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思考

2020-06-21 15:28王玉卿
兰台世界 2020年6期
关键词:开放社会图书馆

王玉卿

摘 要本文梳理国内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历程和现状,分析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职能和向社会开放的必要性,提出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适度开放”。

关键词高校 图书馆 开放 社会 服务

一、国内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历程及现状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问题由美国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80年代开始引起我国图书馆界关注[1]25,多年来一直引发多方讨论与思考。2005年7月,在“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上,50多位高校图书馆馆长签署《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提出“大学图书馆的资源应在满足本校读者需求的前提下,努力向社会开放”[2]2。2012年,北京成立了包括34所高校图书馆在内的首都图书馆联盟,承诺市民可凭一张读者卡在联盟成员馆内通借通还,此举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但数年过去,加入联盟的高校图书馆许下的开放承诺并未如约兑现,不少高校图书馆依然拒绝校外人士进馆阅览,即便开放了阅览的高校图书馆,也都设置了“门槛”[3]。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的高校图书馆虽然也有不少开放先例,但总体来看,种种内外因素的制约与限制,使得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开放”一直处于似是而非、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

2019年5月,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要求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省内11所高校图工委常务图书馆率先面向社会开放试点,提出各高校图书馆在不挤占学校教学科研资源的前提下,因馆制宜、因地制宜,加强高校图书馆间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发挥数字图书馆服务和信息服务优势,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和大众化服务。截至2019年6月,江西省已经有68所高校宣布开展不同程度的开放服务[4]。虽然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早已不乏先例,但以省级行政文件发布开放要求尚属首例,江西省教育厅此举无疑会引发新一轮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热潮。

二、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界定与公众诉求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稱《规程》)中明确了高校图书馆具有面向社会服务的职能。《规程》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作为国家行政规范性文件,它一直是高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总纲领,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与代表性。现有《规程》历经三次修订,都提到高校图书馆对社会服务的职能,但都没有对“向社会开放”的含义进行清晰界定,只是提了简单的倡议:“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要发挥学校的资源和人才优势,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文献情报和技术咨询服务……(1987年《规程》)”,“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2002年《规程》)”[5],“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2015年《规程》)”[6]。

《规程》应该是考虑到了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体制不同于公共图书馆,在开放倡议中使用了“有条件”“尽可能”“满足校内的前提”等限定词。这些宽泛的开放要求,使得大多数高校图书馆都把自己归入了“无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行列,以此为由拒绝接待社会读者。

高校图书馆的面向社会“开放”与提供“社会服务”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完全等同。开展“查新查引”“定题服务”“情报服务”等社会服务的高校图书馆不少,但真正面向普通民众开放的却寥寥可数。从字面上看,“开放”就是指“敞开,允许入内”“解除封锁、禁令、限制、允许进入”等含义,从政府的引导、舆论宣传以及公众的期待来看,也是希望高校图书馆能敞开大门,允许普通社会读者进入并享受其提供的服务,如果仅仅为了响应上级要求而向“特定读者”提供服务,那么社会上对高校图书馆“开放”的呼声就会永不停息。

三、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必要性

1.高校图书馆整体资源保障和服务力均优于公共图书馆。现代图书馆的产生是以实现全社会的知识平等、知识自由和保障全社会成员的知识权利为目的,它是一种维护社会文明和保持社会和谐的制度。我国现有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导致高校图书馆职能的发挥只能在校园之内,但从总体财政投入看,国家对高校图书馆的投入已经远超公共图书馆,在馆舍面积及环境、设施设备、各类文献数量、馆员专业性、信息化程度、服务深度和专业化方面,高校图书馆比一般公共图书馆也更具优势。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图书馆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文献和专业信息服务,是促进信息公平,实现高校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的有效途径。

2.高校图书馆拥有过剩的纸质资源。近年来,高校图书馆纸质文献资源利用率低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很多公共图书馆缺乏专业文献、外文资源和特藏资源,难以发挥其应有价值;使得我国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总体供给不足,而另一方面是高校图书馆大量图书束之高阁无人问津。这两个截然相反的供需矛盾才是社会呼吁高校图书馆开放的原因所在。在公共图书馆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情况下,将高校图书馆部分过剩的资源向社会公众分配,无疑是解决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紧张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7]35。

