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
随着近年来商业银行监管、市场和资本压力不断加大,商业银行在小企业贷款业务上日益面临发展和管理的双重矛盾。一方面,银保监会重点引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监管评价体系中单列专项指标,强化政策导向,要求商业银行保证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方面,大型企业客户市场被一再挤压、小企业贷款市场竞争不断加大、信用风险高、单笔金额小、客户达标率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往往缺乏敢贷、能贷和愿贷的长效机制。
基于第一还款来源的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决策模型主要是从改进小微企业授信的审批和风控模式出发,在坚持履行《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的基础上,在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相关要素、流程和相关测算模型中引入对“自由现金流”的考量,并根据考量结果,对授信额度、还款来源、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进行交叉校验,并以此展开借款人第一还款能力分析,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综合授信管理方案,最终形成既满足借款人实际需求,又满足商业银行审慎合规的“适度风险、适度发展”要求的授信决策,从而在提高信贷响应、审批、发放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申贷成本的同时,有效处理目前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之间的矛盾,进而强化基于对客户第一还款能力的信贷决策机制建设,最终提升信贷队伍对信用风险把握的整体能力。同时,促进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政策目标。
银行(贷款人)应确保小企业客户(借款人)可以通过正常经营而产生足够的现金来偿还贷款,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管理。
自由现金流是指企业预期可持续获得的、用来偿付债权人和满足股权投资者回报(如股利)的现金金额。自由现金流代表企业当期全部现金在满足了企业经营所需部分之后,还剩下多少可用来满足股权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求。自由现金流区别于营业收入、利润及经营性净现流,对于还款资金的来源有直接的、明确的指向,同时其对银行而言,应具备可管理的属性。
自由现金流=客户在贷款存续期间可形成的全部现金流入-刚性支出。其中,自由现金流主要根据客户真实的经常性收现收入的历史数据进行趋势性分析预测,需排除偶然事件及特殊因素的影响。
客户在贷款存续期间可形成的全部现金流入=期间收现销售收入+期间固定资产残值变现收入以及出售时的税赋损益+期间垫支流动资金的收回+期间其他现金流入。
刚性支出=税金+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包含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收现收入是指小企业客户在贷款存续期间以现金形式实现的全部收入,即客户销售、投/融资活动中可形成现金流入的部分,主要包含客户期间收现销售收入、期间固定资产残值变现收入、出售时的税赋收益、期间垫支流动资金的收回和期间其他现金流入。
支付优先级是指基于客户还款资金而设定的保障措施,其实质是对客户全部还款资金进行监管,即对客户全部应付项目视支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设定支付的优先级别,以约定在客户付款事项中贷款归还的优先权,如规定客户应付款项的优先级别、应收账款冻结等。
1.统一数据采集时间
即将调查时间还原到企业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时点进行交叉验证,对数据存在偏差的应要求企业作出说明。取偏差最大项作为报表偏离度值,若存在偏离度超过30%,且没有符合逻辑的说明的财务报表应予以退回。
2.选择历史数据
在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小企业客户可能存在的内控管理不规范、银行难以获得真实经营情況、经济实力不足、对市场的把握能力不强、受市场风险影响较大等情况,对客户(企业)在商业银行预计贷款存续期间进行自由现金流预测。预测应参照客户真实、完整的历史数据(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净现金流、历史刚性成本等),结合客户的贷款用途及拟授信金额进行测算,并应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计划、经常性销售收入及新合同(订单)约定预测自由现金流形成的时间节点。预测结果(金额、时间)应与客户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情况进行逻辑校验。
3.授信额度测算
一般情况下,授信额度的测算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商业银行应基于预测的自由现金流形成的时间和形成的方式,与客户协商制定审慎合理的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固定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其贷款期限与还款计划应与自由现金流形成的时间相匹配;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应根据自由现金流形成的时间制定还款计划,或者在贷款存续期根据现金流形成的量按比例计提还款准备金。
5.管理支付优先级
应逐笔登记企业的大额支出事项,建立明细登记表,将支出发生时间在我行贷款之前的应在授信额度中予以扣减。不便于扣减的,应通过贷款期限或还款方式进行调整,保证银行贷款得到足额、安全偿还。
