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三好”联动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

2020-09-24 17:08张莹丹
新长征·党建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吉林市主管公务员

张莹丹

为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切实把干部考核功夫下在平时,吉林市船营区采委取“强化主体责任、严密考核程序、坚持奖优罚劣”等措施,深入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强化主体责任,当好“监考官”。制定印发了《中共船营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范围、考核周期、考核程序等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通过考察公务员平时业绩、急难险重表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按照个人工作纪实、主管领导评鉴、班子会決议形式,将公务员工作中的各个阶段“德能勤绩廉”考核指标数据统一汇总,形成“全息影像”,全面考察公务员现实表现。

严密考核程序,做好“出卷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采取“制任务+季小结+定等次+听意见+报结果”的考核程序进行,以公务员所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础,将年度岗位绩效目标逐项分解细化到每一名公务员,个人每季度对本人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并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者领导班子审定等次,主管领导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听取本人意见,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考核结果。

坚持奖优罚劣,立好“风向标”。将个人考核结果运用到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单位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切实引导广大公务员以优秀为标杆,提升制度执行力。(作者单位:中共吉林市船营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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