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0-08-02 10:56王奇浦毓文胡增芳
关键词:经费安徽省高职院校

王奇 浦毓文 胡增芳

摘  要: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仍面临生均拨款政策难以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等诸多问题。基于对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提出解决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经费不足问题的几点建议,如推进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建立经费多元筹措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加大对企业办高职的扶持力度,让生均拨款政策真正落地。

关键词:企业办学;安徽省;高职院校;经费;办学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20)02-0074-03

一、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构成情况

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是指由国企投资主办的公办性质的高职院校,既不同于各级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办高职院校,又不同于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主办的民办高职院校,也是目前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的一类高职院校。为全面了解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的经费来源渠道、保障能力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今后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供决策参考,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组对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的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

截止到2019年底,安徽省共有高职高专学校74所,其中,公办高职院校58所,民办高职院校16所。在58所公办高职院校中,省属高职院校(教育厅主管)6所,市属高职院校(地市主管)21所,政府部门(或行业)办学高職院校23所,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8所。

本文从其中6所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取得了教育经费样本数据,并进行分析研究。

(一)从办学经费来源构成分析

目前,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经费主要由企业投入、财政投入(省级财政资金)、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等)和其他收入等四部分构成。

通过对比分析,安徽省6所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中,有3所学校的举办方已经没有经费投入;3所学校的举办方每年都有一定经费投入,但相对偏低。

(二)从办学经费使用情况分析

从6所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来看,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教学、科研、学生资助、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基本建设等)、债务本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通过对比分析,安徽省6所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中,用于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的比例较高,项目支出(教学、科研、学生资助、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基本建设等)相对不足。人员支出的大幅增加挤占了教育教学所需资金,难以保障学校教学资源建设需要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生均拨款政策未得到落实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应由主办企业根据生均经费标准按照在校生人数拨款。企业每年按规定上缴教育附加费,已经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再按照生均经费标准额外拿出费用投入办学。对企业来说,既不公平也不合理,难以形成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能否享受生均经费政策已成为制约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问题。

随着安徽省生均拨款财政政策的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提升计划项目、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等诸多项目的经费都不再下达专项建设经费,均需从生均拨款中列支。没有被生均拨款制度覆盖的企业办学单位很难保证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其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均要远远落后于同类享受生均拨款财政支出的院校,这会严重制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明确要求“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安徽省上述6所企业办高职均无法达到这个标准。以某校为例,该校主办方是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现在已经无法在办学方面继续投入资金。虽然该校资产是100%国有资产,但因为政策的制约不能享有公办院校生均拨款财政支持,严重影响了企业办职业教育的热情,希望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企业办学以更大的支持,在生均拨款上一视同仁。

(二)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目前,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投入不足,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这类学校按照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员工工资等各种费用均按照企业制度执行,各类社保高于普通院校,而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资金就相应减少,学校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一是财政投入占比较小。目前,安徽省财政性资金的投入主要是用于发放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这类经费都具有专门用途且数量相对较少。二是主办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许多瓶颈,给企业办学高职院校带来了许多问题,最直接的就是不能保证办学经费投入的稳定和可持续性;三是学费投入明显偏低。由于公办学校性质造成学费投入明显偏低,这些学校在没有享受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的同时,却一直执行公办院校收费标准(安徽省高职院校收费标准为皖价费〔2006〕240号,普通专科学费理工类3900元/生/年,文史类3500元/生/年),与民办高职院校相比,收费标准低了许多。

由于国家对企业办学的效益考核、税收优惠等方面缺少激励政策以及企业对学校的土地、房舍、设备、图书等基本办学资源、办学条件方面缺少稳定的投入机制,学校的教学设施更新、实训场馆建设、校园建设等大型项目没有资金来源,校园设施陈旧,教师引不进、留不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成本增大,学校面临着生存危机。另外,企业办学的教职工从事的是公益性教育事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政府主办院校的教职工相同,但收入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建设。

(三)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

一是教育附加费返还问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6〕118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投资举办职业技术院校达到一定规模的,可按一定比例返还其上缴的教育附加费以用于学校建设。企业办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1000人以上,可按该企业应缴总额5%比例返还;达到3000人以上,可按该企业应缴总额10%比例返还。” 以某校为例,该校在校生已达到3000人以上,每年都能取得一定的教育附加费返还,这对缓解办学经费困难起了一定作用。目前,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已经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而停止执行且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又没有及时更新和补充。这使得我省企业办高职办学经费更加捉襟见肘,举步维艰。[1]

