较大者值物搦齐亚城(按,今威尼斯)之银钱(gros vénitien)半枚,更大者值物搦齐亚城之银钱一枚。别有值物搦齐亚城银钱五枚、六枚、十枚者。又有值金钱(besant d’or,按,指拜占庭金币)一枚者,更有值二枚、四枚、五枚以至十枚者。此种纸币之上,钤盖君主印信,由是每年制造此种可能付给世界一切帑藏之纸币无数,而不费一钱。

既用上述之法制造此种纸币以后,用之以作一切给付。凡州郡国土及君主所辖之地莫不通行。臣民位置虽高,不敢拒绝使用,盖拒用者罪至死也。兹敢为君等言者,各人皆乐用此币,盖大汗国中商人所至之处,用此纸币以给费用,以购商物,以取其售物之售价,竟与纯金无别。其量甚轻,致使值十金钱者,其重不逾金钱一枚。[1]〔意〕马可·波罗著,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第95 章,东方出版社2011年版,第243—244 页。

那么,钞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究竟在买卖双方之间是怎样流通的?元明文献很少提及。所幸高丽时代末期所编汉语口语教科书《老乞大》,以一位来自王京(按,今开城)的高丽商人,与一位辽阳的王姓商人结伴赴大都贩马为题,编写了各种场景下的对话。李朝时代,《老乞大》曾数次重刊,但明清汉语与元代汉语有异,因此后来所刊行的《〈老乞大〉谚解》与《〈老乞大〉新解》对元本《老乞大》有所改动。在这些后来刊行的《老乞大》中,改动的并非只是语言本身,也包括场景。

1998年,韩国庆北大学南权熙教授在整理大邱市一位私人藏书者的藏书时,发现了古本《老乞大》。经郑光、南权熙、梁伍镇合作研究,初步认为此本约刊于李朝世宗时(1418—1450),是迄今所发现最早的《老乞大》本子。此本2000年由韩国庆北大学出版。[2]《原本〈老乞大〉》解题,见汪维辉编:《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 页。此元本《老乞大》对话场景中,有几处是有关买卖中使用纸钞的情况,在后来的《〈老乞大〉谚解》与《〈老乞大〉新解》、《重刊〈老乞大〉谚解》等版本中一概改去。因此元本《老乞大》的发现,对了解元代纸钞在市井生活流通的情况,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本文拟以此为题,对其中有关纸钞在元代社会中使用的情况,对照元代文献中有关交钞的记载,分主题做初步研究,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所引《老乞大》[1]本研究所据《老乞大》为上引《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本。会话中,括弧中的说话人为原文所无,系按笔者理解标示。

一、“料钞”与“择钞”

(一)何谓“料钞”?

元本《老乞大》中有关“料钞”节文如下:

(丽商):咱每饭也吃了也,与了饭钱去来。卖物,来迴钞,通该多少?

(店家):二两烧饼,一两半羊肉,通是三两半。

(丽商):兀的[2]“兀的”在宋元白话中为指示代词,意为“这”、“这个”,又作兀底、阿的,释见龙潜庵编:《宋元语言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46 页。在《〈老乞大〉谚解》、《〈老乞大〉新解》与《重刊〈老乞大〉谚解》中,凡元本原有的“兀的”,皆改为“这”或“这是”。五两钞,贴一两半来。

(丽商):这一两半没些眉眼,使的么?

(店家):好钞有,你将去。这钞大都做料钞使。[3]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17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25 页。

“料钞”这个词,研究宋元语言的学者早就关注。龙潜庵先生释为:“元初发行的纸币钞,以丝料作合价标准,故称。后泛称纸币。《杀狗劝夫》二折:‘你怀揣着雅青料钞寻相识,并没半升粗米施饘粥。’《刘弘嫁婢》一折:‘人家道那把时节将烂钞你强揣与,巴的到那赎时节要那料钞赎将去。’刘时中《端正好·上高监司》套:‘一日日物价高涨。十分料钞加三倒,一斗粗粮折四量。’”[1]龙潜庵编:《宋元语言辞典》,第763 页。对照从上述节文中最后一句“好钞有,你将去。这钞大都做料钞使”反映,“料钞”与“好钞”几乎是同义语,可知龙潜庵所释不妥。其实龙潜庵所举的诸例中:

其一“你怀揣着雅青料钞寻相识,并没半升粗米施饘粥”的对句中,“雅青料钞”说明,料钞的纸色呈青绿色。《元典章》中所录延祐六年(1319)六月的《买卖蛮会断例》中所称“窥见亡宋关会纸色粉青,复行纠合无藉哗民收买,转行添插颜料,抄成钞纸,印造伪钞,比与宝钞色无异”可证明这一点。因此,“你怀揣着雅青料钞寻相识,并没半升粗米施饘粥”中,蓝青色料钞与“半升粗米”恰成鲜明对照,正说明料钞指好钞。

其二“人家道那把时节将烂钞你强揣与,巴的到那赎时节要那料钞赎将去”中,前句中的“烂钞”与后句中的“料钞”为反向对比,也证明料钞指好钞。

而其三“一日日物价高涨。十分料钞加三倒,一斗粗粮折四量”中,“十分料钞加三倒”一句意为买家以料钞给足价还不行,还要再加付30%。而“一斗粗粮折四量”一句意为:卖家即使是粗粮,也要扣枰40%。以此说明钱贱物贵,通货膨胀。这也说明这里的“料钞”指好钞。

卜键先生正是根据其二《刘弘嫁婢》一折中“人家道那把时节将烂钞你强揣与,巴的到那赎时节要那料钞赎将去”,将料钞释为“新钞”。[1]《元曲百科大辞典》,学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 页。但卜键先生的解释不过是根据上述元曲的推测。其实好钞与新钞毕竟有别,好钞也不等于新钞。最清楚表述料钞概念的史料是元人郑介夫在成宗时所上《钞法》,其中说:“况外路倒换到合烧之钞,贯(伯)[佰]分明,沿角无缺,京都之下称为料钞,一归煨烬,诚为可惜。”[2]郑介夫《钞法》,元成宗时上。收入唐顺之辑,刘曰宁补:《荆川先生右编》卷32《户二》,明万历三十三年南京国子监刻本,南京大学图书馆藏。可见料钞并不是新钞,而是指钞面有关币值文字清晰,钞币本身完好无缺的纸钞。而《老乞大》中与料钞对应的好钞,也说明料钞并非新钞。

