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现代化重在求“和”

2020-09-10 07:22刘良军
三晋基层治理 2020年3期
关键词: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刘良军

〔摘要〕 一直以来,“和”是广大人民群众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价值追求,具有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自信鲜明特征。实践表明,立足于社区治理“和政”“和声”“和心”“和气”“和美”之五“和”要求,将“和事佬”这一社区治理平台和载体坚持好、发挥好,既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让自治、法治、德治的理念得以展现,将会夯实社区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根基,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安定有序、社会安宁祥和。

〔关键词〕 社区治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442(2020)03-0047-05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社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党长期执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牢牢夯实的微观社会基础。社区治理得法、得当、得体,始终保持稳定和谐,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目的就是在社区内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新时代的社区治理应该将“和”字贯穿于全过程与各方面,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安定有序、社会安宁祥和。

一、求“和”应成为社区治理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价值归依

天人合一、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绵延五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和”文化一脉相承,既是新时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底气和养分,也是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基本遵循、行动指南。在社区治理中,要在对传统“和”文化精髓领会、吃透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社区治理无时不注重“和”,无处不体现“和”,推动社区这一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休养生息重要场所的和气、和睦、和谐、和平、和美。

(一)居民身心的和谐,是社区治理求“和”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社区居民的身心和谐与否,越来越成为影响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譬如,有居民仅仅因为一点小事,便心态失衡、情绪失落、思维失范,做出种种不理智的举动,影响到社区的安宁祥和静美。尤其个别居民遇到工作生活难题,不能正确调适心情,自我疏解压力,反而怪罪于政府或他人,极端时引致疯狂举动,直接危害社区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影响到社区的和谐氛围。所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身心和谐,应该成为社区求“和”落细落小落实的专注点。也正基于此,勤于和善于培养社区居民对于未来幸福美好生活的信心,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惑与困难,应成为社区治理求“和”的题中之义,从而在社区内形成“阳光普照”和谐状态。

(二)人与人的和谐,是社区治理求“和”的内在必然

社区事务包罗万象、林林总总,社区治理需要处理好、协调好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譬如,个人与家庭、家庭与家庭一旦发生龃龉、出现纠纷、生发矛盾,倘若不能及时化解、妥善调处,就有可能累积、叠加、演变、爆发,既破坏原有的良好人际氛围,也可能引发“破窗效应”,使此后的社区治理任务加重、难度加大。实践证明,社区里人与人相互尊重、互相包容、彼此宽容,才能形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和谐欢畅人际氛围,助力社区持续健康发展。换言之,社区里人与人的和谐,是社区治理求“和”的内在必然,是社区治理求“和”的重中之重。唯有建立健全社区人际交往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制定出台科学的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节、化解流程和机制,使矛盾解决实现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才能使社区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

(三)人与社会的和谐,是社区治理求“和”的重要考量

社区既是由一个个不同社会单元组成的静态地理组织,也是不同组成单元融合互动、彼此影响、相互促进的动态循环系统。一方面,居民小区内、小区之间等,直接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诸多关系需要协调处理;另一方面,居民小区与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关系同样不可忽视,要通过换位思考、充分理解,求得相互支持、互相监督、长期共存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大共识,凝聚齐心协力建设社区的最大合力。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频繁出现的社区内矛盾纠纷,有不少正发端于居民小区与小区、小区与社会组织之间,如小区间的停车位管理争议,小区居民日常生活舒适度与安全感的诉求,与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发展事业之间的冲突,等等。对此,社区治理求“和”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是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既保证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的有序运转,也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区治理求“和”的普遍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特别是关于“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深情表述,指明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谐共生,是社区治理求“和”的重要方面与环节。实践中决不能只着眼于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概而言之,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括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另一方面,基于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人与自然相辅相成、荣辱与共,社区治理求“和”必须兼顾社区内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天蓝、地绿、水清既成为良好生态环境的生动标识,更成为社区居民享有美好生活的鲜明标志。因此,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同样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社区治理求“和”须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

“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某种程度上,这正是“和”的最佳状态、最好体现。放眼当下,不同城市的社区治理各有侧重,也分别形成了不同模式,凸显出各自的特色和特点。但万变不离其宗,仔细观察,大都折射“和”文化的底蕴,彰显“和”文化的精华与要义。同时,倡导将“和”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与各方面,并非要求用同一个模板框定,不吝搞“一刀切”,而是中庸调和、不偏不倚,符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其既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也体现了社区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由此,社区内既有家人和心、家庭和美、人际和睦的“政通人和”,又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天人合一”,才是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也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努力方向。