二是企业办学学费税收减免问题。企業办学与公办院校一样为社会培养人才,具有明确的公益教育属性,但是企业办学所收学历教育收入却不能与公办院校同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对于税收优惠上安徽省企业办高职是否能与公办院校享受同等待遇,税务部门一直没有明确说法,物价部门在收费标准上要求必须按照公办院校核定收费标准,不能按照民办院校实行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即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政策,这些都使得企业办高职走入艰难的境地。

三、深化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教育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安徽省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后期发展空间广阔,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也较大。随着高职院校扩招的推进,高职院校从创办到现在已有20多年,学校很多设施设备都已到了更新和重置的时候,加上国家优质校和“双高计划”建设,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一)推进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建立经费多元筹措机制

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目前国家正在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议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地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改革需要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和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以充分调动举办方与所属院校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政府部门应该协调好各方利益,制定和落实更多有利于高职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建议从政策层面给企业办高职更多的优惠政策,促进双方进行更深入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双方建立起真正休戚与共、合作共赢的关系。按照“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及时建立企业教育费附加返还制度。企业办高职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将企业上缴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教育费附加总额的30%直接扣除或回拨给企业,以用于补充办学经费,这样既可减少企业重复缴税(费)的压力,又可支持企业办高职教育的发展。促进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将更多的宝贵资金投入到企业办高职教育中。[2]除此之外,学校自身也要找准发展方向,建立和形成能满足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推动职业教育联盟的建设,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的投入。

(二)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

企业财务管理往往最看重的就是利润。在目前的环境下,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不仅无利可图,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企业举办高职院校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领导对职业教育的看法和态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稳定的资金投入,这类学校何谈生存,更何谈发展。

企业办高职先天优势比较明显,既可以保证企业办学的优势,又可以不断推进高职院校按照教育规律发展。因此,建议政府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对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采用企业和政府共同投入资金且政府投入不低于50%的建设模式。这样,学校既保留原有企业办学的性质不发生变化,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政府投入,推动企业办学办出特色,办出品牌,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将部分企业无力举办的优质职业院校转变为政府、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学校,生均经费由财政拨付。

探索以 PPP 模式建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通过企业与政府共同投入,使得企办院校与公办院校享受同等的生均经费标准,解决企业办职教的教育经费不稳定问题。国家要对政府与企业混合投入的办学做出相应规定,明确投入原则、投入比例和内部治理结构,使得这些院校通过改制由“企业包袱”变为“社会财富”。

(三)加大对企业办高职的扶持力度,让生均拨款政策真正落地

高职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不论主管部门是谁,政府都应该是投入主体,这在《职业教育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目前,安徽省企业办高职的生均拨款标准远未达到12000元,相较于其他省(市)属或其他部门办学的高职院校而言,还有很大差距。[3]

现阶段,安徽省政府公办高职院校的教育投入已经落实12000元的生均拨款政策。安徽省公办高职办学实力较强,在政府扶优扶强政策下承接和争取的政府项目相对较多,专项项目资金也较多,办学经费相对较为充足,基本走上了良性循环轨道。而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企业每年拨付的办学经费,财政拨款主要包括资助经费、专项资金和少量其他费用。由于企业投入没有固定标准,受到生源因素的影响,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当企业经济效益情况不佳时,经费不足就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瓶颈。[4]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明确将企业办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政投入上与政府公办的院校一视同仁,减小企业经济投入的压力,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自己的场地、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的优势并将其投入到职业教育中。

基于此,建议国家和安徽省政府加大对企业办高职院校经费方面的投入,着力解决企业在举办高职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经费不足和来源单一的问题。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扶持力度,促就其持续良好地发展。以政府购买的方式鼓励企业办高职在达到设定的培养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下,由政府按年度提供办学经费,真正将生均拨款政策落地生根。

四、结语

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企业办高职院校建设步伐,需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优化资金配置,保证经费投入。就安徽省而言,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都必须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企业办高职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制约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经费不足的瓶颈问题。这对于促进安徽省公办企业办学高职院校的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龚双江.着力推进校企合作 合力提高育人质量——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践综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0):50-53.

[2]王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研究[J].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15(1):112-114.

[3]王慧,李梅英.江苏省高职院校经费投入机制现状及对策研究[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9(8):125-129.

[4]谭熔.广西民办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问题及对策[J]. 商讯, 2019(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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