料钞中的“料”字做何解?研究元曲者多以丝料解。[3]龙潜庵编:《宋元语言辞典》,第763 页。查《金史》记:

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衡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换钞,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4]《金史》卷48《食货志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73—1074 页。

大约是因为金代交钞钞面文字中有“字料”,所以元代以“料”来区分元人钞的种类。元人梁寅曰:“元因宋之交会而为钞,大小凡十八料。迨今朝造钞益精,止于六料而与钱兼行。”[1]梁寅:《策要》卷4“钱币”条,清嘉庆《宛委别藏》本。元末陶宗仪亦写道:

至元印造通行宝钞分一十一料:贰贯、壹贯、伍伯文、叁伯文、贰伯文、壹伯文、伍拾文、叁拾文、贰拾文、壹拾文、伍文。[2]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26,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5 页。

“十八料”与“一十一料”均指十八种,或十一种不同面值的纸钞,这里的“料”当指钞面文字。那么,料钞是否因钞面“贯伯分明”而得名呢?

(二)关于“择钞”

《元本〈老乞大〉》有关在市场交易中使用“择钞”的段落如下:

(丽商):你是牙家,你算了者,该多少?

(牙家):上等毛施布[3]“毛施布,即本国人呼苧麻布之称,汉人皆呼曰苧麻布,亦曰麻布,曰木丝布,或书作没丝布,又曰漂白布。今言毛施布,即没丝布之讹也,而汉人回丽人之称,见丽布则直称此名而呼之。记书者回其相称而遂以为名也。”《〈朴通事〉谚解》,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241 页。一百疋,每疋两定半,该二百五十定。低的三十匹,每疋两定,计六十定。都与料钞是。

(买家):委实没若干料钞。敢则到的三百定料钞,那零一十定与您上等择钞,如何?

(牙家):客人觑[1]“客人觑”,《〈老乞大〉谚解》改为“客人看”,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册,第97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客人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150 页。,偌多交易,索甚么争这些个料钞?好择钞也与料钞一般使有。

(丽商):那般者,依着您,将好择钞来。

(买家):这钞都捡了也,俺数将布去。[2]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37a—37b;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46—47 页。

(丽商):你且住者,这钞里头真假俺高丽人不识有,您都使了记号印儿者,牙家眼同看了者。后头使不得时,俺则问牙家换。

(买家):却不当面捡点见数,出门不管退换也?[3]“却不当面捡点见数,出门不管退换也”,《〈老乞大〉新释》改为“你不当面看了好歹件数,出门却不管退换的”,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150 页。

(丽商):怎道?您这等惯做买卖的人,俺一等不惯的人根底,多有过瞒有。[4]“俺一等不惯的人根底,多有过瞒有”,《〈老乞大〉谚解》改为“我一等不惯的人跟前,多有欺瞒”,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97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我们却不惯欺骗人”,与原本意义有较大区别,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150 页。您使着记号者,大家把稳。

(买家):这五十锭做束,兀的是九束。

(丽商):那几个客人将布子去了。咱每人参价钱也都收拾了,行货发落了也。[5]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37a—37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46—47 页。

值得注意的是,《老乞大》在这里提到了“好择钞”,或“上等择钞”的类别,并借买家之口说明“好择钞也与料钞一般使有”。从交易的场景判断,市场对“择钞”的接受程度低于“料钞”,但它也不是昏钞,否则会被市场拒收。笔者从字面上判断,“择钞”应指从有一定损坏程度的纸币中挑选出的尚堪使用的钞币。而挑选出来之后,再根据新旧或损烂程度分等。

从《老乞大》所描写的场景看,民间市场接受“好择钞”或“上等择钞”。而元代文献则不止一次地提到元政府对外支付时,也使用择钞,且库存大量择钞。如:

至治元年二月□日,江西行省准中书省咨:

户部呈:“万亿宝源库申:‘奉符文:奉省判:为甘肃和籴粮’价中统钞二十万定,令本库拣择料钞起运,承此,于应有诸名项,并寄库钞内拣择起运,又行起运二十万定。为此照得本库先收各行省盐运司并诸路诸名项钞内,多有与街市行使钞样,一体不堪支持。今两淮盐运司解到中统钞一百五十余万定,内已起上都八十万定,又拨换起运和林五十万定。今于见收诸名项钞内,选起甘肃二十万定。若不申覆,诚恐各处依前,将课程并诸名项钱,不行委官监临提调收受,依前起解,不堪支持钞定前来,卑库难以支持,申乞施行。得此。本部议得:万亿宝源库申各处行省与盐运司、诸路解到诸名项钞定,多与街市行使一体钞样,不堪支持。盖是各处提调正官,不为用心,亲临监收,以致如此。参详,今后各处凡收课程诸名项钞定,须要提调正官亲临监收,堪中支持,无昏烂钞定,赴都交纳。相应具呈照详得此,咨请依上施行。[1]元钞本中有“粮”字,陈高华等点校本无“粮”字。《元典章·新集至治条例·户部》“万亿库收堪中支持钞”条,陈高华、张帆、刘晓、党宝海点校本,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089 页。引用时笔者对标点有改动。

二、昏烂钞与伪钞

(一)昏烂钞

尽管全社会抵制昏烂纸钞,但昏钞并没有从市场上绝迹,不过在使用时要多费口舌。元本《老乞大》所设置有如下使用昏钞的对话场景:

(丽商):量酒[2]量酒指“卖酒的”,见《〈老乞大〉谚解》,第76 页。,来迴钞[3]“迴钞”,《〈老乞大〉谚解》(第76 页)与《〈老乞大〉新释》(第128 页)均改为“会钱”。。兀的二两半钞,贴五钱来。

(店家):哥哥与一张儿好的,这钞无了字儿,怎么使的?