(一)坚持和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于社区治理的领导地位,在彰显统揽、引领、主导作用的过程中,应该突出“和”,即为“和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毋庸置疑,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同样必须注重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的领域全覆盖、工作全遍及、人员全囊括、环节全贯通、作用全发挥。同时,强调社区治理坚持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并不意味着社区党组织只能“单打独斗”“孤军奋战”,而是在社区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广泛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和资源,尤其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社区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对此,社区党组织必须既坚持领导核心地位不懈怠、不含糊、不动摇,又善于与其他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和睦相处,通过一系列制度规定、条约设定与程序安排,凝聚最大共识,画出最大“同心圆”,共同致力于幸福美好社区建设。

(二)坚持以“自治”为社区治理基本方式,藉由社区居民民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使社区居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应该突出“和”,即为“和声”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折射于社区治理领域,社区居民应该既是社区和谐的见证者、受益者,也是社区治理的参与者、贡献者。毋庸置疑,社区本质上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是实现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要将自治作为社区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到位。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一方面,让居民就社区治理有关事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民主协商的真民主;另一方面,遇到不同的意见、看法与主张,心平气和地反复“议”、耐心细致地再三“商”,使共识不断达成,是民主协商的真协商。诚如斯,最终大家发出的声音必然是“和声”,最终推出的方案与举措必然代表了社区居民的主流民意,反映了最广大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诉求。

(三)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区治理中遇到的种种人际纠纷、冲突与矛盾时,应该突出“和”,即为“和心”

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然而,社区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休戚相关,如果仅仅借助刚性的法律制度“一次性”解决问题,虽然能够“案结事了”,体现公平正义,却也难免因为过于简单生硬,给此后的人际和谐和睦带来些许隐患。因此,社区治理强调法治的同时,也须善于“十个手指头弹钢琴”,既让当事居民群众信仰法治、认可法治,愿意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来主张权益、维护利益,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进而定分止争、各安其位,又能够从心底认识到各自所犯的错误、存在的过失,从而与对方握手言和,同舟共济、勠力同心,携手共建和谐和睦社区。

(四)坚持以“德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发挥德治的滋养作用,应该突出“和”,即为“和气”

心气不顺,则百事难成。哪怕是劝人修身齐家、积德行善的肺腑言语,如果稍有不慎,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反对,也必然会“人又吃了亏,戏还不好看”。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并不鲜见,譬如面对他人的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如果认为自己此时已经牢牢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完全可以高声大气、盛气凌人、卑鄙不屑,则非但不会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有可能使矛盾升级,引发剑拔弩张、挥拳相向等极端情形。由此,在社区内倡导、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注意方式方法,以“和”字为引领,确保义正辞严的讲话与引导的同时,还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并心甘情愿地改正。况且与“法治”相对而言的“德治”,本身就注重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柔性改良与渐进性改变,在强化他律的基础上,更要“吾日三省吾身”,做到主动见贤思齐、自觉崇德向善。因此,“和气”是德治的前提,决定着德治的方向和效果。

(五)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社区生态宜居,应该突出“和”,即为“和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谐发展,应成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补短板、强弱项”之举。无论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居民小区的房屋改造、公共场地建设,都必须以最新环保标准严格要求,既不破坏已有的良好生态系统,也不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任何损害。同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要求将绿色理念内化于居民之心,外化于居民之行,在诸如垃圾分类投放、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简约生活等方面,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如物业管理条例、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切实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社区治理卓有成效的“加分项”。

三、以创造性地“和事”作為社区治理求“和”的切入点与主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社区治理逐渐走上多元一体、齐头并进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总体要求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尽可能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既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原则,又推动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区人文氛围早日形成。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民间“和事”成为社区治理的有效方式、有力手段,并通过与“枫桥经验”相融合,使其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功能不断展现。新时代,要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使之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的一张“亮丽名片”。

(一)变昔日“和事佬”被动和事,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主动和事

社区“和事佬”是社区群众发挥聪明才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自我发明与创造。实践中表现为以社区里德高望重、见多识广,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律师、老社区工作者)为代表,基于社区人员日益增多、事务日渐繁杂,相应地矛盾、纠纷与冲突此起彼伏的客观实际,所作出的一项志愿、义务之举。总体上看,“和事佬”属于问题倒逼而产生,也的确在自我纠纷调节、矛盾缓和、冲突化解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同时也得承认,这种和事方式的确有它的局限性。至少在以往整个和事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无论多么完美的和事方式与周全的和事方案,都有可能因当事一方的事后反悔而前功尽弃。既然是做好群众工作,着眼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党组织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应该创造性地将“和事佬”这一平台和载体纳入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的有机组成,通过事先评估、合理组织、科学设置、精准布置,实现“和事佬”在社区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下,力促社区人际和谐和睦下的主动和事。

