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研究

2020-10-21 21:29李霖
大东方 2020年3期
关键词:研究

李霖

摘 要:如今,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地发展,我国的商业也在快速的进步,要想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就要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地规范相关企业在商业发展过程中的行为。其中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就是保障商业稳定发展的依据,它主要是在合同使用的过程中,保障双方的权益,进而为我国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研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一些企业虽然在发展的过程得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的根本利益还是没有进行更好地保障。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有效地促进商业的发展,就要根据民商法中的相关规定解决一些合同中所出现的问题,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进行全面地研究,从而不断地完善我国经济市场的体制。

一、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研究的重要性

如今,在我国法制法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相关的企业要想在社会经济中不断地发展,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就要将格式合同进行合理地使用。但是,虽然格式合同在免责条款中的使用,其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不公平现象引起了越来越多人们的关注。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药品对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同时,在性质上来说,它首先就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更合同法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能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结构平衡,将相关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相结合,进而不断地促进相关企业的发展[1]。

此外,在格式合同当中,企业法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制定一些免责款项,这就在一定上造成了不公平问题的出现,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地完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如果合同中的一方有足够的市场经济地位优势,那么这一方就可能会以免责条款为由,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条款,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经济市场的发展,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影响。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定要加强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研究,从而为商业在经济市场中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研究

(一)、对强制性条款规制的研究

在这个法治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商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就要对强制性条款进行全面的研究,由于这种法治法规可以在法律的范围中进行强制性执行的相关规定,所以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它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首先第一种是在民法方面,由于其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所以管辖主要有民商法规方面的内容,这里的内容也在合同法在内。

同时,相关的民法范围要遵守宪法的规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民事行的一些诚信性原则和规定进行履行。实际的法律中,其中免责条款属于民事行为,所以它也有属于自己的特点,它能在保障相关企业稳定发展的同时,又给相关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定要加强对强制性条款的研究,进而不断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2]。

与此同时,强制性条款的规制主要是用在人們能够直接看到民商效果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公平的行为进行控制,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相关的行为,然后对于已经产生疏漏等条款进行规制,从而不断地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四由于任意性条款具有一定的弹性,所以相关的企业要在民商法中都需要对任意性条款的作用重视,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强制性条款保护相关企业和消费的利益。对于强制性条款来说,它能够维护法律上的平衡性,弥补一些强法律的空白,进而不断地促进我国法律在社会的发展。

(二)、对条法规制的研究

在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中,要想对了解其法律法规,保障它的实效性,就要对相关的条法规制进行研究。由于条法规制是立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进行规定的,所以相关企业一定要明确的法律来规范格式合同,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分析和控制,进而的保障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的完善。

同时,条法规制还具有严肃性、明确性以及稳定性,所以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相关法制法规,在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模式中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保障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的完善,就要对立法的滞后性进行研究,采取相关的措施弥补空白,进而不断地促进我国商业在社会中的稳定发展[3]。

(三)、对行政规制的研究

首先行政规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然后依法对格式合同的使用检查,进而保障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避免相关不公平条款的行为的发展。同时,这种法制法规也是格式合同最初的规制方式,它在我国被广泛的应用,主要分为事先协商制、事先审核制以及事后介入制这三种方式。

此外,由于行政规制还具有效率性和普遍性等特点,所以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行为以及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为完善我国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提供基础,从而进一步地加强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全面的研究。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要想有效地解决商业在合同中所出现的问题,就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进行全面的分析,采取有效地措施解决其中的问题,从而带给人民群众和相关的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为完善我国的法制法规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潘亚楠.论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及法律规制[J].法制与经济,2019(7):78-79.

[2]于志深.刍议药品行政处罚中免责条款的适用[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9(2).

[3]吴勇太.基于民商法视角审视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J].科教导刊(电子版),2018(16):227-227.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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