3.高校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有机体。尊重与保障全体社会公众的信息权利,是所有图书馆和图书馆人应该秉持的基本理念。高校图书馆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作为一个有机体,除了要满足本校读者需求外,高校图书馆更要放开眼界,关注社会整体的发展与需要,结合自身特色,在向学校和社会提供服务过程中不断生长和发展,才能保持高校图书馆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从而发挥文献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这也是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四、高校图书馆向社会的服务应该是适度开放

社会大众、媒体等都呼吁高校图书馆要免费向社会开放。在法律、政策、制度等相关措施缺失的情况下,这种呼声的背后显然忽略了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成本问题。国内大多数高校图书馆的建设资金都源于教育事业经费,满足本校师生的教学科研需求是其最基本的职能。除去一些985、211高校外,大量普通高校图书馆经费和人力普遍紧张,如果不加限定地面向社会开放,在空间、资源、人力、财力等方面势必产生巨大压力,不仅会影响到本校师生的利益,更难以保证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效果。高校图书馆毕竟属于高校,如果为了服务社会公众而减少对师生的资源分配,就会失去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意义。

对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完全开放或完全不开放的认识都是极端的,考虑到高校图书馆自身的职能和特点,“适度开放”无疑是最佳选择。高校图书馆应该发挥内在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拓展思路,做好自身“社会开放”服务可行性与服务能力调研,在“确保本校师生使用权”和“最大程度发挥图书馆使用率”的最大公约数上进行探索[8]38,联合公共图书馆或其他专业、行业图书馆,共同加强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各类资源的效率、效益,确保实现校内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双重保障。

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关注高校图书馆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不均衡的有效弥补,采用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发高校图书馆参与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五、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适度开放的思路

任何服务都必须基于服务对象的需求和自身服务能力开展。公共图书馆的不足主要是数量少,区域分布不平衡。高校图书馆一般分布于大中型城市各个区域,发挥公共服务功能面对的应是附近的从业人员或居民,如何有针对性地满足社会读者的需求,又不影响校内读者的使用,是需要统筹考虑的。

1.利用需求差异开展服务。目前,高校读者信息素养普遍较高,他们更加重视图书馆的数字环境,对数字资源、各类研究学习工具、学科服务、知识服务等需求更为迫切,对纸质文献使用则逐年下降。而社会读者则类型多样,年龄、职业、知识层次等因素都影响着其具体需求。普通大众喜欢到图书馆借阅图书、翻阅报刊,感受书香氛围,专业人员可能对馆内专业文献和免费使用数据库更感兴趣,中小学生则喜欢到图书馆写作业,还有人仅仅为了静坐放松……整体来看,社会公众更偏向于对图书馆实体资源的利用。针对这些差异,高校图书馆可以量力而行,从校内外读者需求的差异中寻找服务方向,比如开放部分纸质文献的借阅,允许校外读者进馆检索数据库等。

2.利用时间差异开展服务。校内读者对图书馆实体空间的利用以课余为多,晚上或周末以及考试前期,是高校读者利用图书馆的高峰期,日常上课或寒暑假期间,图书馆入馆量相对较少,在管理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数量的社会读者进馆也未尝不可。随着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普及,图书馆普遍实行了在线座位查找和预约服务,社会读者拥有权限后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预约馆内座位和空间,这样既不影响本校读者,也满足了部分社会读者的需要。尤其是寒暑假期间,面向社会开放,吸引中小学生进馆学习,不仅满足社区人群的需要,还能有效提升高校的影响力。

3.挖掘自身特色,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图书馆不仅仅是知识的海洋,更应该是精神的殿堂、文化的圣地。高校圖书馆在提供文献服务的同时,应更加关注读者对文化体验的需求。很多高校图书馆的空间设计和装潢都非常突出文化内涵,借助高校固有的师资力量和资源,各种阅读推广、讲座、沙龙、主题展览等已成为高校图书馆文化服务的常态。这些活动如果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不仅能够增强活动效果,促进校内外读者的沟通与交流,更能树立高校图书馆文化品牌,也是高校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

2018年1月1日,业内呼吁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9]这是国家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提倡鼓励学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但随着国家对文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随着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会有越来越多的举措促使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间消除体制壁垒,实现各类图书馆间资源融合和共建、共享,逐步解决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不合理的矛盾,朝着文化服务均衡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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