6.保障和救济措施
结合对自由现金流的预测设定交易未完成的保障措施,以有效防范客户恶意违约或因经营失败造成违约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是资金(账户)监管,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要求,基于业务收入或自由现金流的构成(合同采购金额、自有资金等)进行监测或监管;对基本账户、主要结算账户(含个人结算账户)进行监测,对相关结算账户、还款准备资金账户等进行监管。
二是约定资金归行率,应根据贷款金额占企业银行贷款的比重,结合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归行率、结算资金及账户监管要求。
对照组螺钉松动概率和并发症发生率明显超过观察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三是计提还款准备金,根据客户经营情况,定期或逐笔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作还款准备,以保证贷款到期及时足额偿付。
四是支付优先级设定,对客户支付账户设定支付优先级,约定银行贷款归还的优先权。应在支付优先级设定下,通过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的合理安排,确保我行贷款能够得到足额偿付。
五是提前收回,对企业重大投资、举债的行为应进行评估及控制,必要时应提前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基于上述结果形成授信方案,并以此制定相应的贷后管理方案。贷后管理方案应能对贷款存续期间自由现金流、资金归行率、还款准备金等是否按计划形成有明确的检查和控制手段。
表1 现金支付优先级明细表
表2 现金支付优先级明细表(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万元
贷中审查应重点基于对贷款客户行业属性和规律,对自由现金流的预测结果进行合理性验证;应基于自由现金流的预测结论,对贷款用途及贷款金额的合理性进行交叉验证;应结合拟授信方案,明确放款条件和贷后管理要求等。
1.风险识别
应重点按照前述的还款计划和贷后管理方案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管理,及时掌握客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还款能力的变化情况及抵押担保措施的可靠性等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如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未充分识别、抵押物高评高估的情况。
2.规范财务报表
针对当前小企业客户普遍缺乏公开和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银行难以通过财报来掌握其真实经营业绩和资金流的情况,应定期收集客户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与贷前调查时形成的对“客户获得贷款后的财务预测”进行对照检查,关注各财务科目在放款后是否产生与之对应的合理变化。贷款发放后,银行应督促客户规范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准则及银行要求,编制高质量的、可持续进行监测分析的财务报表。
3.及时纠偏
应重点关注客户自由现金流是否按之前所预测的情况足额、按时到位;重点关注客户刚性支出及其它支出是否与调查时的支出计划保持合理一致、银行贷款的还款优先级是否出现不利变化。
4.其他因素
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隐匿性投资支出或其它举债情况。特别要关注是否客户挪用贷款(投资房地产、参与民间借贷、购买房产土地等)、涉及大额民间借贷等。
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自由现金流的测算分析方法,不断完善小企业客户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管理,对各业务品种、行业指标及测算方法进行优化,有条件的,应分行业来分解授信决策模型,并逐步纳入业务制度及相关授信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加强对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目标限额管理、产品风险隐患评估和监控,特别是加强机构、行业、产品的监测及评估,严控敏感性行业贷款余额、新发生贷款发放,重点围绕净增较快的业务加强风险隐患评估和监控,加强对业务产品典型风险问题的督导,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商业银行应把信用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作为授信决策的主要内容,切实树立风险管理的底线思维。把识别是否会发生违约、如何防止违约、当违约发生时如何安全退出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在授信审查审批环节予以落实。
围绕信贷的本息回收及风险加权收益,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切实纠正发展/激励政策偏差导致的授信行为偏差。在经营与业绩评价指标的制定与分解上要严格落实风险管理政策导向,评估政策导致的行为后果,保障经营行为与银行风险偏好不发生背离。
商业银行应推进授信管理履职约束,全面实施现场、非现场风险监测,做到业务发展与合规管理的尽职履责,加强产品管理、流程控制和业务监测检查。如通过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控、强化现场及非现场风险监测、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预警等。
同时,防止人为因素对模型结果的干预。特别是道德风险因素,如为业绩需要而在贷前调查环节对客户关键风险信息的人为隐瞒、引导借款申请人进行虚假/误导性陈述、有意规避本行贷款相关条款而申请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