(丽商):这钞嫌甚么?字儿,(伯)[佰]儿分明都有,怎么使不的?你不识钞时,教别人看去。

(店家):我怎么不识钞?索什么教别人看去?换钞不折本。你自别换与一张儿便是也。索甚么合口?[4]“索甚么合口”,《〈老乞大〉谚解》改为“要甚么合口”,第76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不用多说”,第128 页。

(丽商):这量酒也缠的坏了。[5]意为 “这卖酒的也太能缠了”,李朝时改动见《〈老乞大〉谚解》,第76 页;《〈老乞大〉新释》,第128 页。阿的般[6]“阿的”即“兀的”,宋元汉语中的指示代词,释见龙潜庵编:《宋元语言辞典》,第46 页。“阿的般”,《〈老乞大〉谚解》改为“这们的好”,第76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这样好”,第128 页。钞使不得?兀的一个一两半、一个五钱将去。

(店家):这一两半也昏。

(丽商):你却休谎。恰早来吃饭处贴将来的钞。

(店家):尽教[1]“尽教”,《〈老乞大〉谚解》改为“罢罢”,第76 页;《〈老乞大〉新释》亦如,第128 页。,胡留下者[2]“胡留下者”,《〈老乞大〉谚解》改为“将就留下者”,第76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将就留下罢”,第128 页。,便使不得也罢。

(丽商):你要那话怎么?使不得呵,你肯要哪?[3]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18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26 页。

上述对话中,店家曾经找给过高丽商人一张一两半的烂钞,这位高丽商人后来再次消费时,试图将这张烂钞支付给店家,店家不收。这位高丽商人指明,这张烂钞就是店家找零时给他的。店家只得收下,但还是说了几句不满意的话。可以见得,市场上的支付方千方百计地试图将昏烂的纸钞花出去,而收方尽量试图拒收烂钞。但毕竟昏钞在民间还是勉强地使用着。不但民间使用昏钞,按规定官府也不能拒收昏钞,王恽记载道:

时钞法初行,惟恐涩滞,公私不便,省官日与提举司官及采众议,深为讲究利病所在。其法大约随路设立钞库,如发钞若干,随降银货,即同见银流转。据倒到课银,不以多寡,即装垜各库作本,使子母相权,准平物估。钞有多少,银本常不亏欠。至互易银钞。及以昏换新,除工墨出入正法外,并无增减。又中间关防库司略无少弊,所纳酒醋税、盐引等课程,大小一切差发,一以元宝为则。其出纳者虽昏烂,并令收受。七道宣抚司,管限三日午前,将彼中钞法有无底滞及物价低昂与钞相碍,于民有损者,画时规措有法以制之。在都总库印到料钞,不以多寡,除支备随路库司关用外,一切经费,虽缓急不许动支借贷。其钱贯显印钞面,将来以钱钞互为表里,此张本也。[1]《秋涧集》卷80《中堂事记上》;王恽在《论钞法》(《秋涧集》卷90)中还写道:“窃见元宝交钞,民间流转,不为涩滞,但物重钞轻,谓如今用一贯,才当往日一百,其虚至此,可谓极矣。究其所以,法坏故也。其事有四:自至元十三年已后,据各处平准行用库倒到金银,并元发下钞本课银,节次尽行起讫,是自废相权大法,此致虚一也。其钞法初立时,将印到料钞止是发下随路库司换易烂钞,以新行用,外据一切差发课程内支使,故即造有数,俭而不溢,得权其轻重,令内外相制,以通流钱法为本,致钞常艰得,物必待钞而后行,如此钞宁得不重哉!今则不然,印造无筭,一切支度虽千万定,一于新印料钞内支发,可谓有出而无入也,其无本钞数,民间既多而易得,物因踊贵而难买,此致虚二也。又总库行钱人等,物未取成,预先定买,惟恐或者先取,故视钞轻易添买,物重币轻,多此之由,此致虚三也。又外路行用库令、库子人等,私下倒易,多取工墨,以图利息。百姓昏钞到库,不得画(昼?)时回换,民间必须行用,故昏者转昏,烂者愈烂,流传既难,遂分作等级,其买市物必需上等,除是则加择钞、(罗)[料?](纱)[钞]、(巾)[市]钞、□钞之类,然后肯接,此致虚四也。”并见王恽著,杨亮、钟彦飞点校:《王恽全集汇校》,《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721 页。引用时笔者对标点有更动。

至元年间,元政府再次规定,允许官府收受昏钞,但要加收2%工墨费:

至元□年□月,福建行省准中书省咨:准江淮行省咨“江南镇店买卖辏集,每倒昏钞,直须远起立库去处倒换,不惟钞法涩滞,或被盗失事,于民不便。若许令课程内收受昏钞,带收工墨,随解本管上司,令办课官赴库续倒好钞纳官,公私便当。外州郡见设钞库四十三处,将近下库分并罢,革去冗设官典,省减俸钱,一举兼得数利,请定夺”事。又据御史台呈,亦为此事,都省议得,依准所拟。今后应据诸处差发课程,许受昏钞,每两依例带收工墨二分,委自各处茶盐运司官、路府州县提点正官厘勒当该官典人等,不得多收工墨。如违,追陪断罪,仍将收到昏钞工墨,依期申解行省、户部,发下合属烧毁,支拨料钞纳官,却不得图收工墨,好钞妄作昏钞,刁蹬人难。除已札付御史台常加体察外,咨请依上施行。[1]《元典章》卷20《户部六》“课程许受昏钞”条,第724—725 页。

按理说,政府作为纸钞的发行者,不但有义务接受昏钞、烂钞,而且应该主要起到昏钞过滤器的作用,在收到昏烂纸钞后,主动置换为新钞或料钞,使之再流入社会,以保证纸钞在社会上的信誉。但实际上,大量的昏烂钞币却是从政府流向社会的。

(二)贪腐加重的昏钞危机

社会上存在大量市场不愿意接受的昏烂钞币,而官府独掌着倒换昏钞的权力,造成了昏钞与料钞之间的价差;同时,回笼政府手中的倒换后的昏钞,在法律上成为无价值的废纸,这与其钱面价值之间形成巨大反差,这两个原因共同推动相当数量的官僚尽可能地将力所能及的控制范围内的料钞据为己有,同时染指本已成为废纸的被倒换过的昏钞,使之重新流向市场的趋向。存世元代文献不止一次地提到这种现象,如《通制条格》写道:

