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不轻受人惠”

2020-09-10 07:22游宇明
清风 2020年3期
关键词:誓言情形人情

游宇明

我一向有个观点:希望考察某个历史人物真实的思想感情,不必过分在乎他所发的誓言,更無须特别留意他在公开场合的种种表态,最好是潜心读读他的日记和家书。誓言、表态是对外的,有时难免有作秀的成分;而日记、家书主观上是写给自己、亲人看的,当时不太可能想到日后会发表、出版,一般都是说的真话。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六月二十七日,曾国藩写信给几个弟弟说:“故兄自庚子到京以来,于今八年,不肯轻受人惠,情愿人占我的便益,断不肯我占人的便益。将来若做外官,京城以内无责报于我者。” 所谓“不轻受人惠”,用现代话说是,就是不乱收别人的人情。

曾国藩的确是这么做的,刚出任两江总督时,因为南京还被太平军占领,曾国藩只能暂时驻节安庆。当地官员为了巴结他,事先就替他置办了家具、被褥,有的还奉上大笔礼品、礼金,曾国藩一概婉言谢绝。自此,安徽官场对他刮目相看。

重庆奉节人鲍超能征善战,一生身披数百战,少有败绩,《清史稿》说他“治军信赏必罚,不事苛细,得士卒死力”。会做领导的人大抵都喜欢独当一面的下属,曾国藩也不例外,他多次在写给皇帝的奏折中为鲍超请功求位,鲍超因而得以步步升迁。为了表示感谢,某次,曾国藩过生日,鲍超送给他16大包礼品,包括大量的金银珠宝,曾国藩留下一顶不值钱的小帽,以示上下得心,其余所有的东西都退还了。

仔细想来,一个人愿意给官员物质方面的好处,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无求于对方,只是钦佩其人品,财物仅是敬意的表达;二是最初确实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但官员有了更大出息之后,送礼者便产生了收取“利息”的想法;三是送礼者事先便将做人情当成投资,希冀讨得官员欢心之后,再从其权力中分一杯羹。

第一种情形最为难得,也极为少见。1935年,年近七旬的蔡元培贫病交加,连一所遮风避雨的房子都没有。蒋梦麟、胡适、王星拱等人就曾起过集资捐屋祝寿的念头,只是由于不久国土大片沦丧才未实现。不过,考诸人性,这样的情形不会很多,后两者倒是常见。曾国藩精通人情世故,对周围人那点小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在上引的那封信里,他向弟弟们如此解释:“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以满其欲。”不轻受人惠,可以避免日后为人所制。

曾国藩“不轻受人惠”,也因为他深知人的操守并非每时每刻都能经得住考验。做上总督后,曾国藩写过一个名为《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的告示,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意思是说,人的贪欲永远是无止境的,满足了小的,还会冀望大的,有了大的,则想更大的,与其在欲望中左右失据,不如首先不让它冒头。曾国藩的告示,当然是对下属说的,但我们何尝不可以看作他身居高位之后的自警、自省、自守呢?

猜你喜欢
誓言情形人情
倍er好用
欠人情
牺牲
我们许下誓言,在十八岁实现
人情
探究一道课本习题的一般情形
从特殊走向一般
人情练达即文章
找你算账
爱,就是不说牺不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