(二)变“和事佬”基于人格魅力、主观经验判断的无序和事,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下的依法和事、有序和事

实事求是地讲,一直以来“和事佬”在社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尤其是在社区治理方面的认可度与推崇度,主要取决于“和事佬”个体的人格魅力,而不是将其明确为社区日常治理的一项常规措施。调查发现,时至今日有的社区“和事佬”已经有名无实、名存实亡,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先前的“和事佬”要么已經作古,要么陆续退出,而后继的“和事佬”却又本领不够、能力不足,缺乏自信心与公信力。还要看到,即便“和事佬”凭着自己的人格魅力,能够让涉事各方心平气和、定分止争,由于底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有时达成的和事方案明显地有损当事一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凡此种种,无不说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的“和事”,都必须做到“一碗水端平”,让社区居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从这一角度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势在必行,依法和事、有序和事成为必然。实践一再表明,只有进行依法和事,才能在社区内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三)变“和事佬”就事论事,简单地满足于息事宁人,为既解决眼前迫切矛盾与问题,更着眼于长期、长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落地生根

客观地讲,“和事佬”在化解社区内居民的一应矛盾、纠纷与冲突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在既然将其融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群众工作体制框架内,使其在社区长期存在,并不断健全、优化其日常运转工作体制机制,就应该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来要求,使其并不仅仅只是一时一事的矛盾调解、冲突化解。“风物长宜放眼量”,尤其是在强调德治的时代背景下,更应提高“和事佬”的政治素养,使其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居民群众之心、外化于居民群众之行的责任担当。譬如,即便是邻里之间的地界冲突、停车位纠纷,也完全可以在引用“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使双方在握手言和、重修于好的基础上,适时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友善价值取向,使当事方深刻认识到既然大家共处同一社区,就应该是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的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而不能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破坏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四)变“和事佬”解决矛盾、纠纷与冲突的单一平台,为就社区治理涉及的方方面面议题,广泛地进行磋商与协商、建设平安社区的“圆桌会议”

大量案例表明,社区内居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与冲突,除了当事人的不理智、不理性之外,更与社区治理存在着短板、弱项与洼地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而社区治理仅仅依靠社区党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单打独斗”,显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唯有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才能“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桨开大船”。

如上所述,只有通过民主协商、协商民主,才能实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汇聚社区治理的最大共识,画出社区治理的最大“同心圆”。正是从这一角度言,推动“和事佬”升级扩容,使其既聚焦社区居民群众矛盾、纠纷与冲突的解决,更成为社区治理的独有、独特专门议事机构之“圆桌会议”,便具有现实迫切性、必要性,也具有相当接地气的现实可操作性。譬如,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对建设某一公共设施有可能引发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居民身体健康的担心、担忧等等。在社区治理中,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应事项,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相反,如果由“和事佬”以“1+N”的形式适时召开“圆桌会议”,既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与想法,又将相关政令传达、传递到位,会取得更为理想的效果。

四、结束语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一方面,没有社区这一社会基本组成单元的人际关系和睦、社区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便没有国家、民族的和谐,更没有全社会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基于一直以来“和”是广大人民群众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价值追求,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自信之体现,决定了社区治理必须着眼于“和”字做文章,使社区无时不和谐、无处不和美;另一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都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论述,其中同样折射出了基层社会治理求“和”的价值取向。因此,求“和”是包括社区治理在内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理念、一致行为要求。

完全有理由相信,将“和”文章做好,将“和”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与各方面,尤其立足于社区治理“和政”“和声”“和心”“和气”“和美”之五“和”目标追求,花更大精力将“和事佬”这一社区治理平台和载体坚持好、发展好,运行过程中既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让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共治的理念得以充分展现,必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安定有序、社会安宁祥和,进而为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繁荣昌盛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2〕吴晓林.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N〕.人民日报,2019- 06-27(09).

〔3〕徐 平,包路芳.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N〕.人民日报,2019-07-23(17).

〔4〕沈 彬.提升环保自觉 崇尚绿色生活〔N〕.人民日报,2019-06-27(09).

〔5〕陈 煦,周 清.发挥民主协商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N〕.人民日报,2019-12-27(13).

责任编辑 燕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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