至元二十一年四月,中书省。户部呈:“大都管下州县和籴和买米粮、料草,一切所须,官给价钱内,有给不到数目,及将元降料钞,私下换作烂钞,散与百姓。”[1]《通制条格》卷18“和买和雇”条,方龄贵校注,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28 页。

由此可见,在世祖时代,大都地区就有官员将政府拨下的用于支付和籴和买米粮料草等项的料钞,私下换为烂钞支付给百姓的现象。和籴和买米制度本身,就隐含着政府强迫民间接受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货品,而政府在低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又以昏钞支付,造成对民间财富的再次掠夺。

元人刘敏中也意识到,“和买和雇,官皆给价”,这一政策本身看来民间是接受的,但在执行过程中频生弊端,其中就包括官府中有人私下截留颁降的料钞,而易以昏钞支付。他在建议“除民患”时说道:

公家百须,皆民所出,取之有法,民不知病。今夫夏丝秋税,乃其常赋。和买和雇,官皆给价,宜无所病者。然和买和雇,名件不一,骈至迭出,责办须臾。故和买必至望户科着,贪吏人,得缘为奸,易新钞为烂钞者有之;给价撙除者有之;缪指其物恶,赂焉而受者有之;预吓以多买而取赂者有之;受赂当买之户而移之下户者有之。[2]刘敏中:《又二事》,《中庵集》卷15《表笺·册·奏议》,北京图书馆影清抄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刘敏中著,邓端全、谢辉校点:《刘敏中集》,《元朝别集珍本丛刊》,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46 页。

元政府对昏钞倒换规定了严格的制度,“诸行用库凡遇诸人以昏钞易换料钞,皆须库官监视。司库对倒钞人眼同辨验检数。如不系接补、挑剜、伪钞,当面用讫退印昏钞入库,料钞付主。当该上司委官时至检校违者究治”[1]《通制条格》卷14“仓库”条,第396 页。。但实际上官场内利用职权,私下将料钞倒换为昏钞,居中谋利的腐败现象,直至元末始终存在于存留至今的有关元代钞法问题的文献中。在这些文献中可见一些与交钞提举司有关的官员利用民间倒换昏钞的困难,利用自己掌控的料钞私下倒昏钞,并自定章程,根据昏钞的昏烂程度,私自确定工墨费数额,且寻找机会“妄分料钞、择钞”的案例。[2]语出见下引史料。如《南台备要》记载:

至正十一年(1351)六月十七日,准御史台咨:承奉中书省札付,户部呈检会到,至元十九年御史台咨,承奉中书省札付,先为民间有不堪行使钞数,许令赴行用库倒换,每两克除工墨三分。如有私下倒昏钞之人,告捉到官,将犯人所赍钞数给付告人充赏,累行禁治。今捉获交钞提举司转嘱库官人等,私下倒换昏钞,除对问断决外,又体知得街市专有一等不畏公(汝)[法?]窥利之人,结揽昏钞,恃赖权势,抑逼库官倒换。及有库官、库子人等,通同将关到钞本,推称事故,刁蹬百姓,不行依例倒换,私下结揽,妄分料钞、择钞、市钞等第,多取工墨接(到)[倒],使诸人不得倒换。据大都在城已经委官及札付御史台体察,并出榜禁治。[3]刘孟琛等编撰,王晓欣点校:《南台备要》“整治钞法”条,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30 页。贪官的这些行为,虽然在元中央政府的眼中是不法的,但因吏治腐败,问题越积越重。元末昆山人顾瑛有诗揭露官员强付昏钞,百姓被迫接受昏钞后无法使用之事:

估贩年来不受沽,徒劳踪迹走通衢。

只缘尽要新交钞,除却天都到处无。

带号新军识未真,栏街作队动生嗔。

官支烂钞难行使,强买盐粮更打人。[1]顾瑛:《张仲举待制以京中海上口号十绝附郯九成见寄瑛心吴下时事复韵答之》,《玉山璞稿》卷上,杨镰整理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 页。

(三)交易中的伪钞防范问题

元本《老乞大》中有关于市场交易中关于伪钞问题的对话:

(卖家):我试听你定的价钱。

(买家):这五个好马,每一个评七定,计三十五定。这十个歹马,每一个评五定,计五十定。通做八十五定,成了去。

(丽商伙伴):似你这般定价钱,就高丽田地里也买不得,那里是实买马的?则是胡商量的。

(买家):这个伴当,你说甚么话?不买时害风那?做甚么来这里商量?

(丽商):这马恰才牙人定来的价钱,犹自亏着俺有。

(买家):这般价钱不卖,你更待想甚么?

(牙人):你两人家休自管叫唤。买的更添些个,卖的减了些个。更添五定,做九十定成交呵,天平地平。买主您不着价钱也买不得,卖主多指望价钱也卖不得。

边头立地闲看的人道:这牙家说的价钱,哏是本分的言语。

(买家):罢罢,咱则依牙人的言语,成了者。

(丽商):既这般时,价钱哏亏着俺。只是一件,烂钞不要,与俺好钞。

(买家):那般者,烂钞也没,俺的都是好钞。

(丽商):既是好呵,咱先拣了钞,写契。

(买家):那般者,布袋里钞将来,都拣了。

(丽商):着牙人先拣了。

(牙人):你卖主自拣,里头无一张儿歹的。

(丽商):这钞是拣了,假伪俺不识。您使了印记者。以后便不得时,俺则问牙人换。

(牙人):使着印儿也,不拣几时管换。[1]影印本《元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23a—24a;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33 页。

在这场对话中,丽商是商品售卖者,他在交易达成后,首先要求买家支付好钞,然后表示他不能识别钞的真伪,要求牙人在每张付出的钞上盖印记以为证。事后如果发现有伪,牙人负责调换。这场对话反映了伪钞对元代市场交易的影响。元代传世文献中,可以见到许多官府处置伪钞制造者的案例。元人李存作有《伪钞谣》:

国朝钞法古所无,绝胜钱贯如青蚨。

试令童子置怀袖,千里万里忘羇孤。

岂期俗下有奸弊,往往造伪潜隈隅。

设科定律非不重,奈此趋利甘捐躯。

纵然桎梏坐囹圄,賸有囊槖并尊壶。

生平心胆死相遁,口舌所挂多无辜。

人生既以不堪此,恶卒乃藉生危图。

苦之棰楚甘酒肉,役用在手犹柈珠。

或思夙昔报仇怨,或出希觊倾膏腴。

搜求宁肯剩鸡狗,污辱间有连妻孥。

何如巧遇贤令尹,烛照剑断神明符。

先穷支蔓到根本,矿铁虽硬归红炉。

非唯此境少忧畏,亦遣邻邑多欢愉。

自怜弱肉脱虎口,从此饮水皆醍醐。

誓将白首至死日,顶戴岂与劬劳殊。

愿推此举遍天下,咸使良善安田庐。[1]《俟庵集》卷3,明永乐三年李光刻本。

这首诗的开头歌颂钞法,认为是前无古人之举,比金属货币好得多。即使是一个远离家乡的少年,只要袖中有钞,就无漂泊之苦。接着写政府虽然有苛政严法禁伪钞,但造伪之徒为谋利铤而走险,一旦被抓身陷囹圄,往往牵连无辜。

而元本《老乞大》则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元代市场交易中纸钞收受方防范伪钞的场景,即要求牙人在每张纸钞之上盖上印记,以备发现伪钞时追索损失。当然,这种方法应当只用于较大数额的交易。今后如能在旧藏与新发现的元代钞币上发现印记,可以作为《老乞大》中这篇对话的佐证。

三、全社会渴求好钞原因探析

钱面虽微有破损,但钞值清晰的纸币,在市场交易中时有拒收的现象在元代文献中很常见。《元典章》写道:

至元十五年(1278)六月,行中书省体知得:街市买卖人等,将贯伯分明、微有破损宝钞,依前不行接转,及各处平准行用钞库所倒昏钞,尽是贯伯分明、堪以行使宝钞,盖是本库官典,不为用心行运钞法,以致如此。省府相度,须合再行出榜晓谕,诸行买卖人等今后行使宝钞,虽是边栏破碎,仍存贯伯分明,即便接受,务要通行流转,不致涩滞钞法。若有似前将贯伯分明,微有破软钞[数],不肯接受行使,告捉到官,严行治罪。及将堪中行用宝钞,赴库倒换,仰库官人等亦不得回倒。如库官人等却将堪中行用宝钞倒换,定将官典断罪施行。[1]《元典章》卷20《户部六》“贯(伯)[佰]分明即便接受”条,第712 页。中书省的这一通知,亦收入《通制条格》,但经过文饰:“倒换昏钞:至元十五年六月中书省会验:先为街市诸行买卖人等, 将元宝交钞,贯(伯)[佰]分明,微有破损,不肯接使。已经出榜晓谕,今后行使宝钞,虽边(拦)[栏]破碎,贯(伯)[佰]分明,即便接受,务要通行,毋致涩滞。钞法若有似前将贯(伯)[佰]分明,微有破软钞数不肯接受行使,告捉到官,严行治罪。及将堪中行用宝钞赴库倒换,库官人等亦不得回倒,如违,定将官典断罪。”(《通制条格》卷14,方龄贵点校本,第425 页;黄时鉴点校本,第168 页)“至元十五年六月中书省会验:先为”, 方龄贵先生点断为“至元十五年六月中书省,会验先为……”。不但民间交易时,买方惜于支付好钞,卖方渴求好钞,连政府得自于民间的钱财也要求是好钞。《元典章》写道:

延祐三年(1316)二月,行省准中书省咨:

江西福建道奉使宣抚呈:“会集江西省官、廉访司官一同讲议事内一件,‘官钱不收软钞’事。累奉上司行下,钞法务在流通,毋致涩滞。今来酒税务、赈籴官粮,折收轻齎,官府一应赃罚钱物,及盐场、茶局,并要交收好钞。其通使市钞中间,但有分毫损软,刁蹬不与收受,于民甚不便当。合无令酒税务、盐场、茶局、赈籴官粮,折收轻齎、官府一应赃罚等项,钞两虽是损软,但有贯伯分明,边栏可验者,与民一体行用,商贾市民俱各利益。议得,钞法颁行,乃国之大计,务要流通,以便民用。但有软烂,官不收受,民间何以流转,以致钞法涩滞,交易不便。除咨行省,合令各处应收诸色课程,如系可以行使者,即与受纳。具呈照详。”得此。送据户部呈:“参详,上项课程等钞,如是堪中支持,依例收受相应。具呈照详。”都省咨请依上施行。[1]《元典章》卷21《户部七》“官钱不收软钞”条,第761—762 页。

笔者在《老乞大》中捡得以下几处使用宝钞的描述,其卖家无一例外均要求买家支付好钞或料钞:

(丽商):这个羝羊[1]羝羊,《音义》云:“好斗的。”《质问》云:“公羊见人抵触,方言谓之羝羊。”又云:“乃有角之骟羊也。”《〈老乞大〉集览》,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1 页。、臊胡羊[2]臊胡羊,《质问》云:“有角公羊,未割肾子,方言谓之臊胡。”《质问》又云:“臊羊,未割肾羊也。胡羊,山羊也。”又云:“乃有角大山羊,有胡子。”又云:“山羊,毛与声不同胡羊,其毛不得做毡,另一种也。”《〈老乞大〉集览》,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1 页。、羯羊[3]总称牡曰公羊,牝曰母羊,未割肾者曰公臊,曰臊羊,去肾者曰羯羊。然未详是否。《〈老乞大〉集览》,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1 页。,羖羔儿[4]羖羔儿,《质问》注云:“初生公羊,方言谓之羖羔儿。”《〈老乞大〉集览》,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1 页。、母羖[5]母羖,《质问》云:“初生牝羊,方言谓之母羖。”“此二者俱美味小羊也。”《〈老乞大〉集览》,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21 页。,都通要多少价钱?

(卖家):我通要六定钞。

(丽商):量这些羊,索这般高价钱!好绵羊却卖多少?

(卖家):索的是虚,还的是实。你与多少?

