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医院如何发挥股东会与职代会的民主管理职能的思考

2020-11-09 03:06桑平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20年20期
关键词:股东会民主管理职代会

桑平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7-104-02

摘 要 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为适应市场环境,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国家倡导国有企业改制。通过改变原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型企业。笔者从自身企业改制成功的原因出发,从民主管理视角,分析股东会与职代会的异同及二者如何融合发展,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大格局,对同类企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股份制医院 股东会 职代会 民主管理

国有企业改制是将国有企业的资产量化为股份并改变原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型企业。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原隶属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皖北煤電集团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主营煤炭矿业、电力。根据十四大提出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加快推进所有制结构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精神。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计划对辅业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进行改制,一时间,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面临着是自主改制还是交由当地政府管理的两难境地。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多次召开经营管理层会议,决定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着手组建改制领导小组,奔赴全国改制成功的企业考察调研,结合自身实际请专家来院分析论证。 2005年,在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的支持下,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成功改造成股份制医院。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从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成功晋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目前,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下辖2家医药公司,7家分院,1家环境安全监测公司,仅2019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79亿元,其中医疗收入12.01亿元,下属子公司药品、器械等外部业务收入4.78亿元,利润总额为2.67亿元。

笔者亲历医院从成功改制到晋级三甲医院全过程。现从民主管理视角,分析医院改制取得成功的原因,以及股东会与传统职代会的性质、任务差异,改制后职代会存在的必要性及职代会与股东会如何融合发展,促进医院民主管理格局。

一、股东会与职代会的性质、任务差异

股东会和传统的职代会虽然都有民主参与的功能,但其性质并不一样。

机构的性质不同。股东会是纯经济性质的组织,讨论的是企业的经济活动事项,追求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行使的是经济方面的权利,不带政治属性。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要有股份制,它就存在,就起作用。而职代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体现职工在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它所讨论的事项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股东会是资方会议,代表投资者的利益和意愿,实行的是按资分权制,行使权力的主体是股东,代表名额一般按股权份额分配,不可能涵盖所有企业职工。而职代会是劳方会议,代表生产者的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力的主体是企业职工,代表名额一般按分公司、科室分配,全部是企业职工。

担负的任务不同。股东会的任务是民主决策,是审议决定企业的宏观事项,而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民主管理。例如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股东会决定的是留利分红比例,是利润如何在股东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而职代会是在股东会批准企业财务决算、确定企业工资、奖金总额的前提下,讨论如何把这些工资奖金在职工之间,在生产经营者内部进行分配。两者讨论的事项不同,不会发生交叉。

权力的效力不同。股东会行使的是决定权,它决定的事项对企业董事、经理有约束力、有权威。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其决议。而职代会行使的是民主管理权。如同是对公司年度报告、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股东会有批准、审定权,经理在股东会后要组织实施,不得违反或超越权限。而职代会对此行使的是审议建议权,如果它和企业行政方面有分歧,仍由经理最后决定。因此,这实际是职工作为企业一员应有的一种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与股东会的决定权的效力显然不一样。

行使的职权范围不同。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皖北总院所属各子分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3.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式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上所述,虽然股东会和职代会都具有民主参与的属性,但股东会是投资主体的民主决策,职代会是企业内部职工的民主管理。两个机构的性质、工作的任务都大相径庭。不存在职能交叉或组织机构重叠的问题。

二、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职代会存在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为什么职代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呢?理由如下:

职代会在企业中的角色没有改变。目前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国家股仍占大头,国有经济居主导地位。因此,改造后的企业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型经济,仍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从职工地位来看,他们与私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里职工是雇佣劳动者的身份不一样,职工仍具有主人翁资格。这种主人翁资格,不仅在职工拥有的那部分股权中体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在国有资产那部分股权中体现出来。那种认为股份制改造后企业职工已变成雇佣劳动者的看法是错误的。

职代会动员、激励的功能不会消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一个着眼点是它的集资功能。但资金仅是企业发展的一个要素,要使资金增值、利润实现,最终还是要靠人,靠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基本的手段还是通过职代会。通过职代会,把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告诉职工,交由职工代表审议。在审议中统一职工的意见,集中职工的智慧,保证决策切实可行。同时,通过审议,让职工看到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前景,教育职工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力拼搏,使股东会的决策经过职代会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职代会的这种特有的参与功能、教育功能、激励功能,是在董事会、监事会里难以体现的。

由职代会共决或决定的权责无法推卸。属职代会审查同意或否决以及审议决定的事项,多是企业内部微观管理的问题,与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息息相关,直接涉及职工利益,这些事项如果得不到大多数职工的赞同,就难以贯彻实施,进而造成消极影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因此,《企业法》把这些事项的决定权或否决权交给职代会,由职代会集中群众的意见,体现群众的要求,行使民主管理权。职代会这方面的功能是其他组织所不能完成的。

职代会对行政领导的评议监督不能被取代。政府的监察部门、企业的监事会虽然能对企业行政领导进行监督,但这种监督从方式来说是自上而下的,是外部监督。真正要对领导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还是要依靠最熟悉他们的企业内部职工群众。通过职代会这种内部的、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能评到点子上,监到要害处,这是其他监督途径所难以替代的。从董事会的角度看,如果把一个职工信任程度很低的干部聘为企业经理,那只会给董事会带来麻烦,给企业和股东造成损失。因此,精明的董事们在选拔使用干部时,更应主动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把职代会的评议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职代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不能削弱。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华,股份制改造后企业会出现利益多元化的局面,公有股和个人股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有股权的职工和无股权的职工之间,会出现在原体制中所没有的利益上的矛盾。股东会、董事会由于更多地代表投资者一方的意志,在处理这些利益关系时,难免站在资方立场上,难免有时会处理失调,影响劳方利益。这样,作为劳动者的一方只能通过职代会去综合职工的意见,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代会作为企业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和股东会、监事会一起构成了股份制企业内部一种三角形的完整体制,它们互相支撑,互相补充,又互相制约,共同维持企业的平衡、稳定和发展。

三、职代会与股东会融汇变通,共同促进医院民主发展大局

职代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股份制改造后的企業中虽然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并不意味着它在新体制下一切仍的按旧惯例操作,它发挥作用的方式,它同各方面的关系,以及它的某些职权范围,都要做进一步调整,否则就难以适应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的变化。

为此,职代会应先于股东会召开。根据会议内容,“两会”有合有分,在听取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等报告时合;在对上述报告做出决议或遇有按职权划分需要单会、单议、单决的问题时分。这样有合有分,既避免了重复劳动,节省了会议时间,也利于“两会”互相沟通情况,提高审议质量,使有关决策更合情合理合法,从而极大地调动股东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共同把企业搞好,使“两会”成为一对相辅相成的民主管理主渠道,形成股份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大格局。

这种股东会与职代会融会贯通相得益彰民主管理新模式也是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取得卓越成就的法宝。

猜你喜欢
股东会民主管理职代会
大股东会支持上市公司吗?——基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视角
公交问题提上职代会职工代表提案不挨边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方法探究
加强民主管理对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的认识
台湾地区“公司法”下关于监察人独立召开股东会之权限与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的自治原则及其例外——以公司章程对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划分为中心
论类别股东会
公立医院要重视建立职代会代表反映民意的平台