(丽商):你这般胡索价钱,我那些个还呵是?[6]此句《〈老乞大〉谚解》改为:“你这们胡讨价钱,我还你多少的是?” 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86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你胡讨价钱,我还你多少是呢?”见同书,第137 页。

(卖家):你道的是。那般者,减了半定者。

(丽商):你来。你休减了半定。我老实价钱,则一句儿还你:我与你四定钞。肯时卖,你不肯时赶将去。

(卖家):休四定,你更添半定,卖与你。

(丽商):添不得。肯时肯,不肯时罢。

(卖家):我是快性。(捡)[拣]好钞来,临晚也,贱合杀卖与你。[1]此句《〈老乞大〉谚解》改为“我滥贱卖与你”,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册,第86 页。

(丽商):您好坐的者。我赶着羊到涿州卖了,便回来。[2]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26a—26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5—36 页。

(丽商):这金胸背[3]胸背,凡于纱罗段帛之上,以彩绒织成胸背之纹,裁成衣服者也。《〈朴通事〉谚解》,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228 页。两定,和织七十两,和素四十两,是实实的价钱。你肯时我买,不肯时俺别处商量去。

(卖家):既你知道价钱,索甚么多说?(捡)[拣]好钞来,卖与你。

(丽商):这段子买了也。[4]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27a;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36 页。

(买家):你这参多少斤重?

(丽商):俺这参一百一十斤。

(买家):您枰如何。

(丽商):俺枰放着印子里[5]此句《〈老乞大〉谚解》改为:“我的是官司称,放着印子里。”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95 页。,谁敢使私枰?这价钱一定也,俺则要上等择钞,见钞不赊也[6]此句《〈老乞大〉谚解》改为:“见要银子,不赊。”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95 页;《〈老乞大〉新释》改为:“现要银子,不赊的。” 见同书,第148 页。。

(买家):怎那般说?钞呵与你好钞,买行货的那里将便与钞里?须索限几日。

(牙人):你两人家休争,限十个日头,还足价钱。

(丽商):那般者,依着牙家话。[1]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35a—35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44—45 页。

(丽商):您这毛施布[2]见第11 页注释3。,十一综的价钱,九综的价钱索多少?

(卖家):十一综的是上等好布,三定半,没商量;九综的是中等的,两定半。

(丽商):这帖里布,好的多少价钱,低的多少价钱?

(卖家):帖里布,这一等好的两锭,这一等较低的六十两。

(丽商):您休胡索价钱。这布今见有行市,俺买呵,买一两个,自穿的不是,一发卖将去,要觅些利钱。俺依着如今价钱,一句儿还您:这毛施布,高的三锭,低的两锭;这帖里布,高的七十两,低的一锭。俺不赊您的,一捡儿与好钞。

牙家道:他每还的价钱,是着实的价钱。您客人每直东[3]指高丽。新来,不理会得直实价钱。您休疑惑,成交了者。

(卖家):那般者,价钱呵依着您。依的俺时成交,依不得时俺不卖。钞呵择钞,烂钞都不要。

(丽商):你则要一等料钞时,每两官除工墨三分,私下五分家出工墨,也倒不出料钞来。似您这般都要料钞时,亏着俺。

(卖家):待亏您多少?肯时成交,不肯时您别处买去。

(丽商):那般者,与您料钞买。[1]影印本《原本〈老乞大〉》,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2 册,叶36a—36b; 标点本,见《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丛刊》第1 册,第45—46 页。

按理说,对于昏烂钞币,政府允许在指定机构调换新钞,求换人仅需按钞面币值支付3%工墨成本,可算是一项德政。曾长期居于元境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对于元政府允许调换昏钞的政策也大加赞扬,称“此种货币虽可持久,然亦有敝坏者,持有者可以倒换新币,仅纳费用百分之三”[2]〔意〕马可·波罗著,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第95 章,第243—244 页。实际上,昏钞倒换的工墨费在元代曾有过变动,《元史·食货志》(卷93)记载:“凡钞之昏烂者,至元二年委官就交钞库,以新钞倒换。除工墨三十文,三年减为二十文,二十二年复增如故。”。可是为什么不但民间,连官府也不愿意接受稍有破损的钞币呢?

笔者注意到,元成宗大徳七年(1303)郑介夫上奏曰:

每岁发出钞本,倒换昏钞,止收三分工墨,可谓巧于利国,廉于取民矣。殊不知一贯出,一贯入,钞行民间,仅有三分,而民间之钞反损三分也。且钞在天下,昏烂则已,何必倒换?于古亦无倒换之法。兼倒钞之便,止是城市间一簇人烟得济,若各县百姓,散居村落僻远之地,去城数百里,得倒换者绝少,未尝便于小民也。且所倒昏钞,既皆付之丙丁,则钞本尽成虚舍矣。况外路倒换到合烧之钞,贯(伯)[佰]分明,沿角无缺,京都之下称为料钞,一归煨烬,诚为可惜。今但知可得工墨三分之利,不悟虚舍本钞九钱七分之害,于国于民,两有所损,将见日少一日,而民间愈无钞可用,此弊之二,所宜急救也。[1]黄淮、杨士奇等辑:《历代名臣奏议》卷67“治道”条, 明永乐十四年内府刻本,清人丁丙跋,南京图书馆;又见唐顺之辑,刘曰宁补:《荆川先生右编》卷32《户二》。

郑介夫的上述报告中有两点很值得关注。

第一,“每岁发出钞本,倒换昏钞,止收三分工墨,可谓巧于利国,廉于取民矣。殊不知一贯出,一贯入,钞行民间,仅有三分,而民间之钞反损三分也。”这就是说,虽然每次昏钞倒换料钞只需支付3%的工墨成本,但对于持钞人来说,是以多换少。假设每张钞币的寿命是交易20 次,再假定每张钞币平均每年流通20 次,那就是说,经过20 次交易,一年时间,持钞人就需要到官府倒换一次昏钞。假定钞的价值,或购买力不变,那么在一年中,经过倒换之后,持钞人的损失是3%。而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元代社会来说,农民一年辛劳的收获,除去租税、科差全家生存所需的费用及生产过程中的损耗与成本之外,恐怕也不会有10%以上的得益。而持有昏烂钞币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倒换损失。以此观之,持有昏烂钞币倒换时要支付的3%,就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条件来说,实际上是一项极大的费用,不容民间不加正视。

第二,“兼倒钞之便,止是城市间一簇人烟得济,若各县百姓,散居村落僻远之地,去城数百里,得倒换者绝少,未尝便于小民也。”郑介夫一针见血地指出,虽然元政府制定了允许以昏钞倒换好钞的政策,但从实际执行的角度看,是要大打折扣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当时世界上没有任何政府或经济组织,像今天现代化的银行系统一样,在这样一个巨大的国家内,遍设交钞倒换机构。所以,真正能够方便地倒换昏钞的,只是重要城市里的居民,而各县镇及乡村居民,根本不可能为一张昏钞的倒换,而出行数百里前往中心城市。

换而言之,接受损烂的纸钞,实际上犹如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谁也不知道在经过几次交换之后,拿在手里的纸币何时会因为昏烂而被市场拒收。既然对大多数乡村和县镇的居民来说,昏钞倒换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那么避免在这种类似“击鼓传花”的游戏中成为输家,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可能拒受有所损坏的纸钞。

四、元代钞币的质地问题—代结束语

有人撰文称“宝钞纸(Precious Bill Paper)系元代纸名。它是宋代发行纸币—‘交子’、‘会子’后的延伸,也是用于印制钞票的纸张之总称”[1]刘庆仁:《论宝钞纸—古纸研究之十四》,《纸和造纸》2011年第11 期,第71 页。。但作者并未举证任何史料。笔者通过各种方式检索,未查得传世文献中有所谓“宝钞纸”的说法。明人朱载堉所撰《乐律全书》写道:

《会典》又云:凡织造段疋,阔二尺长三丈五尺。臣谨按,见今常用官尺有三种,皆国初定制,寓古法于今尺者也。世人止知今尺而已,岂知寓古法哉!请详言之:一曰钞尺,即裁衣尺,前所谓织造段疋尺也。此尺与宝钞纸边外齐,是为衣尺,又名钞尺。二曰曲尺,即营造尺,前所谓方高一尺者也。此尺与宝钞黑边外齐,是为今尺,又名曲尺。三曰宝源局铜五尺,即上条所谓量地五尺也。此尺比钞黑边长,比钞纸边短,当衣尺之九寸六分。臣家收藏业主钞数万,大率同者多。而不同者少,是以取其同者校尺,其不同者不可校也。校尺之法亦用纸条,自钞纸边外齐,用刀裁作一尺,均为十寸,每寸均为十分,是名衣尺。别取纸条,自钞近边黑道外齐,裁作一尺,均为十寸,每寸均为十分,是名营造尺。营造尺之八寸,裁衣尺之七寸五分,乃稽古度尺也。求古尺捷法:钞内黑边取齐,折为五折,去一取四,亦得一尺。宜知此捷法,校对尤便也。今制三种尺:

钞尺即裁衣尺。

铜尺即量地尺。

曲尺即营造尺。[1]朱载堉:《乐律全书》卷22《律学新说二》,明万历郑藩刻增修本,南京大学图书馆藏。

这里提到的均为“宝钞纸边”或“钞纸边”,指整个钞币的外边;“宝钞黑边”或“钞近边黑道”,指钞币的黑框之边,故并不存在“宝钞纸”这个术语。

但宋时纸品中已有“钞纸”,《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写道:“允文奏有两事,众论未以为然。其一,给典帖;其二,买钞纸。上曰:此两事既病民,且伤国体,俱不可行,更令别议以闻。”[2]留正等:《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0,《宛委别藏》影宋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藏。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亦记:“纸之品五:曰大灰纸、三钞纸、刍纸、小纸、皮纸。”[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4《田赋考四》,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96 页。“钞纸”的称谓至明代仍然沿用,明初设有专门督造钞纸的钞纸局。朱元璋发布的《钞纸局大使敕副使同》曰:“钞无古制,始宋用元,……然制造之法不难,欲人无犯,岂不艰哉!所以不难者,一蔡伦之工于今之时,……禁民勿伪,故设钞纸局,官人于斯,使督工有成,抄造尤精。”[2]《明太祖文集》卷10,《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自金代起,印制钞币的纸就称为桑皮纸。成吉思汗攻占华北后,金统治区状况日艰,兴定元年(1217)“五月以钞法屡变,随出而随坏。制纸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是又甚艰得,遂令计价,但征宝券通宝,名曰桑皮故纸钱,谓可以免民输挽之劳,而省工物之费也。高汝砺言:河南调发繁重,所征租税三倍于旧,仅可供亿,如此其重也。而今年五月,省部以岁收通宝,不充所用,乃于民间敛桑皮故纸钞七千万贯以补之,又太甚矣”[3]《金史》卷48《食货三·钱币》,第1087 页。并见同书卷107《高汝砺传》:“十一月,汝砺言:‘臣闻国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是以王者,必先爱养基本。国家调发,河南为重,所征税租率常三倍于旧。今省部计岁收通宝不敷所支,乃于民间科敛桑皮故纸钱七千万贯,以补之。近以通宝稍滞,又加两倍,河南人户,农民居三之二,今税租犹多未足,而此令复出,彼不粜所当输租,则必减其食以应之。”(第2358 页)。

本文开头处所引《马可·波罗行纪》写道:“此币用树皮作之,树即蚕食其叶作丝之桑树。此树甚众,诸地皆满。人取树干及外面粗皮间之白细皮,旋以此薄如纸之皮制成黑色。”[4]〔意〕马可·波罗著,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纪》,第95 章,第243—244 页。当代考古出土的元代钞币已有不少。如无锡市博物馆藏元代至元通行宝钞33 张。其中伍佰文15 张,贰佰文18 张。由于纸币难以保存,历来发现的元钞屈指可数,这批元钞是我国保存较为完整,数量较多,特别是有确切年代可以查考的珍品,已收进《中国古钞图辑》一书。这批“至元钞”系该馆于1960年在清理市郊嶂山甲丈坞亥山元代钱裕墓时发现的。从墓志内容可知:墓主人钱裕为吴越王钱氏后裔,无锡新安乡人,生于宋淳祐七年(1247),死于元延祐七年(1320),享年74 岁,至治元年(1321)葬于开化乡嶂山钱氏家族墓。从而可以推算出这批纸币的发行和流通时间下限应在1321年。[1]钱裕墓为夫妻合葬墓。元钞装入一个丝绸袋内, 夹在衣服包中间, 置于女主人的胸部。但女墓主的生卒年月一无所知。墓志载明:钱裕生于宋淳祐七年(1247),死于元延祐七年(1320),至治元年(1321)葬于开化乡嶂山甲丈坞亥山。还提到有妻陆氏,并未表明是否有继室或妾等。由此可推测女墓主的卒年在钱裕先后均有可能。但钱裕享年74 岁,她肯定不比钱裕晚死很久,因此以钱裕的卒年可查考这批至元钞的大致流通时间。其中面额为伍佰文和贰佰文的“至元钞”均为长方形,桑皮纸质地,韧性极好,呈灰色。[2]冯丽蓉:《无锡市博物馆藏“至元通行宝钞”》,《中国钱币》1989年第03 期,第44—45 页。

考古学者已经注意到桑皮纸“纤维细, 印刷效果好,但限于当时技术条件, 其韧度无法与现代制钞纸相比。流通过程中,反复折叠及摩擦, 很易破损为昏钞。另外,由于元代用钞量大,特别是后期钞法大乱,滥印钞券, 桑皮纸来源不足, 只好采用榆树皮制作的纸张制钞,这种榆树皮纸的韧度就更差了,使用稍久即脱浆变软,极易损毁, 而且榆树皮汁煮熟后泛黑色,导致钞纸似墨渍污染,印刷不清。故而元代流通的纸币中, 有较多破残难用的昏钞存在,考古工作者曾在内蒙古额济纳旗黑城民居、官署、寺庙及店铺的房基下,发现约144 张元钞,其中昏钞数量占绝大多数”[3]罗仁忠:《元代昏钞倒换及烧钞制度概述》,《中国钱币》1993年第01 期,第29—30 页。。

虽然在宋代我国已经先后出现兑换银货功能的“交子”和“关子”,在金代发行过交钞,但元世祖发行的中统宝钞,是全社会大规模流行纸币的开始[1]王有鹏:《从“交子”、“会子”到“宝钞”》,《四川金融》1994年增刊,第45—46 页。,这从人类货币发展史的角度看,是有重要意义的。但从发行纸钞的技术角度看,元代的制纸技术所能提供的最好纸张是桑皮纸。这种纸虽然相当经磨,且适于印刷,但并不能经得起钞币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长期磨折。而倒换昏钞过程中设计的收取3%工墨费的制度,是按次收取的。换而言之,在钞纸纸质低劣的情况下,虽然钞面价值不变,但料钞转变为昏钞的过程越短,其转加到纸钞本身的内在成本越高。加之当时政府尚不能全国遍设倒换机构,使昏钞倒换的困难更为加剧。

既往的货币信用问题研究认为:“从货币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出,货币的最本质特征就是专门充当一般等价物,具有同其他一切商品的普遍交换性。”[2]张玉喜:《纸币的本质与职能》,《学术交流》2000年第3 期,第9 页。研究货币理论的学者提出:

纸币是以社会商品价值总量作为信用担保的一般等价物。货币之所以成为信用货币,必须能够“兑现”。信用货币的“兑现”有两种情况:一是发行信用货币的信用机构用价值物,如贵金属兑现;二是发行信用货币的信用机构以社会的商品总量为物资担保,使信用货币成为持有者能够索取实在价值物—商品的凭证,这种“兑现”表现在商品交换中持币者以信用货币能够买到商品。[3]张玉喜:《纸币的本质与职能》,《学术交流》2000年第3 期,第10 页。

金属货币发展到纸币,这时货币发行者一定是一个信用保证的社会性更广泛、兑现准备更充分的信用主体,这就是国家。由于纸币没有内在价值,只有由国家强制发行、流通,纸币的信用保证能力,即“兑现”能力如何取决于国家的信誉,而国家的信誉如何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拥有的商品价值总量。相对于一定的纸币数量来说,商品越丰足,纸币的“兑现”能力越强,纸币的信誉越高。亦即纸币作为信用货币,其“兑现”能力取决于纸币的价值基础是否稳固、雄厚。当然,现行纸币虽然是信用货币,但由于货币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和发行的强制性,仍存在转化为与信用货币涵义相对的纸币的可能性,即国家强制社会成员接受的货币不能索取到价值物或丧失了部分价值,如非信用程序的财政发行,或货币贷出后,但货币资金使用者并未实现有效产出,这部分贷出的资金没有对应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因而降低了货币的信用担保程度。保持纸币的信用货币性质,主要在于保证一定时期内社会可供应的商品价值量与持币者以货币购买力为基础的社会需求量基本平衡。[1]张玉喜:《纸币的本质与职能》,《学术交流》2000年第3 期,第10—11 页。

那么,这些理论能否涵盖元代的钞币流通状况?这是我们要考察的。从人类首次大规模使用纸币的元代看,贷币的信用程度,除了其本身的“兑现”能力之外,还包括纸币的质量,但既有的关于元代出土纸钞的介绍,多集中于印制的版式、面值、钱面文字等,很少有提及钞币的纸质。[2]如普·那生德力格尔:《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元代纸币》,《考古》1990年第08 期,第765—767 页。虽然每次昏钞抵换的工墨费不过三分,而且从政府规定上看,并不阻止昏钞抵换,似乎是官民两便,但如钞质低劣,交换20 次之后,就不堪流通,必须重兑方能使用,假定每张钞每年流通20 次,这就意味着每年每张新钞的内在成本上升3%。这对处于经济增长率低下的古代社会,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成本压力。而新钞与旧钞的面值虽然相同,但实际上由于存在倒换成本,造成其内在价值不同,迫使钞币的持有人尽可能地拥有新钞,排斥旧钞。

因此,随着时代的演进,只有在人类有能力造出质量更高的纸张用于印制纸币之后,新旧钞之间的价值差问题才趋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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